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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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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人,帶給你的生命夢幻般的色彩,遇見她之後,你才知道,從前的種種都不重要也什麽都不是,只有她的淚眼、她的笑容、她肌膚的溫度才是這個世界上最真實的東西。對於我來說,林恩就是這唯一的真實。”

盧凱威又問沈唐:“你是愛妻子多一點,還是愛女兒多一點?”

沈唐大笑,然後才回答說:“這兩種愛是不一樣的,失去女兒我興許會不想再活下去,而為了林恩無論人生多麽艱難,我都願意努力地活下去。如果是你來判斷,你會說我愛誰更多一點?”

盧凱威沒有回答。

最後的一張照片,是白露在的那一天拍的,一家三口六手聯彈,沈唐看著林恩,林恩看著女兒,女兒看著黑白琴鍵。

對於這一張照片,盧凱威是這樣描述的:

“我與林恩從初中開始就是同學,那個時候我默默地喜歡著她。沒想到這麽多年一下子就過去了,現在我記憶那個倔強、不屈,還有些憤世嫉俗的小女孩兒,終於撫平了心中所有的褶皺,變得這般祥和而美麗。我想我會在心中永遠為她留一個位置——謹以此文紀念我的初戀,紀念每個女孩子心中都有的那一個林恩。”

看完這篇報道白露哭了,因為她也看到了自己心中的那個林恩。盧凱威說得對,每個女孩子心裏都有一個林恩。

我們曾經都是倔強的小丫頭,也許有一兩次誤入歧途,也許有一兩次做了錯誤的決定,也許有一兩次被命運拋棄,也許還會被傷害、被誤解、被定性、被看不起!我們心力交瘁,我們充滿怨恨,我們放聲哭泣,我們覺得自己一無是處。

然後有一天,我們跌跌撞撞地經歷了這一切,終於那些沒有殺死我們的東西讓我們變得更加的強壯。

再後來,我們終於原諒也放過了年輕時候的自己,終於看清楚人生最單純的模樣,我們變成了畫家、歌手、記者、律師、醫生、會計、作家、廚師、設計師、翻譯官、工程師、建築師、糕點師、餐館老板……

我們還變成了母親。

終於我們成熟了,面對那些傷害、誤解、定性、面對那些看不起的目光,面對那些懷疑的論調,面對那些世俗的評判標準,無論我們是否外表美麗,無論我們貧窮或富有,無論我們是不是依舊滿身的缺點,我們都可以沖著命運豎起我們的中指說:“我喜歡現在的我,去你的完美!”

白露合上書,第一次覺得,她與林恩是性命相知的,每一個女孩子與林恩都是性命相知的……

總編見到白露的時候,她的眼圈紅紅的。總編問她:“怎麽,這麽不想當狗仔啊?”

白露搖搖頭道:“不,我會當好狗仔的,即便是狗仔我也要寫出感人的、真實的好報道!”

總編楞住,不知道是什麽改變了這個戲劇化甚至神經質的小丫頭,問道:“你不去當戰地記者,不死在耶路撒冷了?”

“我不想死,我想活著,我想成長,我不想變得多完美,但是我想變成更好的人。”白露站了起來對總編鞠了一個躬道:“謝謝您安排我去采林恩與沈唐的新聞!我會認真的工作的!”

“等一下!”總編笑了起來,將一個信封推到白露面前道:“本來我還在考慮讓不讓你去,現在想你應該已經做好準備了。”

白露疑惑地打開信封,發現竟然是一張機票。

“盧凱威想要一個助理跟他一起去克什米爾,他蠻中意你的照片,我想了想也覺得你挺合適的。不過你也看到了,這是一張單程機票,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也不知道能不能活著回來,這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情,你考慮看看,要不要去。”

話說完,總編擡起頭對白露笑了笑,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事情是,白露這個假小子竟然抱著機票嚎啕大哭了起來,還一面哭一面反反覆覆地說著謝謝。

“謝謝您!謝謝您!”

總編無奈地笑了起來,揮揮手讓她出去了。

白露離開後,總編想起白露死在耶路撒冷的父親,嘆了口氣。

“老白,你生了個好女兒。”

尾聲:

兩年後白露出了自己的第一本戰地行記。回國後她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去那間漂亮的大別墅看一看,依舊蹲在兩年前她蹲過的那個樹叢裏。

她看見沈唐跟女兒一起走出了門,女兒牽著一只大丹狗,正哼著歌。

忽然兩人停住了腳步,同時回頭看了一眼,白露也看過去,發現原來是林恩叫住了父女倆。

林恩跑出來給沈唐披上了一件大衣,沈唐吻了吻她的額頭,然後跟她說了句什麽。林恩笑了笑,然後牽起了沈唐的手,一家三口還有那只大丹狗便一起往路的另一頭走過去。

白露拍了一張照片——夕陽下林恩與沈唐正相視而笑,小女兒牽著大丹狗碰碰跳跳地在前面走,黃昏的餘輝灑在三個人笑意盈盈的臉上,讓人相信,人世間沒有比這更加美好的場面。

很多年以後,白露依舊覺得這是她最喜歡的一張照片。

作者有話要說:其實這個番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結局,因為正文有人稱限制,所以很多東西不方便表達,我才寫了這個非常長的番外。

可能這個番外跟別的番外比起來比較不一樣,我也不確定大家是不是接受這種類型的番外。但是我覺得我想表達的東西,到這個番外為止,才是真正的都表達完全了。

於是《頭版頭條》跟《緋聞女皇》的故事到這裏就是真真正正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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