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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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故事裏的故事,就我一個人念著獨白。等天亮。*
“戴維神甫”樂隊進入了娛樂圈,而主唱白阮非更是當紅藝人,以大長腿、絕世容顏、“小鮮肉”這些優點吸粉無數,黑玉的頭發,白襯衫,帥氣又乖馴的臉,瞬間成為了“國民弟弟”。不過,依這種情形看,要不是白阮非未成年,早就冠上了“國民老公”這個稱號。
而迷鹿也還是繼續當他的經紀人,盡管錢已經還清了,但迷鹿還是想賺點錢,白阮非問她為什麽,迷鹿回是因為要存夠上大學的費用,許竹跟以前不同了,如果他不是讀全國最好的B大,那麽一定是出國留學,這可是很大一筆費用。
白阮非想說我可以給錢你,但最後看見迷鹿固執又堅定地說到“我不想成為他的負擔”後,就放棄開口了。他又能夠站在什麽角度開口?
“你想讀什麽大學?”白阮非想了想,問。
“B大吧,至少方便回家。還是這個國家的土地,讓我覺得舒服。”
“我可能也讀B大。”
迷鹿直直看著白阮非,那可是一流大學,並不是靠關系就可以進去的,而是成績,然而白阮非的成績一直是倒數。
而且他說過,他最討厭的就是學習。
“你不會開玩笑吧?”迷鹿的聲音充滿懷疑。
“你為什麽不信我?”他反問。
“我只是……有點兒,呃,意外。”迷鹿說,“你現在那麽火了,粉絲多到遍布全國各地,你還怎麽安穩上學啊?”
白阮非肯定有考慮過了,而非常自然而然地說:“我請假啊,然後請家教。”
“這麽說,除了考試,你就不來學校了嗎?”
“目前為止,是這樣啊。”
白阮非的臉越發好看,身上的味道也變了,輕柔又綿氣,在空氣中飄飄蕩蕩,是檸檬一樣清爽的氣味,而讓迷鹿忍不住問:“你是不是換香水了。”
“換了古馳的罪愛,不好聞嗎?”
他自己嗅了嗅,表情十分可愛。“沒有,突然覺得很適合你。”迷鹿笑笑,臉被巨大的溫柔光線包裹著。
向迷鹿多了一份工作,工資很高工作量又不多,這多虧了白阮非的那家公司,他們一眼就看中了白阮非旁邊的向迷鹿,他們問她:“你有沒有興趣當我們公司旗下的,時尚雜志的平面模特?”
就是這樣,迷鹿順便當了模特。迷鹿的身高是一米七七,卻在他們那裏測量的時候是一米七八,她又長高了一厘米。
迷鹿覺得她哪裏是鹿了,根本就是長頸鹿好嗎……
白阮非在旁邊錄歌,好像是要推出簽約之後第一張專輯,其他的迷鹿也不清楚,但偶爾白阮非會路過看她幾眼,然後見到她什麽也沒有變化,會有些失落,而接著會再來。並不是沒有變化,而沒有到開機時間。她當的是雜志上的平面模特,今天總共要拍三套,三個系列,第一個是歐美範,第二個是森系風格,最後是古典風。
在化妝室出來的迷鹿簡直是驚艷四座,憑著化妝、衣著、發型整個人養眼極了,每一套的片子都好看十足,再加上還要用電腦經過處理,簡直美得不似凡人,眼影用在她的雙眼皮褶子上,漂亮的眼睛不止有神,又被色彩暈染得十分藝術感。
迷鹿很快就上手了,面對鏡頭收放自如,微笑,還是高冷,各種動作都應付得了,連攝影師都誇她有天賦。當時白阮非也顧不得錄歌了,一直盯著迷鹿看,有點腦子的人看見他都知道他眼神裏的不同,同公司的男藝人,在旁邊朝他一詞揭穿:
“餵,‘elk’,公司可是禁止藝人談戀愛。”
白阮非轉頭看著這個長得不錯的男生,一臉無奈,“我就算想談戀愛,也不能自己跟自己談啊?”
這種單方面的心酸情緒,被他用碩大的微笑蓋得密不透風。
另一邊,迷鹿已經拍好了照片,時間已經是傍晚了,她已經饑腸轆轆了,臉上的妝也卸幹凈了。
“你拍得很錯,雖然是新人,卻很上鏡。”
跟迷鹿說話的,是公司最紅的模特牧娜,大長腿,大波浪奶奶灰顏色的斜中分卷發,眼距寬,挑眉,紅唇,妝容完美,傳說中的“高級臉”。
美麗又落落大方。
“牧娜姐,你說笑了!”迷鹿不好意思地低下頭,“我其實非常緊張……”
“你真可愛,有沒有男朋友啊?”牧娜打量著迷鹿,然後聽見迷鹿臉紅地回了一句“有”後,便爽直地對迷鹿說:“真可惜,要是沒有我就追你了。”
迷鹿看見她漂亮又立體的臉,紅艷豐滿的嘴唇動著,卻吐出了另迷鹿不知所措的話。迷鹿覺得自己聽錯了,而“啊”了好幾聲,仿佛要被滿滿的空氣塞滿了肺。
而後聽見她漂亮的臉,笑著將事情隨性高掛:“我是LSS,也就是女同性戀。”迷鹿頓時將嘴巴合不上來了。“怎麽?你歧同啊?”見她這樣,牧娜仍舊優雅地說。
迷鹿趕緊揮手,“沒有的事!我身邊的人也有同,我只是沒想到牧娜姐喜歡我……”
牧娜笑了,“第一句是開玩笑的,其他都是真的,我有女朋友了,我很愛她,而且……”她女王一樣挑起眉毛,“她就要來接我回去了。”
話一說完,叫著她名字的人出現了,“牧娜,你和誰在說話啊?”迷鹿轉頭看見說話的人是個大美女,雖然個子不高,但比例很好,穿著漂亮的裙子,一頭烏黑的長直發,被風吹得溫柔文藝,中分之下是漂亮的平眉毛,好看的五官。
“希希,你來啦,我在跟新來的模特說說話。”牧娜手一揮,示意讓她過來,希希笑著說:“你不會是想泡人家吧?”
“你說的人家有男朋友了,而且……”她突然擡起希希的下巴,“我只想泡你。”
兩人嘴唇重貼在一起,牧娜一直都喜歡希希身上那股甜味,是範思哲的香水,她的頭發長長的,又柔軟,容易被風吹起。她笑起來,不好看,可能是牙齒的問題,但是她最喜歡她笑的樣子。
傻裏傻氣,又暖暖的。
迷鹿看著她們接吻,兩個美女真的是很養眼,但迷鹿覺得當電燈泡的唯一感受就是尷尬……
“現在你相信了吧,”霸道十足的牧娜摟著希希,“我們倆可都是小女人。”
“祝99啊。”
迷鹿笑著看著兩人甜蜜的背影,直到白阮非出現了,他說:“你在想什麽?”迷鹿花一樣的笑臉,“我在想愛情是什麽。”
“你想到了嗎?”白阮非穿著幹幹凈凈的白襯衫,漂亮的眼睛凝望著向迷鹿。
“沒有,它是神秘莫測的。”
她笑笑,仿佛看破紅塵的人。
迷鹿想,這個世界有各種各樣的愛情,每一種愛情都是付了真心才美,就像顧因愛上周若見,就像牧娜喜歡希希。愛一個人,連性別都可以忽略,真是偉大,無論哪一種愛,都不應該帶上偏見的眼光,與歧視的色彩。愛情應該是五彩斑斕的,就像彩虹一樣。
……
……
終於到上學的時候了,假期已經被用光,而收拾好所有東西,整整齊齊穿上校服是迷鹿目前唯一要做的事。擠了巴士,終於到綠葉中學,好熟悉的一切,然而她知道時過境遷了。
每一下的時間,都在將她拋得遠遠的,而她要不停不停追趕時間,直到長大,時間丟了也無所謂,重要的是當下。
學校的門口停了好幾排的汽車,其中有一輛黃色的法拉利的汽車停了下來,引得大家不斷往那兒投目光,因為不僅車子漂亮,而且從裏面走下來的人更是漂亮!少年白襯衫打底深藍色外套,混血的氣質,棕色的頭發柔軟飄起,寬大的眼窩下是仿佛水晶一樣的棕色眼珠子,漂亮得如仙人,氣質非凡。
而這個美如冠玉的少年,正往一個個子很高的女孩走去,同時也很漂亮,尤其那雙眼睛,泉水一樣清澈,閃亮。
“阿竹……”少女的笑容如花綻放,“好久不見。”
“迷鹿,好久不見。”漂亮的少年也笑了起來,仿佛都柔軟了,幹凈,清新,悲傷,嘴角溫柔揚起。
只不過迷鹿註意到許竹有所不同了,平時不噴香水的他,如今身上是香奈兒的蔚藍香水味,淡淡的,很有格調,手上是百達翡麗的銀色手表,那個世界十大名表之首的牌子,過分精致漂亮,價格是看了會頭暈而數不清是幾個的數字。
昂貴,奢侈品,這些無形中與她拉開了連誇父都跨不了的距離,比隔著一個海還要悲哀,以及看見他身後的名車,而想起自己家裏的那個非常辛苦的爸爸,整個人紮進煤礦裏一身黑,還有做水泥時衣服全是臟東西,也賺不了多少錢,還有為了整容而賣血賣腎的哥哥……
一種莫名又巨大的悲傷,難過,就這樣闖入了五臟六腑。酸澀的眼眶,連揉一下都不敢,而只能微笑。
“我們去班裏吧。”
“好啊。”
迷鹿點頭答應。洪水一樣的情緒,在青春期漫溢,一點點的將我和你,拉在了面面相覷的對岸……
白阮非那個座位是空的,在自己的身後被影子霸占了,像個得意揚揚的怪物。早上的時候,收到白阮非的微信留言:“向壯子,我的位子就留給你用了,你可以放書,嘻嘻嘻!”
白阮非就是“elk”,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比如姚樂簡直要哭了出來,後悔沒有跟他搞好關系,現在連電話、簽名都沒有要到,她是那麽喜歡“elk”,她說,他就是她的男神,滿足她全方面的幻想。而那麽完美的人,身為粉絲再怎麽喜歡,也只是被假象所吸引吧,而在那層漂亮的面具之下,其實他也跟我們一樣是凡人。
會痛苦,會難過,甚至比平常人壓力還要大,甚至把眼淚流進厚厚的心臟裏,而將笑容高舉。
這個世界,從來沒有十全十美的人,而最後的完美一定是努力裝出來的,一定是上了重重的枷鎖,才如此讓大家信以為真。
放學後,趙團團走過來,她還是那樣好看,古典善良的臉,紮著青春十足的馬尾,就像電視劇中楚楚可憐的女主角一樣。
“小鹿……”她咬著唇,眸子裏的光芒忽明忽暗。還是那個熟悉的稱呼,突然襲在了迷鹿的心上。
“有事麽?”
迷鹿已經整理好了課本,現在教室裏就剩下她們兩個人。教室的風很涼快,吹得合上的書本嘩啦啦地響,正好翻到《等待戈多》這一頁。
“關於唐粒我……”她一講出這個名字,迷鹿就隱隱約約知道了什麽,而心臟突然發涼。那種感覺是可怕的,另迷鹿攔住了她要說的話:“團團你不用說話了,唐粒已經死了,說什麽都沒有用。”
趙團團擡起頭,善良無害的臉,“難道小鹿你就不想知道真相嗎?”
“我不想知道。”迷鹿快速收好書本,將書包背好,大步走到門口,回頭,“但我知道,肯定和你脫不了關系,你說這些,不過是因為你良心不安了!”
然後可以清晰地看見趙團團的嘴唇蒼白,而門牙咬在下唇,連迷鹿都覺得疼,但她還是沖趙團團說:“真相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唐粒已經死了,被害死的!”
教室的風亂成一團,一種另人無法呼吸的風聲,穿過只剩下還在教室裏的趙團團,書本嘩啦啦再次翻頁。
少女將拳頭握得很緊,直到松手時,再也控制不了眼淚,落在年輕朝氣的臉上。少女,被悲傷一吞而下。
許竹說有些事情如果已經是到了不能挽回的地步,那最好不要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是無能為力,甚至被鋒利的真相給一同割傷。有些事情,就是沒有給你真相的,它就那樣自然而然地發生了。
想起那一天在唐粒的葬禮上,趙團團那淚如雨下的臉,突然心臟就腐臭了。假的,假的,都是假的……像是把一塊巨大的泥巴塗在心臟上,黏黏糊糊的想吐,於是那些美好的臉,根本就不存在了。
迷鹿看著學校,漂亮,寬大,一切青春都要在這裏發生,美好的,活力的,在最好的年紀,最好的時光裏,用力成長,直到連爛掉的記憶,都是它的一部分。年輕人,他有他的王國,還有墓地。
迷鹿伸伸懶腰,風吹了過來。又是一年春天,樹綠得特別舒服。
迷鹿也沒有在學校裏住宿了,而是搬到白阮非的公寓裏了,不是借住,而是租房的關系,每一個月要交房租水電費。白阮非的公寓她再清楚不過了,一個人住那麽大的房子,還有那麽多間空房,閑置著不出租就虧了,但不可否認的就是白阮非有錢,任性,尤其這段時間是他特別有錢的時期,身價高,當紅“小鮮肉”,還出了樂隊專輯《一鹿有你》,銷量紅紅火火,連續登上了音樂軟件前三的排行榜。
迷鹿這個經紀人,也有幸目睹他拍寫真的全過程。這是個經過包裝而美得不似凡人的少年,蒼白的皮膚,遮住了一直就消不掉的黑眼圈,烏黑幹凈的頭發經過發膠固定好,劉海被撩上去,向上揚的烏黑淩厲的眉毛,左邊眉毛為了凹造型而在眉尾處空了一行,尖尖的眼睛有用眼線加深,大地色的眼妝,微微夾了夾睫毛。
穿著現在最潮流的衣服,整個人氣場全開。
那一天,迷鹿覺得自己真的是眼瞎太久了,現在才發現白阮非真的長出一副絕世容顏的臉來,帥氣與美麗在他身上一點也不沖突,相反,英俊得連最好的詞語都甘拜下風。
白阮非拍照時,坐在沙發上凝望鏡頭,然後抹唇,要麽將無處安放的大長腿站得筆直,將衣領豎起,側面拍,再就是直接五官特寫。
漂亮的嘴唇揚起一個弧度,像深夜一樣的眼睛,逐漸綴滿萬顆星辰。
少年的自信,青春期的美好,活力。
一點點成為日後揮之不去的畫面。
漂亮帥氣的白阮非,長得好看就算了,還個子那麽高腿那麽長,唱歌還那麽好聽,又會跳舞、彈吉他,而且戒掉了那些不好的習慣,連煙也不抽,簡直是完美的人類,怪不得說他是男神。
有時候迷鹿也會說:“你這麽好,怎不找個女朋友?……但千萬不要是韓秀芝那種的!”
而白阮非回:“藝人不能談戀愛。”
漂亮又隨性的笑容,而迷鹿只看見這些,卻不知道白阮非將手藏在身心,然後用力握住,就像心太用力地悲傷,而止不住地發疼。
白阮非站在那兒,遞給了迷鹿一張光盤,上面有他“elk”的簽名,他說:“向壯子,這是第一張有我簽名的光盤,給你。”
迷鹿笑了笑,一種滿滿的又壓去了一半的幸福,而說:“謝謝你。”
在白阮非這裏租了兩個月多,這裏的房價其實貴得迷鹿給不起,就連租金也給不起,但是白阮非說幫他幹家務活,就免一半的房租,這簡直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了,只是迷鹿偶爾會覺得奇怪,一種特別的情緒在身上流淌,在白阮非的房子裏睡覺,睡覺前看見他,起床看見他,在他的房子裏忙上忙下,就像……一個真正的女主人一樣……
白阮非一點也不奇怪嗎?還是太熟悉了,這樣是正常的?這段時間好像自己跟他,比跟許竹在一起時還要多且親密……這樣子是不是正常呢?
迷鹿在漂亮的房子裏,將平坦的地掃好,像要把心裏的亂一點一點掃去一樣,如果掃不去就忽略。這種巨大的情緒壓在胸口,這種無法定義的感情是另她瑟瑟發抖的,而不得不裝作沒有看見。
就在這時候,白阮非從浴室走了出來,身上系著一個浴巾,雖然這是他的房子,他有他的自由,但衣不蔽體這種事情還是不應該發生的。
“白阮非你!”迷鹿咬牙切齒,卻說出,“你是不是不把我當女的?”
“噗——”白阮非正好在喝水,沒有噴卻噎到了,而不停拍胸口,“咳……向壯子你……是對自己的女性特怔不滿意嗎?雖然那裏是‘平平無奇’,但也不要自卑啊……”
換句話說,他在罵她……平——胸!
“那你對自己的男性特怔也太自戀了……”
然而迷鹿註意到他的胸貌似比自己還要大,“你最近是不是有在健身啊?”以前頂多是腹肌與人魚線,現在冒出了發達的胸肌。
“最近我在增肥,好練肌肉。”他笑笑,“完美嗎?”
想了很久,也想不出其他的,而只好心服口服,“是啊,完美。”
漂亮的房子,有燦爛的光線,外面有白柵欄,種著薔薇。如今花開了,滕蔓綠了,仿佛童話故事一樣,美麗的開頭,美麗的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前,住著兩頭鹿,一頭公一頭母,然後它們倆相愛了。
白阮非終於想起那天喝醉酒的時候,究竟對迷鹿講了什麽,原來是個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童話,而童話一輩子都只能是童話,因為我們並沒有那麽多那麽多的,很久很久以前……
迷鹿註意到白阮非每天晚上都會吞一種藥片,一開始以為是毒品之類的小型藥品,而心慌了一下,可白阮非看穿了她的想法,他說那不是毒品也不是冶抑郁癥的藥,而是用一種隨便的口吻說:“這是褪黑素,沒有它我會睡不著覺。”
白阮非已經有很久的失眠史了,不靠藥物根本就睡不著覺,就算閉著眼睛也是無法失去意識,而就算眼球疲倦到有紅血絲,也無法自行入睡。
“褪黑素什麽東西呢?類似安眠藥那種嗎?”迷鹿開口問,白阮非一直有深深的黑眼圈,盡管粉底可以蓋住,但是仍看出他的疲勞。
白阮非說:“安眠藥副作用大,功效一樣,讓人體分泌想睡覺的東西,而且網上說這東西還有美容養顏延緩衰老的作用。”
“那天天用不會有副作用嗎?”
“幾乎沒有。”
“那我給我吃一片。”迷鹿伸出手,白阮非一口拒絕,“你又沒有失眠?吃來幹嘛?”
“延緩衰老啊!”
迷鹿天真的笑臉印在在自己了柔軟的心臟裏,於是,總是在想著這張臉,而變得無比心酸。“依賴性很大的。”沒有什麽毒性,依賴卻很大,是因為自己太習慣了吧,而對一切都被動起來。
“那你……”還想要說些什麽,只看見他濃濃的黑眼圈,而無法開口。
“我就是個喜歡依賴的人。”那一句“我戒不掉你”白阮非沒有說出口,而是讓悲傷的情緒,用微笑掩蓋。那時候我笑,那時候我會去笑……是因為我怕自己會哭出來,而說出,吶,向壯子,我一直依賴你。
你是我最後,也是一生都無法戒掉的依賴。你比□□還要根深蒂固地,入侵我所有的五臟六腑,乃至血液、骨髓。
房子裏還多了一個身影,是那個黑灰色相間條紋的貓咪,跳在了昂貴的沙發上,然後蜷成一團。它時常神出鬼沒,還是一頭憂郁的貓。是白阮非前幾天在夜路裏撿的,是一只餓成皮包骨的貓,連走路的力氣都沒有,後來這只貓成為家中的新成員後,就胖得像個球一樣。
白阮非叫它“刺猬”,迷鹿說怎麽可以叫“刺猬”呢?兩個都不是同一品種。白阮非一本正經地說:“怎麽不可以?人還可以叫阿貓阿狗,甚至豬豬呢……”
迷鹿發現這只貓跟白阮非的眼睛一樣,眼頭尖尖的。喜歡圍在白阮非的腳邊,然後裝死一樣一動不動。
“貓不可能冬眠吧?”迷鹿說。
“刺猬才冬眠。”
迷鹿撅起嘴巴,“怎麽會有這麽懶的貓?再這樣下去它遲早是貓界體型的恥辱!”
白阮非笑了起來。明亮的光線照在他年輕漂亮的臉上,沒有皺紋,沒有瑕疵,只有美好,只有青春。幹幹凈凈,一塵不染。腳邊的貓,還是一動不動。
……
……
申勇在是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中年男人,雖然年紀大了點,但還是能夠看見他的五官長得很好,年輕時應該是一個不會差多少的的帥哥。
白阮非叫他申叔叔,他說這個申叔叔從小到大待他就像兒子一樣親,而原因他已經知道了。那一天,送走了溫柔和藹的申勇在,他垂下漂亮的睫毛,然後擡頭來,對著向迷鹿一字一句地說:
“這是關於我身上的最後一個故事了,你想不想聽?”
咖啡廳的光線柔和悲傷,渲染少年漂亮又出眾的臉,咖啡廳正好播放的是“戴維神甫”樂隊唱的歌,悲傷,溫柔,空靈,仿佛都攪在這一杯細膩的咖啡裏。光與影,綿薄。
……
……
白阮非的母親叫岑雪歌,是個膚如凝脂白如雪的難得一見的大美人,不過美人不幸生在一個貧困的家庭裏,母親沒有工作,只能依靠父親,但父親是個打人的酒鬼,掙的錢自己都花去了不少,留下來雞毛蒜皮那點還要數落母親。
岑雪歌雖好看,但性子多愁善感也忸怩,漂亮的眼睛始終悲傷地註視遠方,窗口的陽光將十七歲的岑雪歌照得孤單落寞,她清透的臉在陽光中清晰地見到細小的絨毛。
“雪歌,你要不要吃桃子啊?”
說話的是站在屋頂上的申勇在,他跟自己家一樣窮,只有一層的自健房。“勇在哥!”雪歌羞澀又可愛的笑容,“我要吃!”
“那我扔過去了,你躲一下。”
雪歌在窗口蹲下,一個桃子突然直線闖入,落在她的床上了,雪歌聽見“好了,你起來吧”就豎直了身子。
看見吃桃子的岑雪歌,申勇在高興地笑了起來,心裏暖暖的,被一種巨大的甜蜜包裹,申勇在有一張少年淩厲又端正的五官,穿著白背心,露出發達的二頭肌。少年一米八幾,濃眉大眼,卻心思細膩。
申勇在從小就認識岑雪歌,只比雪歌大兩歲,兩人又是鄰居,關系甚是親密,兩人雖說家庭條件不好,但是都聰明勤奮,拿的是獎學金上學。申勇在從小就暗戀雪歌,原本是小小的情愫滋生在心裏,後來越來越來龐大,直到雪歌高三的時候,她站在申勇在的屋頂上,那兒一棵龍眼樹結果了,陽光照在那兒,又綠又閃亮。摘果子的時候,申勇在小聲地在雪歌耳邊說:“我……我喜歡你,雪歌,我真的很喜歡你。”
陽光還沒有照在他臉上,臉就紅得像是西紅柿一樣。岑雪歌文藝又柔美,南方少女特有的細膩與美麗全印在她的臉上,眼睛如清泉,身上穿著是白色的連衣裙。美麗又美好的少女,有一雙憂郁的眼睛。
“勇在哥,我也喜歡你。”少女聲音如微風,裙帶系成蝴蝶結。
微風飄飄。陽光如夢,美麗,皎潔。
她的臉蛋兒也紅似晚霞,聽見他問“真的” 她點點頭,然後看見申勇在端正的臉笑容遍布,仿佛高興得要飛起來。
“那我在大學等你。”
“好。”
兩人面紅耳赤地擁抱在一起,岑雪歌發現申勇在高大的個子下,有一顆跳動得十分用力大聲的心臟,好像要隔著皮膚衣物掉出來一樣。
還發現這個少年有好聞的氣味,頸肩都好看,後來才發現,那是心動。
高三結束了,緊接著就是最好的大學,申勇在讀大三的時候,雪歌終於讀大一了。白健忠就是那時候出現的,他和申勇在不僅是同學,還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鐵哥們。那一天,申勇在將自己的女朋友介紹給白健忠認識。
“她叫岑雪歌,我們大學的,剛大一……”轉頭又對雪歌說,“這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起的,我的好兄弟白健忠。”
白健忠看見她羞澀地擡起頭,朝自己笑了笑,一張漂亮到把眼睛定住的臉,從沒有哪個女孩能夠一瞬間抓住他的心臟的,她是第一個,笑起來憂郁又漂亮。像繁花飄落的時候。
“你小子不錯啊,找了個這麽漂亮的女朋友!”
申勇在高興地笑,“當然了,雪歌是這個世界最漂亮的。”突然的誇讚,使雪歌低下那張絕美的臉來,看不見這臉的白健忠突然心一陣難受。
好在三人時常有機會見面,申勇在約她女朋友出去的時候,如果是看電影吃飯之類的,他會見機問一下,因為申勇在不拘小節,而又爽直,會帶上他這個電燈泡去,雪歌倒也無所謂,兩人很純,還停留在牽手都會臉紅的階段。
白健忠去過申勇在的家,十分破舊的小房子,不過有個寬敞的屋頂,旁邊是岑雪歌的房子,一樣是簡陋的自健房,聽說他父親是酒鬼,特別愛酒與貪財。白健忠借機去岑雪歌的家看看,給雪歌父親的手禮是一瓶非常貴的紅酒,那一天她父親對他印象非常好,還說他前途無量,問他有沒有女朋友,他說沒有。
她父親十分高興,尤其聽到他是個有房子有車人的人,趕緊將自己的女兒介紹過去,白健忠心裏高興,但仍說,雪歌有申勇在照顧著呢。
果然,他父親討厭申勇在那個窮小子,一直說損他的話,說他一世窮,是永遠都不會答應雪歌和他在一起的。白健忠心裏更是樂了,不顧憂郁的雪歌將眼睛的光封得死死的。
白健忠和他們不同,家境十分富裕,父親母親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從小就沒有得不到的東西,而且輕易得到的東西總是很無聊。比起得到,搶來的東西更有趣吧……
白健忠和申勇在大學畢業後,兩人又報名去當兵,兩人學習成績都非常不錯,工作自然也好找,其實白健忠根本不需要找工作,他家人脈關系多,托句話就行了,而且他爸自己都有公司,更不是難題。
兩人穿上軍服都是氣質非凡的英俊少年,身高占了優勢,臉也是部隊裏少之又少的帥哥,自然送上門的美女也多,申勇在有了岑雪歌肯定是不搭理的,可是白健忠單身一個也嫌這些送上門的美女煩。
“兄弟,你是不是那方面不好?”申勇在得出這樣的結論,還好心好意地說,“我認識一個治這方面的專家,要不要給聯系一下?”
白健忠冷笑,“這麽多年了,你不是連碰一下岑雪歌的勇氣都沒有嗎?”而開玩笑說的話,竟發現申勇在臉紅得十分明顯,一種高興壓在白健忠的嗓子眼裏,“你真的沒有和她睡過?”
見申勇在點點頭,白健忠簡直欣喜地要揚起嘴角,但要是那樣子就見怪了,他必須壓著那大笑的心情,心臟的邪惡從血液中流過,憨得他臉煞白。岑雪歌兩人都是保守之人,不結婚就絕不會跨過那條紅線。
“慢慢來唄,兄弟,有些事情不能急。”白健忠善解人意的微笑。
當兵的日子結束後,申勇在告訴白健忠自己要去很遠的地方工作,等有錢了,就去娶岑雪歌過門,他要給她辦風風光光的婚禮,而岑雪歌就暫時讓白健忠幫他照顧下。
白健忠拍著他的肩頭,給了一個鼓勵式的微笑。白健忠雖然是個喜怒無常的人,但可以做到不露聲色。
一種巨大又邪惡的微笑在心中生長,毒汁最終使心臟發臭。
他喜歡岑雪歌,喜歡她很久了,每個夜晚都將這個女孩漂亮的臉,壓在心臟裏,直到自己某天終於蓋不住了,愛到終於不擇手段也要得到她!白健忠也知道岑雪歌不愛他,但他覺得愛是可以培養的,就像小孩子誰養他,他就對誰親近。
他就想著得到雪歌,讓她成為他的人,那個柔弱的女孩最怕事了,沒有什麽主見,眼睛漂亮,讓他著了她的魔。如果不是岑雪歌出現了,那麽他會一直當申勇在為好兄弟,因為他的確是個值得交的朋友,優秀、重義氣、有才華,不過重感情也是他的缺點。
誰叫那個岑雪歌的女孩,在他的命中出現了,於是背叛也順理成章了。
雪歌的父親收了白健忠一大筆的聘禮後,就自作主張決定了這門親事,柔弱的雪歌被迫穿上婚紗,心裏念著勇在哥快點回來,可他沒能回來,遠在其他城市拼命工作的申勇在對此事全然不知,而把手都磨出繭子了,仍不肯休息,日夜不停工作,心裏想著,雪歌,等我回來,回來娶你為妻……
白健忠和岑雪歌結為夫妻了,但雪歌對他還是不理不睬,直到他強迫她為自己生孩子時,雪歌徹徹底底崩潰了。生完孩子,當了母親的雪歌不旦沒有反轉,還整天魂不守舍的,甚至哭得像個淚人,每日每夜都在流淚。
醫生說她有中度的抑郁癥,便開了些藥,白健忠英俊的臉突然多了些悲傷。他對岑雪歌無奈地說:“你就不能愛我嗎?我那麽愛你!我愛瘋你了,岑雪歌,你簡直捏住了我的五臟六腑!”
“可我不愛你,你只是個奸詐小人!”她的聲音淡淡的,比冰要刺骨。
“那我們的孩子呢?”
“他只是……”岑雪歌一字一句,“你留下來的罪孽!不是我的!我討厭他!因為他身上流著一半你的的血液!”
話語已經將白健忠的神經一根根切斷,他痛苦地說:“憑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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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裏的故事,就我一個人念著獨白。等天亮。*
“戴維神甫”樂隊進入了娛樂圈,而主唱白阮非更是當紅藝人,以大長腿、絕世容顏、“小鮮肉”這些優點吸粉無數,黑玉的頭發,白襯衫,帥氣又乖馴的臉,瞬間成為了“國民弟弟”。不過,依這種情形看,要不是白阮非未成年,早就冠上了“國民老公”這個稱號。
而迷鹿也還是繼續當他的經紀人,盡管錢已經還清了,但迷鹿還是想賺點錢,白阮非問她為什麽,迷鹿回是因為要存夠上大學的費用,許竹跟以前不同了,如果他不是讀全國最好的B大,那麽一定是出國留學,這可是很大一筆費用。
白阮非想說我可以給錢你,但最後看見迷鹿固執又堅定地說到“我不想成為他的負擔”後,就放棄開口了。他又能夠站在什麽角度開口?
“你想讀什麽大學?”白阮非想了想,問。
“B大吧,至少方便回家。還是這個國家的土地,讓我覺得舒服。”
“我可能也讀B大。”
迷鹿直直看著白阮非,那可是一流大學,並不是靠關系就可以進去的,而是成績,然而白阮非的成績一直是倒數。
而且他說過,他最討厭的就是學習。
“你不會開玩笑吧?”迷鹿的聲音充滿懷疑。
“你為什麽不信我?”他反問。
“我只是……有點兒,呃,意外。”迷鹿說,“你現在那麽火了,粉絲多到遍布全國各地,你還怎麽安穩上學啊?”
白阮非肯定有考慮過了,而非常自然而然地說:“我請假啊,然後請家教。”
“這麽說,除了考試,你就不來學校了嗎?”
“目前為止,是這樣啊。”
白阮非的臉越發好看,身上的味道也變了,輕柔又綿氣,在空氣中飄飄蕩蕩,是檸檬一樣清爽的氣味,而讓迷鹿忍不住問:“你是不是換香水了。”
“換了古馳的罪愛,不好聞嗎?”
他自己嗅了嗅,表情十分可愛。“沒有,突然覺得很適合你。”迷鹿笑笑,臉被巨大的溫柔光線包裹著。
向迷鹿多了一份工作,工資很高工作量又不多,這多虧了白阮非的那家公司,他們一眼就看中了白阮非旁邊的向迷鹿,他們問她:“你有沒有興趣當我們公司旗下的,時尚雜志的平面模特?”
就是這樣,迷鹿順便當了模特。迷鹿的身高是一米七七,卻在他們那裏測量的時候是一米七八,她又長高了一厘米。
迷鹿覺得她哪裏是鹿了,根本就是長頸鹿好嗎……
白阮非在旁邊錄歌,好像是要推出簽約之後第一張專輯,其他的迷鹿也不清楚,但偶爾白阮非會路過看她幾眼,然後見到她什麽也沒有變化,會有些失落,而接著會再來。並不是沒有變化,而沒有到開機時間。她當的是雜志上的平面模特,今天總共要拍三套,三個系列,第一個是歐美範,第二個是森系風格,最後是古典風。
在化妝室出來的迷鹿簡直是驚艷四座,憑著化妝、衣著、發型整個人養眼極了,每一套的片子都好看十足,再加上還要用電腦經過處理,簡直美得不似凡人,眼影用在她的雙眼皮褶子上,漂亮的眼睛不止有神,又被色彩暈染得十分藝術感。
迷鹿很快就上手了,面對鏡頭收放自如,微笑,還是高冷,各種動作都應付得了,連攝影師都誇她有天賦。當時白阮非也顧不得錄歌了,一直盯著迷鹿看,有點腦子的人看見他都知道他眼神裏的不同,同公司的男藝人,在旁邊朝他一詞揭穿:
“餵,‘elk’,公司可是禁止藝人談戀愛。”
白阮非轉頭看著這個長得不錯的男生,一臉無奈,“我就算想談戀愛,也不能自己跟自己談啊?”
這種單方面的心酸情緒,被他用碩大的微笑蓋得密不透風。
另一邊,迷鹿已經拍好了照片,時間已經是傍晚了,她已經饑腸轆轆了,臉上的妝也卸幹凈了。
“你拍得很錯,雖然是新人,卻很上鏡。”
跟迷鹿說話的,是公司最紅的模特牧娜,大長腿,大波浪奶奶灰顏色的斜中分卷發,眼距寬,挑眉,紅唇,妝容完美,傳說中的“高級臉”。
美麗又落落大方。
“牧娜姐,你說笑了!”迷鹿不好意思地低下頭,“我其實非常緊張……”
“你真可愛,有沒有男朋友啊?”牧娜打量著迷鹿,然後聽見迷鹿臉紅地回了一句“有”後,便爽直地對迷鹿說:“真可惜,要是沒有我就追你了。”
迷鹿看見她漂亮又立體的臉,紅艷豐滿的嘴唇動著,卻吐出了另迷鹿不知所措的話。迷鹿覺得自己聽錯了,而“啊”了好幾聲,仿佛要被滿滿的空氣塞滿了肺。
而後聽見她漂亮的臉,笑著將事情隨性高掛:“我是LSS,也就是女同性戀。”迷鹿頓時將嘴巴合不上來了。“怎麽?你歧同啊?”見她這樣,牧娜仍舊優雅地說。
迷鹿趕緊揮手,“沒有的事!我身邊的人也有同,我只是沒想到牧娜姐喜歡我……”
牧娜笑了,“第一句是開玩笑的,其他都是真的,我有女朋友了,我很愛她,而且……”她女王一樣挑起眉毛,“她就要來接我回去了。”
話一說完,叫著她名字的人出現了,“牧娜,你和誰在說話啊?”迷鹿轉頭看見說話的人是個大美女,雖然個子不高,但比例很好,穿著漂亮的裙子,一頭烏黑的長直發,被風吹得溫柔文藝,中分之下是漂亮的平眉毛,好看的五官。
“希希,你來啦,我在跟新來的模特說說話。”牧娜手一揮,示意讓她過來,希希笑著說:“你不會是想泡人家吧?”
“你說的人家有男朋友了,而且……”她突然擡起希希的下巴,“我只想泡你。”
兩人嘴唇重貼在一起,牧娜一直都喜歡希希身上那股甜味,是範思哲的香水,她的頭發長長的,又柔軟,容易被風吹起。她笑起來,不好看,可能是牙齒的問題,但是她最喜歡她笑的樣子。
傻裏傻氣,又暖暖的。
迷鹿看著她們接吻,兩個美女真的是很養眼,但迷鹿覺得當電燈泡的唯一感受就是尷尬……
“現在你相信了吧,”霸道十足的牧娜摟著希希,“我們倆可都是小女人。”
“祝99啊。”
迷鹿笑著看著兩人甜蜜的背影,直到白阮非出現了,他說:“你在想什麽?”迷鹿花一樣的笑臉,“我在想愛情是什麽。”
“你想到了嗎?”白阮非穿著幹幹凈凈的白襯衫,漂亮的眼睛凝望著向迷鹿。
“沒有,它是神秘莫測的。”
她笑笑,仿佛看破紅塵的人。
迷鹿想,這個世界有各種各樣的愛情,每一種愛情都是付了真心才美,就像顧因愛上周若見,就像牧娜喜歡希希。愛一個人,連性別都可以忽略,真是偉大,無論哪一種愛,都不應該帶上偏見的眼光,與歧視的色彩。愛情應該是五彩斑斕的,就像彩虹一樣。
……
……
終於到上學的時候了,假期已經被用光,而收拾好所有東西,整整齊齊穿上校服是迷鹿目前唯一要做的事。擠了巴士,終於到綠葉中學,好熟悉的一切,然而她知道時過境遷了。
每一下的時間,都在將她拋得遠遠的,而她要不停不停追趕時間,直到長大,時間丟了也無所謂,重要的是當下。
學校的門口停了好幾排的汽車,其中有一輛黃色的法拉利的汽車停了下來,引得大家不斷往那兒投目光,因為不僅車子漂亮,而且從裏面走下來的人更是漂亮!少年白襯衫打底深藍色外套,混血的氣質,棕色的頭發柔軟飄起,寬大的眼窩下是仿佛水晶一樣的棕色眼珠子,漂亮得如仙人,氣質非凡。
而這個美如冠玉的少年,正往一個個子很高的女孩走去,同時也很漂亮,尤其那雙眼睛,泉水一樣清澈,閃亮。
“阿竹……”少女的笑容如花綻放,“好久不見。”
“迷鹿,好久不見。”漂亮的少年也笑了起來,仿佛都柔軟了,幹凈,清新,悲傷,嘴角溫柔揚起。
只不過迷鹿註意到許竹有所不同了,平時不噴香水的他,如今身上是香奈兒的蔚藍香水味,淡淡的,很有格調,手上是百達翡麗的銀色手表,那個世界十大名表之首的牌子,過分精致漂亮,價格是看了會頭暈而數不清是幾個的數字。
昂貴,奢侈品,這些無形中與她拉開了連誇父都跨不了的距離,比隔著一個海還要悲哀,以及看見他身後的名車,而想起自己家裏的那個非常辛苦的爸爸,整個人紮進煤礦裏一身黑,還有做水泥時衣服全是臟東西,也賺不了多少錢,還有為了整容而賣血賣腎的哥哥……
一種莫名又巨大的悲傷,難過,就這樣闖入了五臟六腑。酸澀的眼眶,連揉一下都不敢,而只能微笑。
“我們去班裏吧。”
“好啊。”
迷鹿點頭答應。洪水一樣的情緒,在青春期漫溢,一點點的將我和你,拉在了面面相覷的對岸……
白阮非那個座位是空的,在自己的身後被影子霸占了,像個得意揚揚的怪物。早上的時候,收到白阮非的微信留言:“向壯子,我的位子就留給你用了,你可以放書,嘻嘻嘻!”
白阮非就是“elk”,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比如姚樂簡直要哭了出來,後悔沒有跟他搞好關系,現在連電話、簽名都沒有要到,她是那麽喜歡“elk”,她說,他就是她的男神,滿足她全方面的幻想。而那麽完美的人,身為粉絲再怎麽喜歡,也只是被假象所吸引吧,而在那層漂亮的面具之下,其實他也跟我們一樣是凡人。
會痛苦,會難過,甚至比平常人壓力還要大,甚至把眼淚流進厚厚的心臟裏,而將笑容高舉。
這個世界,從來沒有十全十美的人,而最後的完美一定是努力裝出來的,一定是上了重重的枷鎖,才如此讓大家信以為真。
放學後,趙團團走過來,她還是那樣好看,古典善良的臉,紮著青春十足的馬尾,就像電視劇中楚楚可憐的女主角一樣。
“小鹿……”她咬著唇,眸子裏的光芒忽明忽暗。還是那個熟悉的稱呼,突然襲在了迷鹿的心上。
“有事麽?”
迷鹿已經整理好了課本,現在教室裏就剩下她們兩個人。教室的風很涼快,吹得合上的書本嘩啦啦地響,正好翻到《等待戈多》這一頁。
“關於唐粒我……”她一講出這個名字,迷鹿就隱隱約約知道了什麽,而心臟突然發涼。那種感覺是可怕的,另迷鹿攔住了她要說的話:“團團你不用說話了,唐粒已經死了,說什麽都沒有用。”
趙團團擡起頭,善良無害的臉,“難道小鹿你就不想知道真相嗎?”
“我不想知道。”迷鹿快速收好書本,將書包背好,大步走到門口,回頭,“但我知道,肯定和你脫不了關系,你說這些,不過是因為你良心不安了!”
然後可以清晰地看見趙團團的嘴唇蒼白,而門牙咬在下唇,連迷鹿都覺得疼,但她還是沖趙團團說:“真相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唐粒已經死了,被害死的!”
教室的風亂成一團,一種另人無法呼吸的風聲,穿過只剩下還在教室裏的趙團團,書本嘩啦啦再次翻頁。
少女將拳頭握得很緊,直到松手時,再也控制不了眼淚,落在年輕朝氣的臉上。少女,被悲傷一吞而下。
許竹說有些事情如果已經是到了不能挽回的地步,那最好不要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是無能為力,甚至被鋒利的真相給一同割傷。有些事情,就是沒有給你真相的,它就那樣自然而然地發生了。
想起那一天在唐粒的葬禮上,趙團團那淚如雨下的臉,突然心臟就腐臭了。假的,假的,都是假的……像是把一塊巨大的泥巴塗在心臟上,黏黏糊糊的想吐,於是那些美好的臉,根本就不存在了。
迷鹿看著學校,漂亮,寬大,一切青春都要在這裏發生,美好的,活力的,在最好的年紀,最好的時光裏,用力成長,直到連爛掉的記憶,都是它的一部分。年輕人,他有他的王國,還有墓地。
迷鹿伸伸懶腰,風吹了過來。又是一年春天,樹綠得特別舒服。
迷鹿也沒有在學校裏住宿了,而是搬到白阮非的公寓裏了,不是借住,而是租房的關系,每一個月要交房租水電費。白阮非的公寓她再清楚不過了,一個人住那麽大的房子,還有那麽多間空房,閑置著不出租就虧了,但不可否認的就是白阮非有錢,任性,尤其這段時間是他特別有錢的時期,身價高,當紅“小鮮肉”,還出了樂隊專輯《一鹿有你》,銷量紅紅火火,連續登上了音樂軟件前三的排行榜。
迷鹿這個經紀人,也有幸目睹他拍寫真的全過程。這是個經過包裝而美得不似凡人的少年,蒼白的皮膚,遮住了一直就消不掉的黑眼圈,烏黑幹凈的頭發經過發膠固定好,劉海被撩上去,向上揚的烏黑淩厲的眉毛,左邊眉毛為了凹造型而在眉尾處空了一行,尖尖的眼睛有用眼線加深,大地色的眼妝,微微夾了夾睫毛。
穿著現在最潮流的衣服,整個人氣場全開。
那一天,迷鹿覺得自己真的是眼瞎太久了,現在才發現白阮非真的長出一副絕世容顏的臉來,帥氣與美麗在他身上一點也不沖突,相反,英俊得連最好的詞語都甘拜下風。
白阮非拍照時,坐在沙發上凝望鏡頭,然後抹唇,要麽將無處安放的大長腿站得筆直,將衣領豎起,側面拍,再就是直接五官特寫。
漂亮的嘴唇揚起一個弧度,像深夜一樣的眼睛,逐漸綴滿萬顆星辰。
少年的自信,青春期的美好,活力。
一點點成為日後揮之不去的畫面。
漂亮帥氣的白阮非,長得好看就算了,還個子那麽高腿那麽長,唱歌還那麽好聽,又會跳舞、彈吉他,而且戒掉了那些不好的習慣,連煙也不抽,簡直是完美的人類,怪不得說他是男神。
有時候迷鹿也會說:“你這麽好,怎不找個女朋友?……但千萬不要是韓秀芝那種的!”
而白阮非回:“藝人不能談戀愛。”
漂亮又隨性的笑容,而迷鹿只看見這些,卻不知道白阮非將手藏在身心,然後用力握住,就像心太用力地悲傷,而止不住地發疼。
白阮非站在那兒,遞給了迷鹿一張光盤,上面有他“elk”的簽名,他說:“向壯子,這是第一張有我簽名的光盤,給你。”
迷鹿笑了笑,一種滿滿的又壓去了一半的幸福,而說:“謝謝你。”
在白阮非這裏租了兩個月多,這裏的房價其實貴得迷鹿給不起,就連租金也給不起,但是白阮非說幫他幹家務活,就免一半的房租,這簡直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了,只是迷鹿偶爾會覺得奇怪,一種特別的情緒在身上流淌,在白阮非的房子裏睡覺,睡覺前看見他,起床看見他,在他的房子裏忙上忙下,就像……一個真正的女主人一樣……
白阮非一點也不奇怪嗎?還是太熟悉了,這樣是正常的?這段時間好像自己跟他,比跟許竹在一起時還要多且親密……這樣子是不是正常呢?
迷鹿在漂亮的房子裏,將平坦的地掃好,像要把心裏的亂一點一點掃去一樣,如果掃不去就忽略。這種巨大的情緒壓在胸口,這種無法定義的感情是另她瑟瑟發抖的,而不得不裝作沒有看見。
就在這時候,白阮非從浴室走了出來,身上系著一個浴巾,雖然這是他的房子,他有他的自由,但衣不蔽體這種事情還是不應該發生的。
“白阮非你!”迷鹿咬牙切齒,卻說出,“你是不是不把我當女的?”
“噗——”白阮非正好在喝水,沒有噴卻噎到了,而不停拍胸口,“咳……向壯子你……是對自己的女性特怔不滿意嗎?雖然那裏是‘平平無奇’,但也不要自卑啊……”
換句話說,他在罵她……平——胸!
“那你對自己的男性特怔也太自戀了……”
然而迷鹿註意到他的胸貌似比自己還要大,“你最近是不是有在健身啊?”以前頂多是腹肌與人魚線,現在冒出了發達的胸肌。
“最近我在增肥,好練肌肉。”他笑笑,“完美嗎?”
想了很久,也想不出其他的,而只好心服口服,“是啊,完美。”
漂亮的房子,有燦爛的光線,外面有白柵欄,種著薔薇。如今花開了,滕蔓綠了,仿佛童話故事一樣,美麗的開頭,美麗的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前,住著兩頭鹿,一頭公一頭母,然後它們倆相愛了。
白阮非終於想起那天喝醉酒的時候,究竟對迷鹿講了什麽,原來是個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童話,而童話一輩子都只能是童話,因為我們並沒有那麽多那麽多的,很久很久以前……
迷鹿註意到白阮非每天晚上都會吞一種藥片,一開始以為是毒品之類的小型藥品,而心慌了一下,可白阮非看穿了她的想法,他說那不是毒品也不是冶抑郁癥的藥,而是用一種隨便的口吻說:“這是褪黑素,沒有它我會睡不著覺。”
白阮非已經有很久的失眠史了,不靠藥物根本就睡不著覺,就算閉著眼睛也是無法失去意識,而就算眼球疲倦到有紅血絲,也無法自行入睡。
“褪黑素什麽東西呢?類似安眠藥那種嗎?”迷鹿開口問,白阮非一直有深深的黑眼圈,盡管粉底可以蓋住,但是仍看出他的疲勞。
白阮非說:“安眠藥副作用大,功效一樣,讓人體分泌想睡覺的東西,而且網上說這東西還有美容養顏延緩衰老的作用。”
“那天天用不會有副作用嗎?”
“幾乎沒有。”
“那我給我吃一片。”迷鹿伸出手,白阮非一口拒絕,“你又沒有失眠?吃來幹嘛?”
“延緩衰老啊!”
迷鹿天真的笑臉印在在自己了柔軟的心臟裏,於是,總是在想著這張臉,而變得無比心酸。“依賴性很大的。”沒有什麽毒性,依賴卻很大,是因為自己太習慣了吧,而對一切都被動起來。
“那你……”還想要說些什麽,只看見他濃濃的黑眼圈,而無法開口。
“我就是個喜歡依賴的人。”那一句“我戒不掉你”白阮非沒有說出口,而是讓悲傷的情緒,用微笑掩蓋。那時候我笑,那時候我會去笑……是因為我怕自己會哭出來,而說出,吶,向壯子,我一直依賴你。
你是我最後,也是一生都無法戒掉的依賴。你比□□還要根深蒂固地,入侵我所有的五臟六腑,乃至血液、骨髓。
房子裏還多了一個身影,是那個黑灰色相間條紋的貓咪,跳在了昂貴的沙發上,然後蜷成一團。它時常神出鬼沒,還是一頭憂郁的貓。是白阮非前幾天在夜路裏撿的,是一只餓成皮包骨的貓,連走路的力氣都沒有,後來這只貓成為家中的新成員後,就胖得像個球一樣。
白阮非叫它“刺猬”,迷鹿說怎麽可以叫“刺猬”呢?兩個都不是同一品種。白阮非一本正經地說:“怎麽不可以?人還可以叫阿貓阿狗,甚至豬豬呢……”
迷鹿發現這只貓跟白阮非的眼睛一樣,眼頭尖尖的。喜歡圍在白阮非的腳邊,然後裝死一樣一動不動。
“貓不可能冬眠吧?”迷鹿說。
“刺猬才冬眠。”
迷鹿撅起嘴巴,“怎麽會有這麽懶的貓?再這樣下去它遲早是貓界體型的恥辱!”
白阮非笑了起來。明亮的光線照在他年輕漂亮的臉上,沒有皺紋,沒有瑕疵,只有美好,只有青春。幹幹凈凈,一塵不染。腳邊的貓,還是一動不動。
……
……
申勇在是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中年男人,雖然年紀大了點,但還是能夠看見他的五官長得很好,年輕時應該是一個不會差多少的的帥哥。
白阮非叫他申叔叔,他說這個申叔叔從小到大待他就像兒子一樣親,而原因他已經知道了。那一天,送走了溫柔和藹的申勇在,他垂下漂亮的睫毛,然後擡頭來,對著向迷鹿一字一句地說:
“這是關於我身上的最後一個故事了,你想不想聽?”
咖啡廳的光線柔和悲傷,渲染少年漂亮又出眾的臉,咖啡廳正好播放的是“戴維神甫”樂隊唱的歌,悲傷,溫柔,空靈,仿佛都攪在這一杯細膩的咖啡裏。光與影,綿薄。
……
……
白阮非的母親叫岑雪歌,是個膚如凝脂白如雪的難得一見的大美人,不過美人不幸生在一個貧困的家庭裏,母親沒有工作,只能依靠父親,但父親是個打人的酒鬼,掙的錢自己都花去了不少,留下來雞毛蒜皮那點還要數落母親。
岑雪歌雖好看,但性子多愁善感也忸怩,漂亮的眼睛始終悲傷地註視遠方,窗口的陽光將十七歲的岑雪歌照得孤單落寞,她清透的臉在陽光中清晰地見到細小的絨毛。
“雪歌,你要不要吃桃子啊?”
說話的是站在屋頂上的申勇在,他跟自己家一樣窮,只有一層的自健房。“勇在哥!”雪歌羞澀又可愛的笑容,“我要吃!”
“那我扔過去了,你躲一下。”
雪歌在窗口蹲下,一個桃子突然直線闖入,落在她的床上了,雪歌聽見“好了,你起來吧”就豎直了身子。
看見吃桃子的岑雪歌,申勇在高興地笑了起來,心裏暖暖的,被一種巨大的甜蜜包裹,申勇在有一張少年淩厲又端正的五官,穿著白背心,露出發達的二頭肌。少年一米八幾,濃眉大眼,卻心思細膩。
申勇在從小就認識岑雪歌,只比雪歌大兩歲,兩人又是鄰居,關系甚是親密,兩人雖說家庭條件不好,但是都聰明勤奮,拿的是獎學金上學。申勇在從小就暗戀雪歌,原本是小小的情愫滋生在心裏,後來越來越來龐大,直到雪歌高三的時候,她站在申勇在的屋頂上,那兒一棵龍眼樹結果了,陽光照在那兒,又綠又閃亮。摘果子的時候,申勇在小聲地在雪歌耳邊說:“我……我喜歡你,雪歌,我真的很喜歡你。”
陽光還沒有照在他臉上,臉就紅得像是西紅柿一樣。岑雪歌文藝又柔美,南方少女特有的細膩與美麗全印在她的臉上,眼睛如清泉,身上穿著是白色的連衣裙。美麗又美好的少女,有一雙憂郁的眼睛。
“勇在哥,我也喜歡你。”少女聲音如微風,裙帶系成蝴蝶結。
微風飄飄。陽光如夢,美麗,皎潔。
她的臉蛋兒也紅似晚霞,聽見他問“真的” 她點點頭,然後看見申勇在端正的臉笑容遍布,仿佛高興得要飛起來。
“那我在大學等你。”
“好。”
兩人面紅耳赤地擁抱在一起,岑雪歌發現申勇在高大的個子下,有一顆跳動得十分用力大聲的心臟,好像要隔著皮膚衣物掉出來一樣。
還發現這個少年有好聞的氣味,頸肩都好看,後來才發現,那是心動。
高三結束了,緊接著就是最好的大學,申勇在讀大三的時候,雪歌終於讀大一了。白健忠就是那時候出現的,他和申勇在不僅是同學,還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鐵哥們。那一天,申勇在將自己的女朋友介紹給白健忠認識。
“她叫岑雪歌,我們大學的,剛大一……”轉頭又對雪歌說,“這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起的,我的好兄弟白健忠。”
白健忠看見她羞澀地擡起頭,朝自己笑了笑,一張漂亮到把眼睛定住的臉,從沒有哪個女孩能夠一瞬間抓住他的心臟的,她是第一個,笑起來憂郁又漂亮。像繁花飄落的時候。
“你小子不錯啊,找了個這麽漂亮的女朋友!”
申勇在高興地笑,“當然了,雪歌是這個世界最漂亮的。”突然的誇讚,使雪歌低下那張絕美的臉來,看不見這臉的白健忠突然心一陣難受。
好在三人時常有機會見面,申勇在約她女朋友出去的時候,如果是看電影吃飯之類的,他會見機問一下,因為申勇在不拘小節,而又爽直,會帶上他這個電燈泡去,雪歌倒也無所謂,兩人很純,還停留在牽手都會臉紅的階段。
白健忠去過申勇在的家,十分破舊的小房子,不過有個寬敞的屋頂,旁邊是岑雪歌的房子,一樣是簡陋的自健房,聽說他父親是酒鬼,特別愛酒與貪財。白健忠借機去岑雪歌的家看看,給雪歌父親的手禮是一瓶非常貴的紅酒,那一天她父親對他印象非常好,還說他前途無量,問他有沒有女朋友,他說沒有。
她父親十分高興,尤其聽到他是個有房子有車人的人,趕緊將自己的女兒介紹過去,白健忠心裏高興,但仍說,雪歌有申勇在照顧著呢。
果然,他父親討厭申勇在那個窮小子,一直說損他的話,說他一世窮,是永遠都不會答應雪歌和他在一起的。白健忠心裏更是樂了,不顧憂郁的雪歌將眼睛的光封得死死的。
白健忠和他們不同,家境十分富裕,父親母親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從小就沒有得不到的東西,而且輕易得到的東西總是很無聊。比起得到,搶來的東西更有趣吧……
白健忠和申勇在大學畢業後,兩人又報名去當兵,兩人學習成績都非常不錯,工作自然也好找,其實白健忠根本不需要找工作,他家人脈關系多,托句話就行了,而且他爸自己都有公司,更不是難題。
兩人穿上軍服都是氣質非凡的英俊少年,身高占了優勢,臉也是部隊裏少之又少的帥哥,自然送上門的美女也多,申勇在有了岑雪歌肯定是不搭理的,可是白健忠單身一個也嫌這些送上門的美女煩。
“兄弟,你是不是那方面不好?”申勇在得出這樣的結論,還好心好意地說,“我認識一個治這方面的專家,要不要給聯系一下?”
白健忠冷笑,“這麽多年了,你不是連碰一下岑雪歌的勇氣都沒有嗎?”而開玩笑說的話,竟發現申勇在臉紅得十分明顯,一種高興壓在白健忠的嗓子眼裏,“你真的沒有和她睡過?”
見申勇在點點頭,白健忠簡直欣喜地要揚起嘴角,但要是那樣子就見怪了,他必須壓著那大笑的心情,心臟的邪惡從血液中流過,憨得他臉煞白。岑雪歌兩人都是保守之人,不結婚就絕不會跨過那條紅線。
“慢慢來唄,兄弟,有些事情不能急。”白健忠善解人意的微笑。
當兵的日子結束後,申勇在告訴白健忠自己要去很遠的地方工作,等有錢了,就去娶岑雪歌過門,他要給她辦風風光光的婚禮,而岑雪歌就暫時讓白健忠幫他照顧下。
白健忠拍著他的肩頭,給了一個鼓勵式的微笑。白健忠雖然是個喜怒無常的人,但可以做到不露聲色。
一種巨大又邪惡的微笑在心中生長,毒汁最終使心臟發臭。
他喜歡岑雪歌,喜歡她很久了,每個夜晚都將這個女孩漂亮的臉,壓在心臟裏,直到自己某天終於蓋不住了,愛到終於不擇手段也要得到她!白健忠也知道岑雪歌不愛他,但他覺得愛是可以培養的,就像小孩子誰養他,他就對誰親近。
他就想著得到雪歌,讓她成為他的人,那個柔弱的女孩最怕事了,沒有什麽主見,眼睛漂亮,讓他著了她的魔。如果不是岑雪歌出現了,那麽他會一直當申勇在為好兄弟,因為他的確是個值得交的朋友,優秀、重義氣、有才華,不過重感情也是他的缺點。
誰叫那個岑雪歌的女孩,在他的命中出現了,於是背叛也順理成章了。
雪歌的父親收了白健忠一大筆的聘禮後,就自作主張決定了這門親事,柔弱的雪歌被迫穿上婚紗,心裏念著勇在哥快點回來,可他沒能回來,遠在其他城市拼命工作的申勇在對此事全然不知,而把手都磨出繭子了,仍不肯休息,日夜不停工作,心裏想著,雪歌,等我回來,回來娶你為妻……
白健忠和岑雪歌結為夫妻了,但雪歌對他還是不理不睬,直到他強迫她為自己生孩子時,雪歌徹徹底底崩潰了。生完孩子,當了母親的雪歌不旦沒有反轉,還整天魂不守舍的,甚至哭得像個淚人,每日每夜都在流淚。
醫生說她有中度的抑郁癥,便開了些藥,白健忠英俊的臉突然多了些悲傷。他對岑雪歌無奈地說:“你就不能愛我嗎?我那麽愛你!我愛瘋你了,岑雪歌,你簡直捏住了我的五臟六腑!”
“可我不愛你,你只是個奸詐小人!”她的聲音淡淡的,比冰要刺骨。
“那我們的孩子呢?”
“他只是……”岑雪歌一字一句,“你留下來的罪孽!不是我的!我討厭他!因為他身上流著一半你的的血液!”
話語已經將白健忠的神經一根根切斷,他痛苦地說:“憑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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