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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漁婦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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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自救版內, 海花和大小海龜的故事被編成話本、戲本、歌謠,又被畫成漫畫,在凡間各地出售。

卻道海花所在的鎮上, 每逢初一十五趕一次集。海花救回女兒又解決惡人,距離袁恩壽來鎮上唱戲還有六七天, 索性袁恩壽不唱戲了, 在現實中、論壇裏跟別人探討《漁婦》戲本。

待到趕集日,袁恩壽穿上漁婦戲服, 把海花的故事搬上戲臺。

海花一家和鄰居姊妹倆開開心心地來看戲。

臺下的觀眾聽得故事發生在自己身邊, 不免感到稀奇。

他們把海花一家看了又看, 這個問她如何才能碰到落難的海神之女,那個巴結海花, 想從她身上獲取好處。

不說海花一家如何應付別有用心的魑魅魍魎。

待到龍皇夏無雙與龍帝談妥地盤邊界劃分等瑣事,海花成為龍皇廟的廟祝之一, 所有麻煩都像落在衣裳上的沙塵, 拍一拍就不見了。

但這並不是結束,而是開始。

漁夫為了打壓漁婦,不惜編出女子出海捕魚會招惹厄運的謠言,怎會心甘情願地讓出漁船和捕魚的本領?既然龍皇偏心女子,那就帶女子出海,龍皇敢掀起風暴,他們就殺女子回敬龍皇。

膽子大到敢威脅龍皇的漁夫當然有倚仗。

四海龍宮盡管被龍皇和龍帝平分,原龍宮治下的龍和水族眾妖, 有的投降龍皇和龍帝, 有的被俘, 有的潛逃。

給漁夫撐腰的, 正是潛逃的龍和水族, 他們得到天庭贈送的針對夏無雙之物,要拿夏無雙換天庭獎賞。

漁夫不滿龍皇夏無雙,公龍公妖平時沒少打壓母龍女妖,豈能接受夏無雙的規矩?

大海屬於公龍!

正如陸地屬於男人!

他們四處散播龍皇夏無雙屠殺北海公龍的惡行,呼籲公龍公妖加入到反抗孽龍夏無雙的隊伍中。

“龍皇暴虐無道,殺了她,立刻能當上神!

“今天放縱夏無雙作惡,明天她變本加厲地折磨我們!

“她統一南海和西海,一天比一天強,終有一天,她會屠殺所有公龍公妖!……”

只是,夏無雙處在如日中天的時候,身邊最不缺討好她的人。

很快她收到一些公龍和公妖聯手對付她的消息,饒有趣致地說道:“我得看看他們在圖謀什麽東西。”

請段小琴給自己做了個以假亂真的傀儡,夏無雙操縱傀儡加入反抗她的組織,發現這組織亂得像盤散沙。

“龍皇陛下是聖境,給我們一千年我們也鬥不過她,早日放棄謀劃吧!”

“是啊,天庭讓我們對付她,是拿我們的性命給龍皇陛下找消遣。”

“按我說,龍皇陛下那麽年輕的一條龍,指不定想孵蛋,不如找個顛倒眾生的美公龍伺候她,讓美公龍勸龍皇陛下少殺生……”

“我們太弱小,龍皇不可能認真聽我們說話。需強大起來,我們才能得到龍皇正眼看待,才能和她談判。”

“沒有本事,拿什麽跟龍皇談?”

“對,我們沒有惡意,僅僅想過得好一點。過去龍宮欺負我們,天庭欺負我們,我們都習慣了,現在換龍皇欺負我們,我們也能習慣……”

“愚蠢!夏無雙有多暴戾你們又不是不知道!北海龍宮的公龍公妖沒得罪她,她殺了多少?活著的北海公龍公妖屈指可數!等到夏無雙騰出手來,絕對會滅了所有公龍公妖,我們必須未雨綢繆!”

“殺了夏無雙,送給天庭!”

“搶回龍宮,把夏無雙的龍筋抽了,綁起來讓她下一輩子蛋!……”

盤在龍宮玉柱上,夏無雙咧開嘴。

他們亂如散沙是大好事。

她扯謊說他們被龍皇發現了,因為他們當中藏著叛徒,打算把他們賣給龍皇。

為了增強謊言,夏無雙讓自己的一個手下捉了那條嚷著把她抽筋的公龍,抽筋剝皮,再斬首示眾。

逃脫的公龍公妖們嚇壞了,看哪個同伴都像叛徒。

還沒找到安全的落腳地,他們就發生內訌,傷亡比夏無雙讓手下出手更重。

夏無雙趁機殺了懷疑傀儡是叛徒的公龍公妖,嚷著殺了龍皇奪回龍宮,將一盤散沙似的公龍公妖收攏整合。

等到組織漸成氣候,被手下告到龍宮,夏無雙讓傀儡把組織“賣”給心腹手下。

組織沒了。

夏無雙的統治更安穩。

再有類似的組織,她必然請段小琴畫一個傀儡,第一時間混進組織,然後奪取大權出賣組織。

公龍公妖們三番四次被出賣,初時憤怒,後來喪盡鬥志。

與其勞心傷神地對付龍皇,不如安分守己地生活在龍皇治下。

反正母龍女妖們從前過得苦日子,他們沒道理過不了。

說回陸地上,沒有公龍公妖撐腰的漁夫似乎放棄掙紮,漁船給了女子,捕魚本領也乖乖地教給女子。

挑釁龍皇的行為他們不敢做,他們真心支持女子出海捕魚。

不過,女子用他們的漁船要給錢,不必多給,賺到一百文給七十文就行。

女子學會他們的捕魚本領,也得給錢,少則十兩,多則幾十兩。送小孩學木工等手藝,要貼錢給師傅,學習捕魚怎能不給錢?

捕獲的魚蝦蟹到了陸上,買海鮮的人私下串聯,極力壓低海鮮價錢,一百文的貨他要五文錢買走。

不幹?

不幹就等著海鮮爛在桶裏吧!

女人只會捕魚,買賣海鮮、收拾海鮮等事她們幹不來!

海上龍皇說了算,岸上她管得著?

嘻嘻嘻,她管不著!

聽到廟祝向自己祈禱訴苦,夏無雙蹙眉,在大廳說:“陸上我確實管不著,人的內鬥與我無關,可是我被膈應到了。”

謝和光道:“你可以讓漁婦把出海的收獲賣給論壇中有需要的人,但漁船要漁婦自己爭取。出海捕魚的本領書房裏好像有書提到過,你整理一番傳授給你的廟祝,讓廟祝講課給漁婦們聽。”

七號(城主):“把漁婦集中起來講課,出海捕魚也一起,好過放任她們單打獨鬥。”

四號(劉如寶):“海邊的漁船大概先進不到哪裏去,書房裏有《造船》,我們可以造更好的船,賒給漁婦,讓她們慢慢還。”

程時晉:“造新船可以,但漁船本就是漁婦的,被漁夫奪去了,必須搶回來。田地無主,開墾出來後被農夫奪走,流汗又出力的農婦無田無地,這很離譜。”

十號:“漁婦漁夫是一家,晚上躺一個被窩,漁婦如何舍得跟漁夫搶?便是搶了,漁婦冒險出海捕魚,一邊養老公,一邊養兒子,我們使的勁豈不是白費了!”

謝和光:“就現階段來說,通過論壇賣海鮮買船有意義,畢竟阿晉在陸上。她通過禁止家產分男不分女的新律令,抓捕一批人去坐牢,我不信天底下還有人違反新律。”

程時晉:“說的是,可惜女官女吏少。”

八號:“不急,咱們多的是時間,先通過新律令,再抓人。自救版的成員最近增加至五百萬,她們會長智慧,知道家產的好處,主動去爭。”

新增的成員大多住在海邊,年齡跨度從五歲小孩到一百歲的老太,既有住在北海沿岸的,也有住在南海島嶼的。

管理者年女士(年拾貝)安排有空的老成員帶領新成員,通過書房傳授她們捕魚、出海等謀生技巧,認字習武需吃飽飯才能進行。

海花會出海捕魚,一半是偷學的,一半是自己琢磨的。

學習論壇教她技巧,她認真地學習,未有輕慢,捕魚更嫻熟順利。

武功在身上,當用則用。

海花不願被宗族轄制,請鄰居姊妹相助自己和倆女兒,取得宗族的漁船漁網等工具,與別的漁婦一同出海捕魚。

盛夏來臨,海花帶出一個捕魚的船隊,參與捕魚的多是女子。

因海鮮賣到鎮上價錢太低,她把海鮮賣給論壇中的成員,換得錢財和別的東西。

不得不說論壇方便,買賣海產不擔心缺斤短兩,撈到海產立刻就能賣,想要的東西隨時能買到。

論壇內的成員有不少遠在內陸,沒見過海,海產海鮮更是沒有吃過。

海花等人賣的海鮮便宜,許多人買了海鮮海產嘗鮮,那等頭腦靈活之人甚至在內陸開店鋪賣海產,沒過多久便賺到開第二家店鋪的錢,惹人羨慕。

亦有山中成員想賣木耳之類的山貨,論壇為此新增了拍照的功能,便於買賣。

隨著買賣增多,論壇開辟了一個專做買賣的新區,消耗積分可開設店鋪。但論壇不存儲商品,交易必須雙方在場才能進行,退換貨會耗費積分,弄虛作假則取消交易資格。

村中人們不知海花加入論壇,知道的不敢說,怕被關進小黑屋。眼看著海花出海一趟,魚蝦蟹沒捉到多少,卻帶回米面布匹,猜測她跟海神做了買賣,愈發敬畏。

鎮上的人等不到海花送海產去賣,又聽說海花時常出海,帶著幾個地痞來找她晦氣。

沒有人送海產來鎮上,他做不得生意,豈不是要餓死?

不料鎮上住著論壇成員,找海花麻煩的人才出門,海花就從論壇裏得知了消息。

她請來龍皇廟的鄰居姊妹,把地痞和海產商人揍了個半死。

雙方就此結了怨。

海產商人養好傷後,帶著更多人來教訓海花等人。

更多人被揍了個半死,身上的財物全被奪去,衣服也被搶了,還被扔到海裏喝水。

海花這次沒有給海產商人卷土重來的機會。

成為先天高手的她帶著女兒殺到鎮上,把海產商人依靠的幫派鏟除掉,重設做買賣的規矩。無需通過論壇賣海鮮,在現實她也能賺到錢,不怕價錢被惡意壓低。

剛好朝廷的新政傳到小縣城,海花第一時間要求婆家宗族均分家產,為自己和兩個女兒爭取到幾塊田地和一小片海域。

漁船屬於宗族,海花能用,不能占有,盡管她用著漁船跟占有它差不多。

大女兒跟她出海捕魚維持生計,偶爾替龍皇或海神傳話給大家,免得出海後遇到暴風雨等惡劣天氣。小女兒在論壇裏學習種植海藻,正好用海域做實踐,能學成最好,學不成就當鍛煉。

殊不知大女兒對出海捕魚不感興趣,反而喜歡當幫派老大。

海花一個不留神,發現大女兒變成了幫派老大。

她把隔壁鎮的地盤打下,正在打第三個鎮的地盤,還野心勃勃地要搞定縣城幫派,做一個縣令都不敢得罪的老大。

實話說,海花有點懵。

揪住心虛的大女兒,她問:“你想吃牢飯?”

幫派不幹好事,平時偷摸搶騙被人罵,稍有不慎就會被拉去坐牢,這是海花對幫派的全部認識。

“拳頭不硬,誰都能拉你去坐牢。”大女兒撥開她的手,“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你不在意賣魚被壓價,買東西被強買,我很在意!我不做好人,要欺別人不敢欺的惡人,做惡人中的惡人!”

“你——”海花氣了個倒仰,“捕魚不好嗎?你一個女人——”

“女聖是女人,龍皇和海神也是女人。”大女兒打斷她,“我就是喜歡打架,喜歡耍威風,不喜歡出海。”

“好好好!”海花怒道,“你非要當地痞,我不認你這個女兒,隨便你以後怎樣!”

大女兒沒想到她如此抵觸自己混幫派,皺了皺眉:“娘,我長大了。我想幹什麽我就幹什麽,你逼我,我也不會順從你。”

收拾了包袱,大女兒背在肩上,說:“我的田地都給妹妹吧,讓妹妹好好讀書認字,以後考科舉做大官。”笑了笑,“我跟她說,不必你轉告。”

頭也不回地她離開家,奔向自己向往的生活。

海花難過得掉眼淚,跟小女兒埋怨大女兒。

小女兒說:“娘,你會事事聽從姥姥嗎?姥姥勸你原諒舅舅他們,你沒同意。怎麽今天姐姐做了你不希望她做的事情,你卻反對她?”

海花講實話:“我怕她死在外面!你爹打架死的,我寧可他再死一次,也不想讓你姐姐破一點皮。”

作者有話說:

只有一更,這是15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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