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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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孟聽雨跟李虹君都沒閑著。
兩人的關系突飛猛進, 再往前一步都能成為閨蜜了。她們會轉好幾次地鐵到郊外偷偷地去看趙鈴的工廠,圍著工廠走一圈都要好久,除此以外還極盡可能地搜索各種關於馨鈴服裝公司的新聞, 做足了準備工作後, 這天孟聽雨約了李虹君在學校外面的火鍋店吃飯。
李虹君才上完課出來, 看著面前的麻辣鍋沸騰,深吸一口氣,“冬天果然要養膘,太香了!”
孟聽雨抿唇笑, “那你多吃一點,我點了好多菜。”
兩人一邊吃一邊聊, 孟聽雨說道:“我想好了,過幾天趙總回來,我決定按照第二種方式簽合同。”
李虹君忙不疊點頭, “我也覺得這種更好, 買斷雖然輕松, 但從長遠來看, 第二種明顯對你更好,就是收益周期長, 但我們現在都是學生,你也不是非等著這筆錢用對吧?”
“確實。”孟聽雨喜氣洋洋,“來, 幹杯~”
兩個女生碰杯,發出了清脆的聲響。
一口幹掉了杯子裏的果汁。
孟聽雨一手托腮,笑盈盈地說, “雖然賺錢也很開心, 但虹君, 你知道嗎,我高興的並不只是這個。”
而是她靠著自己看到了另一條路。
雖然重生前屬於她的那條路也很平坦,在外人看來,無論是職業還是感情生活,幾乎一帆風順。
然而,重生了換一條路,會不會發現更多的精彩呢?
李虹君吃得滿面紅光,“當然知道啊,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只要自己做到了就會很開心。就像我,現在還是會因為老師的一句誇讚高興好久。”
“你的未來會更好的。”孟聽雨柔聲道,“以後你會是律政響當當的人物,李par~”
李虹君反而羞澀不已,“我們系有好多牛人的,其實想到畢業我也很迷茫,還不知道自己以後能混出什麽名堂來呢。”
“你可以的!”
可能在李虹君看來,她對她是迷之自信了。
可是孟聽雨知道,李虹君後來有多麽的厲害,像徐朝宗這樣的人,對李虹君也是讚不絕口。一直到她重生前,徐朝宗還在游說李虹君加入他的法務部,開出的年薪令人咂舌。
即便不知道前世的種種,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李虹君對孟聽雨來說,不再是那個遠遠看著、心裏很佩服的李par,她們靠得這樣近,李虹君現在很青澀,可她已經表現出了她堅韌耐心又努力的一面,像這樣的人,以後一定會很好很好的。
“借你吉言啦!”李虹君眨了眨眼,“要是以後我真的像你說的這樣厲害,那,你是我的VVIP客戶,需要我給你打官司……”
孟聽雨湊近了問,“給我免費?”
李虹君一秒變得正經認真,“給你打九折。”
孟聽雨:“……”
兩人聊得開心時,盛韜也來了。
盛韜穿著到膝蓋的黑色羽絨服,短發清爽,見了孟聽雨,視線就黏在她身上。
孟聽雨大大方方地將他介紹給李虹君,“這是我男朋友盛韜,計算機系,也是大二的。”
盛韜看向李虹君,禮貌地打招呼,“你好。”
“我跟你提過的,這是法學院超厲害的李虹君。”孟聽雨沖李虹君眨眼,好像很頭疼的模樣,“他聽說我們在這裏,非要過來買單。”
盛韜笑起來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應該的,早就應該請吃飯。”
李虹君只覺得這是一場視覺盛宴。
什麽是俊男美女,她今天知道了。
外貌氣度,兩人都極為般配,好像是從畫報裏走出來的情侶。
孟聽雨手自然地搭在盛韜的胳膊上,問李虹君,“等下要不要一起看電影,最近有幾部很不錯的電影。”
李虹君果斷搖頭,“我要回宿舍躺著,就不當你們的電燈泡了。”
盛韜被這話逗笑,“不會。”
李虹君跟他開玩笑,“你們可以當我不存在,我卻不能當自己是空氣。”
“那好吧。”孟聽雨也沒勉強,“下次我們兩個人去看。不帶他。”
盛韜攤手,“我沒意見。”
確定她們吃完後,盛韜才起身去服務臺買單。很多高個子都有駝背的壞習慣,但盛韜沒有,即便是再放松的時候,他都將背挺得很直。
李虹君悄悄地跟孟聽雨說,“眼光不錯哦。”
孟聽雨揚唇,“你說我,還是說他。”
“你們兩個人眼光都好。”李虹君表情故作糾結,“好吧,還是他眼光更好一點。”
孟聽雨表揚她:“目光如炬。”
……
在火鍋店門口他們道別。
李虹君往學校走去,孟聽雨跟盛韜手牽著手去看電影。
最近上映的都是基本不會出錯的喜劇電影,這些電影孟聽雨前世已經看過,但再看一次也別有一番滋味。盛韜的心思沒在電影上,比起這種愛情輕喜劇,他更喜歡戰爭或者災難類的大片,他談戀愛很黏人,一場電影下來牽著孟聽雨的手不放,時不時就拉起來親一下,見氣氛特別好,又趁她不註意去親她。
熱戀中的情侶,仿佛有皮膚饑渴癥。
總是想貼在一起。
從電影院出來,暮色降臨,兩人又去附近吃了米線,這才往學校走去。當做是散步消食,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
“周六就要看演唱會了。”盛韜笑著看她,“你開不開心?”
孟聽雨不知道怎麽回答這個問題。
前世她很期待這場演唱會,那天在去體育館的地鐵上,心跳如擂鼓。跟喜歡的人一起看演唱會,真的很浪漫,可還沒到體育館,徐朝宗接到了兼職公司的電話,他一臉歉意,最後他下車離開,那一瞬間,她的心情就像是沒氣了的可樂。
她本來是沒打算去看的,可就在準備坐地鐵回學校時,她看著經過隧道時成為了一面鏡子的車窗。
很多事情,是可以一個人去做的。
她還是去了體育館看了演唱會,跟一群粉絲瘋狂叫喊。
瞧。其實她一直都是這樣的人,她不是那種非要人陪才去做什麽事的人。就算沒有他,她也可以一個人去看喜歡的演唱會,去陌生的海島潛水探險。或許徐朝宗永遠也不明白,為什麽以前她能接受他的忙碌,後來無法接受了。
說白了,感情從來都不是兩個人的事。
大多數時候是一個人的事,有愛意,什麽都能堅持,沒了愛意,對方吃飯先喝湯都會成為罪過。
重生後遇到盛韜,她只是提了一句自己喜歡的歌手,他格外上心,在知道這個歌手來燕市開演唱會後,更是四處打聽,買好了演唱會的票,什麽都安排好了。
孟聽雨停下腳步,跟盛韜手牽著手面對面,她輕聲回:“我很開心。不知道為什麽,我有時候總覺得,這是一場夢。”
盛韜拉著她的手晃了晃,笑意從眼裏都快溢滿,“怎麽說?”
“這是一場夢,你是來幫我圓夢的。”孟聽雨擡頭看向他,“我總是會這樣想,因為你是我十八九歲時最希望遇到的完美男朋友。”
盛韜彎腰低頭,跟她額頭相觸,“其實我也有這樣的想法。聽雨,我喜歡你,非常喜歡。”
……J
孟聽雨很忙,盛韜也知道。
他知道她每天除了上課以外,還會去做手工小飾品去賣。有時候看她疲倦的模樣他很心疼,有好幾次他都想將自己的卡給她,在他接受的教育跟經驗中,他覺得男朋友應該讓女朋友過得很好。不能他在吃西餐的時候,她卻在吃食堂。
在家境方面,盛韜好過孟聽雨太多。孟聽雨一個月生活費是一千塊,盛韜幾乎沒有上限,他是獨子,父母每個月都會給他兩千到三千的生活費,爺爺奶奶疼他每次見了都會偷偷塞給他零花錢,一個月下來,多的時候七八千,少的時候也有三千多。
盛韜願意將所有的錢都花在孟聽雨身上,因此看她這樣辛苦,心疼又糾結。
送孟聽雨回宿舍後,他慢慢往男生宿舍走,一路上想了好幾個辦法,終於確定了靠譜的方式讓她過得輕松。
回了宿舍關好門,見三個室友都在,他清了清嗓子,說道:“江湖有難,拜托大家幫個忙,舉手之勞,當然不會讓你們白幹活。”
殷明正在下載游戲副本,回頭問,“什麽事兒?”
王遠博也放下了手中的手機看向盛韜。
徐朝宗躺在床鋪上補眠。
最近他太忙,不願意給自己留一點時間縫隙。
“我女朋友在步行街一家格子鋪有攤位。”盛韜沈吟道,“等下我把店鋪名告訴你們,你們幫我去買,但最好不要一次性買空,那樣會引起她的懷疑,反正隔三差五幫我去買,錢我出,除此以外,每次給你們五十作為跑腿費怎麽樣?”
殷明不解,“你這是幹嘛。”
盛韜無奈,“我見不得她這樣辛苦。”
“何必多此一舉,你直接把錢給她不就好了。”殷明說。
盛韜搖頭,“那不行,我自己去買也不行,那格子鋪的老板認識我,我陪聽雨去過幾次,他應該記得我。”
殷明問,“賣什麽啊?”
“一些手工發卡,還有裝飾品什麽的,很好辨認。”盛韜嘆了一口氣,“這事別說出去啊。我不想讓她知道。”
王遠博仰頭看向躺著的徐朝宗。
徐朝宗面對墻側躺著,看不到他的神情。
王遠博現在真有點佩服並且同情徐朝宗,跟盛韜住一個寢室,每天聽他換著角度秀恩愛……
徐朝宗不想聽。
但盛韜太雀躍,那些話就鉆了進來。徐朝宗猛地睜開了眼睛,他有些疑惑,格子鋪?手工飾品?
怎麽回事。
他記得前世孟聽雨雖然也很喜歡做那些可愛的小東西,但從來沒有販售過,大學期間也沒有開過什麽格子鋪。S
孟聽雨的家境不算很好,但也不差。
她是孟家獨女,孟父孟母都有穩定的工作,工資也尚可,對這唯一的女兒是百般疼愛。可以這麽說,孟聽雨在同齡人中,根本就不缺錢花。孟父孟母也不希望她在大學時候每天去兼職,在兩老看來,以後畢業了開始工作得幾十年才能退休,想打工?以後多得是時間!大學就應該好好享受校園生活。
因此大學幾年,孟聽雨並沒有正兒八經的兼職過。
只偶爾碰上了合適的機會,會兼職幾天,賺一點額外的零花錢。
現在是怎麽回事?
他總覺得有哪裏不對勁。
晚上,徐朝宗睡不著,來到宿舍陽臺,在寒風中抽煙。最近他抽煙有點兇。
反正也沒人管他,也沒人會念他了。
王遠博去洗手間,正好路過陽臺,見徐朝宗在黑暗中往一次性杯子中彈著煙灰,指尖那一點忽明忽滅。
他走了過去,在另一邊站定,被冷風一吹打了個冷顫,“你不冷啊?這會兒零下。”
像這樣冷的天,他就算想抽煙也會忍一忍。
徐朝宗目光幽深地看著遠方。
王遠博在心裏嘆了一口氣,實際上比起盛韜,他更欣賞徐朝宗。他也看得出,徐朝宗以後是做大事的人。此時此刻見徐朝宗這般頹然,他難免出聲勸道:“其實盛韜人挺好的。”
徐朝宗充耳不聞,依然神情冷峻的抽煙。
王遠博又道:“天涯何處無芳草。”
這話終於引來了徐朝宗的一瞥。
“沒必要這樣。”王遠博自認為看穿看透,“沒必要就盯著一個人,你去看看,說不定能碰到真正合適的。”
徐朝宗冷漠地看他。
他將煙掐滅扔進杯中,聲音冷淡,“碰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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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關系突飛猛進, 再往前一步都能成為閨蜜了。她們會轉好幾次地鐵到郊外偷偷地去看趙鈴的工廠,圍著工廠走一圈都要好久,除此以外還極盡可能地搜索各種關於馨鈴服裝公司的新聞, 做足了準備工作後, 這天孟聽雨約了李虹君在學校外面的火鍋店吃飯。
李虹君才上完課出來, 看著面前的麻辣鍋沸騰,深吸一口氣,“冬天果然要養膘,太香了!”
孟聽雨抿唇笑, “那你多吃一點,我點了好多菜。”
兩人一邊吃一邊聊, 孟聽雨說道:“我想好了,過幾天趙總回來,我決定按照第二種方式簽合同。”
李虹君忙不疊點頭, “我也覺得這種更好, 買斷雖然輕松, 但從長遠來看, 第二種明顯對你更好,就是收益周期長, 但我們現在都是學生,你也不是非等著這筆錢用對吧?”
“確實。”孟聽雨喜氣洋洋,“來, 幹杯~”
兩個女生碰杯,發出了清脆的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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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聽雨一手托腮,笑盈盈地說, “雖然賺錢也很開心, 但虹君, 你知道嗎,我高興的並不只是這個。”
而是她靠著自己看到了另一條路。
雖然重生前屬於她的那條路也很平坦,在外人看來,無論是職業還是感情生活,幾乎一帆風順。
然而,重生了換一條路,會不會發現更多的精彩呢?
李虹君吃得滿面紅光,“當然知道啊,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只要自己做到了就會很開心。就像我,現在還是會因為老師的一句誇讚高興好久。”
“你的未來會更好的。”孟聽雨柔聲道,“以後你會是律政響當當的人物,李par~”
李虹君反而羞澀不已,“我們系有好多牛人的,其實想到畢業我也很迷茫,還不知道自己以後能混出什麽名堂來呢。”
“你可以的!”
可能在李虹君看來,她對她是迷之自信了。
可是孟聽雨知道,李虹君後來有多麽的厲害,像徐朝宗這樣的人,對李虹君也是讚不絕口。一直到她重生前,徐朝宗還在游說李虹君加入他的法務部,開出的年薪令人咂舌。
即便不知道前世的種種,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李虹君對孟聽雨來說,不再是那個遠遠看著、心裏很佩服的李par,她們靠得這樣近,李虹君現在很青澀,可她已經表現出了她堅韌耐心又努力的一面,像這樣的人,以後一定會很好很好的。
“借你吉言啦!”李虹君眨了眨眼,“要是以後我真的像你說的這樣厲害,那,你是我的VVIP客戶,需要我給你打官司……”
孟聽雨湊近了問,“給我免費?”
李虹君一秒變得正經認真,“給你打九折。”
孟聽雨:“……”
兩人聊得開心時,盛韜也來了。
盛韜穿著到膝蓋的黑色羽絨服,短發清爽,見了孟聽雨,視線就黏在她身上。
孟聽雨大大方方地將他介紹給李虹君,“這是我男朋友盛韜,計算機系,也是大二的。”
盛韜看向李虹君,禮貌地打招呼,“你好。”
“我跟你提過的,這是法學院超厲害的李虹君。”孟聽雨沖李虹君眨眼,好像很頭疼的模樣,“他聽說我們在這裏,非要過來買單。”
盛韜笑起來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應該的,早就應該請吃飯。”
李虹君只覺得這是一場視覺盛宴。
什麽是俊男美女,她今天知道了。
外貌氣度,兩人都極為般配,好像是從畫報裏走出來的情侶。
孟聽雨手自然地搭在盛韜的胳膊上,問李虹君,“等下要不要一起看電影,最近有幾部很不錯的電影。”
李虹君果斷搖頭,“我要回宿舍躺著,就不當你們的電燈泡了。”
盛韜被這話逗笑,“不會。”
李虹君跟他開玩笑,“你們可以當我不存在,我卻不能當自己是空氣。”
“那好吧。”孟聽雨也沒勉強,“下次我們兩個人去看。不帶他。”
盛韜攤手,“我沒意見。”
確定她們吃完後,盛韜才起身去服務臺買單。很多高個子都有駝背的壞習慣,但盛韜沒有,即便是再放松的時候,他都將背挺得很直。
李虹君悄悄地跟孟聽雨說,“眼光不錯哦。”
孟聽雨揚唇,“你說我,還是說他。”
“你們兩個人眼光都好。”李虹君表情故作糾結,“好吧,還是他眼光更好一點。”
孟聽雨表揚她:“目光如炬。”
……
在火鍋店門口他們道別。
李虹君往學校走去,孟聽雨跟盛韜手牽著手去看電影。
最近上映的都是基本不會出錯的喜劇電影,這些電影孟聽雨前世已經看過,但再看一次也別有一番滋味。盛韜的心思沒在電影上,比起這種愛情輕喜劇,他更喜歡戰爭或者災難類的大片,他談戀愛很黏人,一場電影下來牽著孟聽雨的手不放,時不時就拉起來親一下,見氣氛特別好,又趁她不註意去親她。
熱戀中的情侶,仿佛有皮膚饑渴癥。
總是想貼在一起。
從電影院出來,暮色降臨,兩人又去附近吃了米線,這才往學校走去。當做是散步消食,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
“周六就要看演唱會了。”盛韜笑著看她,“你開不開心?”
孟聽雨不知道怎麽回答這個問題。
前世她很期待這場演唱會,那天在去體育館的地鐵上,心跳如擂鼓。跟喜歡的人一起看演唱會,真的很浪漫,可還沒到體育館,徐朝宗接到了兼職公司的電話,他一臉歉意,最後他下車離開,那一瞬間,她的心情就像是沒氣了的可樂。
她本來是沒打算去看的,可就在準備坐地鐵回學校時,她看著經過隧道時成為了一面鏡子的車窗。
很多事情,是可以一個人去做的。
她還是去了體育館看了演唱會,跟一群粉絲瘋狂叫喊。
瞧。其實她一直都是這樣的人,她不是那種非要人陪才去做什麽事的人。就算沒有他,她也可以一個人去看喜歡的演唱會,去陌生的海島潛水探險。或許徐朝宗永遠也不明白,為什麽以前她能接受他的忙碌,後來無法接受了。
說白了,感情從來都不是兩個人的事。
大多數時候是一個人的事,有愛意,什麽都能堅持,沒了愛意,對方吃飯先喝湯都會成為罪過。
重生後遇到盛韜,她只是提了一句自己喜歡的歌手,他格外上心,在知道這個歌手來燕市開演唱會後,更是四處打聽,買好了演唱會的票,什麽都安排好了。
孟聽雨停下腳步,跟盛韜手牽著手面對面,她輕聲回:“我很開心。不知道為什麽,我有時候總覺得,這是一場夢。”
盛韜拉著她的手晃了晃,笑意從眼裏都快溢滿,“怎麽說?”
“這是一場夢,你是來幫我圓夢的。”孟聽雨擡頭看向他,“我總是會這樣想,因為你是我十八九歲時最希望遇到的完美男朋友。”
盛韜彎腰低頭,跟她額頭相觸,“其實我也有這樣的想法。聽雨,我喜歡你,非常喜歡。”
……J
孟聽雨很忙,盛韜也知道。
他知道她每天除了上課以外,還會去做手工小飾品去賣。有時候看她疲倦的模樣他很心疼,有好幾次他都想將自己的卡給她,在他接受的教育跟經驗中,他覺得男朋友應該讓女朋友過得很好。不能他在吃西餐的時候,她卻在吃食堂。
在家境方面,盛韜好過孟聽雨太多。孟聽雨一個月生活費是一千塊,盛韜幾乎沒有上限,他是獨子,父母每個月都會給他兩千到三千的生活費,爺爺奶奶疼他每次見了都會偷偷塞給他零花錢,一個月下來,多的時候七八千,少的時候也有三千多。
盛韜願意將所有的錢都花在孟聽雨身上,因此看她這樣辛苦,心疼又糾結。
送孟聽雨回宿舍後,他慢慢往男生宿舍走,一路上想了好幾個辦法,終於確定了靠譜的方式讓她過得輕松。
回了宿舍關好門,見三個室友都在,他清了清嗓子,說道:“江湖有難,拜托大家幫個忙,舉手之勞,當然不會讓你們白幹活。”
殷明正在下載游戲副本,回頭問,“什麽事兒?”
王遠博也放下了手中的手機看向盛韜。
徐朝宗躺在床鋪上補眠。
最近他太忙,不願意給自己留一點時間縫隙。
“我女朋友在步行街一家格子鋪有攤位。”盛韜沈吟道,“等下我把店鋪名告訴你們,你們幫我去買,但最好不要一次性買空,那樣會引起她的懷疑,反正隔三差五幫我去買,錢我出,除此以外,每次給你們五十作為跑腿費怎麽樣?”
殷明不解,“你這是幹嘛。”
盛韜無奈,“我見不得她這樣辛苦。”
“何必多此一舉,你直接把錢給她不就好了。”殷明說。
盛韜搖頭,“那不行,我自己去買也不行,那格子鋪的老板認識我,我陪聽雨去過幾次,他應該記得我。”
殷明問,“賣什麽啊?”
“一些手工發卡,還有裝飾品什麽的,很好辨認。”盛韜嘆了一口氣,“這事別說出去啊。我不想讓她知道。”
王遠博仰頭看向躺著的徐朝宗。
徐朝宗面對墻側躺著,看不到他的神情。
王遠博現在真有點佩服並且同情徐朝宗,跟盛韜住一個寢室,每天聽他換著角度秀恩愛……
徐朝宗不想聽。
但盛韜太雀躍,那些話就鉆了進來。徐朝宗猛地睜開了眼睛,他有些疑惑,格子鋪?手工飾品?
怎麽回事。
他記得前世孟聽雨雖然也很喜歡做那些可愛的小東西,但從來沒有販售過,大學期間也沒有開過什麽格子鋪。S
孟聽雨的家境不算很好,但也不差。
她是孟家獨女,孟父孟母都有穩定的工作,工資也尚可,對這唯一的女兒是百般疼愛。可以這麽說,孟聽雨在同齡人中,根本就不缺錢花。孟父孟母也不希望她在大學時候每天去兼職,在兩老看來,以後畢業了開始工作得幾十年才能退休,想打工?以後多得是時間!大學就應該好好享受校園生活。
因此大學幾年,孟聽雨並沒有正兒八經的兼職過。
只偶爾碰上了合適的機會,會兼職幾天,賺一點額外的零花錢。
現在是怎麽回事?
他總覺得有哪裏不對勁。
晚上,徐朝宗睡不著,來到宿舍陽臺,在寒風中抽煙。最近他抽煙有點兇。
反正也沒人管他,也沒人會念他了。
王遠博去洗手間,正好路過陽臺,見徐朝宗在黑暗中往一次性杯子中彈著煙灰,指尖那一點忽明忽滅。
他走了過去,在另一邊站定,被冷風一吹打了個冷顫,“你不冷啊?這會兒零下。”
像這樣冷的天,他就算想抽煙也會忍一忍。
徐朝宗目光幽深地看著遠方。
王遠博在心裏嘆了一口氣,實際上比起盛韜,他更欣賞徐朝宗。他也看得出,徐朝宗以後是做大事的人。此時此刻見徐朝宗這般頹然,他難免出聲勸道:“其實盛韜人挺好的。”
徐朝宗充耳不聞,依然神情冷峻的抽煙。
王遠博又道:“天涯何處無芳草。”
這話終於引來了徐朝宗的一瞥。
“沒必要這樣。”王遠博自認為看穿看透,“沒必要就盯著一個人,你去看看,說不定能碰到真正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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