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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王寶釧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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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思染站在孫家的籬笆院內,雙手自然交疊放在身前,目光掃過面前孫家幾人,又看了眼院外不遠處挨挨擠擠看熱鬧的村民們,用盡自己畢生涵養強壓著心頭怒火,沈聲開口。

“孫仲,今天我把話擱在這了,你休妻也好,殺妻也罷,讓我以妻為妾去服侍人,萬萬不能!”

話音落地,圍在新帝面前的衛兵們憤而開口,七嘴八舌指責起他們面前這個荒謬的女人。

“大膽!”

“放肆!”

“竟敢對陛下無禮!”

“陛下英明神武,豈是你這種村婦能肖想的!”

面對諸多呵斥,謝思染輕蔑一笑,全然不放在心中,她昂起下巴,直視被眾星拱月樣圍在中間的孫仲,柔唇輕啟,吐出來話雖不帶臟字,卻也不怎麽好聽。

“孫仲,管管你的狗,它們吵到我耳朵了。”

一身明黃色錦衣常服的孫仲聞言蹙眉,他知道謝三妮本就是村婦,言語粗鄙很正常,所以並不願在這種事上與她多做糾纏。

擡擡手,孫仲制止了身邊人的呵斥,盡量做出誠懇的樣子開口:“三妮,這事是我做得不地道,我有愧於你,可香香幫了我許多,我不能再愧對於她——如果你是擔憂日後香香會為難你,我可以對天發誓絕不讓這種事發生。”

“你當年還對天發誓一生一世一雙人呢,也沒見老天爺落雷劈死你,可見這誓言只能用來哄哄好騙的女人,做不得真。”

謝思染是堅定的無神論主義者,比起未知的神仙,她寧肯相信是同樣未知的高維外星生物搞的鬼。

為什麽她知道外星生物?因為謝思染是穿越過來的,時至今日,已經整整五年。

這五年來的種種[嗶——]經歷,完全可以寫成一本厚度超過《民法典》的小說,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穿越者的[嗶——]蛋生活》。

而她謝思染,又或者這個世界的“謝三妮”,則是書中當仁不讓的主人公。

五年前,謝思染穿到染病身亡的謝三妮身上,靠著自身強大的意志和幸運硬生生抗了過來。剛好沒兩天,她就被原身親媽趕去河邊給全家人洗衣服,好巧不巧就遇到了溺水的孫仲。

出於人道主義,謝思染將人救了上來,就在她濕著身子給對方做人工呼吸時,被其他來洗衣服的村婦撞個正著。

這下就跟捅了馬蜂窩一樣,也就幾分鐘的功夫,還沒等孫仲徹底活過來呢,她謝三妮“不知羞恥地趴在謝家仲哥兒懷裏”的事就傳遍了整個村子。

當時謝家人就跟腳底下長了個“和諧號”一樣,嗷嗷叫著就跑到她面前,要不是謝思染家學淵源從小就學過武術,當時真就得吃虧。

饒是這樣,謝家爹媽拍腿跺腳、幹打雷不下雨的哭嚎也讓謝思染大開眼界,這種做派她只從網絡視頻裏看過,現實版的還是第一次瞧。

可惜,她自己是個瓜,而非吃瓜的猹。

最後這件事以“孫仲出面表示感激,願娶謝思染為妻”告終,謝思染收的眼刀要是能換成錢,不說富可敵國,至少在十裏八村她也能做個富婆。

可惜,那玩意除了會附帶心靈攻擊外,P用沒有,所幸謝思染也不在乎這個,她在乎的是怎麽才能擺脫這樁莫名其妙的婚事。

我救你一命,你娶我為妻,這是何等的喪心病狂、恩將仇報!

……

好吧,按照這時候的習俗,若是孫仲不願負責,謝思染就只有三條路可走。

一、找地方死了。

二、留家裏當個老姑娘。

三、找個尼姑庵出家,青燈古佛一輩子。

第一條路謝思染不願意,第二條路家裏人不願意,第三條路麽……可能尼姑庵不願意。

總之,孫仲的提議被謝家人認可,也是村裏統一認為最好的方法,既顯得孫仲知恩圖報,又不會白白葬送一條人命,可謂上上策。

沒人問過謝思染是否願意,也沒人在乎她是否願意,甚至會在她說不願意的時候譏諷她矯情、假清高,連仲哥兒都看不上,只怕是想進宮當娘娘哩。

沒辦法,誰讓孫仲天生一副好皮相,英俊清朗、器宇軒昂,跟他比起來村裏的其他後生跟猴子也沒差多少。

雖然孫家現在窮了點,但等孫仲考上了秀才,好日子還在後面呢。

這也是為什麽村裏的姑娘都嫉恨謝思染的原因之一,至於更多的,她們不說,謝思染也懶得去猜,婚期越近,她越想離開這個令人窒息的村子,去外面的世界闖蕩一番。

可惜,現實從來都很冰冷,謝思染很快就知道了自己的想法到底有多不現實。

先不說沒有裏正開的路引,她連府城都進不去,就單說這個世界對女子的壓迫,就足以將她牢牢拴在家裏。

謝思染很清楚一個無依無靠的姑娘會遭遇什麽,即便在她的那個年代,類似失蹤、被拐甚至被害的新聞也層出不窮,更何況是在根本不把女人當人的古代。

除非謝思染狠得下心去死,或者去深山老林裏當白毛女,否則就目前情況而言,結婚是她唯一的出路。

就當是先婚後愛吧,謝思染坐進花轎的時候這樣安慰自己,畢竟孫仲看起來還算是優質股,慢慢培養感情也並非不可能。

然而在新婚五天後,孫仲扛著包裹前往府城考試,從此音信皆無,留下一家子老弱給謝思染照顧。

其中包括:

極度重男輕女、認為謝思染是在占她大孫子便宜的奶奶。

極度重男輕女、還好話少屁多的爹。

高齡產女、體弱多病、恨不得謝思染連她小兒子的褲頭都一起洗了的娘。

五歲稚童、熊得作天作地、恨不得讓人一腳踹到月球上的弟弟。

年僅一歲、爹不疼娘不愛奶奶看了嫌晦氣的妹妹。

謝思染:……我可QNNND!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謝三妮留下的身體記憶不錯,謝思染縱然對農活和家務活並不擅長,也能憑借身體的慣性很快上手,她有多懷念現代的家人和生活,就有多痛恨古代的一切。

連衛生巾都沒有的世界,麻了,毀滅算了!

就在謝思染想著再過幾年熬死了孫仲的奶奶和爹之後,如果孫仲還不回來,她就去官府報個對方死亡,再給弟弟孫小滿在縣裏找個當學徒的地方,她就能帶著孫四丫小朋友過快樂的寡婦生活時——

孫仲回來了。

不僅回來,還給她帶來這麽大一個雷。

孫仲在遭遇了一系列起點男主的經歷後,獲得了同等的待遇——他不但成為了駙馬,還趁著皇室血脈兄弟相殘的時候趁虛而入,在公主鼎力支持下登基稱帝。

而昔日公主,自然就成了皇後。

孫仲一朝發達,自然要衣錦還鄉,接自己的親族長輩去都城享福,擺在眼前的問題就顯而易見了——他之前成親的事全村人都知道,只要他幹不出屠村的事,就怎麽都繞不過謝思染這一關。

本來一紙休書很簡單,但好巧不巧的,孫仲的親娘在他走後沒多久就亡故了,謝思染規規矩矩守孝三年,他自己又屬於“前貧賤後富貴”的類型,“三不去”對方占了其二,要是沒點理由,傳出去終歸不美。

雖然孫仲覺得只要給足了甜頭,村裏人不會說出去,但事總有萬一,且他迫切想通過這件事彰顯自己的寬仁,為之前背刺皇家的事遮遮羞,就更得慎重一些。

有些人啊,穿上了好衣服後,就越發的想要臉了。

香香公主最初沒把謝思染放在心上,在她看來對方不過一介不識字的村婦,跟自家駙馬大婚方五日便分開,翻不起什麽波浪,願意下堂最好,不願意就隨便封個什麽貴人之類放在宮裏,橫豎不缺她這一口飯吃。

然而孫仲卻想給對方一個妃位,甚至於貴妃,這明顯是將對方放在了心裏,這才讓香香公主真正重視起來,心中醋海滔天,恨不能派人直接弄死對方。

可惜,現在的孫仲不是做駙馬時的孫仲了,登基這兩個月來,他手段狠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鎮壓了朝堂上的亂象,硬生生坐穩了龍椅,就算是香香公主,也不敢在對方決定了的大事上恃寵而驕。

然後就有了現在這麽一出,新皇親臨家鄉迎接祖母和父親,並對糟糠之妻不離不棄,願以貴妃之位許之,並承諾將來只要生下男孩,立刻就會被封為親王,擁有最好最富饒的封地。

這在村裏的人看來,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再沒有不答應的,那可是貴妃娘娘,生下孩子就是王爺,那不是天天躺著就有飯吃,還頓頓都是大雞大鴨子,吃一碗倒一碗都行啊。

怎麽會有人不願意呢?

謝思染還真就不願意,本來她就不是多稀罕孫仲,現在還要跟人共享?那還真抱歉,充電寶和單車是她共享理念的極限,男人可不在這個範疇之內。

要不起,她不要了還不行嗎?

謝思染自覺挺好說話的,對方不會讓她霸占妻位,那就應該選擇讓她離開,誰能料到還有“三不去”這種本意是保護古代婦女,結果卻成為束縛她自由的鐐銬的存在。

於是事情就演變成開頭劍拔弩張的情況,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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