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十八章 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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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十八章 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擡頭看了眼北鬥星,她迅速定位了晉城的方向,頭也不回的走了。
半晌,聽到身後有聲音,回頭一看竟然是秦壽。
靠,陰魂不散啊,林夕立即拔出了從侍衛身上順走的長劍對準了他:“小壽壽,你若非要攔著我,那麽我就只能跟你拼死一戰了。”
秦壽表情嚴肅,一只手按在劍柄上卻沒拔劍,而是一聲不吭的朝林夕走去,然後站定,慢慢拔劍。
他的劍是飽飲了鮮血的劍,錚亮,泛著滲人的寒光,月光下冷光閃耀令人不寒而栗。
林夕眼睛微瞇,心臟開始劇烈跳動,她的手緊緊的握著劍柄,已經在尋找對方的人體最佳刺殺部位。
無論如何一定要去晉城。
“林姑娘,請你帶我一起走。”
什麽?林夕眉頭一皺以為自己聽錯了,她詫異的看著秦壽,秦壽卻在五步開外停住,然後向她彎腰鞠躬:“對不起,主子的命令我不得不聽,所以必須護送你去丹東,但是林姑娘若是劫持了我逃走那就另當別論了。”
林夕先是一楞然後想笑,心裏似乎照進了一捧陽光,熱熱暖暖的。
她第一次覺得這個大傻蛋其實真的挺傻的,卻傻的可愛,傻的讓她喜歡。
“容墨挺幸運的,因為有你這樣的屬下。”
秦壽默了默,道:“如果林海在也會這麽做的,都一樣,我們的命都是主子救得。”
“不過,我覺得主子挺不幸的。”
“為什麽?”
秦壽趕緊往前走了幾步跟她拉開距離確定夠安全了,聲音才清晰的傳過來:“因為他到現在還沒睡到想睡的女人,作為一個男人太失敗。”
“秦壽,你這個禽獸!”
林夕聽明白了他說的啥意思,立即咬牙追了上去,兩人一路追一路打,吵吵鬧鬧往晉城去了。
等馬車旁的侍衛醒來時發現秦壽和林姑娘都不見了,地上留著一封信上面寫著:秦壽已經背我挾吃,你們要麽緣地等,要麽去丹東,林夕留字。
幾個侍衛瀑布汗,滿頭黑線,這狗爬的字而且極有特色的錯別字一堆,一看就是秦壽寫的。
怎麽辦?領頭人都走了,幾個侍衛商量了一陣最後決定原地分散潛伏,等他們回來匯合。
林夕和秦壽喬裝易容來到了晉城,這晉城果然不同其他地方,民風確實彪悍,他們還沒靠近城門就遇到了攔路虎,一撥小混混一個個吊兒郎當的伸手跟他們要過路費。
秦壽示意他來解決,被林夕一腳踹到了後面去,笑瞇瞇的打量著那幫小混混,都還很年輕,穿的普普通通,有幾個身上還有補丁,但是表情都是老油條一樣的痞相。
“小朋友,你媽喊你們回家吃飯呢,毛都沒長齊就學人打劫?要不要姐來教你們。”
喲呵,口氣挺大,幾個小混混一聽眼前瘦不拉幾的女人要教他們打劫,互相看了一眼,然後哈哈大笑起來,笑到一半笑聲戛然而止,離林夕最近的一個小混混已經被林夕一拳KO踩在了腳底下,還時不時的在他身上蹭兩下把腳底的泥蹭幹凈。
這個小混混是幾種人力氣最大的,現在也只能像條脫水的魚在那掙紮,他每掙紮一下,林夕就狠狠碾一下,直到他大汗淋淋,嚷嚷道:“混蛋,快來幫我,給我殺了這個醜八怪。”
林夕掏出匕首在手中把玩,眼皮懶懶一掀,笑了:“姐江湖人稱鬼見愁,平時沒事最愛幹的事情就是殺人,小壽把姐的肉幹拿來。”
秦壽遞給她一包風幹的牛肉,她慢慢撕下一條慢條斯理的嚼:“嗯,這人肉還是十七八的最好吃,否則太老沒嚼頭。”
幾個小混混頓時嚇懵了,林夕突然一個手起手落,一枚石子打在一個混混的膝蓋上,那混混立即抱著膝蓋嚎叫著倒了下來。
“想跑?沒那麽容易,最近人肉幹不多了正好要補貨,我看你們幾個的肉就合適。”
林夕眼神殺氣騰騰的,舌頭在匕首上慢慢舔過去,加上她故意扮醜的模樣本身就有幾分駭人,於是幾個小混混殺豬一樣的叫著一哄而散,留下被他踩著的那位大哭小叫。
“餵,看到沒,大難臨頭各自飛,這麽年輕有手有腳幹什麽不好非要做混混。”
腳放開,那小子爬了起來,很沒出息的嗚嗚大哭:“結拜時還說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先出頭,遇到危險了就跑的比誰都快。”
林夕掏掏耳朵,遞給他一塊肉幹,小混混嚇得往後退了兩步,林夕忍不住大笑起來:“這是牛肉,剛才是唬他們的,不過接下來你要是不聽話我就真的把你做成肉幹。”
林夕很幸運,剛來就遇到了一幫第二次出門打劫明顯經驗不足的新手混混,然後打聽到了不少消息,例如在他們打劫之前曾有一撥當地非常出名的混混在這專門攔截來往商人搶劫,結果一天前遇到了一幫狠人,直接把他們給揍的滿地找牙,還把頭領的衣服給扒了,讓他繞著城門跑步。
還有晉城的勢力分布,以及民風特色,城市格局,兩人都做了相應的了解。
說到那幫狠人時林夕和秦壽第一反應就是,這不是容墨嗎?
不過這晉城的確是太覆雜了,光是各自為政的江湖門派大大小小就高達一百多,其中以清風派和明月派最為強大,而晉城兩大世家則日漸衰落,至於朝廷的府衙徹底成了擺設只能在門派之爭中夾著尾巴坐好自己的位子。
林夕看過地圖,知道晉城若是歸順於麾下將那些武林人士收服就掌握了很大一股力量,這麽多年老皇帝對晉城的態度都是又愛又恨的,恨他們不好掌控,不能收為己有,又愛他們的江湖實力,所以一方面任其發展,一方面又派人監視,只是監視著監視著,那幫朝廷的人也禁不住誘惑加入了幫派中,而當地府衙受制,各種折子都是盡挑好的話說,以至於老皇帝對這裏漸漸放松了警惕。
老皇帝都難以做到的收服,容墨自然也很難辦到,所以林夕才更要來,她擔心那幫江湖人士以為容墨是朝廷派來的到時候對他下手。
小混混叫二狗子,林夕差點笑出聲,這名字跟她當初的化名一模一樣。
她讓二狗子帶他們進城,二狗子想拜她為師學武功,林夕答應了,二狗子興奮的跳起來,立即帶他們爬城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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擡頭看了眼北鬥星,她迅速定位了晉城的方向,頭也不回的走了。
半晌,聽到身後有聲音,回頭一看竟然是秦壽。
靠,陰魂不散啊,林夕立即拔出了從侍衛身上順走的長劍對準了他:“小壽壽,你若非要攔著我,那麽我就只能跟你拼死一戰了。”
秦壽表情嚴肅,一只手按在劍柄上卻沒拔劍,而是一聲不吭的朝林夕走去,然後站定,慢慢拔劍。
他的劍是飽飲了鮮血的劍,錚亮,泛著滲人的寒光,月光下冷光閃耀令人不寒而栗。
林夕眼睛微瞇,心臟開始劇烈跳動,她的手緊緊的握著劍柄,已經在尋找對方的人體最佳刺殺部位。
無論如何一定要去晉城。
“林姑娘,請你帶我一起走。”
什麽?林夕眉頭一皺以為自己聽錯了,她詫異的看著秦壽,秦壽卻在五步開外停住,然後向她彎腰鞠躬:“對不起,主子的命令我不得不聽,所以必須護送你去丹東,但是林姑娘若是劫持了我逃走那就另當別論了。”
林夕先是一楞然後想笑,心裏似乎照進了一捧陽光,熱熱暖暖的。
她第一次覺得這個大傻蛋其實真的挺傻的,卻傻的可愛,傻的讓她喜歡。
“容墨挺幸運的,因為有你這樣的屬下。”
秦壽默了默,道:“如果林海在也會這麽做的,都一樣,我們的命都是主子救得。”
“不過,我覺得主子挺不幸的。”
“為什麽?”
秦壽趕緊往前走了幾步跟她拉開距離確定夠安全了,聲音才清晰的傳過來:“因為他到現在還沒睡到想睡的女人,作為一個男人太失敗。”
“秦壽,你這個禽獸!”
林夕聽明白了他說的啥意思,立即咬牙追了上去,兩人一路追一路打,吵吵鬧鬧往晉城去了。
等馬車旁的侍衛醒來時發現秦壽和林姑娘都不見了,地上留著一封信上面寫著:秦壽已經背我挾吃,你們要麽緣地等,要麽去丹東,林夕留字。
幾個侍衛瀑布汗,滿頭黑線,這狗爬的字而且極有特色的錯別字一堆,一看就是秦壽寫的。
怎麽辦?領頭人都走了,幾個侍衛商量了一陣最後決定原地分散潛伏,等他們回來匯合。
林夕和秦壽喬裝易容來到了晉城,這晉城果然不同其他地方,民風確實彪悍,他們還沒靠近城門就遇到了攔路虎,一撥小混混一個個吊兒郎當的伸手跟他們要過路費。
秦壽示意他來解決,被林夕一腳踹到了後面去,笑瞇瞇的打量著那幫小混混,都還很年輕,穿的普普通通,有幾個身上還有補丁,但是表情都是老油條一樣的痞相。
“小朋友,你媽喊你們回家吃飯呢,毛都沒長齊就學人打劫?要不要姐來教你們。”
喲呵,口氣挺大,幾個小混混一聽眼前瘦不拉幾的女人要教他們打劫,互相看了一眼,然後哈哈大笑起來,笑到一半笑聲戛然而止,離林夕最近的一個小混混已經被林夕一拳KO踩在了腳底下,還時不時的在他身上蹭兩下把腳底的泥蹭幹凈。
這個小混混是幾種人力氣最大的,現在也只能像條脫水的魚在那掙紮,他每掙紮一下,林夕就狠狠碾一下,直到他大汗淋淋,嚷嚷道:“混蛋,快來幫我,給我殺了這個醜八怪。”
林夕掏出匕首在手中把玩,眼皮懶懶一掀,笑了:“姐江湖人稱鬼見愁,平時沒事最愛幹的事情就是殺人,小壽把姐的肉幹拿來。”
秦壽遞給她一包風幹的牛肉,她慢慢撕下一條慢條斯理的嚼:“嗯,這人肉還是十七八的最好吃,否則太老沒嚼頭。”
幾個小混混頓時嚇懵了,林夕突然一個手起手落,一枚石子打在一個混混的膝蓋上,那混混立即抱著膝蓋嚎叫著倒了下來。
“想跑?沒那麽容易,最近人肉幹不多了正好要補貨,我看你們幾個的肉就合適。”
林夕眼神殺氣騰騰的,舌頭在匕首上慢慢舔過去,加上她故意扮醜的模樣本身就有幾分駭人,於是幾個小混混殺豬一樣的叫著一哄而散,留下被他踩著的那位大哭小叫。
“餵,看到沒,大難臨頭各自飛,這麽年輕有手有腳幹什麽不好非要做混混。”
腳放開,那小子爬了起來,很沒出息的嗚嗚大哭:“結拜時還說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先出頭,遇到危險了就跑的比誰都快。”
林夕掏掏耳朵,遞給他一塊肉幹,小混混嚇得往後退了兩步,林夕忍不住大笑起來:“這是牛肉,剛才是唬他們的,不過接下來你要是不聽話我就真的把你做成肉幹。”
林夕很幸運,剛來就遇到了一幫第二次出門打劫明顯經驗不足的新手混混,然後打聽到了不少消息,例如在他們打劫之前曾有一撥當地非常出名的混混在這專門攔截來往商人搶劫,結果一天前遇到了一幫狠人,直接把他們給揍的滿地找牙,還把頭領的衣服給扒了,讓他繞著城門跑步。
還有晉城的勢力分布,以及民風特色,城市格局,兩人都做了相應的了解。
說到那幫狠人時林夕和秦壽第一反應就是,這不是容墨嗎?
不過這晉城的確是太覆雜了,光是各自為政的江湖門派大大小小就高達一百多,其中以清風派和明月派最為強大,而晉城兩大世家則日漸衰落,至於朝廷的府衙徹底成了擺設只能在門派之爭中夾著尾巴坐好自己的位子。
林夕看過地圖,知道晉城若是歸順於麾下將那些武林人士收服就掌握了很大一股力量,這麽多年老皇帝對晉城的態度都是又愛又恨的,恨他們不好掌控,不能收為己有,又愛他們的江湖實力,所以一方面任其發展,一方面又派人監視,只是監視著監視著,那幫朝廷的人也禁不住誘惑加入了幫派中,而當地府衙受制,各種折子都是盡挑好的話說,以至於老皇帝對這裏漸漸放松了警惕。
老皇帝都難以做到的收服,容墨自然也很難辦到,所以林夕才更要來,她擔心那幫江湖人士以為容墨是朝廷派來的到時候對他下手。
小混混叫二狗子,林夕差點笑出聲,這名字跟她當初的化名一模一樣。
她讓二狗子帶他們進城,二狗子想拜她為師學武功,林夕答應了,二狗子興奮的跳起來,立即帶他們爬城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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