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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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若雨坐到車上的時候臉還在紅。孟古坐在駕駛座上一直看著她笑。
她催他快開車,他卻不想動。
“不想這麽早送你回去。”
她聽得這話有些害羞又開心。“那我們可以到別處逛一逛。”其實她也不想這麽快跟他分開。
孟古把車開到一處街心花園。停好了車子,兩個人肩並肩在花園散步。
走著走著,陳若雨挽住了孟古的胳膊。“孟醫生,你以前跟女朋友是這麽一起走的……”她示意了一下挽胳膊的動作,“還是這麽走的?”她又比劃了一下拉著他手的動作。
“各走各的呀。”孟古把她的手放開,並肩走。“就這樣,一起走。”
“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
“為什麽不用情侶標準礀勢走路?”
“拖來拖去不煩嗎?又不是小孩子,還會走丟嗎?而且拖著手有時候走過哪裏被擋著不方便要放開,然後又要再拖上,多麻煩。”
陳若雨撇撇嘴,有點不樂意。
“你喜歡哪樣?”孟古問她。
“我以前那個男朋友,我喜歡挽著他走啊。”陳若雨正比劃著說,遭到了孟古的打斷,“以前的就不必告訴我了。”
陳若雨不理他,繼續說:“可是你比較高,然後你手掌又很大,握起來好象很舒服。”她把她的手塞進他的手裏,真的舒服。
她放開他,又說:“不過我以前那個男朋友不喜歡我挽著走,你也不喜歡,你們男人好奇怪。”
“你們女人才奇怪。被拖著走,到底哪裏好?”
“增加親近感啊,還可以宣示主權。什麽都不用說,就是一起走呢,也讓滿大街的人知道了,看,這個男人是我男朋友呢。”她微揚下巴,有點小神氣的樣子。
“就算滿大街的人不知道,那人也是你男朋友啊。這有什麽好宣示的?”
“都說不一樣的嘛,是親近感啊,這樣走路開心。而且這也算通俗感性的情侶表達方式啊。”陳若雨又不得不鄙視他了。“孟醫生,你那三次戀愛怎麽談的?”
孟古沒說話,只低頭看了看她的手。
“好吧。”他伸出手,握住她的。“讓你宣示一下主權,這個男人是你男朋友。”
陳若雨卻放開了。“沒關系,反正不宣示這個男人也是我男朋友。”
她不想特意去改變,大家相互磨合,她希望讓孟古也能自在一點。走路是小事,她不介意。
“餵。”孟古卻介意了。“你幹嘛變來變去。”
“都說沒關系。”
“牽著。”他堅持。
陳若雨有些高興,還是讓他牽了手。兩個人晃啊晃地逛了一會,她放開了手去抱他的胳膊。
“你幹嘛?”
“我想對比一下哪種礀勢更舒服。”
孟古一臉黑線。“陳若雨,你真無聊。”
陳若雨嘻嘻笑,她宣布:“我還是更喜歡抱著胳膊的。”
她帶笑的臉對上他無奈的表情,最後是他讓了步,就這樣讓她挽著胳膊繼續走。
又走了一會後,孟古終於宣布散步這種事對男人來說也不太容易,於是找了張長椅坐下了。
周圍沒有人,很安靜。長椅邊上有路燈,灑著溫暖的光。
陳若雨看著孟古的側臉,她想他跟戚瑤戀愛的時候一定也喜歡拍合照,一定也喜歡牽手走路。20歲的他跟30歲的他一定不一樣。
“看什麽?”
“看我男朋友。”她學他說話的語氣。
孟古笑了:“不用再重新考慮一下了?”他也學她的語氣。
“在考察。”她皺皺鼻子。“孟醫生,我在想你20歲的時候一定比現在熱情許多。”
孟古的笑容一怔,他剛要開口,她卻又說:“不過呢,你現在的眼光比那時候好太多了。”
他又一怔,她接著說:“有些男人越老越瞎,你卻是越來越有品味了,這點我很欣賞。小夥子,好好保持啊。”
孟古盯著她看,先是失笑,然後大笑。“陳若雨,你誇自己的方式還真委婉啊。”
她鼓著臉,“難道我說錯了?”
“沒錯,沒錯。”孟古將她攬進懷裏。“陳若雨,幸好你現在才出現。”
出現得太早,他應該不會愛上她。
陳若雨明白他的意思。因為她也是這樣想。
出現得太晚,也許也不會是她了。
“陳若雨,幸好你追求我了。”
“可我沒追上。”
“現在不是讓你追上了嗎?”
陳若雨一呆。等一下,這件事要計較一下。
“孟醫生,你提醒我了。”陳若雨坐直了,清了清嗓子認真說:“事情是這樣的,我追過你,你拒絕了,於是我的追求就結束了。後來我們成了朋友,再後來你突然說要做我男朋友,雖然現在我們算是在交往考察期,但是呢,這裏還缺一個重要的環節。”
孟古看著她,眨眨眼,好象沒進入狀況。
“孟醫生,你沒有追過我,你只是單方面突然宣布了要做我男朋友而已。”
“所,以,呢?”
“所以現在你該追我一下才行。”
孟古一臉黑線。“陳若雨,你在玩扮家家酒嗎?”
“不是玩的。我的要求很低的,不用太多花樣,我就想你為我做一件事,一件讓我感動開心的事就行。”陳若雨急急忙地說,想想又補充一句:“而且還不用你動腦筋想,我都幫你想好了,準備好了,你做了就行。”
“是嗎?”孟古不太相信。
“真的。”
“很簡單,適合30歲的男人做的?”
“嗯。”陳若雨點頭,一臉期待看著他。
孟古還是不放心,“你先說說看。”
“你先答應。”
他看著她,她也看著他。四目相對,兩個人似乎都想堅持。
陳若雨心裏打鼓,忽然覺得自己有點任性。這樣會不會讓他討厭?她有些忐忑,正想先讓步,卻聽見他說:“好吧,好吧,我答應你,我會做一件讓你感動開心的事。”
溫暖的感覺忽地一下湧進了陳若雨的心。
他還什麽都沒做,只是說了一句話而已。
陳若雨咬咬唇,有點想偷笑。
“這麽容易開心。”
她聽見孟古的低聲嘟囔,索性大方地笑開了臉。她從包包裏把記著歌詞的小本掏了出來。“孟醫生,我想你為我唱一首歌。”
擡頭一看,她家霸王龍先生的臉黑了。
“陳若雨,唱情歌這種事,哪裏是30歲男人適合做的?”
陳若雨眨眨眼,不適合嗎?
“我20歲的時候都不會幹這種事。”
那更好啊,那就是只為她做了,這樣她更想聽他唱。“我都幫你挑好了,歌詞都寫好了。”
霸王龍先生的臉色已無法找到合適的形容詞形容了。
“你還寫歌詞?”聲音聽起來很危險。
她點頭。
“陳若雨,你真是超出我的想像。”簡直要暴走了。
他不高興了嗎?
“你剛才都答應了。”
“我答應為你做一件讓你感動的事,沒有答應唱歌。”
原來他剛才的提前讓步裏,還有這樣的陷阱。她剛才得到的感動頓時摔在了地上。
“可你還不知道要唱什麽歌呢。”她還想再爭取一下。
“什麽歌我都不可能唱!”他說得那麽肯定。
她黯然,捏緊了她的小記事本。
孟古沈默了一會,說:“我會為你做別的事。”
可是那不是她想要的了。陳若雨沒由來有點難過。
“我會為你做別的事。”他又說了一遍,問她:“好不好?”
陳若雨怔了一會,她怎麽能說不好?唱情歌這種事,強迫起來也沒什麽意思。為這個跟他鬧脾氣又好象太不講道理,會討人反感。
“你不高興了?”
她是不高興,可她搖頭。她把捏在手裏的筆記本放回包包裏。她擡頭看了一眼孟古,他正看著她,有些小心翼翼。
她想,他肯定覺得,她讓他唱歌比他以前那些女朋友要求他改手機屏保圖或是放照片到錢包裏更誇張吧。
好好的氣氛都被她搞糟了。
她心裏更不舒服。
她真是傻。又或者,是她太沒個性。
孟古伸手過來,握住她的手。“我真不會唱歌。”他解釋。
她點點頭,想對他笑說沒關系,可她發現原來她比自己想象的小氣,她開了口,說的是:“我今天在醫院門口等你的時候,突然想到的那首歌,我自己哼哼唱,瞎編歌詞,我一邊唱一邊等你,然後覺得那歌詞特別適合當時的情況,所以……”
所以她想讓他唱給她聽,她自己想象那是他對她說的情話。
她真傻。
就算他唱了也不代表他多愛她一點,就算他沒唱也不代表他少愛她一點。就好象,就算沒有挽著他的胳膊走,他也是她男朋友那樣。
兩個人走回車子的時候,孟古默默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
回程路上,孟古在開車,陳若雨看他的側臉,感覺他大掌的溫暖似乎還在自己手上。她忽然笑笑,“孟醫生,我跟你說哦,那首歌的名字叫‘我要來找陳若雨’。是積了我畢生才氣精華的優秀作品,為了不讓它這麽可憐的默默被埋葬,我唱一遍給你聽,然後你要誇我有才。”
孟古被她逗笑,點頭說好。
陳若雨開始唱了。
“若不是因為愛著你,怎麽會樓下來等你。
等了半天不見你,想你,想你,想見你。
若不是因為愛著你,怎麽會下班來接你。
路上車子多又擠,想你,想你,想見你。
愛是折磨人的東西,陰錯陽差好生氣,
開車開車別著急,心裏想著你。”
她唱著,想到今天兩人錯過又著急忙慌要見面的等待,心情忽然好了很多。
愛情啊,真是讓她難過又讓她高興。
前面是紅燈,孟古的車子停了下來。陳若雨搖頭晃腦繼續唱:“愛是折磨人的東西,陰錯陽差好生氣,開車開車別著急,心裏想著你。”
孟古忽然探身過來,扳過她的臉在她唇上啄了啄。黑亮的眼睛深邃迷人,他說:“陳若雨,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歡你!”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爭取雙更,不知道能不能寫完。不過晚上就算更也應該很晚了,大家早睡別等。
另外,得說一下開篇的部分,這笨作者自己應該也圓不到開篇那個做粥的場景去了。因為開篇時只是想寫個短篇番外的,沒多想就開寫了,現在情節很難再繞過去。所以應該會是等寫得差不多,挑另一段場景把開篇那部分換掉。這個不會影響故事發展,跟大家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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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催他快開車,他卻不想動。
“不想這麽早送你回去。”
她聽得這話有些害羞又開心。“那我們可以到別處逛一逛。”其實她也不想這麽快跟他分開。
孟古把車開到一處街心花園。停好了車子,兩個人肩並肩在花園散步。
走著走著,陳若雨挽住了孟古的胳膊。“孟醫生,你以前跟女朋友是這麽一起走的……”她示意了一下挽胳膊的動作,“還是這麽走的?”她又比劃了一下拉著他手的動作。
“各走各的呀。”孟古把她的手放開,並肩走。“就這樣,一起走。”
“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
“為什麽不用情侶標準礀勢走路?”
“拖來拖去不煩嗎?又不是小孩子,還會走丟嗎?而且拖著手有時候走過哪裏被擋著不方便要放開,然後又要再拖上,多麻煩。”
陳若雨撇撇嘴,有點不樂意。
“你喜歡哪樣?”孟古問她。
“我以前那個男朋友,我喜歡挽著他走啊。”陳若雨正比劃著說,遭到了孟古的打斷,“以前的就不必告訴我了。”
陳若雨不理他,繼續說:“可是你比較高,然後你手掌又很大,握起來好象很舒服。”她把她的手塞進他的手裏,真的舒服。
她放開他,又說:“不過我以前那個男朋友不喜歡我挽著走,你也不喜歡,你們男人好奇怪。”
“你們女人才奇怪。被拖著走,到底哪裏好?”
“增加親近感啊,還可以宣示主權。什麽都不用說,就是一起走呢,也讓滿大街的人知道了,看,這個男人是我男朋友呢。”她微揚下巴,有點小神氣的樣子。
“就算滿大街的人不知道,那人也是你男朋友啊。這有什麽好宣示的?”
“都說不一樣的嘛,是親近感啊,這樣走路開心。而且這也算通俗感性的情侶表達方式啊。”陳若雨又不得不鄙視他了。“孟醫生,你那三次戀愛怎麽談的?”
孟古沒說話,只低頭看了看她的手。
“好吧。”他伸出手,握住她的。“讓你宣示一下主權,這個男人是你男朋友。”
陳若雨卻放開了。“沒關系,反正不宣示這個男人也是我男朋友。”
她不想特意去改變,大家相互磨合,她希望讓孟古也能自在一點。走路是小事,她不介意。
“餵。”孟古卻介意了。“你幹嘛變來變去。”
“都說沒關系。”
“牽著。”他堅持。
陳若雨有些高興,還是讓他牽了手。兩個人晃啊晃地逛了一會,她放開了手去抱他的胳膊。
“你幹嘛?”
“我想對比一下哪種礀勢更舒服。”
孟古一臉黑線。“陳若雨,你真無聊。”
陳若雨嘻嘻笑,她宣布:“我還是更喜歡抱著胳膊的。”
她帶笑的臉對上他無奈的表情,最後是他讓了步,就這樣讓她挽著胳膊繼續走。
又走了一會後,孟古終於宣布散步這種事對男人來說也不太容易,於是找了張長椅坐下了。
周圍沒有人,很安靜。長椅邊上有路燈,灑著溫暖的光。
陳若雨看著孟古的側臉,她想他跟戚瑤戀愛的時候一定也喜歡拍合照,一定也喜歡牽手走路。20歲的他跟30歲的他一定不一樣。
“看什麽?”
“看我男朋友。”她學他說話的語氣。
孟古笑了:“不用再重新考慮一下了?”他也學她的語氣。
“在考察。”她皺皺鼻子。“孟醫生,我在想你20歲的時候一定比現在熱情許多。”
孟古的笑容一怔,他剛要開口,她卻又說:“不過呢,你現在的眼光比那時候好太多了。”
他又一怔,她接著說:“有些男人越老越瞎,你卻是越來越有品味了,這點我很欣賞。小夥子,好好保持啊。”
孟古盯著她看,先是失笑,然後大笑。“陳若雨,你誇自己的方式還真委婉啊。”
她鼓著臉,“難道我說錯了?”
“沒錯,沒錯。”孟古將她攬進懷裏。“陳若雨,幸好你現在才出現。”
出現得太早,他應該不會愛上她。
陳若雨明白他的意思。因為她也是這樣想。
出現得太晚,也許也不會是她了。
“陳若雨,幸好你追求我了。”
“可我沒追上。”
“現在不是讓你追上了嗎?”
陳若雨一呆。等一下,這件事要計較一下。
“孟醫生,你提醒我了。”陳若雨坐直了,清了清嗓子認真說:“事情是這樣的,我追過你,你拒絕了,於是我的追求就結束了。後來我們成了朋友,再後來你突然說要做我男朋友,雖然現在我們算是在交往考察期,但是呢,這裏還缺一個重要的環節。”
孟古看著她,眨眨眼,好象沒進入狀況。
“孟醫生,你沒有追過我,你只是單方面突然宣布了要做我男朋友而已。”
“所,以,呢?”
“所以現在你該追我一下才行。”
孟古一臉黑線。“陳若雨,你在玩扮家家酒嗎?”
“不是玩的。我的要求很低的,不用太多花樣,我就想你為我做一件事,一件讓我感動開心的事就行。”陳若雨急急忙地說,想想又補充一句:“而且還不用你動腦筋想,我都幫你想好了,準備好了,你做了就行。”
“是嗎?”孟古不太相信。
“真的。”
“很簡單,適合30歲的男人做的?”
“嗯。”陳若雨點頭,一臉期待看著他。
孟古還是不放心,“你先說說看。”
“你先答應。”
他看著她,她也看著他。四目相對,兩個人似乎都想堅持。
陳若雨心裏打鼓,忽然覺得自己有點任性。這樣會不會讓他討厭?她有些忐忑,正想先讓步,卻聽見他說:“好吧,好吧,我答應你,我會做一件讓你感動開心的事。”
溫暖的感覺忽地一下湧進了陳若雨的心。
他還什麽都沒做,只是說了一句話而已。
陳若雨咬咬唇,有點想偷笑。
“這麽容易開心。”
她聽見孟古的低聲嘟囔,索性大方地笑開了臉。她從包包裏把記著歌詞的小本掏了出來。“孟醫生,我想你為我唱一首歌。”
擡頭一看,她家霸王龍先生的臉黑了。
“陳若雨,唱情歌這種事,哪裏是30歲男人適合做的?”
陳若雨眨眨眼,不適合嗎?
“我20歲的時候都不會幹這種事。”
那更好啊,那就是只為她做了,這樣她更想聽他唱。“我都幫你挑好了,歌詞都寫好了。”
霸王龍先生的臉色已無法找到合適的形容詞形容了。
“你還寫歌詞?”聲音聽起來很危險。
她點頭。
“陳若雨,你真是超出我的想像。”簡直要暴走了。
他不高興了嗎?
“你剛才都答應了。”
“我答應為你做一件讓你感動的事,沒有答應唱歌。”
原來他剛才的提前讓步裏,還有這樣的陷阱。她剛才得到的感動頓時摔在了地上。
“可你還不知道要唱什麽歌呢。”她還想再爭取一下。
“什麽歌我都不可能唱!”他說得那麽肯定。
她黯然,捏緊了她的小記事本。
孟古沈默了一會,說:“我會為你做別的事。”
可是那不是她想要的了。陳若雨沒由來有點難過。
“我會為你做別的事。”他又說了一遍,問她:“好不好?”
陳若雨怔了一會,她怎麽能說不好?唱情歌這種事,強迫起來也沒什麽意思。為這個跟他鬧脾氣又好象太不講道理,會討人反感。
“你不高興了?”
她是不高興,可她搖頭。她把捏在手裏的筆記本放回包包裏。她擡頭看了一眼孟古,他正看著她,有些小心翼翼。
她想,他肯定覺得,她讓他唱歌比他以前那些女朋友要求他改手機屏保圖或是放照片到錢包裏更誇張吧。
好好的氣氛都被她搞糟了。
她心裏更不舒服。
她真是傻。又或者,是她太沒個性。
孟古伸手過來,握住她的手。“我真不會唱歌。”他解釋。
她點點頭,想對他笑說沒關系,可她發現原來她比自己想象的小氣,她開了口,說的是:“我今天在醫院門口等你的時候,突然想到的那首歌,我自己哼哼唱,瞎編歌詞,我一邊唱一邊等你,然後覺得那歌詞特別適合當時的情況,所以……”
所以她想讓他唱給她聽,她自己想象那是他對她說的情話。
她真傻。
就算他唱了也不代表他多愛她一點,就算他沒唱也不代表他少愛她一點。就好象,就算沒有挽著他的胳膊走,他也是她男朋友那樣。
兩個人走回車子的時候,孟古默默地伸出手,握住了她的。
回程路上,孟古在開車,陳若雨看他的側臉,感覺他大掌的溫暖似乎還在自己手上。她忽然笑笑,“孟醫生,我跟你說哦,那首歌的名字叫‘我要來找陳若雨’。是積了我畢生才氣精華的優秀作品,為了不讓它這麽可憐的默默被埋葬,我唱一遍給你聽,然後你要誇我有才。”
孟古被她逗笑,點頭說好。
陳若雨開始唱了。
“若不是因為愛著你,怎麽會樓下來等你。
等了半天不見你,想你,想你,想見你。
若不是因為愛著你,怎麽會下班來接你。
路上車子多又擠,想你,想你,想見你。
愛是折磨人的東西,陰錯陽差好生氣,
開車開車別著急,心裏想著你。”
她唱著,想到今天兩人錯過又著急忙慌要見面的等待,心情忽然好了很多。
愛情啊,真是讓她難過又讓她高興。
前面是紅燈,孟古的車子停了下來。陳若雨搖頭晃腦繼續唱:“愛是折磨人的東西,陰錯陽差好生氣,開車開車別著急,心裏想著你。”
孟古忽然探身過來,扳過她的臉在她唇上啄了啄。黑亮的眼睛深邃迷人,他說:“陳若雨,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歡你!”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爭取雙更,不知道能不能寫完。不過晚上就算更也應該很晚了,大家早睡別等。
另外,得說一下開篇的部分,這笨作者自己應該也圓不到開篇那個做粥的場景去了。因為開篇時只是想寫個短篇番外的,沒多想就開寫了,現在情節很難再繞過去。所以應該會是等寫得差不多,挑另一段場景把開篇那部分換掉。這個不會影響故事發展,跟大家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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