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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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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0-10-19 20:18:22 字數:2855

廖皚皚心情不好,就不想再說話,話筒裏一片靜寂,肖如卓有些急:“皚皚?皚皚?你還在嗎?餵?餵?這是怎麽了?難道信號出問題了?”

廖皚皚吸了一口氣,佯作鎮定:“我在,剛才信號似乎出了點問題。嗯,是,伯母的身體最重要,來不了就算了,替我向她老人家問好。”

肖如卓的笑笑,聲音很溫柔:“好,我真的想你了。”

“嗯……我下午還有事要出去,先掛了,拜拜。”廖皚皚不由分說掛了電話。

一整個下午,她都把自己埋在松軟的沙發裏,不想吃東西,也不想動彈。她記得那句話,得不到父母親人祝福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想想啊,他父母親人看不上她,就會給她小鞋穿,她穿了小鞋,心裏就會不爽,心裏不爽了,就會找他的麻煩,他就成了夾心餅幹,一邊是親人,一邊是妻子,幫誰不幫誰都是錯,那還不吵架嗎?最起碼也會對感情產生不好的影響。

其實呢,她覺得有點奇怪,按道理,肖如卓是旅美華人的後裔,自小長在美國,人生觀價值觀等等都應該和她差別很大很大,但她和他在一起,除了他特別精明這一點以外,她硬是覺得他和她周圍的人沒有兩樣,他甚至不會掉一句洋文,普通話也很標準。她曾經問過他,他說是為了來中國發展,特意找了老師苦練過的。

他表現得不像香蕉人,而是徹頭徹尾的中國男人,而且她和他在一起,除非必要,他基本不會和談起在美國的家人,和家人通話問候的時候,也是用那麽一種公式化的口吻,很周到,很細致,但是很拘束。怎麽說呢?感覺裏面沒有任何感情,就是一種責任和義務,遠遠比不上他對著廖爸爸、廖媽媽,還有廖姑媽和潘姑爹時的那種親熱中稍微帶點隨意,發自內心的敬重和喜愛。

回想起這段時間的經歷,廖皚皚覺得像一場夢。他和她之間相差明明那麽遠,怎麽就湊到一起來了呢?因為相差太遠,所以她不自信了,於是許許多多的問題都冒了出來。

太陽斜斜的滑下去,已近黃昏,一陣涼風穿堂而過,將臥室的杏黃雕花紗窗簾吹起來,卷成了一朵盛開旖旎的花,淡淡的薰衣草香味從衣櫥裏鉆出來,又被風卷著,刮到了她的鼻子下。

她失神的看著屋裏的那盞水晶吊燈,水晶吊燈的材質很好,伸出去的枝椏像極了珊瑚樹,如血的夕陽投影其上,讓它多了幾分魅惑之意,就像鮮血在水晶梨流動,活生生的流動……晃得她的頭有些暈。這盞燈,多年前一直都是掛在潘瑋瑋的臥室裏的,它向來都是潘瑋瑋的心愛之物。

很多年前,姑媽一家有了新房,作為第一批下海的姑父手裏又剛好有了點閑錢,便想好好拾掇一下房子,享受一下資產階級的腐朽生活。九歲的潘瑋瑋跟著父母逛街,一眼就相中了這盞燈,即便是在那個時代,這盞燈和現在一樣,仍然很值錢。

姑媽節儉慣了,舍不得花這麽多錢去買一盞燈,何況那房子也沒打算裝修得那麽豪華,不配。潘瑋瑋前所未有的堅持要一件東西,蹲在地上不起來,父母怎麽勸都不行,恐嚇威脅也不怕,他就是要。最後還是潘姑爹拍了板,說,好吧,但你今年暑假和寒假兩個假期都得把洗碗和拖地的事都包了。

父子成交,水晶吊燈如願以償的被潘瑋瑋搬回了家。按廖姑媽的意思,繼承中國人的習俗,這麽好的東西,自然是要掛在客廳的,但潘瑋瑋又不幹了,他說是他選的,是他用兩個假期的辛苦換回來的,得掛在他的房間裏才行。廖姑媽說,是我們付的錢!他說,我用勞動換回來的!最後又是潘姑爹支持了兒子。

廖皚皚還記得,自己跟著父母第一次去姑媽家的新居時,潘瑋瑋帶著她去他的房間,將那盞燈指給她看,看著她目瞪口呆,羨慕萬分的表情得意的說:“就知道你喜歡,等將來你結婚了,我送給你。”

她當時認真的點頭,也沒想過,過了這麽多年,這燈還能用不,還能用在新房裏不?只記得自己心裏滿滿都是喜悅,幾乎認為潘瑋瑋就是個好人了,假如他後來沒把泥巴塞到她嘴裏,那一整天她都會覺得他好的。

又過了好幾年,她長成了青澀的少女,高考結束,立刻就要踏入大學,而他,已經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學的大三學生。廖姑媽一直都很喜歡她,就趁著那個炎熱的暑假讓她去家裏玩。他去接她,她驚訝的發現,他已經長大,成了一個帥氣,學識廣博,妙語如珠,還會弄點吉他之類的流行樂器,笑容微帶點痞氣的陽光青年。

他用一種全新的姿態對待她,殷勤而周到,幾乎是有求必應,帶著她玩遍了他所在城市的所有風景區,帶她去參加他和同學朋友的聚會,當著他那些好奇的男同學,眼裏閃著亮光的女同學,介紹說她是他表妹。還親切的喊她皚皚,而不是小時候一口一個的黃毛丫頭。

表妹這個詞,在中國人的詞典裏,一直都帶著某種特殊的,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含義,於是眾人意味深長的起哄,“喲,是表妹啊。”她不明白是什麽意思,只知道他眼睛很亮的說:“是表妹,真的是表妹。”於是當著眾人大大方方的牽起她的手:“你們以後要多關照她。”

她驚異於他巨大的變化,甚至還想,她將來的男朋友就要像他這樣的,漂亮而周到,又有情調,又有深度。總之,在情竇初開的少女眼中,從北京回來的表哥很完美。

假如那一天,她沒有喝醉,對某些事情沒有那麽的好奇的話,也許一切都會不同,也許這盞燈,還掛在他的房間裏,不會被摘下來,掛在一個陌生人的房間裏。

潘家所在的城市,郊區有一個巨大的天然湖泊,風景幽美。有很多年輕人會騎著自行車作環湖游,他和她也未能免俗,只是他們不是各騎各的,而是由他用一輛自行車帶著她去。她坐在自行車前面的橫檔上,他身上微熏的汗味固執的往她鼻孔裏鉆,熱氣透過他薄薄的T恤散發出來,烤的她臉紅耳赤,心跳如鼓。

她把目光投向他握緊自行車扶手的手,手指修長有力,手臂上的肌肉線條優美,肌膚是一種淡淡的淺褐色,有幾根汗毛在上面跳舞。她的心抽搐了一下,幾乎透不過氣來。

回到家中,兩個大人不在,說是去哪裏參加個什麽活動,要過兩天才會回來,讓他們不要吵架。他們的確沒有吵架,他們喝了啤酒加紅酒,然後,她醒過來的時候,她和他都沒穿衣服,交纏著躺在他的床上。

她記得當時她一睜眼,首先看到的,就是那盞流光溢彩的水晶吊燈。不知為何,看到水晶的璀璨透明,她覺得格外礙眼,她憤怒的抓起他床頭櫃上的瓷質擺件朝那盞燈砸去。沒砸中,瓷質擺件落到地上跌成了幾瓣。

他被驚醒過來,瞇著眼睛看著她蒼白的臉,控制不住顫抖著的嘴唇,燃著熊熊怒火的黑眼睛,輕輕說了一句話:“別擔心,你沒吃什麽大虧。”

她聽不進去,胡亂抓起他寬大的T恤套在身上,一言不發,撲過去掐住了他的脖子。他一動不動的看著她,任由她胡亂的將她的眼淚和鼻涕擦得他一身都是,任由她抓著他的頭發撕扯,任由她鋒利的牙齒在他的肩膀上,手臂上使勁的咬。等她累得動不了,他才替她擦去眼淚和汗水,溫柔的說:“不要怕,我真的沒把你怎樣。皚皚,我喜歡你,喜歡很久很久了,將來我們結婚吧,我一定把你當我的公主看待。”

廖皚皚的回答是一記清脆的耳光,幹脆利落的走人。

再後來,那盞燈就被他從天花板上換了下來,她從此沒見過,誰會想得到,那盞燈在他死後,若幹年後,竟然會出現在肖如卓這裏?廖皚皚苦笑著想,他終究是實現了他的諾言,把這盞燈送給她當了結婚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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