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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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都看著飛燕,有些不解的樣子。
“我在昨天吃飯的時候見過他,他坐在我們旁邊那桌,我記得很清楚,他腰間掛了一個玉佩,可以看得出,水頭很好,但是剛才公孫策他們翻看他的時候,我發現他身上並沒有這樣東西。他衣服完好,應該不會貿然將玉佩拿下。”飛燕絕對是幹一行愛一行,對於各種比較值錢比較好的東西,她都是抱著十二分的心來欣賞的。
這一點是他們都不曾註意到的。
“你確定?他的玉佩有什麽特征呢?”公孫策跟著包拯勘察完現場,問飛燕。
飛燕歪了一下腦袋,肯定的說:“如意。”
這個時候別人看著飛燕的眼神就有點驚訝了,這麽關註一個陌生人,而且細致入微,如果不是她是龐太師的女兒,是他們的朋友,怕是就要被列入嫌疑人之一了吧?
“你為什麽會想到觀察他呢?”公孫策就事論事的問,他的話裏沒有任何的懷疑,只不過是單純好奇飛燕會註意到這個人的理由。
“玉佩。”周鏡淡淡的說了兩個字。
幾人都看向他,自從發生命案到現在,他一直都沒有說話,只是倚在不遠處的門上,就這麽看著這一切。
飛燕聽到他的話也是吃了一驚,她觀察別人,周鏡在觀察她?這倒是有趣。
本來以為飛燕會回答,結果卻看到周鏡答話,幾人都是有些迷糊的。不過這幾個人中,不包括包拯和公孫策。公孫策雖然面無表情,但是親近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些不舒服的。
飛燕同意的點頭:“我是因為玉佩註意到他的,這個玉佩水頭很好,不是該佩戴在他身上的。當然,我沒有歧視人的意思,只不過你們看他,當時我看到這個玉佩的時候細細的打量過他,他的手十分粗糙,一定不是讀書人,從事體力活的可能性最大。可即使是這樣,他仍然是穿著這一身只有文人才會穿的衣服,還戴著這塊玉佩。當時他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倫不類。當時他頻頻的向門口張望,臉上的焦急顯而易見,我想,他在等人。”
飛燕將現場的情況和她的想法說了出來,不過卻也沒有說完全,有些話即使她不說,他們也會想。
她個人的意見並不重要,以免影響他們的判斷。
據掌櫃的說,這個人自稱許遠山。
勘察完現場,幾人就地討論起來,而石捕頭也是很高興的,原來,這長樂鎮一向安穩,鮮少有什麽事情發生,就像是這石捕頭,已經在這裏當差三年了,這還是第一起命案,據說,這裏已經七年沒有過這樣嚴重的大案了。
如果舞刀弄槍,石捕快還能頂一陣,但是這樣的事兒他確實不行。據他說,這衙門裏,還數著他能頂點用,既然碰上了天下第一聰明人,這事兒總算是有了著落。但請幾人一定要幫他。
其實就算是他不說,這幾個人也是不會走的。
很快,幾人就總結了以下幾點。
死者的衣服明顯的不合身,可見,這件衣服他應該是他匆忙之下選擇的。檢查了他的身體和隨身衣物,可以看出,他應該是從事體力活的。既然這樣,就出現了第一個矛盾點,那就是他的衣服與職業,為什麽會差的這麽大。
第二個矛盾點,為什麽要在屍體周圍倒那麽都的酒,是為了迷惑人還是為了遮掩什麽。
第三個不能說是矛盾點,該說是發現。那就是,除非是展昭和周鏡這樣的高手,否則很難能夠不踩地面,飛躍而出。而之所以用了“飛躍”則是因為墻上並沒有一絲的翻墻而出的痕跡。各方綜合看,兇手還在室內的可能性幾乎占了百分之九十。
幾人又翻看了這位許遠山的衣物,發現他的東西擺放的很有秩序,而被褥被折疊的很好的放在床上,看的出來,他並沒有睡過。
“現在初步看來,他應該是與另外一個人約好來這家店碰面,本來那個人該是昨天來到,不過卻因為某種原因並沒有到,所以他又多等了一天,白天的時候他頻頻張望就能說明這一點。想來,他們見面之事,一定不是體面之事,不然他也不需要偽裝成一個文人來這裏投宿。”
“那你們覺得那個人有沒有來?他就是兇手?我們排查今日來住店的客人就可以了。”石捕快下結論。
“石捕快這結論下得可夠早的。”飛燕調侃石敢當。
石捕快聽她這麽說,臉上的表情怏怏的。
“是要找出那個人,不過那個人是不是兇手也是不一定的啊。再說,他的玉佩不會無緣無故丟失的。”飛燕打了個哈欠,可以看得出來,這裏的高手這麽多,她這種除了觀察細致些,其他並沒有多大用的人是不需要留在這裏的。
“你困了?”公孫策看見飛燕的樣子有些疲憊,叮囑:“這裏有我們,你回房休息一會兒吧,有事兒我叫你。”
包拯看了一眼楚楚的模樣兒,也開口:“你們幾個都回房間吧,這裏有我們男人在就好。公孫策說得對,有事兒會過去叫你們的。”
飛燕看他們神采奕奕的模樣,再次打了個哈欠,點點頭走人。
“那你們忙吧。”
要是真正的飛燕,這個時候定然是不會去睡覺的,這麽大的事兒,她怎麽可能不在場呢,可是現在的她卻是不同的,少年包青天她可是看了好幾部滴。
包拯公孫策絕對是強強聯手啊。她在不在,真心無所謂滴。
只要專心的等著他們結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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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昨天吃飯的時候見過他,他坐在我們旁邊那桌,我記得很清楚,他腰間掛了一個玉佩,可以看得出,水頭很好,但是剛才公孫策他們翻看他的時候,我發現他身上並沒有這樣東西。他衣服完好,應該不會貿然將玉佩拿下。”飛燕絕對是幹一行愛一行,對於各種比較值錢比較好的東西,她都是抱著十二分的心來欣賞的。
這一點是他們都不曾註意到的。
“你確定?他的玉佩有什麽特征呢?”公孫策跟著包拯勘察完現場,問飛燕。
飛燕歪了一下腦袋,肯定的說:“如意。”
這個時候別人看著飛燕的眼神就有點驚訝了,這麽關註一個陌生人,而且細致入微,如果不是她是龐太師的女兒,是他們的朋友,怕是就要被列入嫌疑人之一了吧?
“你為什麽會想到觀察他呢?”公孫策就事論事的問,他的話裏沒有任何的懷疑,只不過是單純好奇飛燕會註意到這個人的理由。
“玉佩。”周鏡淡淡的說了兩個字。
幾人都看向他,自從發生命案到現在,他一直都沒有說話,只是倚在不遠處的門上,就這麽看著這一切。
飛燕聽到他的話也是吃了一驚,她觀察別人,周鏡在觀察她?這倒是有趣。
本來以為飛燕會回答,結果卻看到周鏡答話,幾人都是有些迷糊的。不過這幾個人中,不包括包拯和公孫策。公孫策雖然面無表情,但是親近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些不舒服的。
飛燕同意的點頭:“我是因為玉佩註意到他的,這個玉佩水頭很好,不是該佩戴在他身上的。當然,我沒有歧視人的意思,只不過你們看他,當時我看到這個玉佩的時候細細的打量過他,他的手十分粗糙,一定不是讀書人,從事體力活的可能性最大。可即使是這樣,他仍然是穿著這一身只有文人才會穿的衣服,還戴著這塊玉佩。當時他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倫不類。當時他頻頻的向門口張望,臉上的焦急顯而易見,我想,他在等人。”
飛燕將現場的情況和她的想法說了出來,不過卻也沒有說完全,有些話即使她不說,他們也會想。
她個人的意見並不重要,以免影響他們的判斷。
據掌櫃的說,這個人自稱許遠山。
勘察完現場,幾人就地討論起來,而石捕頭也是很高興的,原來,這長樂鎮一向安穩,鮮少有什麽事情發生,就像是這石捕頭,已經在這裏當差三年了,這還是第一起命案,據說,這裏已經七年沒有過這樣嚴重的大案了。
如果舞刀弄槍,石捕快還能頂一陣,但是這樣的事兒他確實不行。據他說,這衙門裏,還數著他能頂點用,既然碰上了天下第一聰明人,這事兒總算是有了著落。但請幾人一定要幫他。
其實就算是他不說,這幾個人也是不會走的。
很快,幾人就總結了以下幾點。
死者的衣服明顯的不合身,可見,這件衣服他應該是他匆忙之下選擇的。檢查了他的身體和隨身衣物,可以看出,他應該是從事體力活的。既然這樣,就出現了第一個矛盾點,那就是他的衣服與職業,為什麽會差的這麽大。
第二個矛盾點,為什麽要在屍體周圍倒那麽都的酒,是為了迷惑人還是為了遮掩什麽。
第三個不能說是矛盾點,該說是發現。那就是,除非是展昭和周鏡這樣的高手,否則很難能夠不踩地面,飛躍而出。而之所以用了“飛躍”則是因為墻上並沒有一絲的翻墻而出的痕跡。各方綜合看,兇手還在室內的可能性幾乎占了百分之九十。
幾人又翻看了這位許遠山的衣物,發現他的東西擺放的很有秩序,而被褥被折疊的很好的放在床上,看的出來,他並沒有睡過。
“現在初步看來,他應該是與另外一個人約好來這家店碰面,本來那個人該是昨天來到,不過卻因為某種原因並沒有到,所以他又多等了一天,白天的時候他頻頻張望就能說明這一點。想來,他們見面之事,一定不是體面之事,不然他也不需要偽裝成一個文人來這裏投宿。”
“那你們覺得那個人有沒有來?他就是兇手?我們排查今日來住店的客人就可以了。”石捕快下結論。
“石捕快這結論下得可夠早的。”飛燕調侃石敢當。
石捕快聽她這麽說,臉上的表情怏怏的。
“是要找出那個人,不過那個人是不是兇手也是不一定的啊。再說,他的玉佩不會無緣無故丟失的。”飛燕打了個哈欠,可以看得出來,這裏的高手這麽多,她這種除了觀察細致些,其他並沒有多大用的人是不需要留在這裏的。
“你困了?”公孫策看見飛燕的樣子有些疲憊,叮囑:“這裏有我們,你回房休息一會兒吧,有事兒我叫你。”
包拯看了一眼楚楚的模樣兒,也開口:“你們幾個都回房間吧,這裏有我們男人在就好。公孫策說得對,有事兒會過去叫你們的。”
飛燕看他們神采奕奕的模樣,再次打了個哈欠,點點頭走人。
“那你們忙吧。”
要是真正的飛燕,這個時候定然是不會去睡覺的,這麽大的事兒,她怎麽可能不在場呢,可是現在的她卻是不同的,少年包青天她可是看了好幾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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