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只魈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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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只魈鳥
亂說話有時候是真的會應驗的,白蘭現在很後悔自己之前說要手腳輪班工作的提議,現在她的兩條腿完全泡在水裏,只能用一只胳膊努力地扒拉著木板,然後掄著另一條胳膊劃水前進,真正地做到了釋放雙腿。
雖然白蘭的心願以某種微妙的方式達成了,可她實在是高興不起來,因為這意味著她現在必須要從發生“海難”的地方游回璃月了。
又或許她還有別的方式來擺脫現在的困境,比如先游到較近的孤雲閣去。白蘭沈船的位置在雲來海的入口處,按照她的目測來估計,從這裏游回璃月港的距離大約等於游到孤雲閣的距離的1.5倍。
如果僅是考慮她的最終目的,那麽直接游到璃月港就可以一步到位,不用再來回折騰了。但是考慮到她本身的體力狀況,那麽她就不得不先游去孤雲閣調整歇息片刻,等到精力恢覆了再返回璃月港,不然她覺得自己沒準會中途沈入雲來海中,然後過幾天再浮起來嚇一嚇出海捕魚的倒黴蛋。
白蘭此時此刻對於自己先前極其奢侈地扔掉了泡水的面包這一行為感到非常後悔,如果她能忍著惡心把面包咽下去的話現在的狀況就不會這麽被動了。
好在白蘭小時候經常下河玩水,雖說她比不上北鬥船上的那些水手們但也算得上是擅長游泳了。在木板的幫助下,她成功地漂到了孤雲閣的沙灘上。
按照白蘭的計劃是先抓幾只螃蟹或者打只禽類來烤著吃,又或是找幾個漿果填填肚子,等到狀態稍微恢覆一些後再去打劫丘丘人。
如果是正好遇見人能把她帶回璃月港是最好了,如果搭不了順風船的話,她就等恢覆了體力再游泳回去。
可惜現實卻沒有計劃的那麽順利,體力不支的白蘭折騰了半天連根鳥毛都沒撈到不說,就連螃蟹都跑得比她快。
最後再她快要昏死之際終於逮著了一只斷了幾只腳跑不快的殘疾螃蟹。白蘭不禁開始懷念稻妻的海灘,那裏隨隨便便就能撈到幾顆海帶和海靈芝,它們可不會長出腳溜著她滿世界地跑。
這只半死不活的螃蟹在白蘭翻來覆去的折騰下更是五腳朝天不動彈了。而罪魁禍首還是看著它不知道該怎麽下手,白蘭的神之眼不是火系的,她沒辦法自己點火,要想煮螃蟹除非去向旁邊營地的丘丘人借個鍋子。雖然也有人吃生腌螃蟹,但是也不等於是直接生吃螃蟹啊。
白蘭撓了撓有些發癢的頭皮,她的頭發泡了好長時間的海水,現在濕漉漉地黏在一起粘在她的頭皮上,如果不能盡快洗個澡,怕是過不了多久就要發臭了。
她總感覺頭皮還是很癢就好像有小蟲子在爬行一樣,大概是錯覺……才怪!白蘭低下頭抖摟著頭發還真的被她捉出一只小蟲子來。
正想隨手把小蟲子彈飛的白蘭定眼一看——“方托馬!”,這只火紅色的很有識別度的鬼兜蟲可不就是她養的寵物嘛。
“你怎麽也跟來了?我明明都拜托托馬照顧你了。”白蘭也不知道為什麽,方托馬和托馬一人一鬼兜蟲非常合得來。或許是因為他們的名字很像又都是火系的原因吧。
方托馬抖了抖觸角,又往白蘭身邊蹦了幾步,表明了自己的意願。
其實方托馬沒有火系神之眼,但他卻可以從嘴裏噴出火來,雖然沒什麽攻擊力,不過像這種時候當個烤螃蟹用的打火機還是非常好用的。
想當初白蘭和方托馬命運般的邂逅的那天就是在一簇烈焰花旁遇見的,方托馬和其他趴在書上的鬼兜蟲不一樣,他是在烈焰花的根莖旁休息的。看起來絲毫不懼怕烈焰的熱浪,在烈焰的炙烤下顯得活力十足。
那時候,白蘭就覺得他好特別,被這只有著暗紅色花紋的赤色鬼兜蟲深深地吸引了。白蘭當時想要用手裏的堇瓜吸引他,不過他卻無動於衷。後來還是白蘭把周圍的一圈烈焰花都用水熄滅後摘走,讓他無家可歸了,方托馬才跟著她離開。
再後來白蘭發現方托馬不是不喜歡吃堇瓜而是喜歡吃烤熟的堇瓜,在白蘭把堇瓜丟給方托馬後他會用自己噴出來的火把堇瓜烤熟然後再享用美味。
想到這裏白蘭有些懷念烤堇瓜的味道了,可惜現在她手邊沒有可用的食材,只有一只似乎已經有些烤過頭了的瘸腿螃蟹。
白蘭沒能找到柴火支起火堆,螃蟹是用方托馬的火焰直接烤的,大概是這種方式很難掌握火候,螃蟹的表面已經有些碳化了。
白蘭用慷慨就義的表情掰下一只螃蟹腿嗦了一口。“yue”她沒能忍住,嚼了兩下還是吐了出來。
螃蟹肉帶有海水的鹹腥味和烤焦的苦味,實在是讓人難以下咽。
打劫丘丘人的營地似乎也行不通,白蘭雖然有風系的神之眼,不過她並沒有多麽擅長戰鬥,她的三腳貓功夫還沒到可以為所欲為的地步。就是平時精力充沛的時候,她遇到丘丘人之類的魔物如果數量很多,也是只有躲著走的份,不要說是現在體力不支的狀態了。
一般來說在稻妻流行的小說中,像這種主人公遇到危險的時候都會受到來自命定之人的幫助的吧,白蘭在暈過去的前一刻腦袋裏還在想著一些漫無邊際的念頭。
……
腦袋好沈重……肚子好餓……
白蘭在混亂的狀態下昏昏沈沈地醒了過來,她恢覆的第一個感官是嗅覺,似乎剛才在睡夢之中就聞到了一股清冽的梅香。
“這位姑娘,你醒來了。身體可有什麽不適?”白蘭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只見一位留著長辮的青年正坐在窗邊的座位上品茶。
只見他衣著講究,氣度不凡。白蘭在視線和他對上的一瞬間不自覺地躲了一下,雖然他有一對白蘭非常喜歡的金色眼睛,不過或許是因為他表現得太過正經,讓白蘭反而不好意思隨便搭訕了。總覺得他給人的第一印象是會說教的類型呢。
見白蘭久久沒有回答他的意思,便放下手中端著的茶杯率先自我介紹道:“在下是往生堂客卿,鐘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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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說話有時候是真的會應驗的,白蘭現在很後悔自己之前說要手腳輪班工作的提議,現在她的兩條腿完全泡在水裏,只能用一只胳膊努力地扒拉著木板,然後掄著另一條胳膊劃水前進,真正地做到了釋放雙腿。
雖然白蘭的心願以某種微妙的方式達成了,可她實在是高興不起來,因為這意味著她現在必須要從發生“海難”的地方游回璃月了。
又或許她還有別的方式來擺脫現在的困境,比如先游到較近的孤雲閣去。白蘭沈船的位置在雲來海的入口處,按照她的目測來估計,從這裏游回璃月港的距離大約等於游到孤雲閣的距離的1.5倍。
如果僅是考慮她的最終目的,那麽直接游到璃月港就可以一步到位,不用再來回折騰了。但是考慮到她本身的體力狀況,那麽她就不得不先游去孤雲閣調整歇息片刻,等到精力恢覆了再返回璃月港,不然她覺得自己沒準會中途沈入雲來海中,然後過幾天再浮起來嚇一嚇出海捕魚的倒黴蛋。
白蘭此時此刻對於自己先前極其奢侈地扔掉了泡水的面包這一行為感到非常後悔,如果她能忍著惡心把面包咽下去的話現在的狀況就不會這麽被動了。
好在白蘭小時候經常下河玩水,雖說她比不上北鬥船上的那些水手們但也算得上是擅長游泳了。在木板的幫助下,她成功地漂到了孤雲閣的沙灘上。
按照白蘭的計劃是先抓幾只螃蟹或者打只禽類來烤著吃,又或是找幾個漿果填填肚子,等到狀態稍微恢覆一些後再去打劫丘丘人。
如果是正好遇見人能把她帶回璃月港是最好了,如果搭不了順風船的話,她就等恢覆了體力再游泳回去。
可惜現實卻沒有計劃的那麽順利,體力不支的白蘭折騰了半天連根鳥毛都沒撈到不說,就連螃蟹都跑得比她快。
最後再她快要昏死之際終於逮著了一只斷了幾只腳跑不快的殘疾螃蟹。白蘭不禁開始懷念稻妻的海灘,那裏隨隨便便就能撈到幾顆海帶和海靈芝,它們可不會長出腳溜著她滿世界地跑。
這只半死不活的螃蟹在白蘭翻來覆去的折騰下更是五腳朝天不動彈了。而罪魁禍首還是看著它不知道該怎麽下手,白蘭的神之眼不是火系的,她沒辦法自己點火,要想煮螃蟹除非去向旁邊營地的丘丘人借個鍋子。雖然也有人吃生腌螃蟹,但是也不等於是直接生吃螃蟹啊。
白蘭撓了撓有些發癢的頭皮,她的頭發泡了好長時間的海水,現在濕漉漉地黏在一起粘在她的頭皮上,如果不能盡快洗個澡,怕是過不了多久就要發臭了。
她總感覺頭皮還是很癢就好像有小蟲子在爬行一樣,大概是錯覺……才怪!白蘭低下頭抖摟著頭發還真的被她捉出一只小蟲子來。
正想隨手把小蟲子彈飛的白蘭定眼一看——“方托馬!”,這只火紅色的很有識別度的鬼兜蟲可不就是她養的寵物嘛。
“你怎麽也跟來了?我明明都拜托托馬照顧你了。”白蘭也不知道為什麽,方托馬和托馬一人一鬼兜蟲非常合得來。或許是因為他們的名字很像又都是火系的原因吧。
方托馬抖了抖觸角,又往白蘭身邊蹦了幾步,表明了自己的意願。
其實方托馬沒有火系神之眼,但他卻可以從嘴裏噴出火來,雖然沒什麽攻擊力,不過像這種時候當個烤螃蟹用的打火機還是非常好用的。
想當初白蘭和方托馬命運般的邂逅的那天就是在一簇烈焰花旁遇見的,方托馬和其他趴在書上的鬼兜蟲不一樣,他是在烈焰花的根莖旁休息的。看起來絲毫不懼怕烈焰的熱浪,在烈焰的炙烤下顯得活力十足。
那時候,白蘭就覺得他好特別,被這只有著暗紅色花紋的赤色鬼兜蟲深深地吸引了。白蘭當時想要用手裏的堇瓜吸引他,不過他卻無動於衷。後來還是白蘭把周圍的一圈烈焰花都用水熄滅後摘走,讓他無家可歸了,方托馬才跟著她離開。
再後來白蘭發現方托馬不是不喜歡吃堇瓜而是喜歡吃烤熟的堇瓜,在白蘭把堇瓜丟給方托馬後他會用自己噴出來的火把堇瓜烤熟然後再享用美味。
想到這裏白蘭有些懷念烤堇瓜的味道了,可惜現在她手邊沒有可用的食材,只有一只似乎已經有些烤過頭了的瘸腿螃蟹。
白蘭沒能找到柴火支起火堆,螃蟹是用方托馬的火焰直接烤的,大概是這種方式很難掌握火候,螃蟹的表面已經有些碳化了。
白蘭用慷慨就義的表情掰下一只螃蟹腿嗦了一口。“yue”她沒能忍住,嚼了兩下還是吐了出來。
螃蟹肉帶有海水的鹹腥味和烤焦的苦味,實在是讓人難以下咽。
打劫丘丘人的營地似乎也行不通,白蘭雖然有風系的神之眼,不過她並沒有多麽擅長戰鬥,她的三腳貓功夫還沒到可以為所欲為的地步。就是平時精力充沛的時候,她遇到丘丘人之類的魔物如果數量很多,也是只有躲著走的份,不要說是現在體力不支的狀態了。
一般來說在稻妻流行的小說中,像這種主人公遇到危險的時候都會受到來自命定之人的幫助的吧,白蘭在暈過去的前一刻腦袋裏還在想著一些漫無邊際的念頭。
……
腦袋好沈重……肚子好餓……
白蘭在混亂的狀態下昏昏沈沈地醒了過來,她恢覆的第一個感官是嗅覺,似乎剛才在睡夢之中就聞到了一股清冽的梅香。
“這位姑娘,你醒來了。身體可有什麽不適?”白蘭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只見一位留著長辮的青年正坐在窗邊的座位上品茶。
只見他衣著講究,氣度不凡。白蘭在視線和他對上的一瞬間不自覺地躲了一下,雖然他有一對白蘭非常喜歡的金色眼睛,不過或許是因為他表現得太過正經,讓白蘭反而不好意思隨便搭訕了。總覺得他給人的第一印象是會說教的類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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