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減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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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將升初的暑假。
肥胖的譚盡宅在家裏,不分晝夜地玩游戲。
林詩蘭比上學時更忙,不是上輔導班,就是去圖書館自學。譚子恒和他的朋友們在圖書館附近打籃球。到了傍晚該吃飯的點,他倆常常結伴一起回家。
觀察到這個規律的譚盡,開始時不時地去球場附近閑逛。
他也不跟大夥兒打球,只坐在旁邊看。
要回家的時候,譚盡像個小尾巴,跟在譚子恒和林詩蘭後面。
林詩蘭和譚盡從來不會找對方說話。
即使是球場旁只有他們倆坐著,她會選擇低頭看書,而他總是和她隔著一段距離,捧著手機打游戲。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籃球飛到場外,眼見就要往她的頭上砸去。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的譚盡,接住了籃球。
他隨手一個高拋,球越過籃球架背板的最高處,竟然投進了籃筐。
林詩蘭瞪圓眼睛,不可思議地看著他。
對於不茍言笑的她,這可是一個相當罕見的表情。她彎起嘴角,漂亮的臉上化出一個柔軟的笑,沖他道了聲謝。
八月的烈日,將他的雙頰燒紅。
恍恍惚惚地,譚盡體會到了投籃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機,每天在場外等待著漏網的球,想要再制造進球的場面。大家休息時,他會撿起籃球,自個兒練上幾下。
漸漸地,打球的人們也主動喊他過來玩。
每次,譚盡從新奇的角度投進球,都會用眼角的餘光,掃向場外林詩蘭常坐的位置;有時她在,更多的時候她不在。
後來,暑假結束。
打籃球成了一種愛好,譚盡沒事就泡在球場。
林詩蘭卻再也沒來看過了。
初,譚盡受到體育老師的邀請,加入了校籃球隊。
運動會期間,他所在的籃球隊,與他哥高中的籃球隊,有一場比賽。譚盡和譚子恒作為對手,出現在球場。
還沒上場,譚盡已緊張得手心出汗。
林詩蘭來看比賽了。
偏偏,他們隊發揮得奇爛,上半場簡直被他哥的隊伍碾壓式吊打。譚子恒作為小前鋒,更是不負眾望接連進球,奪走了場上全部的光芒。
中場休息,譚盡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邊傳來譚子恒隊友的聲音:“你怎麽在喝林詩蘭的水?”
“這是她的水杯?”
喉嚨發幹,譚盡尷尬了。
確實有可能,林詩蘭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參加競賽發的,長得一樣。
“對啊,她給譚子恒送水去了,這肯定是她的水杯,”隊友幸災樂禍:“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們的印象裏,林詩蘭一直是一個不好說話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臟了,被別人用了,他們想象,她會臉色大變,大發雷霆地責罵譚盡。
林詩蘭與譚子恒聊完天回來。
果然,她拿起了譚盡剛剛碰過的水杯,準備要喝。
忐忑難安,譚盡鼓起勇氣,從她手裏把水杯奪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發生的事。
本以為林詩蘭會生氣,但她沒有。
他說完後,她依然是雲淡風輕的模樣。
“沒事。”
水紅色的唇合上,又張開,她問:“你還渴嗎?”
這四個字,編成一張旖旎的網,撩過他的心湖,兜住譚盡亂跳的心臟。
他發懵地沖她點點頭。
心臟的跳動聲,比球砸在地板的聲音更響。下半場球賽,譚盡的隊轉敗為勝,拿下比賽的第一名。
譚盡的書包上,放著一瓶新買的礦泉水。
林詩蘭沒看完比賽,提早離開了。
莫名的失落籠罩著譚盡,直到吃晚飯時,譚子恒隨口說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現真出色,我們隊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連平時不看球的小蘭,都說你打得好……”
“什麽?”
譚盡突然擡頭,聲音大得把全家人嚇了一跳。
“她說什麽了?”
不懂他的情緒為何激動,譚子恒還以為自己說錯話了。“上半場休息時,我問小蘭下半場她看好誰,她說了你。人家是真心誇你,沒有罵你,你別誤會啦。”
“她看好我?她說我籃球打得好?”
譚盡站起來,兩只眼睛亮得像燈泡:“她真的這麽說了?”
“是啊。”
譚子恒話音剛落,譚盡離開飯桌。
晚飯不吃,他抱著籃球出去了。
譚盡悶頭打球,不管刮風下雨,每天都去。
瘋狂運動的運動之下,他抽條兒似地長高,體重也隨之減輕,圓乎乎的小臉變得有棱有角。
譚家逐漸意識到,什麽事,說是林詩蘭說的,就能到吸引譚盡的關註。
“小蘭來我們家吃了芒果,說芒果好吃。”
——譚盡默默地吃了幾顆平時從不碰的芒果。
“小蘭走路上學,不用她媽騎電動車送她。”
——第二天譚盡便不坐他爸的車了,也開始步行上下學。
“小蘭圓珠筆落在我們家了,她的文具怎麽全是藍色的?”
——譚盡拋棄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藍t恤。
某天,譚子恒說:“小蘭以後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學一樣。”
譚盡也是從那天起,不再逃課,晚上不打游戲,安靜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寫作業。
又一年。
譚盡和林詩蘭升了高中,譚子恒高。
她生日的時候,譚子恒送了她一個帆布包。
那個帆布包,是譚盡陪著譚子恒買的。
明明是譚子恒逛禮物,譚盡卻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陣子。等他再出現,譚子恒發現譚盡也拎著一件禮物。
心中有些在意,譚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開了禮物盒,裏面是一串灰藍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於珠串晶瑩的光輝,帆布包這件禮物,遜色太多。
譚子恒沒有問譚盡,這禮物要給誰。
蓋上禮物盒,他假裝自己沒看過,什麽也不知道。
林詩蘭補習用的帆布包舊了,收到新包的時候欣喜萬分。
她沒有辦宴會,生日過得樸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攢的錢買了個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籃球的譚盡沒出門,一早便在客廳坐著。
譚子恒接到她的電話,沒跟譚盡說一聲,自己出門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們倆。
小蛋糕,林詩蘭和譚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慶祝生日了。
透過窗戶,譚盡遠遠地望著她家的燈光。
兩年過去,他和她對話的次數,一只手數得過來。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為過剩的心意,反而變得無法拿上臺面了。
禮物被鎖進櫃子,譚盡把自己鎖進房間。
減肥後的他,十分扛餓。他玩了兩個通宵游戲,也兩天沒有出來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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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的譚盡宅在家裏,不分晝夜地玩游戲。
林詩蘭比上學時更忙,不是上輔導班,就是去圖書館自學。譚子恒和他的朋友們在圖書館附近打籃球。到了傍晚該吃飯的點,他倆常常結伴一起回家。
觀察到這個規律的譚盡,開始時不時地去球場附近閑逛。
他也不跟大夥兒打球,只坐在旁邊看。
要回家的時候,譚盡像個小尾巴,跟在譚子恒和林詩蘭後面。
林詩蘭和譚盡從來不會找對方說話。
即使是球場旁只有他們倆坐著,她會選擇低頭看書,而他總是和她隔著一段距離,捧著手機打游戲。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籃球飛到場外,眼見就要往她的頭上砸去。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的譚盡,接住了籃球。
他隨手一個高拋,球越過籃球架背板的最高處,竟然投進了籃筐。
林詩蘭瞪圓眼睛,不可思議地看著他。
對於不茍言笑的她,這可是一個相當罕見的表情。她彎起嘴角,漂亮的臉上化出一個柔軟的笑,沖他道了聲謝。
八月的烈日,將他的雙頰燒紅。
恍恍惚惚地,譚盡體會到了投籃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機,每天在場外等待著漏網的球,想要再制造進球的場面。大家休息時,他會撿起籃球,自個兒練上幾下。
漸漸地,打球的人們也主動喊他過來玩。
每次,譚盡從新奇的角度投進球,都會用眼角的餘光,掃向場外林詩蘭常坐的位置;有時她在,更多的時候她不在。
後來,暑假結束。
打籃球成了一種愛好,譚盡沒事就泡在球場。
林詩蘭卻再也沒來看過了。
初,譚盡受到體育老師的邀請,加入了校籃球隊。
運動會期間,他所在的籃球隊,與他哥高中的籃球隊,有一場比賽。譚盡和譚子恒作為對手,出現在球場。
還沒上場,譚盡已緊張得手心出汗。
林詩蘭來看比賽了。
偏偏,他們隊發揮得奇爛,上半場簡直被他哥的隊伍碾壓式吊打。譚子恒作為小前鋒,更是不負眾望接連進球,奪走了場上全部的光芒。
中場休息,譚盡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邊傳來譚子恒隊友的聲音:“你怎麽在喝林詩蘭的水?”
“這是她的水杯?”
喉嚨發幹,譚盡尷尬了。
確實有可能,林詩蘭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參加競賽發的,長得一樣。
“對啊,她給譚子恒送水去了,這肯定是她的水杯,”隊友幸災樂禍:“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們的印象裏,林詩蘭一直是一個不好說話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臟了,被別人用了,他們想象,她會臉色大變,大發雷霆地責罵譚盡。
林詩蘭與譚子恒聊完天回來。
果然,她拿起了譚盡剛剛碰過的水杯,準備要喝。
忐忑難安,譚盡鼓起勇氣,從她手裏把水杯奪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發生的事。
本以為林詩蘭會生氣,但她沒有。
他說完後,她依然是雲淡風輕的模樣。
“沒事。”
水紅色的唇合上,又張開,她問:“你還渴嗎?”
這四個字,編成一張旖旎的網,撩過他的心湖,兜住譚盡亂跳的心臟。
他發懵地沖她點點頭。
心臟的跳動聲,比球砸在地板的聲音更響。下半場球賽,譚盡的隊轉敗為勝,拿下比賽的第一名。
譚盡的書包上,放著一瓶新買的礦泉水。
林詩蘭沒看完比賽,提早離開了。
莫名的失落籠罩著譚盡,直到吃晚飯時,譚子恒隨口說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現真出色,我們隊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連平時不看球的小蘭,都說你打得好……”
“什麽?”
譚盡突然擡頭,聲音大得把全家人嚇了一跳。
“她說什麽了?”
不懂他的情緒為何激動,譚子恒還以為自己說錯話了。“上半場休息時,我問小蘭下半場她看好誰,她說了你。人家是真心誇你,沒有罵你,你別誤會啦。”
“她看好我?她說我籃球打得好?”
譚盡站起來,兩只眼睛亮得像燈泡:“她真的這麽說了?”
“是啊。”
譚子恒話音剛落,譚盡離開飯桌。
晚飯不吃,他抱著籃球出去了。
譚盡悶頭打球,不管刮風下雨,每天都去。
瘋狂運動的運動之下,他抽條兒似地長高,體重也隨之減輕,圓乎乎的小臉變得有棱有角。
譚家逐漸意識到,什麽事,說是林詩蘭說的,就能到吸引譚盡的關註。
“小蘭來我們家吃了芒果,說芒果好吃。”
——譚盡默默地吃了幾顆平時從不碰的芒果。
“小蘭走路上學,不用她媽騎電動車送她。”
——第二天譚盡便不坐他爸的車了,也開始步行上下學。
“小蘭圓珠筆落在我們家了,她的文具怎麽全是藍色的?”
——譚盡拋棄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藍t恤。
某天,譚子恒說:“小蘭以後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學一樣。”
譚盡也是從那天起,不再逃課,晚上不打游戲,安靜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寫作業。
又一年。
譚盡和林詩蘭升了高中,譚子恒高。
她生日的時候,譚子恒送了她一個帆布包。
那個帆布包,是譚盡陪著譚子恒買的。
明明是譚子恒逛禮物,譚盡卻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陣子。等他再出現,譚子恒發現譚盡也拎著一件禮物。
心中有些在意,譚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開了禮物盒,裏面是一串灰藍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於珠串晶瑩的光輝,帆布包這件禮物,遜色太多。
譚子恒沒有問譚盡,這禮物要給誰。
蓋上禮物盒,他假裝自己沒看過,什麽也不知道。
林詩蘭補習用的帆布包舊了,收到新包的時候欣喜萬分。
她沒有辦宴會,生日過得樸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攢的錢買了個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籃球的譚盡沒出門,一早便在客廳坐著。
譚子恒接到她的電話,沒跟譚盡說一聲,自己出門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們倆。
小蛋糕,林詩蘭和譚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慶祝生日了。
透過窗戶,譚盡遠遠地望著她家的燈光。
兩年過去,他和她對話的次數,一只手數得過來。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為過剩的心意,反而變得無法拿上臺面了。
禮物被鎖進櫃子,譚盡把自己鎖進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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