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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尖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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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似前世,白予漠單養傷就花了近一個月,等到傷養的差不多了,末世也徹底來了。而由於一直臥病在家,外界那些由於感染病毒到處咬人、已經有了初期喪屍特征的病人也就沒機會被白予漠見到,更別提引起他內心的警惕了。

所以末世徹底來的時候,白予漠簡直措手不及,應對那些突發狀況時堪稱狼狽。

但現在不一樣了。

白予漠在心底默默念著,不急不慢地從B市的街頭走到巷尾,用眼睛把B市的路線分布圖記在腦中,尤其是其中的各家超市、醫院。

末世最重要的無非也就這兩樣了——食物、藥品。

B市雖說不大,但也不小,要想走完總得花些時間。但白予漠就像魔怔了似的,一點也不停歇地始終走著,不吃不喝,也是多虧了隨他而來的異能,讓他本就強悍的體質更強了些,不然這麽走下去他絕對會暈厥。因為,他已經走了十天了……

白予漠的外貌絕對是俊逸的,但因為十天都不打理,顯得有些頹廢和不修篇幅。一身黑色的休閑服因沾染了灰塵臟兮兮的,光潔的下巴上冒出了紮人的細密胡渣,那雙狹長而泛著冷漠的眼眸中也泛著血絲,但由於五官過於精致完美,卻是又有種惑人的成熟韻味。

不過這種韻味,風從雲是半點都體會不到的,潔癖的他只想把那個流浪漢丟到河裏好好洗一遍!

“停停!你丫給我停停!”風從雲避若蛇蠍地站在白予漠三米遠的地方,不耐煩地揮了揮手裏的警棍。要不是白予漠的行為過於詭異,引起民眾的恐慌進而舉報,同事又都有事。風從雲也不至於在他休假的大晚上跑出來管這檔子閑事。

白予漠聽到呼喊聲,望向聲源處,是個身穿警服的警察,只是那衣服穿得袖扣、紐扣都沒扣好,隨意地完全沒有半點警察該有的嚴謹氣質。心下覺得有些好笑,正巧他這時道路都摸清了,也就停下來了。雙手環胸懶洋洋地站在原地,挑挑眉梢問道,“叫我?”

“就是你。你行為過於詭異,一直不停走動,被民眾舉報了。識相地快停止這種行為,不然我只能請你去喝點茶了。”風從雲依舊站得遠遠的,眼神也到處亂飄,就是不往白予漠那裏瞟,似乎看一眼就會弄臟自己。

白予漠也不在意風從雲不太好的語氣,也不覺得生氣。末世不管讓人多生氣的事情他都經歷過,現在這點事根本就不算事。於是點點頭,“好的。”接著又繼續走了起來。

“哎!你丫不是應了嗎?怎麽還走啊!”風從雲本以為白予漠是個硬茬,很難應付,沒想到他一下子就同意他的要求了,只是好像在耍自己?

白予漠有些哭笑不得,無奈道,“我說,我總得回家吧?讓我一直待在原地?”

風從雲嘆了口氣,繞到白予漠另一邊,嫌棄地說道,“你跟我先回去吧,但說好不許碰到我和我的衣服。”

白予漠做了個“OK”的手勢,雙手插兜,慢悠悠地跟在了風從雲的後面。

其實他也知道自己10天都不做停歇地走動是有些偏激了,只是他剛剛重生,心情實在有種說不出的壓抑,不管之後作何打算,他都需要一種發洩情緒的途徑。這麽只是走一走已經很正常了,至少他沒做出清空超市的事情來。而顯而易見地,這麽走動著確實有點作用,他感覺內心已經平和了很多了。

後世中,位處S市的基地發展最為好,B市則是以極限的速度淪為了喪屍之城。當初他本身就是投靠了S市基地,隨後憑他個人的能力逐漸籠聚了屬於自己的團隊力量,進而成為S市基地的掌權人。

但現在,他卻完全不想這麽做了。

他寧願混跡在喪屍之城中,掌控一座空城,整天過著刀尖舔血的刺激生活,而不是安逸生活。

而要想過那種生活,第一步——摸清線路,他已經完成。第二步……他即將著手。

作者有話要說: 感覺好慢熱,不知道你們覺得嗎?反正我好想寫殺“怪”生活,和夫夫戀愛啥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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