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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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西沒有立即回到學校學習,家人給她請了一周的假期,這也讓她松了一口氣,她的確擁有沈慕西的記憶,但那些東西就像屬於理論上的玩意兒,並不完全屬於她,想要將沈慕西的東西轉化為自己的,還得多實踐才行。
她在經過了深思熟慮後,為了適應這個世界做的第一件事是練習寫字,大盛朝所用的字體就相當於這個世界的繁體字,改動是不大,可人的習慣卻非常大。她必須改變自己寫字的習慣,將一些常用的偏旁都改正。
在她的房間裏相連著一個小書房,裏面的書籍並不多,更像是保存沈慕西過往的一個地方,書架上放著的書都是沈慕西念書時期所用到的書籍,甚至還包括了幼兒園時期的書籍。沈慕西在閑暇時,還會在這小書房裏看她自己過去的考試卷子,看看小時候寫的作文,一邊笑一邊吐槽那個時候的自己字跡醜陋想法幼稚。
慕西都能夠體會到沈慕西回想年少歲月裏一些尷尬事時候的發麻和不忍直視。
沈慕西在念小學時,都還不懂齊耳短發是什麽意思,寫作文時寫她媽媽擁有齊耳長發,被語文老師重點劃了出來,還有她寫紅領巾時,寫成了“紅臉巾”,語文老師當眾在講臺上強調了紅領巾的寫法,從那之後班上的同學都會笑她喜歡紅臉……
那樣的記憶和經歷,對慕西來說既新奇又陌生。大盛朝也有學堂,但只有一些男孩才去上學,女孩只有生在官宦之家或者一些富商家的小姐,才能夠獲得家人單獨請夫子學習的機會。在她獲得政權後,就開始大力宣揚女子入學的消息,效果並不佳,富裕人家看不上學堂教育,貧窮的人家又不願意孩子去上學家裏少了個勞動力。
在這個世界生活的女孩子真的很幸福,因為學習的信念深入骨髓,長輩們哪怕砸鍋賣鐵都想讓孩子學習知識,這種主動性是大盛朝無法想象的。
慕西坐於書桌前,將幾本小學的語文書取出,翻開生字表。手拿毛筆,桌上擺放著一大疊A4紙,她一個字一個字的抄寫著,一邊記憶著這些字的寫法,一邊讓自己習慣如此寫這些字。
小學裏學習的生字,基本上就是生活中所需的常用字了,也是學習語文最基礎的東西,先認字識字寫字,再運用其意,延伸詞語和句子。
慕西很喜歡這裏的教學,尤其喜歡拼音,有了拼音,對學習這些東西顯然更加方便和容易,只是她沒有把這個帶回大盛朝的想法,推廣起來太難了,她覺得這些字母和所謂的英語有些相似,要理解很難,更何況大盛朝的學子都習慣用反切的方式認字,她覺得反切和拼音各有優劣,不需要改變。
慕西安靜的在書房裏練字,字寫累了就看一會兒書,她對初中所學的物理化學特別感興趣,一看就看上癮了,有了這些知識,輕易的就可以解釋很多在大盛朝無法解釋的神秘現象。
她看得入迷,卻也在第一時間就發現有人入內,精神立即高度集中。
沈慕琳推開小書房的門走進來,一看到她手裏拿著的書,立即瞪大了眼睛:“小西,你要不要這麽沒趣?休息時間不看小說不看漫畫電視劇竟然來看物理化學……”
沈慕琳一臉被打敗了的樣子。
小說漫畫電視劇?慕西很快就從沈慕西記憶裏提取這些東西,明白了那些是什麽,現在的女孩子大多都會在無聊的時候看這些打發時間。
慕西懵懵的看著沈慕琳。
沈慕琳搖搖頭,正想要說什麽,看著慕西的模樣左看右看:“小西,你今天有些不一樣。”
慕西心緊了緊,升起了警惕心。
“怎麽不一樣了?”她如常的詢問。
沈慕琳擰擰眉心,想了想:“說不出來,就是你這坐姿,太正式?也不是正式,就是不那麽隨意……算了,你有沒有懂我的意思?”
慕西搖頭,心裏卻明白,在大盛朝的女子,但凡生在有頭有臉的人家,都要求端莊有禮,不說說話有所講究,這走路姿勢坐姿站姿都有要求,越是勳貴之家,越看重這些。
她作為大盛朝的長公主,從出生開始,就有禮儀嬤嬤教導,讓她知曉自己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皇家,言行不容有失。
這般培養出來的安和公主,哪怕是坐姿,也和這裏的人不同。
沈慕琳也不糾結於此,反而詫異的看著慕西寫的毛筆字:“這些都是你寫的?”
“對啊!”慕西刻意的讓自己不那麽端著,還用手托著自己下巴,身體斜歪起來,這番做作的姿態也就沈慕琳沒多想,換做沈慕詩大概又會思索片刻。
沈慕琳被這厚厚的一疊A4字驚訝住了,她拍拍慕西的肩膀:“你是要去參加書法大賽嗎?”
“閑著無聊就練練字。”
閑著無聊練練字?沈慕琳翻翻白眼,她好像明白了自己為什麽會被母上大人嫌棄了,但這是正常人會幹的事嗎,無聊的時候練習毛筆字看初中的物理化學書……
“二姐,你找我是有什麽事嗎?”
“沒事,就來看看你在做些什麽罷了。”
沈慕琳笑得尷尬,自己這個妹妹實在是乖乖女作風,讓她連八卦都不好意思。換做是顧明瀟她們,她早就沒臉沒皮的問對方和蘇嘉譽春風一夜的感受了,或許還會討論一下蘇嘉譽的尺寸啥的……換成慕西,反正她是不可能問這些,否則會感覺自己在犯罪。
慕西點點頭。
接下來的日子,慕西都在練習毛筆字,說來奇怪,人的習慣想要改變很難,但想要重新養成一個習慣又很容易,反正她很快就能夠適應這簡體字了,雖然說簡體字沒有繁體字那麽美和形象,但的確夠簡單和方便。
毛筆字練習差不多了後,她便開始模仿沈慕西的鋼筆字了,一開始接觸這種筆,怎麽拿都費勁兒,更別提寫字了。幸好她是個不服輸的人,習慣了拿筆姿勢後,再開始模仿字形,隨後將沈慕西寫字的風格變成自己寫字的風格……
慕西待在家裏安靜的看書寫字並通過這些書籍上沈慕西留下的筆記回味著屬於沈慕西過去的生活,仿佛通過那些記憶,她也經歷了一遍屬於沈慕西的人生。
第一次被送去幼兒園的時候,拉著媽媽的手不肯讓媽媽離開,奶奶拉著媽媽走,說不放手的話這輩子都放不了手,沈慕西看著媽媽和奶奶離去的背影大哭,老師將她抱在懷裏安撫她,並給了她一塊巧克力,她吃著巧克力,忘記了媽媽離開的痛苦。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坐在沈慕西後面的男生不停的拉她頭發,她很生氣,糾結了很久,決定舉手報告給老師。結果老師剛好在抽人起來背乘法表,她一舉手,老師直接讓她背乘法口訣。她緊張的磕磕絆絆背完乘法表,然後忘記了要告狀的事了。
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班上有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走得很近,有人說他們在談戀愛了,結果那個女生竟然告訴別人,是沈慕西喜歡那個男生。那是她第一次覺得委屈得不行,明明都沒有的事,她和那個男生明明話都沒有怎麽說過,怎麽就如此冤枉她了。
中考之前,物理老師說沈慕西中考應該會考得很不錯,因為她夠細心,不像男生那麽粗心大意即使再簡單的題都容易失分。沈慕西聽了卻很郁悶,老師說的是她夠細心,而不是夠聰明,好像她不夠聰明只能用細心來彌補似的,所以她不喜歡物理老師。
高一下學期文理分班,沈慕西很糾結,但她很喜歡歷史這一學科,最終選擇了讀文科。
高三畢業的時候,班上那一位成績又好長得也不錯的男生向她表白了,她很詫異,同時也有點小心動,但最終拒絕了,因為她要出國。後來她因為奶奶的關系選擇放棄出國,不是不遺憾未能和那個男生在一起,很快她就知道那個男生才上大學就有了新女朋友,心裏有點酸,但總歸放下了。
上大學後,她便投入了英語的懷抱,喜歡看國外的電影,一邊看一邊自己翻譯。無聊的時候喜歡找喜歡的外國名著來翻譯,然後又找出自己喜歡的古詩詞進行翻譯,在語言的魅力裏暢游。
……
沈慕西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靜,只是現在這平靜的生活被徹底打破。
慕西在這一刻才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她從大盛朝來到這個沈慕西的身體裏,那沈慕西去了哪裏?如果自己真的回到了大盛朝,沈慕西就會回到這個身體裏嗎?
她是因為掉下山崖來到這裏,沈慕西呢,沈慕西並未出什麽意外,從沈慕西的記憶來看,那一夜雖然很模糊,但並未發生對方傷害自己的行為,所以為何她會變成沈慕西?
想不明白,所以幹脆就不去想了。
慕西在家待的這一周很有成效,大概受沈慕西身體本能的影響,和家人的相處都十分隨意,而她也完全適應了簡體的寫法,會用鋼筆中性筆鉛筆圓珠筆,甚至她將自己寫下的字跡和沈慕西的筆跡進行對比,發現完全找不出是兩個人的痕跡。
只是看著一種筆跡,明明由兩個人書寫,她也會感到疑惑。筆跡這東西,也該屬於獨一無二才對,雖不像基因和指紋那般,但如果認真去找不同之處,也該有所察覺才對。可她寫的字和沈慕西的字,完完全全就是一個書寫,難道她用這種筆寫出來的字就是沈慕西寫的那樣?
她暫時不再思索這個問題,而是將註意力放到學校,要去和室友相處,要去上課,這對她來說又是新的挑戰。
她有一種直覺,一切都會很順利,很奇怪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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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經過了深思熟慮後,為了適應這個世界做的第一件事是練習寫字,大盛朝所用的字體就相當於這個世界的繁體字,改動是不大,可人的習慣卻非常大。她必須改變自己寫字的習慣,將一些常用的偏旁都改正。
在她的房間裏相連著一個小書房,裏面的書籍並不多,更像是保存沈慕西過往的一個地方,書架上放著的書都是沈慕西念書時期所用到的書籍,甚至還包括了幼兒園時期的書籍。沈慕西在閑暇時,還會在這小書房裏看她自己過去的考試卷子,看看小時候寫的作文,一邊笑一邊吐槽那個時候的自己字跡醜陋想法幼稚。
慕西都能夠體會到沈慕西回想年少歲月裏一些尷尬事時候的發麻和不忍直視。
沈慕西在念小學時,都還不懂齊耳短發是什麽意思,寫作文時寫她媽媽擁有齊耳長發,被語文老師重點劃了出來,還有她寫紅領巾時,寫成了“紅臉巾”,語文老師當眾在講臺上強調了紅領巾的寫法,從那之後班上的同學都會笑她喜歡紅臉……
那樣的記憶和經歷,對慕西來說既新奇又陌生。大盛朝也有學堂,但只有一些男孩才去上學,女孩只有生在官宦之家或者一些富商家的小姐,才能夠獲得家人單獨請夫子學習的機會。在她獲得政權後,就開始大力宣揚女子入學的消息,效果並不佳,富裕人家看不上學堂教育,貧窮的人家又不願意孩子去上學家裏少了個勞動力。
在這個世界生活的女孩子真的很幸福,因為學習的信念深入骨髓,長輩們哪怕砸鍋賣鐵都想讓孩子學習知識,這種主動性是大盛朝無法想象的。
慕西坐於書桌前,將幾本小學的語文書取出,翻開生字表。手拿毛筆,桌上擺放著一大疊A4紙,她一個字一個字的抄寫著,一邊記憶著這些字的寫法,一邊讓自己習慣如此寫這些字。
小學裏學習的生字,基本上就是生活中所需的常用字了,也是學習語文最基礎的東西,先認字識字寫字,再運用其意,延伸詞語和句子。
慕西很喜歡這裏的教學,尤其喜歡拼音,有了拼音,對學習這些東西顯然更加方便和容易,只是她沒有把這個帶回大盛朝的想法,推廣起來太難了,她覺得這些字母和所謂的英語有些相似,要理解很難,更何況大盛朝的學子都習慣用反切的方式認字,她覺得反切和拼音各有優劣,不需要改變。
慕西安靜的在書房裏練字,字寫累了就看一會兒書,她對初中所學的物理化學特別感興趣,一看就看上癮了,有了這些知識,輕易的就可以解釋很多在大盛朝無法解釋的神秘現象。
她看得入迷,卻也在第一時間就發現有人入內,精神立即高度集中。
沈慕琳推開小書房的門走進來,一看到她手裏拿著的書,立即瞪大了眼睛:“小西,你要不要這麽沒趣?休息時間不看小說不看漫畫電視劇竟然來看物理化學……”
沈慕琳一臉被打敗了的樣子。
小說漫畫電視劇?慕西很快就從沈慕西記憶裏提取這些東西,明白了那些是什麽,現在的女孩子大多都會在無聊的時候看這些打發時間。
慕西懵懵的看著沈慕琳。
沈慕琳搖搖頭,正想要說什麽,看著慕西的模樣左看右看:“小西,你今天有些不一樣。”
慕西心緊了緊,升起了警惕心。
“怎麽不一樣了?”她如常的詢問。
沈慕琳擰擰眉心,想了想:“說不出來,就是你這坐姿,太正式?也不是正式,就是不那麽隨意……算了,你有沒有懂我的意思?”
慕西搖頭,心裏卻明白,在大盛朝的女子,但凡生在有頭有臉的人家,都要求端莊有禮,不說說話有所講究,這走路姿勢坐姿站姿都有要求,越是勳貴之家,越看重這些。
她作為大盛朝的長公主,從出生開始,就有禮儀嬤嬤教導,讓她知曉自己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皇家,言行不容有失。
這般培養出來的安和公主,哪怕是坐姿,也和這裏的人不同。
沈慕琳也不糾結於此,反而詫異的看著慕西寫的毛筆字:“這些都是你寫的?”
“對啊!”慕西刻意的讓自己不那麽端著,還用手托著自己下巴,身體斜歪起來,這番做作的姿態也就沈慕琳沒多想,換做沈慕詩大概又會思索片刻。
沈慕琳被這厚厚的一疊A4字驚訝住了,她拍拍慕西的肩膀:“你是要去參加書法大賽嗎?”
“閑著無聊就練練字。”
閑著無聊練練字?沈慕琳翻翻白眼,她好像明白了自己為什麽會被母上大人嫌棄了,但這是正常人會幹的事嗎,無聊的時候練習毛筆字看初中的物理化學書……
“二姐,你找我是有什麽事嗎?”
“沒事,就來看看你在做些什麽罷了。”
沈慕琳笑得尷尬,自己這個妹妹實在是乖乖女作風,讓她連八卦都不好意思。換做是顧明瀟她們,她早就沒臉沒皮的問對方和蘇嘉譽春風一夜的感受了,或許還會討論一下蘇嘉譽的尺寸啥的……換成慕西,反正她是不可能問這些,否則會感覺自己在犯罪。
慕西點點頭。
接下來的日子,慕西都在練習毛筆字,說來奇怪,人的習慣想要改變很難,但想要重新養成一個習慣又很容易,反正她很快就能夠適應這簡體字了,雖然說簡體字沒有繁體字那麽美和形象,但的確夠簡單和方便。
毛筆字練習差不多了後,她便開始模仿沈慕西的鋼筆字了,一開始接觸這種筆,怎麽拿都費勁兒,更別提寫字了。幸好她是個不服輸的人,習慣了拿筆姿勢後,再開始模仿字形,隨後將沈慕西寫字的風格變成自己寫字的風格……
慕西待在家裏安靜的看書寫字並通過這些書籍上沈慕西留下的筆記回味著屬於沈慕西過去的生活,仿佛通過那些記憶,她也經歷了一遍屬於沈慕西的人生。
第一次被送去幼兒園的時候,拉著媽媽的手不肯讓媽媽離開,奶奶拉著媽媽走,說不放手的話這輩子都放不了手,沈慕西看著媽媽和奶奶離去的背影大哭,老師將她抱在懷裏安撫她,並給了她一塊巧克力,她吃著巧克力,忘記了媽媽離開的痛苦。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坐在沈慕西後面的男生不停的拉她頭發,她很生氣,糾結了很久,決定舉手報告給老師。結果老師剛好在抽人起來背乘法表,她一舉手,老師直接讓她背乘法口訣。她緊張的磕磕絆絆背完乘法表,然後忘記了要告狀的事了。
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班上有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走得很近,有人說他們在談戀愛了,結果那個女生竟然告訴別人,是沈慕西喜歡那個男生。那是她第一次覺得委屈得不行,明明都沒有的事,她和那個男生明明話都沒有怎麽說過,怎麽就如此冤枉她了。
中考之前,物理老師說沈慕西中考應該會考得很不錯,因為她夠細心,不像男生那麽粗心大意即使再簡單的題都容易失分。沈慕西聽了卻很郁悶,老師說的是她夠細心,而不是夠聰明,好像她不夠聰明只能用細心來彌補似的,所以她不喜歡物理老師。
高一下學期文理分班,沈慕西很糾結,但她很喜歡歷史這一學科,最終選擇了讀文科。
高三畢業的時候,班上那一位成績又好長得也不錯的男生向她表白了,她很詫異,同時也有點小心動,但最終拒絕了,因為她要出國。後來她因為奶奶的關系選擇放棄出國,不是不遺憾未能和那個男生在一起,很快她就知道那個男生才上大學就有了新女朋友,心裏有點酸,但總歸放下了。
上大學後,她便投入了英語的懷抱,喜歡看國外的電影,一邊看一邊自己翻譯。無聊的時候喜歡找喜歡的外國名著來翻譯,然後又找出自己喜歡的古詩詞進行翻譯,在語言的魅力裏暢游。
……
沈慕西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靜,只是現在這平靜的生活被徹底打破。
慕西在這一刻才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她從大盛朝來到這個沈慕西的身體裏,那沈慕西去了哪裏?如果自己真的回到了大盛朝,沈慕西就會回到這個身體裏嗎?
她是因為掉下山崖來到這裏,沈慕西呢,沈慕西並未出什麽意外,從沈慕西的記憶來看,那一夜雖然很模糊,但並未發生對方傷害自己的行為,所以為何她會變成沈慕西?
想不明白,所以幹脆就不去想了。
慕西在家待的這一周很有成效,大概受沈慕西身體本能的影響,和家人的相處都十分隨意,而她也完全適應了簡體的寫法,會用鋼筆中性筆鉛筆圓珠筆,甚至她將自己寫下的字跡和沈慕西的筆跡進行對比,發現完全找不出是兩個人的痕跡。
只是看著一種筆跡,明明由兩個人書寫,她也會感到疑惑。筆跡這東西,也該屬於獨一無二才對,雖不像基因和指紋那般,但如果認真去找不同之處,也該有所察覺才對。可她寫的字和沈慕西的字,完完全全就是一個書寫,難道她用這種筆寫出來的字就是沈慕西寫的那樣?
她暫時不再思索這個問題,而是將註意力放到學校,要去和室友相處,要去上課,這對她來說又是新的挑戰。
她有一種直覺,一切都會很順利,很奇怪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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