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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殺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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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的光芒雖短促,但天上還有什麽星能比它更燦爛,輝煌!當流星出現的時候,就算是永恒不變的星座,也奪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鮮艷的花還脆弱。

可是它永遠是活在春天裏。

它美麗,它自由,它飛翔。

它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

只有劍,才比較接近永恒。

一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往往就在他手裏握著的劍上。

但劍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一樣短促。

流星劃過夜空的時候,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

他狂賭,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

他甚至殺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現,他都很少錯過,因為他總是躺在這裏等,只要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那種輝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

他不願為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因為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

他也曾想抓一顆流星,當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幾乎也完全沒有回想。

對他這種人來說,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恥。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著,有風吹過的時候,偶爾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碰杯聲,帶到山上來。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裏,寧可孤獨。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現在他必須冷靜,徹底地冷靜下來。

因為殺人前必須冷靜。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

他並不喜歡殺人。

每當他的劍鋒刺入別人的心臟,鮮血沿著劍鋒滴下來的時候,他並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

他只覺得痛苦。

但無論多深遽,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殺人不可。

不殺人,他就得死!

有時一個人活著並不是為了享受歡樂,而是為了忍受痛苦,因為活著也只是種責任,誰也不能逃避。

他開始想起第一次殺人的時候。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市。

洛陽城裏有各種人,有英雄豪傑,有騷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貧窮;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裏。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那麽響亮。無論誰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一半多,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他第一次殺人,就是金槍李。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一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殺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進入他住的金槍堡去、打退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四大金剛、十三太保,然後一槍刺入他的咽喉,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這一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絕不能慢半分。因為你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

沒有人想去刺這一劍,沒有人辦得到。

只有一個人能辦到,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左右隨從,甚至連每天的一舉一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在大廚房裏做挑水的工人。

然後,他再花半個月的工夫等待。

什麽事都容易,等卻不容易,金槍李就像是一個冷淡而貞節的處女,永遠不給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機會,甚至,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他身旁都有人守護。

可是,只要能等,機會遲早總會來的——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有一天,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

金槍李的目光也跟隨著被風吹走的帽子。

在這一剎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麽值得擔心的。

孟星魂就在這一剎那間沖了過來,斜劍一刺。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管刺入,右頸前的喉管穿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的時候,孟星魂已到了十丈處。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據說金槍李入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殺得了他。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默默無聞。

因為誰也不知道是什麽人下的毒手。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兇手”,為金槍李報仇。有人發誓要找到這“救星”,跪下來吻他的腳,感激他為江湖除了一害。還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也在找他,卻只不過是想和他鬥一鬥,比比看是誰的劍快。

這些他全不在乎。

殺了人後,他就一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著淚嘔吐。

到現在,他雖已不再流淚,無淚可流,但每次殺了人後,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要一個人躲著偷偷嘔吐。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後,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那時他就會一個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著什麽事都不做,什麽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己冷靜下來,好去殺另一個人。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也沒有恩怨,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系。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

他殺他只因為高老大叫他這麽樣做。

他第一次見到高老大的時候,才六歲。那時他已餓了三天。

饑餓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甚至比死更可怕,比“死”更不可忍受。他餓得倒在路上,幾乎連什麽都看不到了。

六歲大的孩子就能感覺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他沒有死,是因為有雙手伸過來,給了他大半個饅頭。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饅頭。

當他接著這塊饅頭的時候,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淚水浸饅頭。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鹹的淚水就著冷饅頭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

現在,這雙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而是白銀、黃金,他要多少,就給多少。

有時這只手也會塞給他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只寫著一個人名,一個地方,一個期限。

這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

“蘇州,孫玉伯,四個月。” 四個月,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後,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一個人。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客的時候,也只不過用了四十一天。

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劍更快,而是因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狠。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現在,期限卻是四個月,這也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麽樣的人,要殺這個人是多麽困難,多麽艱苦。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並不生疏,事實上,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簡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來佛的還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也是活閻羅。他善良的時候,可以在一個陌生的病孩子床邊說三天三夜故事,但他發怒的時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將祁連山的八大寨都夷為平地!

這顯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裏卻忽然變得毫無意義了,就好像是一個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劍鋒刺入孫玉伯心臟時的情況。他也能想像得到孫玉伯劍鋒刺入自己心臟的情況。不是孫玉伯死,就是他死。

這其間已別無選擇的餘地,只不過無論是誰死,他都並不太在乎。

東方漸漸現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霧漸漸在山林間、泉水上升起,又漸漸一縷縷隨風飄散,飄散到遠方,誰也不知飄散到什麽地方,飄散到消失為止。

人生,有時豈非也正和煙霧一樣!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來,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楓林旁,昏黃的燈光照著慘白的窗紙,偶爾還有零星的笑聲傳出來。屋子裏的人顯然不知道歡樂已隨著黑夜逝去,現實的痛苦已跟著曙色來了,還在醉夢中貪歡一晌。

孟星魂推開門,站著,瞧著。

屋子裏已只剩下四五個人,四五個幾乎完全赤裸著的人,有的沈醉,有的擁睡,有的卻只是在怔怔地凝視著酒樽旁的孤燈。

看到孟星魂,沈醉的半醒、相擁的人分開,半裸著的女孩子嬌笑著奔過來,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纏住了他的脖子,溫暖的胸貼上他的胸膛。

她們都很美麗,也都很年輕,所以她們還未感覺到出賣青春是件多麽可怕的事,還能笑得那麽甜,那麽開心!

“你溜到那裏去了,害得我們連酒都喝不下去了。”孟星魂冷冷地瞧著她們。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來的,為她們,他袋中的銀子已水一般流出。半天前,他還會躺在她們懷裏,像念書般說著連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語。現在他卻只想說一個字。

“滾!”“你叫她們滾?”軟榻上半躺著一個男人,亦裸的上身如同紫銅,衣服早已不知拋到哪裏去了,但身旁卻還留著一把刀。一把紫銅刀,刀身上泛著魚鱗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無妨,但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赤裸著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誰?”這人笑了,道:“你醉了,連我是誰都忘了。我是你從三花樓請來的客人,我們本來是在那裏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請我來。”他忽然沈下了臉,道:“我來,是因為你這裏有女人,你怎麽能叫她們滾?”孟星魂道:“你也滾!”這人臉色變了,寬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說什麽?”孟星魂道:“滾!”刀光一閃,人躍起,厲聲喝道:“你就算醉糊塗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誰,也不該忘了這把紫金魚鱗刀!”紫金魚鱗刀的確不是普通的刀,不但價值貴重,分量也極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這種刀,不是愛出風頭的人不會用這種刀,不是武功極高的人也用不了這種刀。江湖中只有三個人用這種刀。孟星魂並不想知道他是誰,只問他:“你用這柄刀殺過人?”這人道:“當然!”孟星魂道:“殺過多少人?”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個,也許還不止,誰記得這種事。”孟星魂凝視著他,身體裏仿佛有股憤怒的火焰自脊髓沖上大腦。他總覺得殺人是種極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會有人殺了人後還沾沾自喜,引以為榮。

他痛恨這種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銅色的臉上帶著冷笑,道:“今天我卻不想殺人,何況我又喝了你的酒,用過你的女人……”他忽然發覺孟星魂已向他沖了過來,等他發覺了這件事時,一個冰冷堅硬的拳頭,已打上了他的臉。他只覺得天崩地裂般一擊,第二拳他根本沒有感覺到。

甚至連疼痛和恐懼他都沒有感覺到。

很久很久以後,他才覺得有陣冷風在吹著他的臉,就像是一根根尖針,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腦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變成了軟綿綿的一塊肉,沒有嘴唇,沒有牙齒,上面也沒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見。

這時他才感覺到恐懼。

一種令人瘋狂崩潰的恐懼突然自心底進出,他失聲驚呼。

別人遠遠聽到他的呼聲還以為是一只被獵人刀鋒割斷喉管的野獸。

木屋中已沒有別的人,樽中卻還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經過他的舌頭,流下咽喉,流入胸膛,與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為一體,將他整個人都包圍住。

他忽然覺得有種暈眩的感覺。

平時,在殺人前,他總是保持著清醒,絕不沾酒。

但這次卻不同。他忽然覺得自己不該去殺那個人,也不想去,在那個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種不祥的陰影,在等著他。

等著將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眼睛大亮了起來。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人喝了酒後,眼睛就會變得朦朦朧朧,充滿了血絲,大多數人都屬於這一種。

她卻是另一種。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裏有六七個人正在擲骰子,骰子擲中的聲音,脆如銀鈴。

燈也是銀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燈光照著桌上精致的瓷器,照著那紫檀木上鋪著大理石的桌子,照著那六七張流著汗的臉。

她心裏覺得很滿意。

這是她的屋子,屋子裏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這屋子,只不過是她財產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這幾人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商巨賈,就是聲名顯赫的武林豪傑,本來甚至連瞧都不會瞧她一眼,現在卻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開口,他們就會去為她做任何事,因為他們也同樣有求於她,她也隨時準備答應他們各種奇怪的要求。

迎門坐著的一個留著短髭、穿著錦袍的中年人,就是魯東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帶著酒意說,他什麽都吃過,就是沒吃過一整只烤熟了的駱駝,第二天,他剛張開眼,就看到四條大漢擡著他的早點進來。

他的早點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駱駝。

在她這裏,你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這裏你無論要什麽,都絕不會失望。

但就在十幾年前,她還一無所有,連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只能讓一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現在她卻已幾乎擁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時候,酒意越濃。

骰子聲不停地響,賭註越來越大,臉上的汗也越來越多。

看著他們的臉,她忽然覺得很可笑,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賭和女人,就變成一群狗,一群豬,一群豬和狗的混種。

她想吐。

那邊有人在喊:“這次我坐莊,老板娘要不要過來押一註?”她過去,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坐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還開著幾家飯莊,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粗又壯的身體,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錢,還有人。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擲,擲了一個“四紅”。莊家雖然笑得已有點勉強,卻還在笑,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上寫著“五萬兩整”的時候,他的臉就變得比牙齒更黃更黑了。她笑了笑,道:“這是鬧著玩的,算不得認真,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讓大家樂一樂,這次賭的就算是狗叫。”為了五萬兩銀子,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學狗叫。但她已輕輕推開門,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

曙色已臨,廣大的園林,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

她沿著小徑走,走出了這一片美麗的園林,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推開門,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過去,向他伸出了手……孟星魂並沒有睡著,也沒有醉,他只是不願意太清楚。聽到腳步聲,他張開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番薯,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

她凝視著他,輕輕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該喝酒的。”她的聲音雖溫柔,卻帶著種命令的方式。她的確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並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在當時說來,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上所有的黃金都珍貴。那時正是戰亂饑災最嚴重的時候,你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餓死人並不奇怪,能活下來才真是怪事。

沒有家,沒有父母,什麽都沒有,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僅是怪事,而是奇跡。

奇跡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造了四個奇跡——有四個孩子跟著她,最小的才五歲,而她自己,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為了養活她自己,她幾乎做過任何事情。

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己。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淌著口水的臉。

十五年後,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裏刺了下去。

初升的陽光溫柔地灑滿了窗紙。

她走過去,拉起窗簾。她不喜歡陽光,因為在陽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皺紋。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來催我的?”高大姐笑了笑,道:“你從來用不著我催,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孟星魂道:“但這次……”高大姐道:“這次怎麽樣?”孟星魂道:“這次我不去行不行?”高大姐猝然轉身,盯著他,道:“為什麽?你怕孫玉伯?”孟星魂沒有回答,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問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一個人若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麽!那只是一種厭倦,一種已深入骨髓、滲透血液的厭倦,厭倦了殺人,厭倦了流血,厭倦了這種永遠見不到陽光的生活。

這種生活豈非正如妓女一樣?

他前面只有一條路,後面卻有條鞭子。過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高大姐美麗的笑容忽然凝結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暫時都回不來。何況,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對付孫玉伯。”孟星魂道:“葉翔呢?”高大姐冷笑道:“葉翔?他現在只能抱抱孩子。”孟星魂道:“他以前做過的。”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她臉色漸漸和緩下來,柔聲道:“我已經給過他三次機會,我不能再讓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臉上沒有表情,一點表情也沒有,但他右邊的眼角卻在不停地跳動,每次他感覺到傷心和憤怒時,就會這樣。

他和石群、小何、葉翔,都是被高大姐養大的孩子。葉翔本是他們中的領袖,他不但年紀最大,也最聰明,最堅強!

但現在……高大姐嘆息了一聲,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爭了,我已經累得很……”她的手慢慢地伸過去,握著了他的手,緩緩接著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這樣子的,我們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來。”活下去?誰能在乎活下去!但人生中總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閉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緊,道:“我知道你絕不會令我失望。”她的手柔軟而溫暖。從他六歲開始,這雙手就常常握著他的手。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長姐,也是他的母親。但現在,他忽然發覺了這只手帶來了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張開眼,瞧著她的手,然後慢慢地從手上向上移動,終於看到了她的面龐,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臉,卻是呆呆癡癡的。陽光已被厚厚的簾子隔在窗外,燈光也已熄滅。

他忽然覺得她就像是個陌生人,一個陌生而美麗的女人。

她也在看著他,過了很久,才輕輕嘆息,道:“你已經不是個孩子了。”他不是,他十三歲的時候已不再是個孩子。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過很多女人呢!”孟星魂道:“很多。”高大姐道:“你有沒有喜歡過她們?”孟星魂道:“沒有。”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歡她們,她們就無法令你滿足,一個人若永遠不能滿足就會覺得厭倦。”她笑了笑,笑得那麽溫柔,那麽嫵媚,道:“也許,你根本還不懂得女人,還不知道一個女人能給男人多麽大的鼓舞。”孟星魂沒有說話,他的喉頭上下移動。他看著她。

她站了起來,慢慢地站了起來,姿態是那麽柔和優美。

她的手放上衣紐,衣紐解開……忽然間,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還很細,胸還很挺,腿依然修長而結實,皮膚依然像緞子般發光。她絕不像是個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這熹微朦朧的晨光中,她看來依然像是個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著他。

忽然間,他覺得一種無法形容的沖動,連咽喉都似已堵塞,在這一瞬間,他已忘卻過去,忘卻將來,甚至連現在都已忘卻了。

她慢慢地俯向他,聲音溫柔而遙遠,輕輕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會再厭倦,我要教你懂得……”她的呼吸溫柔如春風,帶著種令人心醉的香甜。她也許已醉了,但酒已化作了香甜。

雖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個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帶著寒意的晨風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獸。

他奔跑的時候,眼淚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無論誰都不知道他想得多麽厲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沖動是在十三歲的時候,那時他們還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別人的谷倉裏,是夏天,谷倉裏又悶又熱,半夜他被熱醒,無意中發現她正在角落裏用冷水在沖洗。

月光從谷倉頂上的小窗照下來,照著她赤裸裸的、發著光的胴體,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輕揉,咽喉裏發出一聲聲夢囈般的呻吟。

然後她身子突然痙攣,整個人都似已虛脫。

就在這時,他覺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團火,他咬緊牙,閉起眼睛,汗水已濕透了衣服。

自從那時開始,他每一次沖動的時候,都不由自主會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輕揉的手,想到她那痙攣發抖的腿。

每次事後他都會有種犯罪的感覺,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著根針,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針刺自己的腿。

他年紀越大,腿上的針眼越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時候。

但他只要一閉起眼睛,還是忍不住要將別的女人當作她。

他永遠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確想,的確要,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從木屋中沖出來的時候,她臉上那種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摑了一耳光,對一個女人來說,世界上簡直沒有比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裏的感覺,但卻非拒絕不可。

她永遠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親,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壞她在他心目中的這種地位,因為這地位永遠沒有別人能代替。

林中的樹葉已開始雕落。

他奔入樹林,停下,緊緊擁抱著面前的一棵樹,用粗糙的樹皮摩擦自己的臉,只覺得臉是濕的,卻不知是血還是淚?

陽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園美麗如畫。三千裏內,再也找不出第二個如此美麗的庭園,同時更不會找到比這裏更迷人的地方。

各種不同的人,從各種不同的地方到這裏來,就像是蒼蠅見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這裏花光了最後一分銀子,也不會覺得冤枉。

因為這裏是“快活林”。在這裏,你不但可以買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還可以買到連你自己都認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只要你夠慷慨,在這裏你甚至可以買到別人的命!

這裏絕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也絕沒有不用錢就可以得到的東西,到這裏來,就得準備花錢。

沒有人能例外,連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因為這裏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將近二十年艱苦、貧窮的流浪生活,教會了她一件事:“親生子也不如手邊錢”。世上絕沒有任何事比錢更重要的。沒有人能說她不對。因為她從貧窮中得到的教訓,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還痛苦,還要真實。

小橋旁的屋子裏,正有幾個人走出來,手撈著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著呵欠,一面討論著方才的戰局。

一場通宵達旦的豪賭,有時甚至比一場白刃相見的生死搏鬥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認得最先走出來的一個人姓秦,是魯東最大世家的這一代主人,年紀已大得足夠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體還是保養得很好,精力還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這裏來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買孫玉伯性命的人並不多,是不是他?”要買人性命的代價當然很大,夠資格買孫玉伯性命的人並不多,以前孟星魂殺人的時候,從不想知道買主是誰,但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姓秦的這一夜顯然頗有所獲,笑的聲音還很大,可是他的笑聲突然間停頓了,因為小橋上正有個人從那邊走了過去。

這人的身材高大,很魁偉,穿著件淡青色的長袍,花白的頭發挽了個發髻,手裏叮當作響,像是握著兩枚鐵膽。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臉,只能看到秦護花的臉。

秦護花在武林中的地位並不低,已可與當代任何門派的掌門人分庭抗禮,但他看到了這個人,臉上的神色立刻變得很恭謹,閃身在橋畔躬身行禮。

這人只點了點頭,隨意寒喧了兩句,就昂然走了過去。

孟星魂真想過去看看這人是誰,但卻不能。

在這裏,他只不過是個永遠不能見到天日的幽魂,既沒有名,也沒有姓,既不能去相識別人,也不能讓別人認得他。

因為高老大認為根本就不能讓江湖中知道有他這麽樣一個人存在。

他這一生就是為了殺人而活著,也必將為了殺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長些,就絕不能有情感,絕不能有朋友,也絕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屬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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