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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羅生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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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當年是煤礦所有未婚青年的夢中情人,林大郎也不例外。但是夢中情人和親弟弟好上了, 林大郎死了心, 結婚生子, 對林母以禮相待。

林母表面風光, 穿戴皆是名牌,成了人人艷羨的老板娘。林母是個善良的人,見大伯子成了鰥夫,不放心保姆照料繈褓中的大侄兒, 便將林耀接到家裏親自撫養。

林母對林耀的付出, 林大郎很是感激,在驚聞林母進了ICU之後, 忙放下工作去醫院,弟弟說妻子不小心從樓梯摔倒,林大郎剛開始是相信的。

可是當林母脫離危險,從ICU裏推出來,林二郎回去睡覺了, 林大郎問林母原因時, 林母卻說在浴室裏沒站穩摔的,夫妻兩個說辭不一致, 林大郎便有了懷疑。

林大郎看了林母以前的病歷,發現弟媳經常各種不小心, 比如大腿不小心被蚊香灼燒, 燙出一圈的水泡、牙齒在浴盆磕掉了好幾回、甚至有一回胳膊骨裂。

弟媳照顧著林耀林焰兩個精力旺盛的小男孩, 細致入微, 怎麽可能是這種粗心大意,動不動就把自己弄受傷的人?

聯想到弟弟最近購買殘疾人當礦工的事情,林大郎猜出了大概,他拿著病歷,問林母實情。

三年從思想到身體的虐待,林母已經被“調/教”成了專供林二郎發洩私欲的奴隸,一開始,林母是否認的。直到林大郎警告林母,她遲早要被丈夫活生生虐死,將來林焰有了後娘,又有這等殘暴的父親,林焰會變成什麽樣子?

林母並非天生軟弱之人,她當年肯放下一切下海去夜總會賺錢,這說明她其實有孤註一擲反抗現實的勇氣。

林母承認了大腿的一串燎泡其實是丈夫用煙頭燙的,她所有傷,都是遭遇家暴而來。林大郎大怒之下,當場報警,大義滅親,要林二郎付出代價。

然而在那個年代,搞不定警局的煤老板早就破產了,警察不僅沒抓差點把妻子打死的林二郎,反而打電話要林二郎去醫院“處理家事”。

林二郎看見大哥和病歷本,什麽都明白了。

林二郎跪地求饒,說看在林焰的份上,求大哥和妻子再給她一次機會。

林母不相信丈夫,她要離婚,聲稱要打官司分家產,並以林二郎家暴為理由,爭取林焰的撫養權。

林大郎有些猶豫,畢竟是親弟弟,看起來是誠心悔過。

最終,在林大郎的主持下,林母和林二郎秘密簽了分居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夫妻分居兩地超過兩年,視為感情破裂,會判離婚。

林大郎覺得,分居可以讓林母遠離丈夫的傷害。同時,兩年時間也可以看清一個人是否真的有改變。到時候再離婚也不遲,如果林母上了法庭和林二郎打離婚官司,按照法庭以往的離婚判例,一審的話,即使有家暴證據,一般很難判離婚,沒辦法,我國法律現狀就是如此。

這場離婚爭奪財產和孩子撫養權官司可能打兩年都未必有結果,還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如先和平分居。

按照分居協議,林二郎搬出家裏,不準私自回去見妻子和孩子,見面時必須有林大郎在場,以保護林母不再受家暴傷害。

簽協議的時候,此地煤礦把智障殘疾人當奴隸,並“轉運”到外省的惡劣行為引起了媒體的註意,甚至有警方臥底,去火車站等地假裝智障,被人“拐騙”到煤礦當奴隸,以收集證據的風聲。

林二郎害怕了,反正和妻子分居,幹脆賣了煤礦,套現帶著團隊轉戰海外,第一站就是菲律賓,這裏的銅礦質優價廉,林氏礦業業績飛升。

當初分居時,為了防止林二郎轉移財產,在林大郎的監督下,林母占著林氏礦業一半的股份。

林二郎當年下海創業的本錢,是林母去夜總會趕場賺的血汗錢,林母占一半股份是合情合理的。

如此一來,即使兩年後夫妻正式離婚,林母和林焰的利益也有保障。

這兩年裏,林二郎回國見了妻兒幾次面,每一次都帶著一車的禮物,誠心悔過,求妻子原諒。

年幼的林焰對父親的暴戾變態一無所知,在他的印象中,父親就是個隨時會變出各種進口禮物和零食的哆啦A夢,是個願意陪他踢足球,帶著他吃肯德基等等垃圾食品的好人。

父子關系十分融洽,因而在外人眼裏,林二郎出國經商兩年,身邊一直沒有新女人、養小三,稍有閑暇就飛回國陪妻兒,簡直是個好好先生。

甚至連林母冰封的心都融化了,以為丈夫真的知道錯了,她漸漸放下警惕,放下了離婚的想法。

林大郎也以為弟弟會和弟媳破鏡重圓。

然而,他們都低估了林二郎的心機。林二郎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是為了麻痹林大郎和妻子。

因為,林二郎既想要保持好好先生的人設,也要保全財產——公司的錢都是他賺的,憑什麽要分給賤女人一半?

何況,林二郎一直害怕別人知道他創業的本錢來自妻子去夜總會唱歌跳舞賺來的。

他覺得這是恥辱,是人生的汙點,他認為妻子在夜總會肯定賣身了,要不然,她怎麽可能賺那麽多錢?一個妓/女,一個玩物,有什麽資格當他的妻子,分他的家產!

林二郎在菲律賓礦區翻修了一座有百年歷史的葡萄牙城堡別墅,甚至按照妻子喜歡玫瑰花的愛好,開辟了玫瑰園。

林二郎馴養了一個殺手,做好這一切,林二郎向國內的妻子發出邀請,求她帶著兒子一起來菲律賓跨年。

林二郎選擇在菲律賓殺死妻子,因為國內治安良好,林母又住在到處都是監控的全封閉別墅小區,當時全國正值全國嚴打,口號是命案必破,林二郎覺得在國內殺妻風險太大,偷雞不成蝕把米。

菲律賓就不一樣了,這裏治安混亂,槍支合法,當地人仇視華人,尤其是選舉年,悍匪闖進富有華人家裏打家劫舍屢見不鮮,而警務偵查資源有限,像礦區這種偏遠地方,警察過來拍個照,很快能結案。

然而林二郎沒料到的是,林大郎擔心這裏治安不好,弟媳和兩個孩子被歹人盯上,不僅自作主張增加了保安,還暗中多增加了幾個隱形攝像頭,並且買了槍支隨身攜帶,以確保家人安全。

事發當天,正值工作日,林二郎去礦上之前,故意在兒子林焰書房裏放了幾頁城裏嘉年華活動的宣傳彩頁。

貪玩的林焰果然中招,給父親打電話撒嬌,非要父親推掉工作,回來帶他進城去嘉年華玩耍。

林二郎有了回家的借口,他去了玫瑰園,因為按照妻子的習慣,她上午喜歡在玫瑰園打理玫瑰。

林二郎計劃是讓殺人假扮劫匪,開槍打死妻子後逃走,然後他撫屍大哭,聲稱有劫匪闖進來,恰好撞上了回家準備給兒子“驚喜”的他,妻子為了保護他,以身為盾擋槍。

回到車裏,為了讓殺手完美完成任務,林二郎還將手腕上全鉆腕表送給殺手,作為訂金。

林大郎在監控裏看見了弟弟帶了個陌生人突然回家,他還以為礦上出了什麽事,於是從監控室跑去花園問弟弟,結果卻看見弟弟身邊的人舉槍,對準了正在剪玫瑰花的林母。

弟弟明明看到這一切,卻無動於衷。

剎那間,林大郎明白是怎麽回事了,他果斷舉槍,將殺手一槍爆頭。

腦漿,鮮血,腦骨碎片淋了林二郎一身,林母當時嚇癱了,跌坐在屍體旁邊。

林二郎撿起殺手掉落的手/槍,準備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妻子和大哥。林大郎連連開槍,將林二郎逼退。

林二郎情急之下,從噴泉密道逃走,林大郎當時也參與翻修這棟老宅子,知道密道的出口,於是開車去碼頭追,親兄弟駕著快艇槍戰,同室操戈。

最終林二郎的船翻了,人也不消失了,之後多年都沒有消息,林大郎都以為弟弟這個惡魔葬身大海。

之後,林大郎返回玫瑰園,和林母商議對策,決定將錯就錯,將戴著手表爆頭的殺手認作林二郎,大海沈船的是綁匪……

聽完林母無比曲折的講述,林耀第一個難以接受:“怎麽可能是這樣?如果林二叔真是魔鬼,你們說出實情即可,為什麽編出綁匪綁架林焰未遂,二叔為了救林焰被綁匪爆頭的假口供?”

林母落淚,“都是為了林焰啊!當時林焰都嚇傻了,他幼小的心靈承受著喪父的痛苦,難道我還要告訴他,你的父親是個魔鬼,你的母親一直被虐待、家暴,甚至差點被父親殺害的真相?一個成年人尚且接受不了的真相,林焰當時才六歲,他會崩潰的。”

林大郎安撫林母,給她擦去淚水,說道:“我殺了魔鬼,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從不後悔。現在魔鬼陰魂不散,回來覆仇,我來承擔後果,我殺他一次,我也能殺他第二次。”

王警官開口了,“你們所說的一切,如何證明是真的?”

林大郎冷笑:“當年花園的監控,我一直留著,在某個國家銀行保險箱裏,就是為了以防萬一,等出去了,我會取出來,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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