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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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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焦家父子結局已定。

謝知秋扔出令簽, 判秋後問斬,同時她又判焦家父子坐囚車游街一圈,以紓解民怨。

百姓們無論是有怨報怨、有仇報仇, 還是單純地看熱鬧, 等得這一刻,歡呼地擁著載走焦家父子的囚車, 看他們出醜去了。

沿途還有人不停扔爛菜葉子、臭雞蛋, 謾罵之聲不絕於耳。

當百姓們離開縣衙時, 謝知秋卻垂下眼睫,獨自往縣衙後面走去。

秋風清涼,待人群的喧嚷逐漸遠去, 空氣清凈。

謝知秋從縣衙地窖裏取出一壇酒, 然後,她走到那棵埋了證物的桂花樹下。

之前謝知秋派人搜索衙門時就發現了,衙門底下還留有好幾壇子酒, 應當正是當初胡知縣釀造的“折千桂”。

由於胡知縣死後,這酒已成絕唱,在月縣價格水漲船高, 那些衙役們扣著此物想要找機會打撈一筆,直到今日也沒喝光。

如今,這酒正適合用來祭奠胡知縣。

桂花花期已到末時, 秋風中浮著最後幾縷殘香。

謝知秋拿出小杯盞,倒了一杯清酒, 緩緩灑在桂花樹下。

清冽的酒香, 伴隨著水流, 滲入泥土中。

從個人感情出發,謝知秋是感激胡知縣這個人的。

雖然素未謀面, 但若非胡知縣留下一個字條提醒,她或許未必會對月縣抱有這麽高的警覺,從某種角度上,對方可以說是她的救命恩人。同時,他也用自己的性命,揭開了月縣長久陰霾底下的謎底。

月縣人人都說,胡知縣是個清廉的“好官”。

可是,在讀了胡知縣本人的手記之後,謝知秋能更清晰地知道,在“好官”這樣的讚譽之後,一個人的人生實在難以以如此簡單的字眼概括。

倒完一杯折千桂,謝知秋從袖中取出胡知縣的手記,又慢慢讀起來。

胡知縣留下的文字裏,不僅記述了他本人的一生,還有各種證據,甚至還留下了“折千桂”這酒的釀造方法,因此文章頗長。

不過,若僅關於他本人的部分,其大致內容如下——

吾名胡未明,江南臨城人,現為月縣知縣。

為追查一宗疑案,吾已步入絕境,前狼後虎,無路可走。

吾已感自身死期,怕後人不知因果,故留下此書,作為說明,也順便記下吾本人生平,望對後日官員有所啟迪——

我出生於江南臨城,父親為當地酒商,母親亦為商戶之女,經過父母數年經營,家業日益壯大,吃喝不愁。

在父母的言傳身教下,我從小就信奉一個道理——

錢乃萬物之首,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錢,就能享受舒適的生活,驅使他人,劃分貴賤,當人上之人。

不過,在成長的過程中,我逐漸發現,當商人來錢雖快,但時常受到阻礙。

當官之人擁有更大的權力,經商時若是不與當官的打好關系,舉步維艱。他們說你的店鋪你有問題,就可以隨意查封,一卡幾個月,制造各種困難。而他們自己卻可以用各種手段輕易壟斷當地的市場,甚至直接將某些東西限制為官售,禁止私人交易,例如鹽,好讓極高的利潤都流進自己的腰包。

幼時,我總見父親對官員點頭哈腰,將家中金銀偷偷送進縣衙,還要對其中的知縣感恩戴德。

我父親或許甘心於此,我卻心有疑慮。既然當官的來錢如此容易,那我們何不也去當官?只要有了官職,想必經商也會更為順利,豈不是想要多少錢,就可以有多少錢。

我這個人,一向有些小聰明,非但從小就擅長釀酒和數算,讀起書來也不錯。

不過,這點聰明似乎尚不能應付科舉。

我雖順利獲得舉人之功名,但進士屢考不中,後來索性花錢疏通關系買了個官,來月縣做個知縣。

這月縣雖窮雖小,但只是為了賺錢,於我而言,已經足夠施展。

到當地後,我首先便拜訪了當地的地頭蛇。這些人了解本地的情況,手裏又掌握了大片土地,我作為縣官,不能在明面上直接經營當地的生意,需要有中間人,而這些人有底氣有資源,是很好的合作對象。

在此地,勢力最大的就是焦家。

他們的生意範圍涉獵甚廣,對我主動提出的合作,他們表現得很感興趣,聊得非常愉快。

我還是打算經營我最為熟悉的釀酒生意,為此,我已經準備好一種酒,給它起了“折千桂”這個頗風雅的名字,雖然其中卻有些特殊的釀造技巧,但實際上桂花和稻米都是極為廉價的材料,利用高昂售價和低廉成本的價格差,就可以賺取高昂的利潤。

當然,顧客並不都傻,單純的桂花米酒是賣不出那麽高的價格的,我除了打算利用知縣的職權暗中進行壟斷以外,還打算為它制造噱頭。

為此,我準備利用自己的身份,先塑一個清官的形象,傳揚出名聲,再將折千桂與我本人相關聯。我只說是自己以個人愛好釀造的美酒,明面上不參與經營,但已經足以憑此打造出一代名酒。

正因如此,我斷案公正,偏向百姓,還時常會在街上閑逛,如果遇到不平事,就會出手相助,但並非真心相助,不過是為了刻意在眾人面前彰顯人品,留下事跡。

漸漸地,我的名聲果然鶴起,附近一帶的百姓都開始稱頌我是難得的好官,我所到之處,總有人真心相迎。

這時,逐漸有些事開始超出我的掌控。

那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這些百姓明明從未真正與我相處過,但只要知道我的身份,就會對我笑,就會輕易信任我,就會對我表示好意。

以前我在自己的家鄉,好像從不曾有過這樣的待遇。

那時我是商人的兒子,出手闊綽,衣食不缺,可身邊都是酒肉朋友,也常聽他人議論我家“奸商”“勢利”“狡猾”之類。這些話我從小聽到大,早已習以為常,通常只一笑了之,只當人與人之間本就該互相算計,也取笑這幫窮鬼沒本事又扣扣索索。

不曾有人,將我當作過一個好人。

我不太清楚這是怎麽回事。

但人人都恨我的時候,我對從他們身上算計金錢一事毫無愧疚,而如今人人都愛戴我,本該是動手最好的機會,我卻遲遲不願出動,折千桂壟斷的計劃也一推再推。

我感到自己身上逐漸有一種像是責任感的東西,仿佛我身為此地的地方官,本應有更多可以做到的事。

……

焦家的水比我想象中更深。

我犯了一個錯誤,我沒想到焦家的人已經遍布上上下下裏裏外外。

我以為差役受朝廷衙門的雇傭,為了生計,會聽衙門的差遣。

但實則月縣土地皆被大族侵占,大族又雇有護院打手,每年到收稅之時,無人敢去世家大族收錢,極難獲取稅賦,以至於縣衙財政虧空,難以承擔太大的開銷,而差役們俸祿微薄,逐漸消極怠工。

且一個知縣在當地任職不過三五年,焦家之流卻是世代盤踞此地。縣衙衙差皆是當地人,大多不會在知縣離任時跟著走,如果太聽知縣的話,得罪了世家大族,知縣可以離任就走,這些衙差卻要留在當地承擔後果。

久而久之,衙差反倒要與這些大族打好關系。

而這些世家大族的野心亦不止於此,他們看重衙差有執行公務之能,對他們以金錢收買,方便自己在當地做事。

衙差發現自己幫世家大族做事,能得到的酬勞,反而更勝於縣衙的薪酬,自然更願意忠心於大族。於是,在此地,世家大族對差役的驅使能力,居然遠勝於官員。

早在前兩任知縣的時候,這些縣丞差役之流,就皆成了焦家的爪牙。

現在非但消息向上遞不出去,還被焦家發現了我的意圖。

以他們的狠辣,恐怕不會輕易放我離開。

……

我用最後的時光做了些準備,但願能幫到後來者。同時,我寫下此篇自述之文,留下焦家的證物,祈願未來某一天,能讓真相重見天日,使得善惡昭彰。

我一生追逐金銀,享盡榮華富貴,唯有生命最後幾年還算做了幾件好事。只可惜好人難當,改變原來的作風,反而給自己招來禍端。

不過,人度過此生的價值,或許不在於享受過多少東西,而在於經歷。

這短短幾年,我經歷了過去從未經歷過的事,體驗了前所未有的緊張刺激,結得了以前從未有過的誠摯情誼,受過許多人的真心幫助,亦幫助了許多人。

如果我仍按照過往的作風行事,可能可以多活幾年,但未必不會像焦家那樣,表面風光,實則人人憎惡,早已泥足深陷而不自知。

而如今,當我迎著清風明月,坐在桂花樹下喝酒時,已明白活得暢快,不必香車寶馬、腰纏萬貫,只需一句問心無愧。

是以,若此書有重見天日的一天,若有後繼之人為吾昭雪,在上書奏明之時,請代吾向聖上稟明結局——

臣,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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