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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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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她也是心不在焉地,早就把這個給忘了!

一見她那兒歡喜的勁兒,殷以霆心裏卻有些很不是滋味:什麽破男人送的破玩意,她也高興成這樣?

“我渴了,去,給我煮杯咖啡!”

見他一副大爺架勢翹著二郎腿,目光卻時不時斜著、死瞪著她手中那膨脹起來的毛絨球,千悅瞬間就回過味來了,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當即勤快地站了起來:

“好!你等會兒——”

轉而,她真得屁顛屁顛跑去廚房燒水,沖了一杯熱咖啡出來:“你的咖啡,半杯奶半勺糖…”

這是他的習慣!只是,誰家用咖啡解渴?

放下杯子,千悅坐回位子,剛拿起手機,就見上面已經光禿禿的了:“咦,我的掛鏈呢?”

翻著抱枕、沙發墊,千悅轉了一圈,那邊,殷以霆卻優哉游哉地端起了咖啡杯:

“什麽掛鏈,掉了就掉了…又不值錢!”

直楞楞地站起身子,千悅一打眼,就見不知道什麽時候被推到沙發背後角落藏著的一個垃圾桶裏,一個粉色的大毛球就直楞楞地趟在裏面,上面還倒了一些瓜果皮:

‘這個小氣鬼!真是——’

氣憤莫名,千悅剛一轉身,殷以霆已經起身靠了過來,半環著她,一臉討好地,先行開口道:

“寶貝兒,很久都沒這麽開心了!難得有機會,我們去一起去逛個街?順道晚上一起吃飯?”

其實,上次,他就想約她一起吃飯,可惜,話都沒說完,她就把電話給掛了!

“幹嘛!這是打人一巴掌,再塞個甜棗?”

這分明是扔了她的掛件,還不讓她追究啊?他倒是會堵她的口?

“我怎麽敢?就是想…好好陪老婆大人逛逛街,負荊請罪,也能早點求原諒,不是?”

不由分說地,殷以霆已經牽起她的小手,拎起了她的包。

一路被他拖出了門,兩人去了一個綜合性的商業區,各式各樣的店鋪,琳瑯滿目。因為不是周末,店裏都略顯冷清,倒很適合單純出來逛街的兩個人。

十指緊扣,雖然只是漫步走著,千悅也是喜滋滋的。

一個門店前,殷以霆突然停下了腳步,默然回神,千悅不自覺地也擡眸望了過去。

路邊,是一件粉白色調為主的小清新鞋店,偌大通透的玻璃櫥窗上,繪制著振翅欲飛的蝴蝶,櫥窗裏的藝術人形展示架上,擺放著幾雙精美的高跟、矮跟,各種各樣的時尚小皮鞋、裝飾的小包、超大的珍珠串,周遭,燈光閃耀,帶著些夢幻的色彩,分外閃耀。

‘雲碟’旗艦店?

好美的名字!

見櫥窗裏的皮鞋也頗為特色,千悅便拽了拽殷以霆的手:“走吧,我們進去看看!”

隨即,拉著他便轉身走了進去。

“歡迎光臨…我們雲碟的鞋子以精美時尚,舒適價廉聞名…各個系列各種風格,總有一款會適合您!不知道小姐偏愛什麽樣的款式,我們可以幫忙推薦…”

“恩,不用了,我們…我們就隨便看看!”

店鋪的設計也很是獨特,搭配絢麗多彩的鞋子,當真是美不勝收。走了一圈,千悅覺得這裏的鞋子,的確是有些特色,雖然不一定是多麽柔軟高級,的確是十分時尚,做工、細節都處理得很到位。

雖然也有喜歡的牌子,卻並不挑剔,一圈走下來,還真有幾雙千悅心動的!

轉身,她便從櫃上拿了兩雙下來:“哪個好看?”

她拿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款,一款是高跟小短靴,皮質,很簡約,一側的邊上有個金屬扣的裝飾,拉鏈上是帶些覆古的皮扣,百搭的黑色,很時尚;另一雙則是微微帶點弧度的平底小靴子,淺灰色的磨砂皮質,鞋面拼接的同色皮毛,上面還豎著兩個小耳朵,看起來像是小兔子,卻又不張揚,萌萌地,甚是開愛!

回神,殷以霆明顯有些慢半拍地回道:“都…都好!”

看著面前一手拎著一雙鞋子比來比去的千悅,視線中,另一抹模糊的身影卻開始重疊:

‘浩,你喜歡哪個?’

‘浩,這個涼拖很可愛,對不對?一對小兔子,啃著花,抱著蘿蔔,好有愛,很像我們,對不對?’

‘可惜是涼拖….這個…我也好喜歡!’



另一邊,比對著,千悅說了半天,卻始終沒得到回應,便拎著鞋子跑了過來:

“老公,你想什麽呢?喊你半天了…哪個顏色更可愛?”

這次,千悅手中只拎了那款兔耳的小矮靴,卻是同款不同色,一個黑色,一個淺灰。顯然,她是更中意這款。

“黑色,百搭…淺灰,好像更明顯一些…”

一瞬間,殷以霆的腦海裏卻閃過朱青秀放下涼拖的場景:她沒有選兔子的涼拖,而是選了更適合上班的高跟時尚涼鞋!

可這一刻,千悅卻恰恰相反,拿了一雙兔子的半休閑鞋。

不自覺地,殷以霆又遲鈍了下。

“老公?”

“灰色的吧!”回神,近乎條件反射地,殷以霆就出了口,“更適合你!”

話音落,他的神情卻明顯還有些恍惚。

‘浩,你說白色好還是灰色好?’

‘銀灰吧!更適合你!’

類似的場景腦海再度閃過,殷以霆的心思竟控制不住的浮動。

“好,那麻煩你,就這雙吧!我想試一下…”

“好的!小姐,請問您穿多大碼?”

“37號!”

“38!”

服務小姐的嗓音剛一響過,千悅跟殷以霆兩人近乎同時出聲,卻是完全不同的答案!

“啊?”服務小姐一聲錯愕的驚呼,倏地扭頭,千悅臉色丕變,驀然回神,猛然意識到什麽,殷以霆的臉色也瞬間難道到了極點:

剛剛,他說了什麽?

“對不起!不要了!”

放下鞋子,千悅轉身就往門口走去。混蛋!混蛋!他居然連她穿多大的鞋子都弄錯?住在一起這麽久,他居然連這個都不知道?

“千悅!”

一路追著她出了門,殷以霆才拉住了她的手腕:“千悅,抱歉!”

剛剛他走神了!

“你不用跟我說對不起!”

猛地,千悅甩開了他的手。他根本就沒關心過她,她還能乞求什麽?她生什麽氣?一個不把她放在心上的男人,不記得有什麽奇怪的?

可這一刻,難得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敗壞光了!她寧願他不知道,不開口,也好過,說錯!

或者,他只記得某個穿三十八號鞋子的女人?所以,只記得三十八號!

一瞬間,千悅心頭清晰的疑惑就湧了上來,可惜,不待成型,卻被殷以霆開口打斷、化解了:

“千悅…抱歉,我剛剛在想事情,所以…走神了!”

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犯了個大錯誤,轉念一想,青秀已經不在了,殷以霆便覺得這件事沒有再提的必要,所以,他另外找了個借口:

“我…我媽咪,穿三十八號!我以前…只陪她一個女人買過鞋子!”

說著,殷以霆還想,這句話,也算不上撒謊吧!除了已經不在的朱青秀,他好像真的只有陪自己的母親買過幾次鞋。這一刻,是不得以,可他也覺得,這樣最好!幸好,母親也穿三十八號,要不,這下,可真麻煩了。

若是為了一個已經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舊愛,再失去了她,他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緊緊抱著她,這一刻,殷以霆的理智已經全部回來了。

聽他這麽說,不是狡辯,即便有過一絲疑慮,也是一閃而逝,又符合自己的預感的女人,只不過,這個人是婆婆,合情合理,千悅的口氣當即便變了:

“原來是這樣——”

“要不然呢?你以為我還有時間、有心情來陪別人逛街?好了,別生氣了!進去挑鞋吧!喜歡,我們就買!”

輕揉著她柔軟的發絲,殷以霆的眼底滿是寵溺,同樣這番話,他也說過類似的,所以,這一刻,或多或少,這個熟悉的地方,打扮清純又跟過去的青秀有些像的千悅,的確是勾起了他無數的回憶,連帶著,感情,都不在純粹。

殷以霆沒有掩飾深愛,因為不管是對過去的青秀,還是眼前的千悅,他的確都是用了真心的。所以這一刻,在他眼底心裏,他所有情緒,流露出來的,不管是對誰,都是真的!

只是,千悅不知道,這裏面,摻雜著對另外一個女人的…疼寵!

而殷以霆,更是做夢都沒想到,這個本該已經不在人世的女人,事實上,還好好地,就活在他身邊,讓曾經這些,他覺得合情合理、甚至根本無需考慮解釋的舉動,有一天,會變成巨大的、無法辯解的隱患。

心結打開了,千悅便任由著他又將自己拉了回去…只是隱約間,千悅的心裏還是有了一個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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