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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如此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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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如此前塵

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起,穆臻喜歡喚他九哥。

他喚她臻兒

這讓穆臻有種自己被珍視的感覺。

活了兩輩子,終於有人把她當成至寶。

她自然不舍和他分開。

穆臻只能告訴自己,暫時分開,是為了以後長長久久的相守。

最近雲郡看似風平浪靜,可是穆臻總感覺有種風雨欲來之勢

兩人後半夜幾乎誰也沒睡,一直在說話。

穆臻說自己的夢

說前世的事情。

把她能記起的,都如數告訴了寧子珩。

只是前世的事情和如今出入頗大。很多事情說出來,已經毫無有處了。不過穆臻想的簡單,哪怕十句話中,有一句有用也是好的。

京城那地方,魚龍混雜。

豪門顯貴雲集。寧子珩在雲郡可以橫行無忌,到了京城,恐怕會舉步為艱。

寧子珩笑著說穆臻想的太多。

這世間,哪有銀子搞不定的事。不管什麽事,只要他舍得砸銀子,都能心想事成,不是有句話,有錢能使鬼推磨嗎?

他便要做這鬼的主子。

他指東,鬼打東。

他指西,鬼打西。

不過穆臻一臉凝重,說的很多話雖然寧子珩聽起來有些似是而非,不過他還是認真聽了。而且保證遇事,一定多思多想,絕不冒進。

穆臻這才露出放松的神情。

寧子珩在心中輕嘆,他覺得穆臻是一本書剛翻開時,覺得平淡無奇,再翻幾頁,覺得有了幾分趣味。

當他以為已經讀到精華所在,才發現不過才剛讀了個開頭。

越讀,越發現趣味中,還帶著些他看不懂,卻又迷人的東西。

他對穆臻的喜歡,已經不知不覺到了連他自己都覺得害怕的地步。

他如今甚至不敢想,若有一日沒了穆臻他要如何活!

半年前,有人告訴他,說寧子珩,你半年之後,會喜歡一個姑娘,喜歡到骨子裏,喜歡到願意為她生為她死。

寧子珩一定一臉不屑。

甚至還會大放厥詞。

說讓他喜歡的姑娘,還沒出生呢。

所以有時候,便是寧子珩這樣大大咧咧,寧願相信自己的拳頭,也不相信命運的人。

也會感嘆一句命運玄妙。

兩人說著說著,不知不覺,穆臻覺覺睡去。

寧子珩則一夜未眠,借著朦朧的月光,便那麽怔怔的看著穆臻。

多看一眼,便能多存一些,以後分開時,便能多慰藉一刻自己的相思。

天亮了,寧子珩收回目光。

深情,不舍瞬間斂去。

他目光灼灼,神情冷凝。

沒有驚動穆臻,寧子珩悄然起身。站在床邊,最後深深看了一眼穆臻。

他毫不猶豫的轉身離去。

生為男人,他知道自己該去做什麽

寧家上下似乎有著默契,也許不習慣離別。

寧老夫人,寧父寧母,都沒有出門相送。

寧子珩便在清晨的薄霧中,帶著一隊人馬,踏上了前往京城的驛道。

穆臻起身時,已經日上三竿,她其實早就醒了,沒了寧子珩在身邊,她睡的並不踏實。她知道寧子珩已經走了。

身子懶懶的,縮在被子裏。

被中有寧子珩的味道。

似墨非墨,似乎還著幾縷冷凝之意。

有寧子珩的味道包圍著,穆臻可以假裝寧子珩沒有離開,他只是去了書房,只是和管事的議事

穆臻,你竟然也學會了自欺欺人啊。

穆臻起身時,也像寧子珩離開時那般,回首深深看向寧子珩的位置。

然後,她豁然轉身。

還有很多事,需要她安排。

她沒時間悲春傷秋

穆臻直接去了寧老夫人那裏,寧老夫人笑著喚她上前。

直言知道穆臻一定還沒吃飯,她一早便吩咐竈上燉了湯。說著招呼婆子給穆臻端上來

穆臻推辭不得,只得小口小口喝著。

“丫頭,不過是暫時分開。不用這麽悲壯吧!”

穆臻怔了怔。

悲壯,已經到了悲壯的境地了嗎?

有那麽,明顯嗎?

竟然已經在意到這樣的地步了嗎?

“祖母,您取笑我。”

“不過,說實話,看你這小模樣,祖母還挺高興。那證明我家渾小子有人惦記著,在意著啊。

當初,他開口求我,說相中一個姑娘。

可是那姑娘拒絕了他。

我就想著,那一定是個好姑娘。

不為錢財所動。一定是個有主意的我勸那渾小子罷手。

他那品行,可配不上人家好姑娘。

可是那渾小子對我說。這輩子,他只會看中一個姑娘,若是娶不到那姑娘。

寧家便等著絕後吧。你說,氣不氣人?

不過氣人歸氣人。

他從小到大,祖母都沒看到他對什麽人這麽在意過。

父親,母親,最在意的,便是我這個祖母了。

可那時候祖母感覺得出。如果他娶不到那個姑娘。

他的魂便沒了

哪怕祖母不顧身份的哀求他也沒用。幸好,渾小子還算有些本事,真的把你娶到手了。”

穆臻:“”她自己都沒覺得自己這麽金貴。

不過寧老夫人這番話後,穆臻覺得手裏的湯似乎味道更鮮了些。

見穆臻不再死氣沈沈,小臉終於不再繃著,露出笑意來,寧老夫人興致更好了。

她早就盼著寧子珩出門,她和穆臻獨處呢。

穆臻是個多麽知情知趣的姑娘。

寧老夫人簡直有說不完的話,偏生渾小子總來攪局。

見穆臻緩緩喝著湯。

寧老夫人覺得應該說些更開胃的

“渾小子從小到大,不知道多淘氣。

三歲爬樹,四歲下水,五歲上房,簡直便是來討債的。

小時候,祖母總擔心

這麽個活靈活現的孩子。能不能平安長大?

要知道,都說慧極必殤。這小子自幼便十分機靈。五六歲上,便能和我一起看賬本。還能從中挑出錯漏之處。

七八歲時,已經能獨立看賬了。

到了十歲上下管事的不管問什麽,他都能應答如流。

這樣的天份,我一直把他留在身邊,連他母親想要見兒子,也得我首肯,我若不點頭,他母親都見不到他。這些年,他母親為此事,沒少抹淚。

可我不能把子珩交到她手上。

這樣的天份啊

有時候不是幸事,反而是場禍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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