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緋璃拋餌魚上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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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將東西給緋歌看。
緋歌拿在手裏左看右看,仔細的回想了一番,還是搖搖頭說道:“這的確是女子的鳳釵,可是我並沒有見過大姐戴過。要是在武寧王府的首飾我基本上都見過的,斷然不會認不出來。如果這是來西戎國才添置的我便不知道了。”
說到這裏兩人對視一眼,緋歌說道:“不如咱們進宮問一問西戎王。”
明溍點點頭,只能這樣了,看著緋歌與緋璃一樣的容貌,明溍說道:“你還是呆在驛館裏等我。”
緋歌想了想說道:“也好,我收拾下東西,帶足幹糧,就算這物件他們瞧不出來,咱們也要找下去,有個念想總比絕望好。”
明溍瞅著緋歌,覺得她變了很多,跟以前不一樣的是緋歌好像一夜之間長大了,再也不會是跟以前一樣什麽事情都要問他的主意,自己也能拿主意了,看來這一段逃婚之旅倒讓她成長了不少。
這話要是被緋歌聽到了,大約要翻白眼了。其實她本就很聰明,只是這些人實在是用不到她出一份的力氣,用一分的腦子,這才讓人家覺得她比較笨,其實她也很聰明能幹的,這就傻眼了吧……
緋歌手腳麻利的收拾東西,明溍則連夜進了宮,幸好金鷂曾經給明溍留下一塊令牌,憑借這個可以暢通無阻的入宮。不然的話想要見西戎一面可就真的不容易了。
金鷂聽到明溍深夜來見,立刻從龍床上翻身起來,嘴裏說道:“快宣,快宣!”
明溍腳步匆忙的走了進來,也顧不得虛禮,便將來意說明了,還附贈了他跟周硯的分析,還有那只金釵。
金鷂拿過來一看,頓時大喜過望,一疊聲的說道:“是阿離的,是阿離的,這只金釵是我親手送她的,她還活著。我就知道她怎麽舍得丟下我一個……”
明溍頓時大喜,當下也顧不得疲勞,立刻說道:“既然是大郡主的我便要沿線追去,周硯已經去追蹤那腳印的去處,耽擱不得。”
金鷂伸手拿過大氅披在身上,道:“孤王跟你一起去,不找到阿離絕不回宮!”
當你漫天絕望的時候,突然又有了一線生機,那種喜悅便如同寒冬臘月百花開,三伏熱天結寒冰,金鷂渾身的病癥似乎也沒有了,倒是比明溍腳步還快的多。
輕裝輕騎,一路人來的倒也快,順著周硯留下的記號便一路尋來,一開始倒也沒有什麽怪異之處,可是越追便令人越發的心裏沒底,因為每一個記號上都帶著絲絲血跡,難道周硯受傷了不成。可是什麽人這般厲害能傷的了周硯?
緋歌一顆心沒有一刻能放下,明溍的眼神也越發的凜冽,金鷂的神情更是如同地獄歸來的使者,殺氣彌漫,大雪茫茫中,誰有知道不遠的前方周硯跟緋璃究竟怎麽樣了…
☆、109:緣分是很奇妙的事情
一路尋來,甚是艱難,且不說雪深沒膝極難行走,這雪花不停地飄落,就是尋找周硯的印記也是令人頗為頭痛,因此一行人走的並不是很快。更何況這一路行來,原本還是只有三三兩兩的印記,卻沒想到到了後來腳印突然增多,四面八方皆是,三人的心中便升起不好的預感。
“……只怕是周硯的行蹤被發現,這就有人來故布疑陣混淆視聽了。”金鷂雖然是大病初愈,腦子卻很清楚,幽深的金眸在夜色下閃過絲絲鋒銳。
緋歌聞言擡頭看向明溍,心裏也知道周硯定是遇到了高手,道:“咱們是一路尋下去,還是分頭尋找?”
面對著抉擇,每一個心裏都是不安,前途兇險,對手狡猾。
金鷂雙拳緊握,沈聲道:“看來是有人帶走了阿離,不然的話她怎麽不回宮還要這樣故布迷陣的分開我們的視線?”
這一點明溍跟緋歌也想到了,所以緋歌說出了分頭尋找的話,如果緋璃真的被人強行帶走,她墜落崖底只怕是受傷不輕,想要反抗也怕是力不從心。
明溍低頭看著緋歌眼裏的擔憂,輕輕握住她的手,這才說道:“敵人的目的說不定就是想要讓我們分頭行動,雪下的這樣大,咱們若是分開來被敵人各個擊破就不是好事。”說到這裏一頓,又道:“周硯的功夫我是最清楚的,如果能讓他受傷的話,那就說明這個人非常的厲害,所以我們更不能分開。王上大病初愈,身單力薄,緋歌不會武功,便是我……只怕也是雙拳難敵四手,身後的士兵固然不少,可是在這樣的天氣裏遇上真正的高手又怎麽對抗的了。周硯做事最是細密,若他發現有人破壞,必定會在留下的線索裏給我們指明方向。”
明溍一向是比較冷靜的,此刻面前的兩人一個擔心愛妻,一個擔心姐姐,難免有些思慮不周,若是他也跟著急躁,只怕還真的會中了敵人的詭計。
三人達成共識,便又立刻往前方追去,只是明溍跟金鷂不停的要停下來查看足跡加以分析往哪一方走,破費時間,待尋到周硯的印記的時候,已經是天將放亮了,可見這一夜走了不少彎路。
雪終於停了,朝陽升起,金色的陽光鋪滿大地,這一路行來竟然追出了錦城,也不知道走出了多遠,只是大家都累了,便要吃點東西補充能量。
軍士們迅速的為幾個人尋找能坐的地方,掃幹凈積雪,又拿出準備的食物,飲水,這才悄悄的退下。三人相對無言,尋找了整整一夜,便是鐵打的身子在這大雪裏也是吃不消的,更何況一個還有病,一個還是個不會功夫,憑借的也不過是心裏一股子執念罷了。
幹糧早已經凍得僵硬,用呀去咬都很是費力,三人卻沒有一個抱怨的,天寒地凍野獸也不會出沒,想要吃野味也沒有機會。緋歌費力的咽下最後一口幹糧,這才說道:“周硯指示的方向是往南,幸好這邊出了城大路上行人多些,路上的雪沒有那麽厚了,速度應該快些。”
金鷂點點頭,道:“同樣在雪中行走,他們的速度未必比咱們快多少,比的就是腳程了。”
“你就這樣離京,心裏可放心的下?”明溍看著金鷂問道,他畢竟是一國之主,就這樣追了出來只怕不是件好事。更何況西戎國也是勢力盤根錯節的很,一個丞相,一個南昭王就足以令人頭痛了。
金鷂頭也沒擡,喝了口水,這才說道:“若是我不在國家便亂了套,這個王我也不用當了,群龍無首而不亂,這一點我還是有信心的。”
金鷂輕輕的一笑,否則的話當初他也不會親自去迎親了。
明溍對於金鷂倒是重新認識了一番,傳言跟親眼所見的畢竟有出入,一個帝王能有這樣的氣魄說出這樣的話,這才一個君臨天下的王者該有的氣度跟手段。更難得的他對緋璃這一番情意,這個世上有一個男人能為一個女人放下這樣的重任,也屬難得了。
金鷂這一刻只是擔心不知道阿離身體可還好,有沒有受傷?如果受了傷嚴不嚴重?這樣的冰天雪地還要被人強行帶走,一想起這個金鷂便是渾身的怒火,若是他捉到那個人一定會將他碎屍萬段!
“是什麽人如此的膽大包天竟然敢劫走孤王的王後?”金鷂在這一點上一點也想不明白,他劫走緋璃的目的是什麽?
明溍也不知道,畢竟他對這裏不熟,倒是緋歌突然眼睛一亮,急忙說道:“有可能是那個龜毛男,對,一定是他,這家夥先前就綁了我,想要用我威脅大姐的,一定是這個混蛋!”
金鷂跟明溍都有些不明白,明溍更是怒上心頭,這個時候反倒是輕聲問道:“你被人綁了?誰?他有沒有為難你?”
緋歌當下就把自己遇到金錦的事情仔仔細細的說了一遍,最後總結道:“我想著當時山崩地裂的興許這個混蛋被石頭壓死了也不一定,可是現在看來也許這個混蛋並沒死也許巧合的遇上了墜崖的大姐,便將人帶走了,反正他一開始就是要找大姐的。”
金錦?金鷂臉色凝重,突然間又想起了那次金錦用金針設計緋璃的事情,這家夥的確對緋璃有不軌之心。不過,金錦受了傷,早已經回了洵郡,怎麽可能會出現在這裏?想起緋歌說的時間,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是說明金錦並沒有回洵郡,而是私自留了下來。天走來頭。
既然知道了那人是誰,這就有了方向,金鷂說道:“既然是南昭王,那麽咱們現在不用找了,直接去洵郡。南昭王早已經向孤王辭行回了洵郡,如果他陽奉陰違……咱們趕在他之前回到洵郡,只要能證實他不在洵郡,那麽阿離就一定在他的手上。如果阿離真的被他劫持……孤王絕對不會輕饒他!”
明溍就有些不同意,看著金鷂說道:“既然已經肯定是南昭王所為,那麽咱們順著往洵郡的路線找過去豈不是更好?為什麽還要去洵郡守株待兔豈不是浪費時間?”
明溍這樣的質疑金鷂並沒有生氣,慢慢地解釋道:“南昭王素來狡猾,你就看昨晚上他故布疑陣讓我們不停地奔波忙碌,由此可見他定然會在回洵郡的路上故技重施。這人心機深沈,詭計頗多,且又心狠手辣,與其與他在路上糾纏,咱們不如抄了他的老底,到時候人贓俱獲,豈不妙哉?”
“那……那他要對大姐不利怎麽辦?”緋歌實在想不明白這個龜毛男男不男女不女的為什麽總要針對緋璃。
金鷂搖搖頭,道:“他不會的。”
語氣如此的肯定倒是令明溍跟緋歌吃了一驚,不過明溍到底擔心周硯的安全,只得說道:“王上有這些護衛的跟隨想必一路上安全無虞,我還要去找周硯,他的安全同樣重要。周硯還不知道他的敵人是誰,我總是不放心。”
他們之間的親密關系金鷂倒是知道的,於是點點頭說道:“這樣也好,追到小王爺還請不要親自動手,不要打擾南昭王讓他警覺,孤王就在洵郡等候他的大駕。”
金鷂的意思明溍懂得,於是點點頭,道:“只要他對大郡主守之以禮,我等自然不會魯莽動手壞了王上的大事。”
金鷂點點頭,道:“如此多謝了,你們一路上相比也是危險重重,我撥一隊人馬給你調遣如何?”。
明溍搖搖頭,道:“我們是尾隨跟蹤,不宜人多,驚擾了敵人反倒不美。我跟緋歌輕裝前進,反倒是有利於我們的安全。”
明溍主意已定,兼且他說的也是實話,金鷂也沒有勉強,兩下裏分手告別,各自踏上征程。
朝陽升起一人高,遠遠的望去那火紅的圓球正散發著點點光芒,茫茫雪地裏,不消一會金鷂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線上,除了凜冽的寒風,就只剩下明溍跟緋歌縱馬奔馳。
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計劃不如變化大,明溍跟緋歌一路尋來除了頭幾天還能找到周硯的留下的記號,可到後來便連記號都沒有了,越發的令人不安。
雪早已經融化,緋歌跟明溍一路打聽著過來,神情很是憔悴,看著緋歌一臉的倦容,明溍道:“先找個酒樓用飯,休息下再繼續趕路。”
緋歌這個時候不敢強撐,只得點點頭,天不亮就開始趕路,現在已經是晌午了,的確是又渴又餓,渾身都沒力氣了,應道:“好,磨刀不誤砍柴工,還是要填飽肚子再說。”
明溍伸手默默緋歌的頭發,這十幾天明顯的瘦了,卻很難想象一個不會武功的女子能這樣一路堅持下來。
牽著緋歌的手就走進酒樓,緋歌眼睛一掃,突然間興奮起來,喊道:“戰大哥!”
☆、110:吃醋是件糟心事兒
人生最開心的事情莫過於他鄉遇故知,更何況這個故知還是緋歌的救命恩人,明溍眼睜睜地看著緋歌小鳥一般的飛向了酒樓裏瞇、某一個男人的身影。
擡眼望去,只見此人一身佛頭青刻絲白貂皮襖,領口袖口翻著厚厚的毛邊,腰束青玉帶刻著海水雲紋,腳踏小牛皮靴,這時看到緋歌便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明溍再也沒有比此刻更覺得有危機的,這男人的確是一個好皮囊。
更何況此人眼眸雖然看似圓潤平和,可是越是武功修為高的人反倒是越能反覆歸真,就是所謂的人劍合一的地步。緋歌說過這個人救過緋歌不止一次,倒是個品行端方,行俠仗義的人物。
以男人對男人的眼光,這個人倒是值得相交,不過以看情敵的眼光……就有點糟心了!
明溍向來是個腹黑的人,此時就算是見到緋歌如此熱情似火的奔向另一個男人,心裏不悅,面上卻未表現出來,冷靜的吩咐了掌櫃的上的酒菜,這才邁著腳步緩緩的走了過去。
緋歌正唧唧喳喳的跟戰天下說著什麽,見到明溍走過來,便拉著他的手說道:“明溍,我們跟戰大哥一桌坐好不好?”
明溍心裏不悅,默默地咬咬牙,轉頭看著戰天下,笑道:“原來這位就是戰兄,鄙人還要謝過戰兄對內子的數次救命之恩,今兒個這頓酒菜宋某請了,算是聊表謝意。”
內子?戰天下一楞,顯然有些吃驚,不過很快的就恢覆原狀,笑道:“宋兄真是太客氣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咱們武林中人的脾性,更何況緋歌妹子很是可愛,兩人相伴一路行來倒也不覺得寂寞,到時我要感謝緋歌妹子呢。”
明溍眼眸深處閃過一絲不悅,這男人明知道自己是緋歌的夫君還一口一個妹子叫的這般親熱,還能這般若無其事的直接忽略他跟緋歌之間的關系,是個紮手的,原來不是自己發現了緋歌的好,這猛不丁的出現一個情敵,倒是讓明溍突然體會到了,緋歌知道自己跟孫良玉的事情一怒逃婚的感受。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便是獨孤求敗!
人生最抓狂的事情,便是棋逢對手!
明溍覺得自己是遇上了一個極為難以搞定的對手,尤其是這個對手還是個瞧著深不可測的人,因此這一頓飯吃著也是格外的別扭。倒是緋歌一向是聰明伶俐的人倒是沒有發現兩個男人之間的波濤洶湧,這段時間實在是太壓抑了,好不容易遇上一件開心的事情,緋歌便跟戰天下聊得很是投機,渾然沒感覺到明溍眼眸裏那隱藏至深的滾滾怒火。
人在極度開心的時候,總會不經意的忽略了某些事情。
緋歌很是開心,說了一大通話,轉過頭來才看到明溍並沒有吃多少東西,便有些不悅,伸手夾起明溍平日愛吃的菜放到他的碗裏,道:“你怎麽不吃飯,吃完飯咱們還要趕路,不能餓肚子的,是不是飯菜不合胃口?”
“還好。”明溍惜字如金,伸手夾起緋歌給他布的菜慢慢地吃起來。
明溍多餘的話沒說一個字,只是不怎麽動筷子就把緋歌的註意力吸引過來,為他忙前忙後夾菜盛飯。對面的戰天下微垂著頭,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如今是碰到硬骨頭了,這個宋明溍倒真是個不能小看的角色。
戰天下看著緋璃似乎很是熟悉宋明溍的喜好,愛吃什麽菜不愛吃什麽菜記得清清楚楚,心口就一陣陣的憋悶,倒是宋明溍只顧著自己吃並沒有為緋歌添菜盛飯,心裏便覺得這個男人是個比較強勢的人,微有不悅,覺得緋歌當真是一朵鮮花開在了牛糞上,雖然這堆牛糞看上去人模人樣的。
伸手夾起爆山珍放進緋歌的碗裏,笑道:“你也多吃些,看起來瘦了好多,怎麽不過月餘未見便這樣憔悴?”
話雖然問緋歌,眼睛卻看向了明溍。明溍感受到戰天下的目光卻沒有擡頭看他,只是自顧自己的用飯,他知道緋歌一定會自己說的,明溍也想聽聽緋歌會對戰天下吐露多少,來判斷緋歌對於這個人的信賴程度,也好明白這個對手的威脅性。果然緋歌便嘆息一聲,道:“戰大哥,我大姐被人劫持了,你說我怎麽能吃好喝好。”
戰天下眉頭輕皺,便壓低聲音道:“王後娘娘被人劫持了?”
明溍心裏一抖,沒想到戰天下早就知道了,原來緋歌早就告訴他了,心裏越發的堵得難受,這小妮子看來對這個戰天下真的是挺信賴的,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相當的不妙。緋歌看著是個挺歡樂的人,其實卻好似個很謹慎的人,不會輕易的相信一個人,可是對這個戰天下卻如此的推心置腹……
緋歌點點頭,便說道:“是啊,我跟你分開後就入了錦城誰知道金錦你把個混蛋早就在等著我了……”
緋歌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給說了一遍,居然沒有絲毫的隱瞞,明溍也沒有制止,既然緋歌覺得這個男人可信應該有他被人信任的地方,這個時候還是不要做惹人厭惡的事情,而且明溍也覺得緋歌這個小家夥應該不會移情別戀,最重要的她已經是宋家的媳婦,剜到籃子裏的菜跑不掉,但是被人覬覦總不是一件舒心的事情。
麽笑沒看。不過跟情敵對陣尤其是對面這個有膽有貌,武功高絕,還對緋歌有救命之恩的人,絕對不能使小性,讓敵人有任何的機會趁機而入,所以明溍也不阻止只是靜靜地聽著,緋歌渴的時候,便及時的遞上一杯茶水。
緋歌習慣了,也不接杯子,就著明溍的手就喝兩口,不過是一個極微小的動作,卻讓戰天下覺得有些刺眼,看來自己敵情還沒有弄清楚,這個宋明溍對緋歌好像有些不一樣。
緋歌自顧自說,渾然不覺這廂裏兩個男人的刀鋒相交,劈裏啪啦亂響。交手的境界也分為三層,第一層便是悶頭吃醋,毫無形象的大鬧一番,第二層便是挑撥離間,擠進打擊之能事。第三層便是滅敵於無形,讓敵人知難而退。。
顯然明溍就是屬於第三層的境界,當然戰天下也不是低境界的對手,這一來一回的倒是弄了個平手。
緋歌沒發現身邊有什麽異樣,最後收尾道:“我們還要一路往南追,總之是一定要找到大姐,從那麽高的山崖跌落也不曉得怎麽樣了,還被那個混蛋劫持,有朝一日落到我手裏我一定將他千刀萬剮方洩心頭之恨。”
戰天下這時輕輕地說道:“從此處往洵郡還有千裏之遙,你們人生地不熟,這樣盲目的尋找也不是一個辦法。”
這個倒是實話,緋歌便接口道:“可不是,我跟明溍都有幾次走錯了路。”
戰天下微微一笑,道:“相請不如偶遇,今兒個承蒙宋兄請客,戰某也不好白吃白喝,。這一路南下的路程我極熟悉,不如有我給二位帶路如何?”
緋歌眼睛一亮,開心叫好,不過轉眼又說道:“上次你不是說有要事要辦嗎?可是辦完了?”
“嗯,辦完了嗎,如是沒有辦完也不敢說這樣的話。”戰天下笑道,這人笑起來很好看,令人覺得如同陽春三月柳,碧海瀲灩波,心裏甚是舒服,尤其是那雙眼睛尤其給人一種溫潤知禮謙謙君子的感覺。
話到了這個地步,明溍也不想無端阻止,惹得緋歌不高興,更何況他的確需要一個向導,有人毛遂自薦不用付工錢自然是極好的,因此便笑道:“只是勞累戰兄跟我們辛苦一趟,宋某心裏甚是過意不去。”
“宋兄說這話就太見外了,緋歌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義不容辭。”戰天下很是鄭重的說道。
明溍心裏就是一陣窩火,轉頭看向緋歌,就見她正沒心沒肺的吃吃喝喝,,臉上帶著大大的笑容,心裏便是嘆了一口氣,這個榆木疙瘩,旁的事情不用人說自己個看得挺透徹,輪到她自己身上了就跟個傻子似的,就沒看出來這個戰天下對她太好了些嗎?
“戰兄如此的俠肝義膽令人佩服。”明溍避重就輕,沒說戰天下對緋歌的情深義厚只是說他有俠肝義膽,既然是俠肝義膽,自然是對誰都一樣的。
戰天下也不惱,放下手裏的酒盞,看著明溍說道:“人生得一知己難矣,棋逢對手總是令人愉悅的事情,能遇到宋兄是戰某的榮幸。”
“彼此彼此,不過戰兄究竟來得晚了些。”明溍舉杯示意,嘴角淺帶著微笑。
“緣分不在早晚,愛情沒有先後。”戰天下舉杯應道。
“是嗎?兩小無猜,青梅竹馬,似乎更能天長地久。”明溍低聲道。
兩個男子相對一笑,這尋找緋璃的路上,便由簡單溫馨的兩人行楞是變成了波濤洶湧的三人行,然則戰天下也不是白白的加入,果然是有些能耐的,走了兩天便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
☆、111:真相總是令人難以捉摸
一路行來雖然是三人行,倒也是相安無事,這相安無事是建立在緋歌毫無察覺戰天下對他的別有心思上。走進淮安郡,逐漸的繁華起來,想要打聽人也不容易了,人流量大,路途又多,想要打聽兩個人的行蹤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幸好有戰天下這匹識途老馬,每每總會在山窮水盡的時候變成柳暗花明,這樣一來,便是宋明溍也對他有些佩服,若不是情敵做個朋友是極好的事情。
戰天下平日子也不是一個苛刻的人,相反是一個無拘無束慣了的人,言談帶笑,行為灑脫,就算是愛慕緋歌也從不會做出愈禮的事情,越是這樣宋明溍越難以排斥這個男人。俗話說容易討厭小人,難以拒絕君子,所以想要討厭這樣一個男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緋歌看著明溍,問道:“不知道戰大哥能不能找到的蹤跡,周硯的標記就跟失蹤了一樣,也不曉得他跑哪裏去了,只希望他能吉人天相才好。”
“不要擔心,絕對不會有事的。”明溍拍拍緋歌的手,看著她滿臉愁容,低聲說道:“周硯是個機靈人,如果他的敵人比他強大,他絕對不會硬拼,一定會等到咱們支援過去,因為他知道我們一定會到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擔心。”
緋歌跟明溍在一起這麽多年了,很多習慣早已經駕輕就熟,將頭擱在他的肩膀上,這才說道:“周硯平日是很機靈,可是你也知道,他最看重我跟大姐,若是大姐真的有危險,就是刀山火海他也會闖的。”
明溍輕輕的拍著緋歌,道:“你也不要太過於執著,很多事情並不是我們能預料的,我們能做的的就是拼盡我們的所有力量,盡快的找到周硯,你有再多的擔憂也是無用的,弄不還還要拖垮自己。”
戰天下回來的時候,遠遠地就看到兩人相依相偎的身影,眼眸一深,他其實就不明白緋歌怎麽就嫁給了宋明溍這樣呆板得人。
搖搖頭,故意加重腳步,聽到聲音的兩人果然立刻分開了,戰天下笑著說道:“打聽到了,三天前果然有一輛馬車經過,還買了許多的傷藥,因為換了馬車的緣故,所以咱們之前再怎麽打聽也沒有結果。”
明溍瞧著戰天下神色和善,這個人能夠故意加重腳步提醒二人,可見不愧君子之名。
“戰兄能夠從藥鋪下手查起令人佩服。”
戰天下輕輕一笑,這才說道:“也沒什麽,以前的時候認識一位神捕,倒是聽他說過一些查案的手法,只是我比較愚笨記住的不多,實在是汗顏。”
說到這裏一頓,這才正色說道:“馬車是三天之前從這裏經過,還買了大量的傷藥,可見有人受傷極重,既然是有人受傷,想必行程不是很快,咱們日夜兼程,再有三四天也該追上了。馬車去的方向,正式洵郡的方向。”
打們打相。緋歌聽完神色便是一緊,下意識的握住明溍的手,不安的說道:“不會是大姐的傷勢加重了吧?”
這個問題可就沒回答的上來了,三人相對不言,緋歌咬咬牙說道:“好,咱們就星夜兼程,我還不相信追不上。”
商議已定,三人倒是快馬加鞭的日夜兼程一路朝著洵郡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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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周硯這一邊,周硯其實一開始是跟丟了金錦,金錦實在是太狡猾,發現了他的追蹤,便開始故布疑陣,擾亂他的視線。幸好這個時候鳳卿塵前來相助,帶來的鳳梟四大護法皆是高手,但是幾個人不宜在金錦面前露出真面目。
因為在沙漠裏的那一次相遇,鳳卿塵可不希望被金錦認出來,而且鳳卿塵為了能夠進宮保護緋璃還想出了另一個辦法,只是時機未到,萬萬不能在金錦面前漏了行跡,所以這樣一來有所顧忌,便是打了折扣。
只是追蹤了十幾天後才發覺金錦居然金蟬脫殼帶著緋璃從另一條路回了洵郡,這樣一來,周硯不僅跟明溍緋歌失去聯絡,就連金錦也跟丟了,這可是周硯第一次遇到這樣狡猾的對手,布下一重重的迷計,讓自己上當受騙,也難得金錦居然能做的這樣天衣無縫。
因此周硯一行人走了彎路後,再返回洵郡,反倒不如明溍跟緋歌到達的洵郡早一些。
洵郡實在是一個依山傍水的好地方,青山重重,湖水蕩漾,洵郡的冬天很短,比起錦城來簡直是世外桃源。
錦城還是漫天飄雪的冬天,千裏之外的洵郡居然就是陽春三月的嫵媚。
梟陽國四季如春,而洵郡就是靠近梟陽國的地方,難怪這裏的氣候這般的怡人。
金錦一行人進了洵郡便是改名換姓,喬裝潛伏,四處打探消息,可是一連五六天都沒有打聽到確切的消息。只是聽說南昭王早就跟王妃一起回到了洵郡,只是身體欠佳一直在修養並不曾見外客。
金錦曾經為金鷂擋了一劍,這個理由十分的充足,便是金鷂一時間也探不出真假。
宇文星海是在後來追上的金鷂,這幾日的打探都是他親自去的,所以金鷂才格外的放心。
洵郡的夜晚星光閃耀,奈何金鷂並沒有欣賞的興趣,眼睛盯著宇文星海問道:“你可打聽清楚了,真的是這樣?”
“是,屬下打聽清楚了,原本沒有這樣的容易,是從一名郎中的嘴裏無意中聽來的,南昭王果然不在洵郡。”宇文星海低聲應道,神色間帶著的絲絲陰霭。居然敢瞞天過海,看來王後失蹤一事果然跟他有關。
金鷂神色變的格外的難看,他就知道,金錦哪裏會輕易的收手,看著宇文星海說道:“明日擺開儀仗,駕臨王府!”
宇文星海皺著眉頭說道:“咱們帶來的兵馬很少,畢竟是在南昭王的地盤上,俗語說強龍不壓地頭蛇,更何況這些年來金錦也不曾真的臣服於您,私底下豢養了軍隊,咱們還是要小心些好。不如等著宋明溍跟周硯來了之後一起行動,畢竟那兩人都是高手,好歹有些照應。”
看著金鷂眉頭越皺越緊,顯然是不同意,宇文星海其實本就是一個挺自大的人,但是今日為了緊要的安危也要苦苦相勸,倒是為難了這麽一個狂妄自大的人。瞧著金鷂的神色又勸道:“王上,咱們現在式微,別介沒救出王後娘娘,反倒把您搭進去,末將說話不怎麽好聽,但是絕對是一顆衷心,還請王上三思。”
金鷂知道宇文星海說的是實情,就這麽硬闖,要是引起兵變吃虧的還是自己,且不說金鷂是要完完整整的把緋璃帶回去,至少目前還沒有打算跟金錦翻臉,起了內訌,還要估計著梟陽國,所以金鷂便慢慢的冷靜下來,轉身吩咐道:“今晚上你再夜探王府。”
宇文星海立刻應了,這才放下一顆心,只可惜這顆心放得太早了,所有的一切都在這個夜晚悄然的改變。
子時剛過,宇文星海換上夜行衣便往南昭王府行去,金鷂瞧著宇文星海的背影也尾隨而去,這一個晚上總是覺得有些心神不寧的,還是親眼去看看安心。
而恰在今晚,周硯跟鳳卿塵一夥也悄然進了洵郡直奔南昭王府而來。
戰天下帶著明溍跟緋歌也是趕在了城門緊閉之前趕了進來,三人商議後,也覺得夜探王府是個好主意,總要看看緋璃在不在,金錦回來了沒有。
這樣的一個夜晚,幾路人都沒有經過商議,居然全趕在了一起,當幾行人蒙面黑衣在屋脊上碰面,還因此大打出手,幸好周硯跟明溍識得對方的招數,過了兩招便停了下來,轉而聯手去攻擊同樣蒙面的宇文星海,宇文星海倒也彪悍,一對二也能苦苦支撐。
幸好這個時候,金鷂趕到了,四人打成一團,若不是金鷂發現事情不對,讓大家都停手,幾乎要成為內訌的局面。。
四人摘了蒙面巾面面相覷,金鷂倒是來得早,只是一直沒有行動在等待時機,周硯被金錦給用計繞了遠路,明溍幸好遇到了識路的戰天下,沒想到到是跟周硯一起進了城,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竟然有這樣巧的事情。
戰天下這個時候從後面繞了過來,看著明溍正與三個人相對,不曉得發生了什麽事情,明溍當下作了介紹。
金鷂聽到對方姓戰的時候心中便是一凜,只不過人多不好相問,戰天下也沒想到自己面前的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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緋歌拿在手裏左看右看,仔細的回想了一番,還是搖搖頭說道:“這的確是女子的鳳釵,可是我並沒有見過大姐戴過。要是在武寧王府的首飾我基本上都見過的,斷然不會認不出來。如果這是來西戎國才添置的我便不知道了。”
說到這裏兩人對視一眼,緋歌說道:“不如咱們進宮問一問西戎王。”
明溍點點頭,只能這樣了,看著緋歌與緋璃一樣的容貌,明溍說道:“你還是呆在驛館裏等我。”
緋歌想了想說道:“也好,我收拾下東西,帶足幹糧,就算這物件他們瞧不出來,咱們也要找下去,有個念想總比絕望好。”
明溍瞅著緋歌,覺得她變了很多,跟以前不一樣的是緋歌好像一夜之間長大了,再也不會是跟以前一樣什麽事情都要問他的主意,自己也能拿主意了,看來這一段逃婚之旅倒讓她成長了不少。
這話要是被緋歌聽到了,大約要翻白眼了。其實她本就很聰明,只是這些人實在是用不到她出一份的力氣,用一分的腦子,這才讓人家覺得她比較笨,其實她也很聰明能幹的,這就傻眼了吧……
緋歌手腳麻利的收拾東西,明溍則連夜進了宮,幸好金鷂曾經給明溍留下一塊令牌,憑借這個可以暢通無阻的入宮。不然的話想要見西戎一面可就真的不容易了。
金鷂聽到明溍深夜來見,立刻從龍床上翻身起來,嘴裏說道:“快宣,快宣!”
明溍腳步匆忙的走了進來,也顧不得虛禮,便將來意說明了,還附贈了他跟周硯的分析,還有那只金釵。
金鷂拿過來一看,頓時大喜過望,一疊聲的說道:“是阿離的,是阿離的,這只金釵是我親手送她的,她還活著。我就知道她怎麽舍得丟下我一個……”
明溍頓時大喜,當下也顧不得疲勞,立刻說道:“既然是大郡主的我便要沿線追去,周硯已經去追蹤那腳印的去處,耽擱不得。”
金鷂伸手拿過大氅披在身上,道:“孤王跟你一起去,不找到阿離絕不回宮!”
當你漫天絕望的時候,突然又有了一線生機,那種喜悅便如同寒冬臘月百花開,三伏熱天結寒冰,金鷂渾身的病癥似乎也沒有了,倒是比明溍腳步還快的多。
輕裝輕騎,一路人來的倒也快,順著周硯留下的記號便一路尋來,一開始倒也沒有什麽怪異之處,可是越追便令人越發的心裏沒底,因為每一個記號上都帶著絲絲血跡,難道周硯受傷了不成。可是什麽人這般厲害能傷的了周硯?
緋歌一顆心沒有一刻能放下,明溍的眼神也越發的凜冽,金鷂的神情更是如同地獄歸來的使者,殺氣彌漫,大雪茫茫中,誰有知道不遠的前方周硯跟緋璃究竟怎麽樣了…
☆、109:緣分是很奇妙的事情
一路尋來,甚是艱難,且不說雪深沒膝極難行走,這雪花不停地飄落,就是尋找周硯的印記也是令人頗為頭痛,因此一行人走的並不是很快。更何況這一路行來,原本還是只有三三兩兩的印記,卻沒想到到了後來腳印突然增多,四面八方皆是,三人的心中便升起不好的預感。
“……只怕是周硯的行蹤被發現,這就有人來故布疑陣混淆視聽了。”金鷂雖然是大病初愈,腦子卻很清楚,幽深的金眸在夜色下閃過絲絲鋒銳。
緋歌聞言擡頭看向明溍,心裏也知道周硯定是遇到了高手,道:“咱們是一路尋下去,還是分頭尋找?”
面對著抉擇,每一個心裏都是不安,前途兇險,對手狡猾。
金鷂雙拳緊握,沈聲道:“看來是有人帶走了阿離,不然的話她怎麽不回宮還要這樣故布迷陣的分開我們的視線?”
這一點明溍跟緋歌也想到了,所以緋歌說出了分頭尋找的話,如果緋璃真的被人強行帶走,她墜落崖底只怕是受傷不輕,想要反抗也怕是力不從心。
明溍低頭看著緋歌眼裏的擔憂,輕輕握住她的手,這才說道:“敵人的目的說不定就是想要讓我們分頭行動,雪下的這樣大,咱們若是分開來被敵人各個擊破就不是好事。”說到這裏一頓,又道:“周硯的功夫我是最清楚的,如果能讓他受傷的話,那就說明這個人非常的厲害,所以我們更不能分開。王上大病初愈,身單力薄,緋歌不會武功,便是我……只怕也是雙拳難敵四手,身後的士兵固然不少,可是在這樣的天氣裏遇上真正的高手又怎麽對抗的了。周硯做事最是細密,若他發現有人破壞,必定會在留下的線索裏給我們指明方向。”
明溍一向是比較冷靜的,此刻面前的兩人一個擔心愛妻,一個擔心姐姐,難免有些思慮不周,若是他也跟著急躁,只怕還真的會中了敵人的詭計。
三人達成共識,便又立刻往前方追去,只是明溍跟金鷂不停的要停下來查看足跡加以分析往哪一方走,破費時間,待尋到周硯的印記的時候,已經是天將放亮了,可見這一夜走了不少彎路。
雪終於停了,朝陽升起,金色的陽光鋪滿大地,這一路行來竟然追出了錦城,也不知道走出了多遠,只是大家都累了,便要吃點東西補充能量。
軍士們迅速的為幾個人尋找能坐的地方,掃幹凈積雪,又拿出準備的食物,飲水,這才悄悄的退下。三人相對無言,尋找了整整一夜,便是鐵打的身子在這大雪裏也是吃不消的,更何況一個還有病,一個還是個不會功夫,憑借的也不過是心裏一股子執念罷了。
幹糧早已經凍得僵硬,用呀去咬都很是費力,三人卻沒有一個抱怨的,天寒地凍野獸也不會出沒,想要吃野味也沒有機會。緋歌費力的咽下最後一口幹糧,這才說道:“周硯指示的方向是往南,幸好這邊出了城大路上行人多些,路上的雪沒有那麽厚了,速度應該快些。”
金鷂點點頭,道:“同樣在雪中行走,他們的速度未必比咱們快多少,比的就是腳程了。”
“你就這樣離京,心裏可放心的下?”明溍看著金鷂問道,他畢竟是一國之主,就這樣追了出來只怕不是件好事。更何況西戎國也是勢力盤根錯節的很,一個丞相,一個南昭王就足以令人頭痛了。
金鷂頭也沒擡,喝了口水,這才說道:“若是我不在國家便亂了套,這個王我也不用當了,群龍無首而不亂,這一點我還是有信心的。”
金鷂輕輕的一笑,否則的話當初他也不會親自去迎親了。
明溍對於金鷂倒是重新認識了一番,傳言跟親眼所見的畢竟有出入,一個帝王能有這樣的氣魄說出這樣的話,這才一個君臨天下的王者該有的氣度跟手段。更難得的他對緋璃這一番情意,這個世上有一個男人能為一個女人放下這樣的重任,也屬難得了。
金鷂這一刻只是擔心不知道阿離身體可還好,有沒有受傷?如果受了傷嚴不嚴重?這樣的冰天雪地還要被人強行帶走,一想起這個金鷂便是渾身的怒火,若是他捉到那個人一定會將他碎屍萬段!
“是什麽人如此的膽大包天竟然敢劫走孤王的王後?”金鷂在這一點上一點也想不明白,他劫走緋璃的目的是什麽?
明溍也不知道,畢竟他對這裏不熟,倒是緋歌突然眼睛一亮,急忙說道:“有可能是那個龜毛男,對,一定是他,這家夥先前就綁了我,想要用我威脅大姐的,一定是這個混蛋!”
金鷂跟明溍都有些不明白,明溍更是怒上心頭,這個時候反倒是輕聲問道:“你被人綁了?誰?他有沒有為難你?”
緋歌當下就把自己遇到金錦的事情仔仔細細的說了一遍,最後總結道:“我想著當時山崩地裂的興許這個混蛋被石頭壓死了也不一定,可是現在看來也許這個混蛋並沒死也許巧合的遇上了墜崖的大姐,便將人帶走了,反正他一開始就是要找大姐的。”
金錦?金鷂臉色凝重,突然間又想起了那次金錦用金針設計緋璃的事情,這家夥的確對緋璃有不軌之心。不過,金錦受了傷,早已經回了洵郡,怎麽可能會出現在這裏?想起緋歌說的時間,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是說明金錦並沒有回洵郡,而是私自留了下來。天走來頭。
既然知道了那人是誰,這就有了方向,金鷂說道:“既然是南昭王,那麽咱們現在不用找了,直接去洵郡。南昭王早已經向孤王辭行回了洵郡,如果他陽奉陰違……咱們趕在他之前回到洵郡,只要能證實他不在洵郡,那麽阿離就一定在他的手上。如果阿離真的被他劫持……孤王絕對不會輕饒他!”
明溍就有些不同意,看著金鷂說道:“既然已經肯定是南昭王所為,那麽咱們順著往洵郡的路線找過去豈不是更好?為什麽還要去洵郡守株待兔豈不是浪費時間?”
明溍這樣的質疑金鷂並沒有生氣,慢慢地解釋道:“南昭王素來狡猾,你就看昨晚上他故布疑陣讓我們不停地奔波忙碌,由此可見他定然會在回洵郡的路上故技重施。這人心機深沈,詭計頗多,且又心狠手辣,與其與他在路上糾纏,咱們不如抄了他的老底,到時候人贓俱獲,豈不妙哉?”
“那……那他要對大姐不利怎麽辦?”緋歌實在想不明白這個龜毛男男不男女不女的為什麽總要針對緋璃。
金鷂搖搖頭,道:“他不會的。”
語氣如此的肯定倒是令明溍跟緋歌吃了一驚,不過明溍到底擔心周硯的安全,只得說道:“王上有這些護衛的跟隨想必一路上安全無虞,我還要去找周硯,他的安全同樣重要。周硯還不知道他的敵人是誰,我總是不放心。”
他們之間的親密關系金鷂倒是知道的,於是點點頭說道:“這樣也好,追到小王爺還請不要親自動手,不要打擾南昭王讓他警覺,孤王就在洵郡等候他的大駕。”
金鷂的意思明溍懂得,於是點點頭,道:“只要他對大郡主守之以禮,我等自然不會魯莽動手壞了王上的大事。”
金鷂點點頭,道:“如此多謝了,你們一路上相比也是危險重重,我撥一隊人馬給你調遣如何?”。
明溍搖搖頭,道:“我們是尾隨跟蹤,不宜人多,驚擾了敵人反倒不美。我跟緋歌輕裝前進,反倒是有利於我們的安全。”
明溍主意已定,兼且他說的也是實話,金鷂也沒有勉強,兩下裏分手告別,各自踏上征程。
朝陽升起一人高,遠遠的望去那火紅的圓球正散發著點點光芒,茫茫雪地裏,不消一會金鷂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線上,除了凜冽的寒風,就只剩下明溍跟緋歌縱馬奔馳。
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計劃不如變化大,明溍跟緋歌一路尋來除了頭幾天還能找到周硯的留下的記號,可到後來便連記號都沒有了,越發的令人不安。
雪早已經融化,緋歌跟明溍一路打聽著過來,神情很是憔悴,看著緋歌一臉的倦容,明溍道:“先找個酒樓用飯,休息下再繼續趕路。”
緋歌這個時候不敢強撐,只得點點頭,天不亮就開始趕路,現在已經是晌午了,的確是又渴又餓,渾身都沒力氣了,應道:“好,磨刀不誤砍柴工,還是要填飽肚子再說。”
明溍伸手默默緋歌的頭發,這十幾天明顯的瘦了,卻很難想象一個不會武功的女子能這樣一路堅持下來。
牽著緋歌的手就走進酒樓,緋歌眼睛一掃,突然間興奮起來,喊道:“戰大哥!”
☆、110:吃醋是件糟心事兒
人生最開心的事情莫過於他鄉遇故知,更何況這個故知還是緋歌的救命恩人,明溍眼睜睜地看著緋歌小鳥一般的飛向了酒樓裏瞇、某一個男人的身影。
擡眼望去,只見此人一身佛頭青刻絲白貂皮襖,領口袖口翻著厚厚的毛邊,腰束青玉帶刻著海水雲紋,腳踏小牛皮靴,這時看到緋歌便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明溍再也沒有比此刻更覺得有危機的,這男人的確是一個好皮囊。
更何況此人眼眸雖然看似圓潤平和,可是越是武功修為高的人反倒是越能反覆歸真,就是所謂的人劍合一的地步。緋歌說過這個人救過緋歌不止一次,倒是個品行端方,行俠仗義的人物。
以男人對男人的眼光,這個人倒是值得相交,不過以看情敵的眼光……就有點糟心了!
明溍向來是個腹黑的人,此時就算是見到緋歌如此熱情似火的奔向另一個男人,心裏不悅,面上卻未表現出來,冷靜的吩咐了掌櫃的上的酒菜,這才邁著腳步緩緩的走了過去。
緋歌正唧唧喳喳的跟戰天下說著什麽,見到明溍走過來,便拉著他的手說道:“明溍,我們跟戰大哥一桌坐好不好?”
明溍心裏不悅,默默地咬咬牙,轉頭看著戰天下,笑道:“原來這位就是戰兄,鄙人還要謝過戰兄對內子的數次救命之恩,今兒個這頓酒菜宋某請了,算是聊表謝意。”
內子?戰天下一楞,顯然有些吃驚,不過很快的就恢覆原狀,笑道:“宋兄真是太客氣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咱們武林中人的脾性,更何況緋歌妹子很是可愛,兩人相伴一路行來倒也不覺得寂寞,到時我要感謝緋歌妹子呢。”
明溍眼眸深處閃過一絲不悅,這男人明知道自己是緋歌的夫君還一口一個妹子叫的這般親熱,還能這般若無其事的直接忽略他跟緋歌之間的關系,是個紮手的,原來不是自己發現了緋歌的好,這猛不丁的出現一個情敵,倒是讓明溍突然體會到了,緋歌知道自己跟孫良玉的事情一怒逃婚的感受。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便是獨孤求敗!
人生最抓狂的事情,便是棋逢對手!
明溍覺得自己是遇上了一個極為難以搞定的對手,尤其是這個對手還是個瞧著深不可測的人,因此這一頓飯吃著也是格外的別扭。倒是緋歌一向是聰明伶俐的人倒是沒有發現兩個男人之間的波濤洶湧,這段時間實在是太壓抑了,好不容易遇上一件開心的事情,緋歌便跟戰天下聊得很是投機,渾然沒感覺到明溍眼眸裏那隱藏至深的滾滾怒火。
人在極度開心的時候,總會不經意的忽略了某些事情。
緋歌很是開心,說了一大通話,轉過頭來才看到明溍並沒有吃多少東西,便有些不悅,伸手夾起明溍平日愛吃的菜放到他的碗裏,道:“你怎麽不吃飯,吃完飯咱們還要趕路,不能餓肚子的,是不是飯菜不合胃口?”
“還好。”明溍惜字如金,伸手夾起緋歌給他布的菜慢慢地吃起來。
明溍多餘的話沒說一個字,只是不怎麽動筷子就把緋歌的註意力吸引過來,為他忙前忙後夾菜盛飯。對面的戰天下微垂著頭,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如今是碰到硬骨頭了,這個宋明溍倒真是個不能小看的角色。
戰天下看著緋璃似乎很是熟悉宋明溍的喜好,愛吃什麽菜不愛吃什麽菜記得清清楚楚,心口就一陣陣的憋悶,倒是宋明溍只顧著自己吃並沒有為緋歌添菜盛飯,心裏便覺得這個男人是個比較強勢的人,微有不悅,覺得緋歌當真是一朵鮮花開在了牛糞上,雖然這堆牛糞看上去人模人樣的。
伸手夾起爆山珍放進緋歌的碗裏,笑道:“你也多吃些,看起來瘦了好多,怎麽不過月餘未見便這樣憔悴?”
話雖然問緋歌,眼睛卻看向了明溍。明溍感受到戰天下的目光卻沒有擡頭看他,只是自顧自己的用飯,他知道緋歌一定會自己說的,明溍也想聽聽緋歌會對戰天下吐露多少,來判斷緋歌對於這個人的信賴程度,也好明白這個對手的威脅性。果然緋歌便嘆息一聲,道:“戰大哥,我大姐被人劫持了,你說我怎麽能吃好喝好。”
戰天下眉頭輕皺,便壓低聲音道:“王後娘娘被人劫持了?”
明溍心裏一抖,沒想到戰天下早就知道了,原來緋歌早就告訴他了,心裏越發的堵得難受,這小妮子看來對這個戰天下真的是挺信賴的,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相當的不妙。緋歌看著是個挺歡樂的人,其實卻好似個很謹慎的人,不會輕易的相信一個人,可是對這個戰天下卻如此的推心置腹……
緋歌點點頭,便說道:“是啊,我跟你分開後就入了錦城誰知道金錦你把個混蛋早就在等著我了……”
緋歌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給說了一遍,居然沒有絲毫的隱瞞,明溍也沒有制止,既然緋歌覺得這個男人可信應該有他被人信任的地方,這個時候還是不要做惹人厭惡的事情,而且明溍也覺得緋歌這個小家夥應該不會移情別戀,最重要的她已經是宋家的媳婦,剜到籃子裏的菜跑不掉,但是被人覬覦總不是一件舒心的事情。
麽笑沒看。不過跟情敵對陣尤其是對面這個有膽有貌,武功高絕,還對緋歌有救命之恩的人,絕對不能使小性,讓敵人有任何的機會趁機而入,所以明溍也不阻止只是靜靜地聽著,緋歌渴的時候,便及時的遞上一杯茶水。
緋歌習慣了,也不接杯子,就著明溍的手就喝兩口,不過是一個極微小的動作,卻讓戰天下覺得有些刺眼,看來自己敵情還沒有弄清楚,這個宋明溍對緋歌好像有些不一樣。
緋歌自顧自說,渾然不覺這廂裏兩個男人的刀鋒相交,劈裏啪啦亂響。交手的境界也分為三層,第一層便是悶頭吃醋,毫無形象的大鬧一番,第二層便是挑撥離間,擠進打擊之能事。第三層便是滅敵於無形,讓敵人知難而退。。
顯然明溍就是屬於第三層的境界,當然戰天下也不是低境界的對手,這一來一回的倒是弄了個平手。
緋歌沒發現身邊有什麽異樣,最後收尾道:“我們還要一路往南追,總之是一定要找到大姐,從那麽高的山崖跌落也不曉得怎麽樣了,還被那個混蛋劫持,有朝一日落到我手裏我一定將他千刀萬剮方洩心頭之恨。”
戰天下這時輕輕地說道:“從此處往洵郡還有千裏之遙,你們人生地不熟,這樣盲目的尋找也不是一個辦法。”
這個倒是實話,緋歌便接口道:“可不是,我跟明溍都有幾次走錯了路。”
戰天下微微一笑,道:“相請不如偶遇,今兒個承蒙宋兄請客,戰某也不好白吃白喝,。這一路南下的路程我極熟悉,不如有我給二位帶路如何?”
緋歌眼睛一亮,開心叫好,不過轉眼又說道:“上次你不是說有要事要辦嗎?可是辦完了?”
“嗯,辦完了嗎,如是沒有辦完也不敢說這樣的話。”戰天下笑道,這人笑起來很好看,令人覺得如同陽春三月柳,碧海瀲灩波,心裏甚是舒服,尤其是那雙眼睛尤其給人一種溫潤知禮謙謙君子的感覺。
話到了這個地步,明溍也不想無端阻止,惹得緋歌不高興,更何況他的確需要一個向導,有人毛遂自薦不用付工錢自然是極好的,因此便笑道:“只是勞累戰兄跟我們辛苦一趟,宋某心裏甚是過意不去。”
“宋兄說這話就太見外了,緋歌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義不容辭。”戰天下很是鄭重的說道。
明溍心裏就是一陣窩火,轉頭看向緋歌,就見她正沒心沒肺的吃吃喝喝,,臉上帶著大大的笑容,心裏便是嘆了一口氣,這個榆木疙瘩,旁的事情不用人說自己個看得挺透徹,輪到她自己身上了就跟個傻子似的,就沒看出來這個戰天下對她太好了些嗎?
“戰兄如此的俠肝義膽令人佩服。”明溍避重就輕,沒說戰天下對緋歌的情深義厚只是說他有俠肝義膽,既然是俠肝義膽,自然是對誰都一樣的。
戰天下也不惱,放下手裏的酒盞,看著明溍說道:“人生得一知己難矣,棋逢對手總是令人愉悅的事情,能遇到宋兄是戰某的榮幸。”
“彼此彼此,不過戰兄究竟來得晚了些。”明溍舉杯示意,嘴角淺帶著微笑。
“緣分不在早晚,愛情沒有先後。”戰天下舉杯應道。
“是嗎?兩小無猜,青梅竹馬,似乎更能天長地久。”明溍低聲道。
兩個男子相對一笑,這尋找緋璃的路上,便由簡單溫馨的兩人行楞是變成了波濤洶湧的三人行,然則戰天下也不是白白的加入,果然是有些能耐的,走了兩天便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
☆、111:真相總是令人難以捉摸
一路行來雖然是三人行,倒也是相安無事,這相安無事是建立在緋歌毫無察覺戰天下對他的別有心思上。走進淮安郡,逐漸的繁華起來,想要打聽人也不容易了,人流量大,路途又多,想要打聽兩個人的行蹤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幸好有戰天下這匹識途老馬,每每總會在山窮水盡的時候變成柳暗花明,這樣一來,便是宋明溍也對他有些佩服,若不是情敵做個朋友是極好的事情。
戰天下平日子也不是一個苛刻的人,相反是一個無拘無束慣了的人,言談帶笑,行為灑脫,就算是愛慕緋歌也從不會做出愈禮的事情,越是這樣宋明溍越難以排斥這個男人。俗話說容易討厭小人,難以拒絕君子,所以想要討厭這樣一個男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緋歌看著明溍,問道:“不知道戰大哥能不能找到的蹤跡,周硯的標記就跟失蹤了一樣,也不曉得他跑哪裏去了,只希望他能吉人天相才好。”
“不要擔心,絕對不會有事的。”明溍拍拍緋歌的手,看著她滿臉愁容,低聲說道:“周硯是個機靈人,如果他的敵人比他強大,他絕對不會硬拼,一定會等到咱們支援過去,因為他知道我們一定會到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擔心。”
緋歌跟明溍在一起這麽多年了,很多習慣早已經駕輕就熟,將頭擱在他的肩膀上,這才說道:“周硯平日是很機靈,可是你也知道,他最看重我跟大姐,若是大姐真的有危險,就是刀山火海他也會闖的。”
明溍輕輕的拍著緋歌,道:“你也不要太過於執著,很多事情並不是我們能預料的,我們能做的的就是拼盡我們的所有力量,盡快的找到周硯,你有再多的擔憂也是無用的,弄不還還要拖垮自己。”
戰天下回來的時候,遠遠地就看到兩人相依相偎的身影,眼眸一深,他其實就不明白緋歌怎麽就嫁給了宋明溍這樣呆板得人。
搖搖頭,故意加重腳步,聽到聲音的兩人果然立刻分開了,戰天下笑著說道:“打聽到了,三天前果然有一輛馬車經過,還買了許多的傷藥,因為換了馬車的緣故,所以咱們之前再怎麽打聽也沒有結果。”
明溍瞧著戰天下神色和善,這個人能夠故意加重腳步提醒二人,可見不愧君子之名。
“戰兄能夠從藥鋪下手查起令人佩服。”
戰天下輕輕一笑,這才說道:“也沒什麽,以前的時候認識一位神捕,倒是聽他說過一些查案的手法,只是我比較愚笨記住的不多,實在是汗顏。”
說到這裏一頓,這才正色說道:“馬車是三天之前從這裏經過,還買了大量的傷藥,可見有人受傷極重,既然是有人受傷,想必行程不是很快,咱們日夜兼程,再有三四天也該追上了。馬車去的方向,正式洵郡的方向。”
打們打相。緋歌聽完神色便是一緊,下意識的握住明溍的手,不安的說道:“不會是大姐的傷勢加重了吧?”
這個問題可就沒回答的上來了,三人相對不言,緋歌咬咬牙說道:“好,咱們就星夜兼程,我還不相信追不上。”
商議已定,三人倒是快馬加鞭的日夜兼程一路朝著洵郡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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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周硯這一邊,周硯其實一開始是跟丟了金錦,金錦實在是太狡猾,發現了他的追蹤,便開始故布疑陣,擾亂他的視線。幸好這個時候鳳卿塵前來相助,帶來的鳳梟四大護法皆是高手,但是幾個人不宜在金錦面前露出真面目。
因為在沙漠裏的那一次相遇,鳳卿塵可不希望被金錦認出來,而且鳳卿塵為了能夠進宮保護緋璃還想出了另一個辦法,只是時機未到,萬萬不能在金錦面前漏了行跡,所以這樣一來有所顧忌,便是打了折扣。
只是追蹤了十幾天後才發覺金錦居然金蟬脫殼帶著緋璃從另一條路回了洵郡,這樣一來,周硯不僅跟明溍緋歌失去聯絡,就連金錦也跟丟了,這可是周硯第一次遇到這樣狡猾的對手,布下一重重的迷計,讓自己上當受騙,也難得金錦居然能做的這樣天衣無縫。
因此周硯一行人走了彎路後,再返回洵郡,反倒不如明溍跟緋歌到達的洵郡早一些。
洵郡實在是一個依山傍水的好地方,青山重重,湖水蕩漾,洵郡的冬天很短,比起錦城來簡直是世外桃源。
錦城還是漫天飄雪的冬天,千裏之外的洵郡居然就是陽春三月的嫵媚。
梟陽國四季如春,而洵郡就是靠近梟陽國的地方,難怪這裏的氣候這般的怡人。
金錦一行人進了洵郡便是改名換姓,喬裝潛伏,四處打探消息,可是一連五六天都沒有打聽到確切的消息。只是聽說南昭王早就跟王妃一起回到了洵郡,只是身體欠佳一直在修養並不曾見外客。
金錦曾經為金鷂擋了一劍,這個理由十分的充足,便是金鷂一時間也探不出真假。
宇文星海是在後來追上的金鷂,這幾日的打探都是他親自去的,所以金鷂才格外的放心。
洵郡的夜晚星光閃耀,奈何金鷂並沒有欣賞的興趣,眼睛盯著宇文星海問道:“你可打聽清楚了,真的是這樣?”
“是,屬下打聽清楚了,原本沒有這樣的容易,是從一名郎中的嘴裏無意中聽來的,南昭王果然不在洵郡。”宇文星海低聲應道,神色間帶著的絲絲陰霭。居然敢瞞天過海,看來王後失蹤一事果然跟他有關。
金鷂神色變的格外的難看,他就知道,金錦哪裏會輕易的收手,看著宇文星海說道:“明日擺開儀仗,駕臨王府!”
宇文星海皺著眉頭說道:“咱們帶來的兵馬很少,畢竟是在南昭王的地盤上,俗語說強龍不壓地頭蛇,更何況這些年來金錦也不曾真的臣服於您,私底下豢養了軍隊,咱們還是要小心些好。不如等著宋明溍跟周硯來了之後一起行動,畢竟那兩人都是高手,好歹有些照應。”
看著金鷂眉頭越皺越緊,顯然是不同意,宇文星海其實本就是一個挺自大的人,但是今日為了緊要的安危也要苦苦相勸,倒是為難了這麽一個狂妄自大的人。瞧著金鷂的神色又勸道:“王上,咱們現在式微,別介沒救出王後娘娘,反倒把您搭進去,末將說話不怎麽好聽,但是絕對是一顆衷心,還請王上三思。”
金鷂知道宇文星海說的是實情,就這麽硬闖,要是引起兵變吃虧的還是自己,且不說金鷂是要完完整整的把緋璃帶回去,至少目前還沒有打算跟金錦翻臉,起了內訌,還要估計著梟陽國,所以金鷂便慢慢的冷靜下來,轉身吩咐道:“今晚上你再夜探王府。”
宇文星海立刻應了,這才放下一顆心,只可惜這顆心放得太早了,所有的一切都在這個夜晚悄然的改變。
子時剛過,宇文星海換上夜行衣便往南昭王府行去,金鷂瞧著宇文星海的背影也尾隨而去,這一個晚上總是覺得有些心神不寧的,還是親眼去看看安心。
而恰在今晚,周硯跟鳳卿塵一夥也悄然進了洵郡直奔南昭王府而來。
戰天下帶著明溍跟緋歌也是趕在了城門緊閉之前趕了進來,三人商議後,也覺得夜探王府是個好主意,總要看看緋璃在不在,金錦回來了沒有。
這樣的一個夜晚,幾路人都沒有經過商議,居然全趕在了一起,當幾行人蒙面黑衣在屋脊上碰面,還因此大打出手,幸好周硯跟明溍識得對方的招數,過了兩招便停了下來,轉而聯手去攻擊同樣蒙面的宇文星海,宇文星海倒也彪悍,一對二也能苦苦支撐。
幸好這個時候,金鷂趕到了,四人打成一團,若不是金鷂發現事情不對,讓大家都停手,幾乎要成為內訌的局面。。
四人摘了蒙面巾面面相覷,金鷂倒是來得早,只是一直沒有行動在等待時機,周硯被金錦給用計繞了遠路,明溍幸好遇到了識路的戰天下,沒想到到是跟周硯一起進了城,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竟然有這樣巧的事情。
戰天下這個時候從後面繞了過來,看著明溍正與三個人相對,不曉得發生了什麽事情,明溍當下作了介紹。
金鷂聽到對方姓戰的時候心中便是一凜,只不過人多不好相問,戰天下也沒想到自己面前的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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