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勘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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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勘查現場
離開解剖室,憋了一上午的方野點上根煙,陶月月說:「你喜歡這小姑娘嗎?」
「啊!?」方野嘴裏的煙差點沒掉下來。
「她叫我問問你的情況,所以我就問問嘍。」
「你這也太直接了,不符合社交規則。」
「社交規則?」陶月月一臉好笑,「你好像沒有朋友哦!除了家裏的狗。」
「狗比人好。」
「你喜不喜歡她,快回答,別叫我在這種無聊的問題上花時間。」
方野找個垃圾桶把煙頭掐了,回答:「你朋友是花癡?」
「是啊,出了名的。」
「我的天……」方野搖頭嘆息,「我現在沒心情想這個,先去現場吧!」
「臉上不在乎,心理肯定偷著樂呢!」陶月月趁機挖苦。
方野只覺得好疲憊,跟這種人搭檔,下次還是和王冰一起查案吧!
上午十點,二人來到案發現場,門上已經貼了警方的封條,方野說:「我去找物業要鑰匙。」
「費那個勁幹嘛?」陶月月掏出開鎖工具,輕松幾下就捅開了門,推門的時候連同封條一起撕開了。
「好技術!」方野稱讚道,「希望別用到歪路上。」
「大叔式的操心。」陶月月嗤之以鼻。
屋裏一片狼籍,地板上有一條長長的血痕,從浴室延伸到陽臺,陽臺柵欄上也凝固著鮮血。
家具的抽屜都被拉開了,裏面的東西翻得到處都是。
墻上有一家全家福,濺著幾滴血跡,照片上一個男人站在後面,西裝革履,笑容矜持,死者挽著女兒的胳膊笑得很開,女兒卻顯得動作僵硬。
這張照片很好地反應了家庭關系。
陶月月站在客廳裏深吸一口氣,捕捉著空氣殘留的氣味,濃重的血腥味,夾雜著一點消毒水的氣味,還有酒精的味道。
她從垃圾桶裏翻出一塊粘著脫脂棉的醫用膠條,是藍色的,脫脂棉上面沾著一點血跡,方野說:「送到你朋友那化驗一下吧!」
「裝起來。」陶月月交給方野,自己沿著血跡走到浴室,瓷磚墻壁上糊滿血跡,看著就像拿血塗了一遍似的,下水道口子堵塞著一團毛發和人體組織,瓷磚地板上估計之前有一灘血泊,慢慢滲下去,只留下瓷磚花紋裏的暗紅血色。
即便已經看過很多次類似場面,但要是讓她單獨一個人面對,心裏還是會發顫的。
她觀察血跡的形態,那些血跡並不是直接從流動的血管中噴射出來的,否則會噴濺到很高的地方,甚至是天花板,這些血跡只是分屍的時候流出來的。
然後走到廚房,發現廚房收拾得很乾凈,竈臺都擦得鋥亮,刀架上明顯少了一把刀。
她從口袋裏掏出一沓現場的照片來比對,說:「分屍用的是一把剁肉刀,現在在物證室放著,兇手為什麼不帶走這把刀,卻拿走了殺人的刀。」
「也許兇器是他帶來的,怕暴露身份,所以拿走。」方野倚在門邊說。
「他還怕暴露身份?把屍塊往樓下扔,恨不得滿世界都知道他在殺人。」
「我想,大概是為了對付樓下的保安,只帶了一把方便攜帶的兇器。」
陶月月不置可否,離開去看其它房間。
方野卻留在廚房,他一眼看見了掛在墻上的洗碗手套。
然後拉開櫥櫃,裏面的碗碟擺放整齊,他看見兩瓶消毒劑,一瓶已經用完,另一瓶還沒拆封,是滿的。
方野取下洗碗手套,去找陶月月,她正坐在次臥的床邊發獃,這間臥室乾凈整潔,有股女生閨房的香味,有幾個抽屜也被打開了,但沒有客廳那麼淩亂。
「怎麼,累了?」方野問。
陶月月豎起一根手指,引導著方野的視線朝她兩腳之間一指,那裏有一滴血跡,「現場拍照的人忘了這個。」
「也許是兇手滴下來的?」
「不,很圓,是垂直滴落的,滴落血滴的人曾經坐在我現成的位置。」
「照片給我看一下。」
陶月月遞過來,方野拿在手上一張張翻,找到死者手部的照片,一般拍照固定的時候會在旁邊放一個測量尺來當參照物,方野比對了一下手中的橡膠手套,「這副手套不是死者用的,應該是她女兒肖女士用的,這個家一直是肖女士在作家務。」
「你對那女孩有什麼第一印象?」
「我覺得她看上去有點累。」
「累?」
「我覺得她心事重重,但又故意遮掩。她應該是個早熟的人,談吐得體,又保持分寸,似乎她的家庭不是很溫暖。」
陶月月嘲笑,「我頭一次聽到這麼不專業的分析。」
「我不愛看書,這些都是我長期和人接觸總結出來的經驗,但是不比你那些書本知識差。」
「自大的經驗主義者。」送了方野這樣一個標簽,陶月月推門離開,來到主臥。
進門就看見一床紅色的床單,墻上掛著大幅結婚照片,死者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大概只有三十多歲,身材纖細,穿著婚紗的她很美麗,臉上洋溢著幸福,丈夫穿一身白西裝,粉底遮掩不住眼角的皺紋,笑容略顯僵硬。
方野盯著婚紗照看了一會,說:「死者怕不是小三上位吧?」
「你還會相面嗎?方隊長。」
「身業有成的中年男人,和原配離婚,迎娶更年輕貌美的妻子,濫大街的狗血劇情了。」
「喜聞樂見。」
這間臥室主要是男主人的喜好,都是些做工精細的木制家具,櫃子上放著幾樣古董,這裏也是被搜刮得最兇的地方,抽屜全部被拽開了,衣櫃裏的衣服也扔在地上,上面能清晰地印著一個42碼的鞋印。
陶月月半跪下來,拎起那件被踩臟的衣服來看,方野說:「咦?」
「發現什麼了?」
「鞋上沒有血。」
「我也發現了……兇手進來搜刮的時候,死者應該已經死在客廳,他肯定沒必要分屍,可他還是畫蛇添足。」
方野思索著,「有沒有可能,他根本不是兇手,他在替某人扛雷?故意把臟水往自己潑,所以才有高調的六樓拋屍劇情。」
「如果這樣的話,這個『別人』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也未必,也有可能是拿錢辦事,有些人會自願扛雷去坐牢,他的家人能得到一大筆可觀的報酬。」
陶月月放下衣服來到客廳,循著客廳墻壁上的血跡,試圖還原殺人瞬間,她把方野拽過來,叫他站在那,自己扮演兇手。
她發現了一個問題,兇手被夾在臥室和死者之間,死者則位於正門旁邊,如果兇手是一名入室盜竊人員,那麼這個位置一般來說是反過來的。
「孟小寶不是真兇!」陶月月皺眉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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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解剖室,憋了一上午的方野點上根煙,陶月月說:「你喜歡這小姑娘嗎?」
「啊!?」方野嘴裏的煙差點沒掉下來。
「她叫我問問你的情況,所以我就問問嘍。」
「你這也太直接了,不符合社交規則。」
「社交規則?」陶月月一臉好笑,「你好像沒有朋友哦!除了家裏的狗。」
「狗比人好。」
「你喜不喜歡她,快回答,別叫我在這種無聊的問題上花時間。」
方野找個垃圾桶把煙頭掐了,回答:「你朋友是花癡?」
「是啊,出了名的。」
「我的天……」方野搖頭嘆息,「我現在沒心情想這個,先去現場吧!」
「臉上不在乎,心理肯定偷著樂呢!」陶月月趁機挖苦。
方野只覺得好疲憊,跟這種人搭檔,下次還是和王冰一起查案吧!
上午十點,二人來到案發現場,門上已經貼了警方的封條,方野說:「我去找物業要鑰匙。」
「費那個勁幹嘛?」陶月月掏出開鎖工具,輕松幾下就捅開了門,推門的時候連同封條一起撕開了。
「好技術!」方野稱讚道,「希望別用到歪路上。」
「大叔式的操心。」陶月月嗤之以鼻。
屋裏一片狼籍,地板上有一條長長的血痕,從浴室延伸到陽臺,陽臺柵欄上也凝固著鮮血。
家具的抽屜都被拉開了,裏面的東西翻得到處都是。
墻上有一家全家福,濺著幾滴血跡,照片上一個男人站在後面,西裝革履,笑容矜持,死者挽著女兒的胳膊笑得很開,女兒卻顯得動作僵硬。
這張照片很好地反應了家庭關系。
陶月月站在客廳裏深吸一口氣,捕捉著空氣殘留的氣味,濃重的血腥味,夾雜著一點消毒水的氣味,還有酒精的味道。
她從垃圾桶裏翻出一塊粘著脫脂棉的醫用膠條,是藍色的,脫脂棉上面沾著一點血跡,方野說:「送到你朋友那化驗一下吧!」
「裝起來。」陶月月交給方野,自己沿著血跡走到浴室,瓷磚墻壁上糊滿血跡,看著就像拿血塗了一遍似的,下水道口子堵塞著一團毛發和人體組織,瓷磚地板上估計之前有一灘血泊,慢慢滲下去,只留下瓷磚花紋裏的暗紅血色。
即便已經看過很多次類似場面,但要是讓她單獨一個人面對,心裏還是會發顫的。
她觀察血跡的形態,那些血跡並不是直接從流動的血管中噴射出來的,否則會噴濺到很高的地方,甚至是天花板,這些血跡只是分屍的時候流出來的。
然後走到廚房,發現廚房收拾得很乾凈,竈臺都擦得鋥亮,刀架上明顯少了一把刀。
她從口袋裏掏出一沓現場的照片來比對,說:「分屍用的是一把剁肉刀,現在在物證室放著,兇手為什麼不帶走這把刀,卻拿走了殺人的刀。」
「也許兇器是他帶來的,怕暴露身份,所以拿走。」方野倚在門邊說。
「他還怕暴露身份?把屍塊往樓下扔,恨不得滿世界都知道他在殺人。」
「我想,大概是為了對付樓下的保安,只帶了一把方便攜帶的兇器。」
陶月月不置可否,離開去看其它房間。
方野卻留在廚房,他一眼看見了掛在墻上的洗碗手套。
然後拉開櫥櫃,裏面的碗碟擺放整齊,他看見兩瓶消毒劑,一瓶已經用完,另一瓶還沒拆封,是滿的。
方野取下洗碗手套,去找陶月月,她正坐在次臥的床邊發獃,這間臥室乾凈整潔,有股女生閨房的香味,有幾個抽屜也被打開了,但沒有客廳那麼淩亂。
「怎麼,累了?」方野問。
陶月月豎起一根手指,引導著方野的視線朝她兩腳之間一指,那裏有一滴血跡,「現場拍照的人忘了這個。」
「也許是兇手滴下來的?」
「不,很圓,是垂直滴落的,滴落血滴的人曾經坐在我現成的位置。」
「照片給我看一下。」
陶月月遞過來,方野拿在手上一張張翻,找到死者手部的照片,一般拍照固定的時候會在旁邊放一個測量尺來當參照物,方野比對了一下手中的橡膠手套,「這副手套不是死者用的,應該是她女兒肖女士用的,這個家一直是肖女士在作家務。」
「你對那女孩有什麼第一印象?」
「我覺得她看上去有點累。」
「累?」
「我覺得她心事重重,但又故意遮掩。她應該是個早熟的人,談吐得體,又保持分寸,似乎她的家庭不是很溫暖。」
陶月月嘲笑,「我頭一次聽到這麼不專業的分析。」
「我不愛看書,這些都是我長期和人接觸總結出來的經驗,但是不比你那些書本知識差。」
「自大的經驗主義者。」送了方野這樣一個標簽,陶月月推門離開,來到主臥。
進門就看見一床紅色的床單,墻上掛著大幅結婚照片,死者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大概只有三十多歲,身材纖細,穿著婚紗的她很美麗,臉上洋溢著幸福,丈夫穿一身白西裝,粉底遮掩不住眼角的皺紋,笑容略顯僵硬。
方野盯著婚紗照看了一會,說:「死者怕不是小三上位吧?」
「你還會相面嗎?方隊長。」
「身業有成的中年男人,和原配離婚,迎娶更年輕貌美的妻子,濫大街的狗血劇情了。」
「喜聞樂見。」
這間臥室主要是男主人的喜好,都是些做工精細的木制家具,櫃子上放著幾樣古董,這裏也是被搜刮得最兇的地方,抽屜全部被拽開了,衣櫃裏的衣服也扔在地上,上面能清晰地印著一個42碼的鞋印。
陶月月半跪下來,拎起那件被踩臟的衣服來看,方野說:「咦?」
「發現什麼了?」
「鞋上沒有血。」
「我也發現了……兇手進來搜刮的時候,死者應該已經死在客廳,他肯定沒必要分屍,可他還是畫蛇添足。」
方野思索著,「有沒有可能,他根本不是兇手,他在替某人扛雷?故意把臟水往自己潑,所以才有高調的六樓拋屍劇情。」
「如果這樣的話,這個『別人』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也未必,也有可能是拿錢辦事,有些人會自願扛雷去坐牢,他的家人能得到一大筆可觀的報酬。」
陶月月放下衣服來到客廳,循著客廳墻壁上的血跡,試圖還原殺人瞬間,她把方野拽過來,叫他站在那,自己扮演兇手。
她發現了一個問題,兇手被夾在臥室和死者之間,死者則位於正門旁邊,如果兇手是一名入室盜竊人員,那麼這個位置一般來說是反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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