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君此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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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才不承認當時自己的小夥伴居然有些興致大發了,真是不會挑時候,這時候要是再被唐乾之發現這麽一出,我就完蛋了。
我捧著唐乾之的臉,真誠的望著他,“我錯了,我都說了一個早晨了,你就原諒我,好不好。”
唐乾之既沒有否定,也沒有答應,只是站起身來,保存數據後關掉了電腦,大約是在對我說話,“走了,退房去。”
我趕緊屁顛屁顛的跟了過去,出門時的唐乾之,臉色已經恢覆如常,和我一前一後走出了賓館。在我把他送回學校的路上,他一句話都沒有對我說。
心裏是掩飾不住的失落,可是那又有什麽辦法,自作自受,自作孽,不可活,這是報應。
不過,自此之後我真的洗心革面了,回去之後就退出了那個叫“騎士莊園”的聊天室,任憑再有人如何腰軟腿細的大膽撩撥,我也沒有再找過一個419的對象,倒是偶爾找過有償的服務,不過次數屈指可數,蒼天可鑒。
況且有一次聽說一個叫慶舞飏的少爺居然能為情自殺,對於自己的各項指標頗有自信的我一時嚇得生怕和哪個人再糾纏不清,不過我知道慶舞飏的這件事情也是巧合而已,全仰仗於自己後來交友不慎的偶然認識了一個多金的花花公子楊繁荒。
不過這些都是後話,沒什麽意思。當時的電子商務並不發達,所以之後唐乾之最喜歡耍的小手段還不常見。
當快遞行業和網絡購物風靡之後,唐乾之每當對我有什麽意見和鬧小別扭的時候,必然會去網購一大堆東西,然後全部選擇“貨到付款”的寄給我;而在他消氣了以後或是想我的時候,則會提前付好款的寄給我一兩件小東西,作為言和或是思念的小標志。
一開始我是丈二的和尚,對此摸不到頭腦。等我摸清門道了以後不禁感慨——唐乾之是個多麽好玩的人啊,就像小孩子一樣。
我被“抓包”的這件事過去了很久之後,我突然問唐乾之,“你看你當時的那幅樣子,酸溜溜的都是醋味。要是主角換做了你,比如有一天,你結婚了,身邊人不是我,你說我該怎麽辦?是直接沖進去打砸的搶親,還是站在門口,悄悄的望著你默默祝福?”
“這話應該我反問你,”唐乾之說道,“我才害怕,多年以後自己撥通那個最熟悉的號碼,接起電話的聲音是你的妻,你的子,反正就是和我沒關系的任何人。”
這個問題實在是太沈重,我們不得不放棄討論。
人還是小的時候好,八歲的時候捉住一只蟬,就以為抓住了整個夏天;十八歲的時候吻了他的臉,還以為就此能到永遠。
畢業論文實在是難寫,我抓耳撓腮的弄夠了字數,又讓唐乾之幫我把了把關,答辯的時候穿的衣帽整齊,衣冠禽獸的應對了老師的提問。
實習也不是一件輕松的差事,到處被人家吆五喝六的支使,和打雜兒的沒有任何區別,也不覺得能學到什麽東西。
盡管這些事情都很無聊,但是再後來,我終究是順利地大學畢業走出了校門——主要是因為自己不想再讀書了,沒有考研的本事和毅力,而唐乾之則因為優異成績而被直升保研——這我倒是早就料到了,年年拿著最高的獎學金的唐乾之,必然成績名列前茅啊,只要他想,絕對是保研沒跑兒的。
所以既然唐乾之還要在這座城市裏呆著,那我怎麽能舍得離開。
所以我在電話裏對家人說,自己想在大城市裏多鍛煉鍛煉能力,不想這麽早就回家啃老。沒想到父母雖然不反對我的決定,但是婚事卻逼得緊,還問我怎麽沒有女朋友,不找對象。
拜托,要不要這樣,我才剛過了法定的結婚年齡呢,有這麽著急的爹娘麽,我當然不找女朋友了,可是我有對象,但是我不能說。我的父母是保守嚴謹到可怕的傳統雙親,我不想碰這個大釘子。
步入社會之後的我想,既然都已經大學畢業了,那我和唐乾之可是走過了整整四年,其中也不是一帆風順到沒有什麽波折事故,無論情願或是不情願的,我已經收到過了唐乾之各式各樣許多奇怪包裹,我也想給唐乾之買個信物表示心意。
那個時候,剛學了一招的我才明白了“DR”的含義,聽著非常有意義。因此我原本想去“Daring Ring”買一個一生唯一的戒指送給唐乾之,男人要憑借的是獨一無二的身份證才可以去購買的戒指,聽著就很酷——一輩子只能買一個的東西可是很絕版的,特別有紀念意義。
可是後來我實在是不知道如何給店員解釋我並不想買戒指給一個女人,而是給一個同性,幹脆就放棄了玩兒這種浪漫,“老夫老妻”的,也沒必要玩這種形式主義。因為萬一被開誠布公的所有信息掛到了專屬的頁面上,抹都抹不掉,被人看到多不好。
我不隱瞞我是一個膽小鬼,我不想惹任何麻煩。所以我轉而去了其他店面,幹脆利落的買了兩個刻字的同款鉆戒,我選擇把戒指戴在自己的中指上,已婚標志什麽的,太容易暴露信息了。
刻字的時候也不太順利,因為我嫌漢字太占地方了。最後我選擇了拼音字母,想來想去,糾結許久,還是讓人家寫了“jiu&tang”,兩個戒指都是。
浪漫噴發的時間定在了畢業季的那個七夕的時候。
我像往常一樣把唐乾之叫了出來,約在了提前訂好的一個酒店的包間裏,先讓他閉上眼睛,然後在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向他送上了紅玫瑰和鉆戒。
我原本沒有想到,平時冷言冷語的唐乾之,居然也可以露出這般像小女孩一樣的驚喜和情懷,有一種恨不得大喊大叫到讓全世界都知道的沖動,反應居然強烈至此,仿佛薄荷糖被丟進了可樂中的劇烈碰撞,唐乾之激動地語無倫次,“這是給我的嗎?天哪,這居然是給我的!”
直到試戒指的時候,唐乾之才微微收斂住興奮,閉住呼吸,有些疑惑的看著我。
因為戒指的戒圍不合適,唐乾之把它套在了無名指上,可是稍稍有些松。
不能戴在無名指上的這個我有意為之的事實,叫唐乾之非常遺憾,叫我非常“尷尬”的說著抱歉,但是他隨即釋然的莞爾一笑,“那就戴在中指上好了,訂婚戒指也不錯。萬一以後我吃胖了,就可以戴在無名指上啦。喔?你也戴著呢?摘下來,摘下來嘛,叫我來給你戴上——不過你要先給我戴才行。”
唐乾之向我伸出了左手,我笑著把那枚白金碎鉆的小環,套在了他的中指指端,然後慢慢向下推著,直至圈在了他的中指指根處。
是的,我沒有看錯,唐乾之飛快的眨著明亮的眼睛,但是上面還是漸漸蒙上了一層晶瑩的模糊水霧,好像著了熱氣的玻璃,然後遇冷凝結,有水滴凝聚,接著緩緩的劃過他美麗的臉頰。
眼睛下著停不住的雨,可是嘴角卻翹的高高的,好像再也裝不下一分的秤,滿滿都是歡喜。
我揪下來自己手上的那枚戒指遞給唐乾之,我看到他的指尖因為興奮而輕輕的顫抖,哆哆嗦嗦的接過那枚小環,然後笨手笨腳的也試圖戴在我的無名指上,但結果一樣令他眨了眨眼睛的發問。
“你瘦了?怎麽覺得有點兒大呢。”唐乾之停住了手,“你買的時候沒有試試麽?”
“沒有吧……我是說我沒有瘦。買戒指我肯定試過的。當時覺得還可以啊,怎麽這會兒大了?難道當時手上很僵澀,現在又很滑不成。”我含糊其辭道。
唐乾之只好把戒指又拿下來,也戴回到我的中指上,自我安慰道,“這樣也好,這樣也好。正好我們都帶到了中指上,情侶戒指嘛。同款的,很好看啊。夏玖,你的眼光真不錯,它們一模一樣,真的很漂亮。”
聽到唐乾之的誇獎我松了一口氣,微微一笑,“你喜歡就好。”
戴好了戒指之後,唐乾之拉住了我的手,和我緊緊地十指相扣,但是一直沒有說話。
沈默了好一會兒之後才對我說道,“快二十年了……夏玖,現在距離我第一次對你說‘執子之手’,原來已經過了這麽多日子了。”
“可我一直都沒忘啊,一直。”我說道,“不過,那時候你的手多小啊,還是軟軟的……”
“我也沒有忘啊,什麽‘我的手小’,好像和你當時很大一樣,我們一般大好不好。”唐乾之白了我一眼。
不經意間時光荏苒,兔走烏飛。當時唐乾之的那句“執子之手”的戲言,聲音軟軟糯糯的仿佛還在耳邊回響,那時候的他真小啊,那時候的我也很小啊——我們是同年生的,我比他大幾個月。
當時都只不過三四歲的年紀,如今馬上也就要二十三了,只是當時都不覺得是無心插柳的童言無忌,所以才會走到今天,變成了昨日的誓言。
果然是快過去了二十個春夏秋冬,那柔若無骨、粉粉嫩嫩的小手,如今長開、長大,依舊白皙,變得修長好看,掌心和手指卻因為讀書寫字磨出了繭子,足以見得這主人是何等勤奮與何等優秀。
“那句承諾我是不會忘的,永遠,永遠,永遠不會。”我握緊了唐乾之的手,多出來的兩個金屬環狀物磕碰出微微作響的聲音。
“我也是。”唐乾之溫柔地看著我,“承君此諾,必守一生。”
我戲言道,“一生太短了,就算到了下輩子也可以的。”
“你真是貪心啊,要我說,生生世世都無妨。”唐乾之的話比我說的狠,到底是誰比較貪心嘛。
後來唐乾之放開了我的手,不停地倒著紅酒。
舉著酒杯的唐乾之對著我笑得開心,然後閑聊似的對我說道,“其實我原本一開始,呃,就是剛生下來的時候,是叫‘唐鈐卮’的,後來這兩個字太生僻,馬上就改成了現在的這個名字。
‘鈐’是禁止的意思,‘卮’是酒器,‘鈐卮’合起來,是不是就是禁酒的意思?可是你偏偏就叫‘夏玖’啊,你說,我怎麽可能禁得了‘玖(酒)’?”
“是啊,這名字叫的真巧啊。”當時我也覺得好笑,這名字起的真是未蔔先知。
我父親是個商人,在我眼裏,他是一個很成功的商人,旗下的產業以大型自選超市起家。所以他的意思和我的初衷,都是要“子承父業”。
外國人姓名中名字在前面,中國人姓在前面的原因就是因為外國社會只看你是誰,不看你爸是誰,而在中國,別人不管你是誰,他們比較在意你爸是誰。
我不能免俗的也是這麽認為的,所以我必然會借力父親的家業。因而我既然留在求學的城市為了積累將來的從業經驗,找工作的首選必然是超市,就像夢境裏的一樣,只是事實絕對沒有那麽誇張罷了。
我是憑著自己的學歷背景和應聘時的良好表現,最終得到了可貴的工作機會,在一家大型超市裏做管理人員。當然現實和夢境完全不一樣,我當然沒有在菜市場裏侃侃而談,也沒有替人家接電話,更沒有遇見什麽稀奇古怪的人物,而是正襟危坐的筆試加上面試得到了工作崗位。
真正招聘時的筆試是很辛苦的,我要不停地寫很多字,還不能叫卷面亂七八糟;而面試是很嚴肅的,一排考官端坐在我的面前,依次提出各種問題,我只好不停的頭腦風暴來強迫自己不停地回答。
在我為工作奔波的時候,唐乾之繼續安然的在象牙塔中孜孜以求精神食糧,正隨著一位資歷甚老的教授先生讀研究生,每天認認真真的讀書研究數據,每過一段時間還會寫寫論文,各處投稿,但是外表不但沒有被時間摧殘,反而更加幹練精神,看不出疲憊與打磨,仍如璞玉。
唐乾之走的是學術路線,而我是個俗人,步入了職場。工作上的東西需要慢慢熟悉,可家裏的催婚電話更是快要把我逼瘋了,我不得不疲於應付。
我在單位提供的租住房裏安身,唐乾之依舊呆在宿舍。他指間的戒指閃亮著,熠熠生輝到我的眼睛泛酸。我們在一起很久了,生活平靜到安穩,我不想打破它。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在唐乾之的碩士研究生畢業的那一年,我的祖父,過世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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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著唐乾之的臉,真誠的望著他,“我錯了,我都說了一個早晨了,你就原諒我,好不好。”
唐乾之既沒有否定,也沒有答應,只是站起身來,保存數據後關掉了電腦,大約是在對我說話,“走了,退房去。”
我趕緊屁顛屁顛的跟了過去,出門時的唐乾之,臉色已經恢覆如常,和我一前一後走出了賓館。在我把他送回學校的路上,他一句話都沒有對我說。
心裏是掩飾不住的失落,可是那又有什麽辦法,自作自受,自作孽,不可活,這是報應。
不過,自此之後我真的洗心革面了,回去之後就退出了那個叫“騎士莊園”的聊天室,任憑再有人如何腰軟腿細的大膽撩撥,我也沒有再找過一個419的對象,倒是偶爾找過有償的服務,不過次數屈指可數,蒼天可鑒。
況且有一次聽說一個叫慶舞飏的少爺居然能為情自殺,對於自己的各項指標頗有自信的我一時嚇得生怕和哪個人再糾纏不清,不過我知道慶舞飏的這件事情也是巧合而已,全仰仗於自己後來交友不慎的偶然認識了一個多金的花花公子楊繁荒。
不過這些都是後話,沒什麽意思。當時的電子商務並不發達,所以之後唐乾之最喜歡耍的小手段還不常見。
當快遞行業和網絡購物風靡之後,唐乾之每當對我有什麽意見和鬧小別扭的時候,必然會去網購一大堆東西,然後全部選擇“貨到付款”的寄給我;而在他消氣了以後或是想我的時候,則會提前付好款的寄給我一兩件小東西,作為言和或是思念的小標志。
一開始我是丈二的和尚,對此摸不到頭腦。等我摸清門道了以後不禁感慨——唐乾之是個多麽好玩的人啊,就像小孩子一樣。
我被“抓包”的這件事過去了很久之後,我突然問唐乾之,“你看你當時的那幅樣子,酸溜溜的都是醋味。要是主角換做了你,比如有一天,你結婚了,身邊人不是我,你說我該怎麽辦?是直接沖進去打砸的搶親,還是站在門口,悄悄的望著你默默祝福?”
“這話應該我反問你,”唐乾之說道,“我才害怕,多年以後自己撥通那個最熟悉的號碼,接起電話的聲音是你的妻,你的子,反正就是和我沒關系的任何人。”
這個問題實在是太沈重,我們不得不放棄討論。
人還是小的時候好,八歲的時候捉住一只蟬,就以為抓住了整個夏天;十八歲的時候吻了他的臉,還以為就此能到永遠。
畢業論文實在是難寫,我抓耳撓腮的弄夠了字數,又讓唐乾之幫我把了把關,答辯的時候穿的衣帽整齊,衣冠禽獸的應對了老師的提問。
實習也不是一件輕松的差事,到處被人家吆五喝六的支使,和打雜兒的沒有任何區別,也不覺得能學到什麽東西。
盡管這些事情都很無聊,但是再後來,我終究是順利地大學畢業走出了校門——主要是因為自己不想再讀書了,沒有考研的本事和毅力,而唐乾之則因為優異成績而被直升保研——這我倒是早就料到了,年年拿著最高的獎學金的唐乾之,必然成績名列前茅啊,只要他想,絕對是保研沒跑兒的。
所以既然唐乾之還要在這座城市裏呆著,那我怎麽能舍得離開。
所以我在電話裏對家人說,自己想在大城市裏多鍛煉鍛煉能力,不想這麽早就回家啃老。沒想到父母雖然不反對我的決定,但是婚事卻逼得緊,還問我怎麽沒有女朋友,不找對象。
拜托,要不要這樣,我才剛過了法定的結婚年齡呢,有這麽著急的爹娘麽,我當然不找女朋友了,可是我有對象,但是我不能說。我的父母是保守嚴謹到可怕的傳統雙親,我不想碰這個大釘子。
步入社會之後的我想,既然都已經大學畢業了,那我和唐乾之可是走過了整整四年,其中也不是一帆風順到沒有什麽波折事故,無論情願或是不情願的,我已經收到過了唐乾之各式各樣許多奇怪包裹,我也想給唐乾之買個信物表示心意。
那個時候,剛學了一招的我才明白了“DR”的含義,聽著非常有意義。因此我原本想去“Daring Ring”買一個一生唯一的戒指送給唐乾之,男人要憑借的是獨一無二的身份證才可以去購買的戒指,聽著就很酷——一輩子只能買一個的東西可是很絕版的,特別有紀念意義。
可是後來我實在是不知道如何給店員解釋我並不想買戒指給一個女人,而是給一個同性,幹脆就放棄了玩兒這種浪漫,“老夫老妻”的,也沒必要玩這種形式主義。因為萬一被開誠布公的所有信息掛到了專屬的頁面上,抹都抹不掉,被人看到多不好。
我不隱瞞我是一個膽小鬼,我不想惹任何麻煩。所以我轉而去了其他店面,幹脆利落的買了兩個刻字的同款鉆戒,我選擇把戒指戴在自己的中指上,已婚標志什麽的,太容易暴露信息了。
刻字的時候也不太順利,因為我嫌漢字太占地方了。最後我選擇了拼音字母,想來想去,糾結許久,還是讓人家寫了“jiu&tang”,兩個戒指都是。
浪漫噴發的時間定在了畢業季的那個七夕的時候。
我像往常一樣把唐乾之叫了出來,約在了提前訂好的一個酒店的包間裏,先讓他閉上眼睛,然後在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向他送上了紅玫瑰和鉆戒。
我原本沒有想到,平時冷言冷語的唐乾之,居然也可以露出這般像小女孩一樣的驚喜和情懷,有一種恨不得大喊大叫到讓全世界都知道的沖動,反應居然強烈至此,仿佛薄荷糖被丟進了可樂中的劇烈碰撞,唐乾之激動地語無倫次,“這是給我的嗎?天哪,這居然是給我的!”
直到試戒指的時候,唐乾之才微微收斂住興奮,閉住呼吸,有些疑惑的看著我。
因為戒指的戒圍不合適,唐乾之把它套在了無名指上,可是稍稍有些松。
不能戴在無名指上的這個我有意為之的事實,叫唐乾之非常遺憾,叫我非常“尷尬”的說著抱歉,但是他隨即釋然的莞爾一笑,“那就戴在中指上好了,訂婚戒指也不錯。萬一以後我吃胖了,就可以戴在無名指上啦。喔?你也戴著呢?摘下來,摘下來嘛,叫我來給你戴上——不過你要先給我戴才行。”
唐乾之向我伸出了左手,我笑著把那枚白金碎鉆的小環,套在了他的中指指端,然後慢慢向下推著,直至圈在了他的中指指根處。
是的,我沒有看錯,唐乾之飛快的眨著明亮的眼睛,但是上面還是漸漸蒙上了一層晶瑩的模糊水霧,好像著了熱氣的玻璃,然後遇冷凝結,有水滴凝聚,接著緩緩的劃過他美麗的臉頰。
眼睛下著停不住的雨,可是嘴角卻翹的高高的,好像再也裝不下一分的秤,滿滿都是歡喜。
我揪下來自己手上的那枚戒指遞給唐乾之,我看到他的指尖因為興奮而輕輕的顫抖,哆哆嗦嗦的接過那枚小環,然後笨手笨腳的也試圖戴在我的無名指上,但結果一樣令他眨了眨眼睛的發問。
“你瘦了?怎麽覺得有點兒大呢。”唐乾之停住了手,“你買的時候沒有試試麽?”
“沒有吧……我是說我沒有瘦。買戒指我肯定試過的。當時覺得還可以啊,怎麽這會兒大了?難道當時手上很僵澀,現在又很滑不成。”我含糊其辭道。
唐乾之只好把戒指又拿下來,也戴回到我的中指上,自我安慰道,“這樣也好,這樣也好。正好我們都帶到了中指上,情侶戒指嘛。同款的,很好看啊。夏玖,你的眼光真不錯,它們一模一樣,真的很漂亮。”
聽到唐乾之的誇獎我松了一口氣,微微一笑,“你喜歡就好。”
戴好了戒指之後,唐乾之拉住了我的手,和我緊緊地十指相扣,但是一直沒有說話。
沈默了好一會兒之後才對我說道,“快二十年了……夏玖,現在距離我第一次對你說‘執子之手’,原來已經過了這麽多日子了。”
“可我一直都沒忘啊,一直。”我說道,“不過,那時候你的手多小啊,還是軟軟的……”
“我也沒有忘啊,什麽‘我的手小’,好像和你當時很大一樣,我們一般大好不好。”唐乾之白了我一眼。
不經意間時光荏苒,兔走烏飛。當時唐乾之的那句“執子之手”的戲言,聲音軟軟糯糯的仿佛還在耳邊回響,那時候的他真小啊,那時候的我也很小啊——我們是同年生的,我比他大幾個月。
當時都只不過三四歲的年紀,如今馬上也就要二十三了,只是當時都不覺得是無心插柳的童言無忌,所以才會走到今天,變成了昨日的誓言。
果然是快過去了二十個春夏秋冬,那柔若無骨、粉粉嫩嫩的小手,如今長開、長大,依舊白皙,變得修長好看,掌心和手指卻因為讀書寫字磨出了繭子,足以見得這主人是何等勤奮與何等優秀。
“那句承諾我是不會忘的,永遠,永遠,永遠不會。”我握緊了唐乾之的手,多出來的兩個金屬環狀物磕碰出微微作響的聲音。
“我也是。”唐乾之溫柔地看著我,“承君此諾,必守一生。”
我戲言道,“一生太短了,就算到了下輩子也可以的。”
“你真是貪心啊,要我說,生生世世都無妨。”唐乾之的話比我說的狠,到底是誰比較貪心嘛。
後來唐乾之放開了我的手,不停地倒著紅酒。
舉著酒杯的唐乾之對著我笑得開心,然後閑聊似的對我說道,“其實我原本一開始,呃,就是剛生下來的時候,是叫‘唐鈐卮’的,後來這兩個字太生僻,馬上就改成了現在的這個名字。
‘鈐’是禁止的意思,‘卮’是酒器,‘鈐卮’合起來,是不是就是禁酒的意思?可是你偏偏就叫‘夏玖’啊,你說,我怎麽可能禁得了‘玖(酒)’?”
“是啊,這名字叫的真巧啊。”當時我也覺得好笑,這名字起的真是未蔔先知。
我父親是個商人,在我眼裏,他是一個很成功的商人,旗下的產業以大型自選超市起家。所以他的意思和我的初衷,都是要“子承父業”。
外國人姓名中名字在前面,中國人姓在前面的原因就是因為外國社會只看你是誰,不看你爸是誰,而在中國,別人不管你是誰,他們比較在意你爸是誰。
我不能免俗的也是這麽認為的,所以我必然會借力父親的家業。因而我既然留在求學的城市為了積累將來的從業經驗,找工作的首選必然是超市,就像夢境裏的一樣,只是事實絕對沒有那麽誇張罷了。
我是憑著自己的學歷背景和應聘時的良好表現,最終得到了可貴的工作機會,在一家大型超市裏做管理人員。當然現實和夢境完全不一樣,我當然沒有在菜市場裏侃侃而談,也沒有替人家接電話,更沒有遇見什麽稀奇古怪的人物,而是正襟危坐的筆試加上面試得到了工作崗位。
真正招聘時的筆試是很辛苦的,我要不停地寫很多字,還不能叫卷面亂七八糟;而面試是很嚴肅的,一排考官端坐在我的面前,依次提出各種問題,我只好不停的頭腦風暴來強迫自己不停地回答。
在我為工作奔波的時候,唐乾之繼續安然的在象牙塔中孜孜以求精神食糧,正隨著一位資歷甚老的教授先生讀研究生,每天認認真真的讀書研究數據,每過一段時間還會寫寫論文,各處投稿,但是外表不但沒有被時間摧殘,反而更加幹練精神,看不出疲憊與打磨,仍如璞玉。
唐乾之走的是學術路線,而我是個俗人,步入了職場。工作上的東西需要慢慢熟悉,可家裏的催婚電話更是快要把我逼瘋了,我不得不疲於應付。
我在單位提供的租住房裏安身,唐乾之依舊呆在宿舍。他指間的戒指閃亮著,熠熠生輝到我的眼睛泛酸。我們在一起很久了,生活平靜到安穩,我不想打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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