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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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徐朝宗,另外兩個人對盛韜的“真愛”很感興趣,跟在他身後不停追問。
“咱們系的,還是外系的?”
盛韜終於確定了明天的穿著,抽空看了眼手機,孟聽雨依然沒有回覆,他將手機鎖屏。
“不是,新聞傳播學院的。”盛韜回,“大一。”
王遠博嘖了聲,“還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學妹才剛報到多久,你這就盯上了?韜哥手速果然一絕。”
盛韜沒搭理這話,但笑容很蕩漾。
“認識多久了?”
“今天認識的。”盛韜也不願意透露太多,“反正我還在追,我真的特別喜歡。”
徐朝宗只在聽到新聞傳播學院時楞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靜。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著你去玫瑰園了。”王遠博嘆息,“我最近真有點煩,這都大二了,感覺什麽大事都沒解決,女朋友沒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覺得自己是這個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這個年齡段的幼稚男生會把找女朋友當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隨時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關系不算很好,大學四年也沒處成過命的交情,倒是畢業後,跟王遠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兩人這才熟起來成為了真正的朋友。看著現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遠博,徐朝宗在心裏搖了搖頭,他即便現在心裏有了計劃,也不會找上王遠博合作,現在的王遠博沒有後來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帶他拖後腿了。
跟孟聽雨準備離婚手續的時候,王遠博勸了他很多次。
王遠博甚至稱孟聽雨為糟糠之妻。
徐朝宗當時看王遠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發瘋的傻子。
“老徐,人家聽雨為你付出這麽多年的青春啊!”王遠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沒有良心,當時你爹你媽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聽雨忙強忙後跟醫生打交道,你倆當初多好,結婚的時候誰不羨慕,有幾個是能從學生時代走到結婚,你們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媽陪在你身邊的時間說不定都沒聽雨時間長,那是親人啊!”
徐朝宗覺得這話很刺耳,冷冷道:“這話你不如跟她說。”
“是她要離。”
王遠博怔住,反應過來後,又是另一幅雙標態度,“聽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沒做到位,我說過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錢也是賺不完的,再說了,你現在的成就還不夠嗎?還是把時間留給家庭。你總會老的吧,總會退休的吧?到時候你身邊真沒她了,你後悔都沒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說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踏入過孟聽雨的內心世界。
他甚至到現在都沒想通,她為什麽要離婚。
年少時,很容易便能感應到愛情的存在,愛或者不愛對方,心裏清楚,可沒有人知道,當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八年,對方成為了一種習慣後,該如何辨別愛情是否還在。沒有人知道,但有過來人總結了另一套經驗:愛情會變成親情。沒有人會否認親情比愛情更重要,更難以割舍。
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有情不就夠了嗎?
盛韜他們的話,仿佛是一陣風,都沒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沒聽,洗過澡後躺在床鋪上,目光逐漸深沈,不該再去想關於前世的種種了,無論是因為什麽,他已經回到了過去,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聽雨一夜好眠。
醒來後也才九點鐘,慢悠悠地洗漱,為了表達自己對重生後第一次約會的重視,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個頭。書桌略顯雜亂,擺放著幾本書,還有護膚品化妝品,剛入學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員大力推銷買了一堆破爛兒。
她這個年紀還沒有保養的理念,護膚品只有簡單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沒有精華眼霜。
這三件套加起來也沒超過一百五,孟聽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遠的記憶中,對這個牌子毫無印象。
化妝品也都是野雞牌子。
孟聽雨現在格外愛惜這張臉。沒有絲毫猶豫,將這些化妝品都扔進了垃圾桶,最後是素面朝天出門。
可能是習慣帶妝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別扭,好像沒穿衣服一樣。
下樓時,她還在猶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職。她不能要求父母調整她的生活費,畢竟他們為她付出的已經夠多了,現在只能靠自己來提高生活質量。
至於找什麽兼職,她已經有了簡單的思路。
坦白說,在發家致富這方面,她哪怕重生幾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這個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沒靈感,沒了徐朝宗,她確實過不上前世奢華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將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她確信。
走出宿舍樓,還沒下臺階,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車前的盛韜。
盛韜今天的著裝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寬松連帽衫搭配黑色休閑褲,腳上是刷得很幹凈的匡威球鞋。
看著是很簡單的裝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園偶像劇裏那些主角。
校園戀愛對孟聽雨來說就是上輩子的事,如今想起來,好像那一幀一幀的畫面裏的人不是她。太遙遠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韜,她內心深處久違的愉快浮現。
十八歲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個嶄新的未來,以及嶄新的男人。
孟聽雨幾步跳躍到盛韜面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嗎?”
盛韜還以為她會問自己怎麽沒在校門口,而是來了宿舍樓下等著。
他都打好腹稿了,結果她都沒問。
“沒有。”盛韜搖頭靦腆一笑,“剛到。”
他提了提手裏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沒有吃早餐,我買了玉米雞蛋還有豆漿。”
孟聽雨笑著接過來,“謝謝啦。”
兩人往校門口方向走去,盛韜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無數次屏幕的手機,沒忍住,問了她,“你有看到我發的消息嗎?”
孟聽雨正在剝雞蛋,聞言頓了頓,隨即眉眼彎彎地看他,“我沒回嗎?好吧,對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韜笑了聲,“沒事。”
“為了表達我的歉意。”孟聽雨鄭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雞蛋,“等下我請你劃船賠罪,怎麽樣?”
“好啊……不過也不是什麽事兒。”盛韜看了她一眼,“是我沒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聽雨抿唇道:“有時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記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沒回,你可以多發幾條。”
她想起跟徐朝宗剛認識時,有很多次,她發了消息,他沒回,姍姍來遲,後打電話時提到這件事,他會認錯,很誠實的告訴她,因為他當時有事沒註意手機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機這頭的她,為了等他的回覆,睡覺也不安穩,迷迷糊糊會蘇醒過來摁亮手機,怕錯過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沒有說謊,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誤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電影,只是,這兩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韜消息更重要。
盛韜樂在其中,早就忘記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煩,我就多發幾條。”
孟聽雨溫聲道:“當然不會煩的。”
學校附近並沒有大型超市,盛韜打車帶著孟聽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說自己安排會一團糟,完全是謙虛。他們來的這家超市不遠處就有一個公園,公園的湖泊正好有鴨子船。
盛韜覺得跟孟聽雨在一起的時間過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從來沒有跟一個女生在一起這樣愜意又開心過。
或許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話開玩笑的成分占更多,但今天一天相處下來,盛韜是真的沈迷了。他跟她說他熱愛的攝影,她聽得懂,甚至還會跟他討論哪裏的山峰哪裏的湖泊更壯觀,哪裏的日出夕陽最浪漫,甚至國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點,她都能跟他聊。
盛韜驚訝,“你去過那麽多地方嗎?”
孟聽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過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國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幾年裏,徐朝宗也會跟她說很多所見所聞。後來為什麽不說了呢?大概是他說的那些事情越來越高深,他也越來越累,累到連跟枕邊人訴說的興致都沒有。
“還沒去過。”孟聽雨給出了一個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歡看書,各種書。”
盛韜感慨不已,對孟聽雨也有了新的認識。
她就好像是一個謎。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時,盛韜要顧忌對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實他並不怎麽感興趣的話題。可跟孟聽雨在一起,他就沒有這樣的感覺,他……可以在她面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經他看到書裏所謂的紅顏知己靈魂伴侶,他還覺得用詞太酸,可現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適的詞來形容孟聽雨。
這是一場奇遇。
孟聽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對盛韜的沈迷體會更真切。
打飯時,王遠博還跟徐朝宗這樣感嘆,“說真的,我有點好奇盛韜喜歡的那個學妹長什麽樣了。”
他們畢竟同住一年,對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濟濟的燕大,盛韜也算是比較出眾,母親是高校的教授,父親是建築工程師,受父母影響,他為人正直善良,成績優異興趣廣泛,待人真誠,剛入學報到時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時盛韜也談過兩次戀愛,他們作為室友也圍觀了全程,盛韜在感情中並不是卑微被動的那一方,所以,這一次他們看盛韜前所未有的認真都很驚訝。
王遠博補充了一句,“……他或許真的遇到真愛了,我感覺他栽了進去,你能想象嗎,他因為人女生一句話,這段時間到處托人幫忙買演唱會的票,昨天不知道從哪聽說,翹課去排了五個小時買到了票,他還不滿意,說位置太靠後了,還準備托人找路子買內場,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聲。
壓根就沒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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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系的,還是外系的?”
盛韜終於確定了明天的穿著,抽空看了眼手機,孟聽雨依然沒有回覆,他將手機鎖屏。
“不是,新聞傳播學院的。”盛韜回,“大一。”
王遠博嘖了聲,“還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學妹才剛報到多久,你這就盯上了?韜哥手速果然一絕。”
盛韜沒搭理這話,但笑容很蕩漾。
“認識多久了?”
“今天認識的。”盛韜也不願意透露太多,“反正我還在追,我真的特別喜歡。”
徐朝宗只在聽到新聞傳播學院時楞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靜。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著你去玫瑰園了。”王遠博嘆息,“我最近真有點煩,這都大二了,感覺什麽大事都沒解決,女朋友沒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覺得自己是這個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這個年齡段的幼稚男生會把找女朋友當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隨時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關系不算很好,大學四年也沒處成過命的交情,倒是畢業後,跟王遠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兩人這才熟起來成為了真正的朋友。看著現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遠博,徐朝宗在心裏搖了搖頭,他即便現在心裏有了計劃,也不會找上王遠博合作,現在的王遠博沒有後來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帶他拖後腿了。
跟孟聽雨準備離婚手續的時候,王遠博勸了他很多次。
王遠博甚至稱孟聽雨為糟糠之妻。
徐朝宗當時看王遠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發瘋的傻子。
“老徐,人家聽雨為你付出這麽多年的青春啊!”王遠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沒有良心,當時你爹你媽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聽雨忙強忙後跟醫生打交道,你倆當初多好,結婚的時候誰不羨慕,有幾個是能從學生時代走到結婚,你們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媽陪在你身邊的時間說不定都沒聽雨時間長,那是親人啊!”
徐朝宗覺得這話很刺耳,冷冷道:“這話你不如跟她說。”
“是她要離。”
王遠博怔住,反應過來後,又是另一幅雙標態度,“聽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沒做到位,我說過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錢也是賺不完的,再說了,你現在的成就還不夠嗎?還是把時間留給家庭。你總會老的吧,總會退休的吧?到時候你身邊真沒她了,你後悔都沒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說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踏入過孟聽雨的內心世界。
他甚至到現在都沒想通,她為什麽要離婚。
年少時,很容易便能感應到愛情的存在,愛或者不愛對方,心裏清楚,可沒有人知道,當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八年,對方成為了一種習慣後,該如何辨別愛情是否還在。沒有人知道,但有過來人總結了另一套經驗:愛情會變成親情。沒有人會否認親情比愛情更重要,更難以割舍。
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有情不就夠了嗎?
盛韜他們的話,仿佛是一陣風,都沒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沒聽,洗過澡後躺在床鋪上,目光逐漸深沈,不該再去想關於前世的種種了,無論是因為什麽,他已經回到了過去,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聽雨一夜好眠。
醒來後也才九點鐘,慢悠悠地洗漱,為了表達自己對重生後第一次約會的重視,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個頭。書桌略顯雜亂,擺放著幾本書,還有護膚品化妝品,剛入學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員大力推銷買了一堆破爛兒。
她這個年紀還沒有保養的理念,護膚品只有簡單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沒有精華眼霜。
這三件套加起來也沒超過一百五,孟聽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遠的記憶中,對這個牌子毫無印象。
化妝品也都是野雞牌子。
孟聽雨現在格外愛惜這張臉。沒有絲毫猶豫,將這些化妝品都扔進了垃圾桶,最後是素面朝天出門。
可能是習慣帶妝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別扭,好像沒穿衣服一樣。
下樓時,她還在猶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職。她不能要求父母調整她的生活費,畢竟他們為她付出的已經夠多了,現在只能靠自己來提高生活質量。
至於找什麽兼職,她已經有了簡單的思路。
坦白說,在發家致富這方面,她哪怕重生幾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這個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沒靈感,沒了徐朝宗,她確實過不上前世奢華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將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她確信。
走出宿舍樓,還沒下臺階,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車前的盛韜。
盛韜今天的著裝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寬松連帽衫搭配黑色休閑褲,腳上是刷得很幹凈的匡威球鞋。
看著是很簡單的裝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園偶像劇裏那些主角。
校園戀愛對孟聽雨來說就是上輩子的事,如今想起來,好像那一幀一幀的畫面裏的人不是她。太遙遠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韜,她內心深處久違的愉快浮現。
十八歲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個嶄新的未來,以及嶄新的男人。
孟聽雨幾步跳躍到盛韜面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嗎?”
盛韜還以為她會問自己怎麽沒在校門口,而是來了宿舍樓下等著。
他都打好腹稿了,結果她都沒問。
“沒有。”盛韜搖頭靦腆一笑,“剛到。”
他提了提手裏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沒有吃早餐,我買了玉米雞蛋還有豆漿。”
孟聽雨笑著接過來,“謝謝啦。”
兩人往校門口方向走去,盛韜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無數次屏幕的手機,沒忍住,問了她,“你有看到我發的消息嗎?”
孟聽雨正在剝雞蛋,聞言頓了頓,隨即眉眼彎彎地看他,“我沒回嗎?好吧,對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韜笑了聲,“沒事。”
“為了表達我的歉意。”孟聽雨鄭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雞蛋,“等下我請你劃船賠罪,怎麽樣?”
“好啊……不過也不是什麽事兒。”盛韜看了她一眼,“是我沒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聽雨抿唇道:“有時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記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沒回,你可以多發幾條。”
她想起跟徐朝宗剛認識時,有很多次,她發了消息,他沒回,姍姍來遲,後打電話時提到這件事,他會認錯,很誠實的告訴她,因為他當時有事沒註意手機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機這頭的她,為了等他的回覆,睡覺也不安穩,迷迷糊糊會蘇醒過來摁亮手機,怕錯過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沒有說謊,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誤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電影,只是,這兩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韜消息更重要。
盛韜樂在其中,早就忘記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煩,我就多發幾條。”
孟聽雨溫聲道:“當然不會煩的。”
學校附近並沒有大型超市,盛韜打車帶著孟聽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說自己安排會一團糟,完全是謙虛。他們來的這家超市不遠處就有一個公園,公園的湖泊正好有鴨子船。
盛韜覺得跟孟聽雨在一起的時間過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從來沒有跟一個女生在一起這樣愜意又開心過。
或許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話開玩笑的成分占更多,但今天一天相處下來,盛韜是真的沈迷了。他跟她說他熱愛的攝影,她聽得懂,甚至還會跟他討論哪裏的山峰哪裏的湖泊更壯觀,哪裏的日出夕陽最浪漫,甚至國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點,她都能跟他聊。
盛韜驚訝,“你去過那麽多地方嗎?”
孟聽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過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國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幾年裏,徐朝宗也會跟她說很多所見所聞。後來為什麽不說了呢?大概是他說的那些事情越來越高深,他也越來越累,累到連跟枕邊人訴說的興致都沒有。
“還沒去過。”孟聽雨給出了一個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歡看書,各種書。”
盛韜感慨不已,對孟聽雨也有了新的認識。
她就好像是一個謎。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時,盛韜要顧忌對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實他並不怎麽感興趣的話題。可跟孟聽雨在一起,他就沒有這樣的感覺,他……可以在她面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經他看到書裏所謂的紅顏知己靈魂伴侶,他還覺得用詞太酸,可現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適的詞來形容孟聽雨。
這是一場奇遇。
孟聽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對盛韜的沈迷體會更真切。
打飯時,王遠博還跟徐朝宗這樣感嘆,“說真的,我有點好奇盛韜喜歡的那個學妹長什麽樣了。”
他們畢竟同住一年,對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濟濟的燕大,盛韜也算是比較出眾,母親是高校的教授,父親是建築工程師,受父母影響,他為人正直善良,成績優異興趣廣泛,待人真誠,剛入學報到時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時盛韜也談過兩次戀愛,他們作為室友也圍觀了全程,盛韜在感情中並不是卑微被動的那一方,所以,這一次他們看盛韜前所未有的認真都很驚訝。
王遠博補充了一句,“……他或許真的遇到真愛了,我感覺他栽了進去,你能想象嗎,他因為人女生一句話,這段時間到處托人幫忙買演唱會的票,昨天不知道從哪聽說,翹課去排了五個小時買到了票,他還不滿意,說位置太靠後了,還準備托人找路子買內場,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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