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零章 印象派與超寫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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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語起了個大早。
倒不是他想要起這麽早,只是因為他兩個孫子一大早就在客廳打仗,吵得他實在不能睡。
莊語結婚比較早,育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兩個兒子已經成家,又各添了個男丁。
小女兒今年剛讀的碩士研究生,前兩天放假回來待了兩天又跑出去玩了。
兩個兒子不跟他們住一起,不過孫子一放假就扔了過來。
都說隔代親,莊語倒是挺煩這兩個小孫子的。這兩毛頭小子,吃啥不夠,幹啥不行,天天就知道幹仗。
莊語起床洗漱過後,對正在客廳打鬧的兩個孫子說,“你們兩個,一會兒去書房練兩個小時大字。”
“啊——”兩個孫子同時哀嚎起來。
別說是兩個小時大字了,讓他們在書房待五分鐘他們都感覺渾身難受。
在廚房準備早餐的奶奶李秀英聽到客廳的動靜,探頭出來,“怎麽了?”
“奶奶,爺爺讓我們練兩個小時大字。”大孫子告狀道。
“兩個小時是有點長了,那就練半個小時吧。”說罷,李秀英又轉頭看向莊語,“他們才多大,你也不怕把他們手給練廢了。”
“溺愛不明,嬌子如殺子。”莊語撇了撇嘴,最終還是沒有說出聲來。
也是難得起得比較早,莊語起身推開窗戶,不過看到外面空氣不太好,又把窗戶給關了。
回身準備坐沙發上看看新聞,門鈴這個時候卻響了。
“你們兩個,去開門。”莊語對兩個孫子吩咐道。
“哥,你去。”
“我不去,你去。”
“你大一點,要讓著我。”
“你小一點,要聽我話。”
莊語聽得有些不耐煩了,“一起去。”
兩個孫子雖然皮,不過他們向來都怕爺爺,只能一起過去開門。
“爺爺,送快遞的,你的快遞。”
莊語挑了挑眉毛,他也沒買東西啊,能有什麽快遞。
起身走了過去,門口站著一個中年男人,西裝革履,一看就不是快遞員。
男人看到莊語,笑道,“莊老師,張總派我過來給你送書。”
莊語看著他遞過來的一個大紙包,忽然想起來是什麽事情了,他拍了拍額頭,“哦,多謝,裏面坐,秀英,來客人了,倒杯茶。”
徐揚看著一身睡衣的莊語,感嘆著自己竟然也能跟他這麽近距離接觸,有心答應莊語的邀請,不過他的任務還沒完成,就搖頭道,“不用客氣了莊老師,您這才是第一家,後面還有幾位老師的書我都還沒送。”
“哎,遲一點給他們送也沒關系的,這大冷天的還麻煩你過來送一趟,我也實在是過意不去。進來喝口熱水,也讓我盡盡心意。”莊語說道。
“真的不用了莊老師,謝謝您的好意,我車還停在下面,再不過去,估計你們小區保安要找我了。”
莊語點了點頭,“那好吧,真是多謝你了,其實找個快遞送過來就行了,真沒必要親自跑一趟。”
“沒事,沒事,我先走了,莊老師您在家吧。”
“好的,那我就不送了,慢走。”
等到徐揚走後,莊語拿著紙包往屋裏走,李秀英正端著水壺過來,“人呢,不是說來客人了麽?”
“走了,是張重的人,過來送書的。”說著,莊語還舉了舉手中的紙包。
“哦,給你送什麽書?看著挺厚的。”
“新書,明天才發售,我算是走了個後門,先睹為快了。”莊語笑道。
“嗯,先別急著看了,早飯做好了,吃過了再看。”
“好。”
莊語嘴裏說著好,但是手卻不由自主地把紙包給拆開了。
黃色的油紙包裏面包了兩本書,莊語挑了挑眉頭,“這書還挺厚的,怕是百萬字的巨著了。”
拿到書,他一邊往小餐廳走,一邊翻開書。
剛才徐揚的話讓他既高興,又著急。
高興的是,他是他們幾個中第一個拿到書的,著急的是,不用多久,他們幾個也會拿到書。
不行,他一定第一個把這本書看完。
估計徐揚也不會想到,他就隨口說的一句話,竟然讓莊語這麽在意,更想不到,莊語這麽一個文壇大佬,竟然還跟個孩子似的,這種事情還要跟人攀比。
這本書的一開頭就交代了時間,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間,一個平平常常的日子。
似乎這本書的主角是一個叫做孫少平的窮困學生,十七八歲的少年,正是能吃能喝的年紀。
可是他每頓飯只能啃兩個高粱面饃。
高粱面饃,據說在舊社會地主餵牲口都不用高粱,因為這是一種最美營養的糧食。
可就是這樣沒有營養的高粱面饃也無法充足地供應。
連飯都吃不飽。
莊語想起了自己的小時候,這位孫少平跟莊語應該是差不多的年紀,可能要比他長上幾歲。
但是那個時代的日子,莊語還記得清楚。
書上面一點都沒有誇張,因為莊語小時候就過的這樣的日子。
莊語的父親,以前在村集頭開了個鋪子專賣牛肉面,他記得清清楚楚,價格是五分錢一碗。
但是即便是五分錢一碗的自家賣的牛肉面,直到鋪子關了莊語也沒吃過幾次,舍不得啊。
莊語上學比較遲,到了十歲的時候才上了小學一年級,學費是五毛錢一學期,上學之前跟放學之後都要回家幫家裏面放牛,這樣看來,其實孫少平比莊語還要好一些,畢竟莊語在十六七的時候還在上初中呢。
剛看了兩章,莊語的思緒就飛了起來。
可能是時代背景的原因,至少現在看來,這本《平凡的世界》要比之前的《許三觀賣血記》更讓他心生感觸。
越往下看,莊語就感覺越驚訝。
為什麽張重會對那個時候的生活這麽了解?
之前《許三觀賣血記》出來的時候,他就想過這個問題,不過當時並沒有現在這麽驚訝。
因為《許三觀賣血記》的寫作手法懸置得更為厲害,把歷史環境和生活背景虛化了很多,不像這本書,人物的生活背景都細如抽絲。
如果拿畫作比喻,那《許三觀賣血記》是一部印象派畫作,《平凡的世界》則是一部超寫實主義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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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他想要起這麽早,只是因為他兩個孫子一大早就在客廳打仗,吵得他實在不能睡。
莊語結婚比較早,育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兩個兒子已經成家,又各添了個男丁。
小女兒今年剛讀的碩士研究生,前兩天放假回來待了兩天又跑出去玩了。
兩個兒子不跟他們住一起,不過孫子一放假就扔了過來。
都說隔代親,莊語倒是挺煩這兩個小孫子的。這兩毛頭小子,吃啥不夠,幹啥不行,天天就知道幹仗。
莊語起床洗漱過後,對正在客廳打鬧的兩個孫子說,“你們兩個,一會兒去書房練兩個小時大字。”
“啊——”兩個孫子同時哀嚎起來。
別說是兩個小時大字了,讓他們在書房待五分鐘他們都感覺渾身難受。
在廚房準備早餐的奶奶李秀英聽到客廳的動靜,探頭出來,“怎麽了?”
“奶奶,爺爺讓我們練兩個小時大字。”大孫子告狀道。
“兩個小時是有點長了,那就練半個小時吧。”說罷,李秀英又轉頭看向莊語,“他們才多大,你也不怕把他們手給練廢了。”
“溺愛不明,嬌子如殺子。”莊語撇了撇嘴,最終還是沒有說出聲來。
也是難得起得比較早,莊語起身推開窗戶,不過看到外面空氣不太好,又把窗戶給關了。
回身準備坐沙發上看看新聞,門鈴這個時候卻響了。
“你們兩個,去開門。”莊語對兩個孫子吩咐道。
“哥,你去。”
“我不去,你去。”
“你大一點,要讓著我。”
“你小一點,要聽我話。”
莊語聽得有些不耐煩了,“一起去。”
兩個孫子雖然皮,不過他們向來都怕爺爺,只能一起過去開門。
“爺爺,送快遞的,你的快遞。”
莊語挑了挑眉毛,他也沒買東西啊,能有什麽快遞。
起身走了過去,門口站著一個中年男人,西裝革履,一看就不是快遞員。
男人看到莊語,笑道,“莊老師,張總派我過來給你送書。”
莊語看著他遞過來的一個大紙包,忽然想起來是什麽事情了,他拍了拍額頭,“哦,多謝,裏面坐,秀英,來客人了,倒杯茶。”
徐揚看著一身睡衣的莊語,感嘆著自己竟然也能跟他這麽近距離接觸,有心答應莊語的邀請,不過他的任務還沒完成,就搖頭道,“不用客氣了莊老師,您這才是第一家,後面還有幾位老師的書我都還沒送。”
“哎,遲一點給他們送也沒關系的,這大冷天的還麻煩你過來送一趟,我也實在是過意不去。進來喝口熱水,也讓我盡盡心意。”莊語說道。
“真的不用了莊老師,謝謝您的好意,我車還停在下面,再不過去,估計你們小區保安要找我了。”
莊語點了點頭,“那好吧,真是多謝你了,其實找個快遞送過來就行了,真沒必要親自跑一趟。”
“沒事,沒事,我先走了,莊老師您在家吧。”
“好的,那我就不送了,慢走。”
等到徐揚走後,莊語拿著紙包往屋裏走,李秀英正端著水壺過來,“人呢,不是說來客人了麽?”
“走了,是張重的人,過來送書的。”說著,莊語還舉了舉手中的紙包。
“哦,給你送什麽書?看著挺厚的。”
“新書,明天才發售,我算是走了個後門,先睹為快了。”莊語笑道。
“嗯,先別急著看了,早飯做好了,吃過了再看。”
“好。”
莊語嘴裏說著好,但是手卻不由自主地把紙包給拆開了。
黃色的油紙包裏面包了兩本書,莊語挑了挑眉頭,“這書還挺厚的,怕是百萬字的巨著了。”
拿到書,他一邊往小餐廳走,一邊翻開書。
剛才徐揚的話讓他既高興,又著急。
高興的是,他是他們幾個中第一個拿到書的,著急的是,不用多久,他們幾個也會拿到書。
不行,他一定第一個把這本書看完。
估計徐揚也不會想到,他就隨口說的一句話,竟然讓莊語這麽在意,更想不到,莊語這麽一個文壇大佬,竟然還跟個孩子似的,這種事情還要跟人攀比。
這本書的一開頭就交代了時間,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間,一個平平常常的日子。
似乎這本書的主角是一個叫做孫少平的窮困學生,十七八歲的少年,正是能吃能喝的年紀。
可是他每頓飯只能啃兩個高粱面饃。
高粱面饃,據說在舊社會地主餵牲口都不用高粱,因為這是一種最美營養的糧食。
可就是這樣沒有營養的高粱面饃也無法充足地供應。
連飯都吃不飽。
莊語想起了自己的小時候,這位孫少平跟莊語應該是差不多的年紀,可能要比他長上幾歲。
但是那個時代的日子,莊語還記得清楚。
書上面一點都沒有誇張,因為莊語小時候就過的這樣的日子。
莊語的父親,以前在村集頭開了個鋪子專賣牛肉面,他記得清清楚楚,價格是五分錢一碗。
但是即便是五分錢一碗的自家賣的牛肉面,直到鋪子關了莊語也沒吃過幾次,舍不得啊。
莊語上學比較遲,到了十歲的時候才上了小學一年級,學費是五毛錢一學期,上學之前跟放學之後都要回家幫家裏面放牛,這樣看來,其實孫少平比莊語還要好一些,畢竟莊語在十六七的時候還在上初中呢。
剛看了兩章,莊語的思緒就飛了起來。
可能是時代背景的原因,至少現在看來,這本《平凡的世界》要比之前的《許三觀賣血記》更讓他心生感觸。
越往下看,莊語就感覺越驚訝。
為什麽張重會對那個時候的生活這麽了解?
之前《許三觀賣血記》出來的時候,他就想過這個問題,不過當時並沒有現在這麽驚訝。
因為《許三觀賣血記》的寫作手法懸置得更為厲害,把歷史環境和生活背景虛化了很多,不像這本書,人物的生活背景都細如抽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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