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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炭烤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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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稚坐在胡床上,懷中抱著一個瓷壇,正在腌鹹菜。

說是“腌”鹹菜,其實不太準確,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鲊”和“糟”。

本朝人將發酵腌制過的食物稱之為“鲊”,鮮魚、蝦蟹、雞鴨、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將食材洗凈拭幹,裝入壇內,用鹽、糖、醬油、姜蔥絲等制成調料,裝一層食材,鋪一層調料,如此重覆,直到食材裝滿,密封貯藏,可以存起來隨時取食。①

至於糟,實際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歡用酒糟腌制食物,肉類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與鲊不同,糟的時間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轉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還是糟,都有點鹹菜的意味,用來送粥最適合。

在慈幼局時,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黃芽。藕鲊味道不錯,清清爽爽,還很脆口,糟黃芽卻是有些吃不慣,總覺得有股生酒味。是以這次他做的依舊是鲊:海帶鲊和筍鲊。

海帶打成結,與竹筍絲混在一起,米醋、醬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醬調出辣味兒,頗有幾分前世便利店熱賣的海帶脆筍的意思。

剛封好壇子,突然聽到一陣拍門聲,同時沈小七的聲音響起來:“阿郎,快開門,看看我給你帶什麽好東西來了!”

這孩子自從給自己打工之後,精力越發旺盛,單單早起已經不能滿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訴給他,好讓他來幫自己推一推爐車。

“等一下,馬上就來。”

林稚洗凈沾滿調料的手,小跑過去給他開門:“什麽東……”

門外,沈小七舉著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見臉:“今天我去給阿娘買藥,回來的時候瞧見幾只兔子,這不,抓起來收拾幹凈就給阿郎你送過來了!”

看了看那幾只肥碩的兔子,林稚有些擔心:“不會是誰家養的吧?”

“不會!這種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雖然不知道怎麽看出來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滾打的經驗到底比自己豐富,林稚稍稍放下心來,“你母親的病剛痊愈,還是拿回去給她補補身體。”

沈小七擺擺手:“我已經給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氣什麽?”

林稚笑開:“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

兔子拾掇得很幹凈,無皮無毛,定是費了不少事。林稚邊洗邊想,下個月或許可以給沈小七漲漲工資。

擦幹兔肉上殘留的水,開個花刀,黃酒腌一下去除異味,姜片、蔥節、鹽、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後刷一層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時,被火逼出來的油脂滴落到炭塊上,發出嘶嘶的響聲,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飄了出來。

香飄甚遠,引得旁邊幾個客舍的人都探出頭來,其中一人問道:“小郎君這是在炙什麽?”

林稚邊轉動烤架邊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聲:“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買些醬牛肉來解解饞!”說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頓收拾,似乎拿著錢袋出門了。

林稚笑了笑,無心插柳柳成蔭,他這是不是也算促進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個下午才烤完,買醬牛肉的鄰居已經解完好幾輪饞,林稚才剛剛把烤兔從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醬色油亮,肉香撲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條兔腿。

咬一口,外焦裏嫩,鮮嫩多汁,醇香肥軟的肉香混著孜然香,細細咀嚼,滿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來,他還沒怎麽喝過酒。一來是對酒留有陰影,二來是酒價太貴,好酒買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綠蟻新醅,聽著好聽,其實連酒糟沫都沒過濾幹凈。

吐槽完畢,林稚給自己做了碗青菜湯餅,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後知後覺意識到,剩下的兩只半兔子該怎麽辦?儲存也只能儲存個一兩天,時間一長,還會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熱拿到夜市出售。

擺上不過片刻便有客人來買,還是個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對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長街上,像逛自家後花園一樣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認出了林稚,和他對上視線,楞了楞,接著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兩只半兔子。

然後他沖了過來。

就在林稚以為他要質問自己“兔兔這麽可愛怎麽可以吃兔兔”的時候,程令宜扒著邊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沒有辣醬?”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麽會對他的人設產生誤解?這小少爺明顯是那種“兔兔這麽可愛當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著回答:“有的。”

想起幾日前酸甜可口的櫻桃煎,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報備:“有一只少了條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話,可以只買兩只。”

聞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糾結的表情:“這樣啊,怎麽辦,我最愛吃兔腿了……那就買兩只好了。”

“好。”林稚道。

聽自己改口三只變兩只也不惱,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幾眼,心說這小郎君真是溫柔,和自家兄長一點都不一樣,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還從你這裏買嚼頭。”

林稚依舊笑著:“好啊。”

送走他後,沒過多久,喧鬧的人群突然安靜下來。

林稚莫名覺得這個場景似曾相識,回頭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紅衣黑發端坐馬上,正是孟瓊舟。

今日竟又趕上巡視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錯覺,最近這位孟少卿好像巡視得有些頻繁,距離上一次巡視,好像才過去幾天吧?

難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頻發?可也沒聽沈小七和趙二娘他們說起過啊……

正琢磨著,孟瓊舟已經拉緊韁繩在他面前停住腳步,翻身下馬,動作行雲流水,一點都不像是來買烤兔的。

林稚沖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舊是一個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瓊舟人不錯,就是話太少了,未來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悶壞了。

心中打趣,正事卻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樣了告訴孟瓊舟——消費者有知情權嘛。

不買,或者繼續買,無非是這兩種情況,誰知,孟瓊舟走了第三條路,他追問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瓊舟依然擺著那張冷淡俊美的臉,輕輕點了點頭。

就在林稚以為對方會轉身走人的時候,卻聽他道:“我買了。”說著就把銀子推了過來——這次是兩塊。

林稚眨了眨眼,回過神來,把烤兔包好遞給他。

看著孟瓊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厭食癥,我做飯還挺好吃,而且又是個男的——我都快要以為他對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瓊舟換上一身常服,看著盤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麽,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話要說:

①《吃一場有趣的宋朝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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