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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他們是前世的一對冤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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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坐在了市局的接待室裏,打扮時尚,看上去只有三十多歲的年紀,臉上化著精致的妝容。夏朗第一眼看到這個女人的時候,還以為是曹妤搞錯了。論穿戴論外表,這個女人會是徐桂初的前期?

徐桂初,身高一米六五,寬腦門兒,尖下巴,還蓄著老鼠須,眉毛稀疏,發際線靠後,臉色蠟黃。如果單從外表看,他就是地地道道的農民。而眼前的這個女人,卻像是一個城市裏的白領。

“你好,李思協女士是嗎?”

這個女人擡起頭來打量著面前的這位警官,高大帥氣,身上的警服襯托得他愈發精神。她看過媒體的報道了,知道這位警官就是那個經常上新聞的夏朗。想不到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帥氣。女人點了點頭:“對,我是李思協,你就是夏隊長吧?”

夏朗坐下了,他沒有從這個女人的臉上看到一點兒的悲傷之情。甚至這個女人美目流盼,目光還在他臉上停留了一會兒。

夏朗清了清嗓子:“你是徐桂初的前妻是吧?”

“對,五年前我們離婚了。”

“為什麽?”

李思邪忽然笑了一下:“怎麽,你們警方辦案還要涉及到過去的私事嗎?”

夏朗很確定地點點頭,沒有額外多說一句話。

李思邪輕輕嘆了口氣:“這件事情……說起來是他不理解我。其實徐桂初這個人很特殊,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一個人。”在她的敘述下,漸漸還原了一個不為人知的徐桂初的形象。

1977年,徐桂初出生在了遼寧省的一個小村莊裏,作為家中的獨子,他從小就被家人寄予了很大的期望。而徐桂初從小就被村裏的人看好,這不僅僅是因為他學習好,還被稱為了學校的鬼才。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他就已經學會了高年級的加減乘除混合運算。那時候在村子的破廟裏,撿到了一本壓桌角的《康熙字典》,如獲至寶,每天捧在手裏。

李思協聽說過這樣的一件事:有一次在寫作文的時候,徐桂初寫了一個怪字。老師作為錯別字圈了起來,徐桂初不服,一氣之下拿著那本《康熙字典》去找老師理論。最後竟然成為了一段佳話。

後來在90年代中期,年僅17歲的李思協考上了北京的某所重點大學。這在當時,無異於是驚動全村的好消息。就連縣裏都來人了,說這是恢覆高考以來,縣裏第一個考上北京重點大學的學生。那一次更是村長做東,在村子裏擺了三天的流水席慶祝,鞭炮聲不斷,著實風光了好一陣。

但是在後來,一切都變了。村子裏的娃到了首都,開拓了眼界,卻也迷失了自我。村子裏都是平易近人的鄉親,都是坦誠以待的親人。但是在學校裏,只有激烈的競爭和彼此的相輕。

只因為自己是地地道道的農村人,徐桂初為了不被看扁,編造了一個理想中的家庭。來自沈陽,父親在政府擔任副市長兼某局局長,母親是某個大型企業的董事長。只是看似美好的謊言,終究有被揭穿的一天。

先是徐桂初的口中的父親三番兩次見諸報端,遼寧本地的同學發現這個人並不姓徐,而後,那個大型企業的董事長鋃鐺入獄,被曝出其獨子遠在加拿大。再後來,寒假的時候,家住沈陽市的同學和徐桂初一起回家,卻發現他下車後去買了去一個小縣城的車票。這樣一來,這個虛構的夢境被無情地擊碎。

大家覺得徐桂初愛慕虛榮,人品不可靠。再加上他比同一屆的同學小了兩歲,漸漸被疏遠了。大二的時候,徐桂初曾經和一個學妹談戀愛,那個學妹知道他當年這些所作所為後,憤而分手,後來和一個官二代走到了一起。這件事情對徐桂初的影響很大,他覺得自己讀好書,還不如投對胎有用。

那一晚,他在宿舍樓的樓頂,一把火把所有教材全都燒了。雖然學校對此事進行了嚴肅處理,但是徐桂初非但沒有悔改,反而變本加厲了。他不再去上課了,圖書管裏也不見了他的身影。

大三那一年,同學們聽到了徐桂初久違的消息。而這一次,他成為了學校裏熱議的人物,只因為他在校園附近尾隨前女友,實施了強奸!就這樣,徐桂初被判了三年刑,後來才被放了出來。

只是這樣的人,不可能再被學校所接納了。早在他入獄的那一刻,便已經被開除了學籍。當年,村子敲鑼打鼓送他讀大學,沒人想到會變成這樣。

徐桂初回到了村子裏,被同村的人指指點點。都說他是個流氓,是個變態。徐桂初有苦無處訴,每天只是在家裏打拳發洩!也許他真的在學習方面有天賦,這麽多年下來,竟然練就了一副好身手。

全村上下,唯一對他采取寬容態度的,只有他的母親。這個女人辛苦了一輩子,好不容易將兒子養大成人,他卻誤入歧途。可是為了兒子,做母親的又有什麽辦法呢?她擦幹了眼淚,想到了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那就是盡快給兒子說一門親事,只要兒子結了婚,就沒人說閑話了。

徐桂初是農村戶口,大學被開除,坐過牢,家裏也沒什麽積蓄,有什麽姑娘願意嫁到他們家?徐母為了兒子的親事,走遍了十裏八鄉。一個頭發都熬白了老太太,就憑著一雙腳,一根手裏的竹竿,走了一年多,最後才終於有人家同意了。這戶人家就是李家,家裏有一個傻兒子和長女李思協。

李家沒有過多地嫌棄徐桂初的過往,因為李思協也曾經被人“捉奸在床”,是和同村村長的兒子。村長的兒子已經有老婆了,離不了婚,李思協都快三十了(夏朗聽到這裏嚇了一跳,沒想到這個女人遠比他想象得要大,甚至還要比徐桂初大上好幾歲),也沒辦法嫁。只能是兩家人湊合著過了。另外還有一個要求,就是讓徐老太給李家的傻兒子說上一門親事。

徐老太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回嘴皮子,費了多少唾沫星子,走破了多少雙鞋,最後終於說得同村的一個聾啞女嫁給了李家的兒子。同時,李思協也順利地嫁入了徐家,成為了徐桂初的妻子(沒有領證)。

只是為了兒子操碎了心的徐老太忽略了一件事情,她的兒子是去過大城市的人,他身體裏流淌著的血液已經印上了那座城市的烙印,他怎麽可能還給甘心留在這個小村莊裏呢?

而李思協的內心同樣躁動不已,她雖然出生在農村,卻向往電視裏的大城市。那裏的人穿著時尚,說著很好聽的普通話,就連談戀愛都是那麽的浪漫。如果不是當年村長的兒子說會帶她去上海,她絕不會讓他爬上她的床頭。

徐李兩口子一合計,決定去找徐老太商量。哪知道,徐老太聽說這件事後一萬個不同意,最後幹脆說了這麽一句:“你們想走也行,先把孫子給我生下來!要不我馬上死在你們面前,你們愛幹什麽幹什麽!”

徐桂初也是急眼了,他覺得自己的母親簡直是不可理喻。最終,對大城市的向往壓過了親情的依賴,他對李思協說道:“不就是要孫子嘛,咱們給她生一個。孩子丟給她,我們自己去城裏!”

對於這個近乎荒唐的辦法,李思協沒有拒絕。

就如她自己說的那樣:“我從來沒有愛過他,從進徐家門開始,我就知道我有一天會離開。”這是怎樣的一對夫妻,百年修得共枕眠,莫非他們是前世的一對冤家嗎?夏朗心中連連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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