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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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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成大嬸是個好心的,實在看不過眼,在大山這裏幫工做飯,知道一些文瑾的情況,便悄悄問那家人,願意不願意把女兒賣出去。

師好古和師王氏連聲答應,一張嘴就是二十兩銀子,成大嬸氣得掉頭就走。

師好古和師王氏商量再三,終於理智下來,他們恨不能把女兒白送出去,竟然由二十兩,銳降到五兩銀子。

成大嬸讓大山嬸問文瑾,要不要買個丫鬟,幫忙打掃洗濯,說她一個男孩子,還得做飯洗衣,太難了。

成大嬸還把師王氏的女兒,小名黑女的帶給文瑾瞧。

看到小女孩凍得烏青的臉,胡蘿蔔一樣紅腫的手,身上還穿著夾衣,在寒風裏瑟縮不已,文瑾忍不住心軟,答應買人,就當救人一命,為自己積福。

付了銀子,和師好古在黃鄉吏那裏過了戶,文瑾收好黑女的賣身契,把小姑娘領到家裏,先找出自己一身衣服,讓她洗洗換上,然後從大山伯那裏,要了一大把治療凍瘡的草藥,讓黑女分三次熬煮,拿來泡手,還有腳。

過了兩天,文瑾見小姑娘不那麽驚懼,才和她說話:“黑女,不若給你換個名字如何?你知道親爹的姓嗎?”

“不知道,大概姓石。”

“是石衛村的?”

“不是,

“那,你今後就叫石榴,我希望你能跟個石榴一樣,笑口常開。”

“謝謝少爺!”石榴也不懂什麽規矩,心裏感激,便跪下給文瑾磕頭。

“起來起來,地上涼,今後不要動不動就跪的,你只要聽話,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就行。”

“我一定會的。”石榴覺得文瑾比她娘好多了,文瑾看她手沒好,都不肯讓洗衣服呢,只讓她每天把院子打掃幹凈,燒炕,幫忙做飯,有空了幫著韋十三幹幹活兒。

石榴看到韋小燕繡花,特別艷羨,她在家得帶弟弟,還要洗衣做飯打掃,這些細活,沒機會學。

小燕也是個心軟的,石榴有空,她便指點著,讓石榴先學著納鞋墊。

小燕用舊衣服拆下的布,收拾了一雙鞋墊,是給文瑾的,她覺得石榴是文瑾的丫鬟,就該給主子幹活。

石榴一雙鞋墊,做了八天,剛開始沒少紮手,後面慢慢好了,兩只鞋墊,一只歪七扭八,一只基本平整,小燕只好把那只賴的,做了墊子,重配了一只,讓她納好,交給文瑾。

“少爺,石榴學著做的,你不要嫌棄,我下回,一定做好。”石榴抿著嘴,十分慚愧,可再不好,她也舍不得扔了。再說,鞋墊就是不好看,穿腳上還不一樣的?

文瑾看看,還挺不錯的,高興地收下:“好!石榴喜歡做女紅嗎?”

“少爺讓做什麽,石榴都願意。”

文瑾很不喜歡布襪子,想讓石榴給她織一雙針織的。

可惜她只在大學時,只織過圍巾,其餘的一概不會,最後,幹脆把這個教給石榴,讓她先學著給自己織一條圍巾。

石榴會紡線,文瑾買來羊毛,她便忙活起來,小姑娘手已經好了,做事還挺快的,從紡線到制成,用了十天時間,這期間,她還要每天給文瑾燒炕、燒水沏茶,掃地抹桌子幹雜活,沒多少業餘時間呢。

石榴是個要強的孩子,剛開始織的不好,她都悄悄拆了,交給文瑾的圍巾,針腳已經均勻整齊,看著挺像回事的了。

文瑾高興了,又買來羊毛,交給石榴:“有時間再織,別累著了。”

“給老爺、太太嗎?”

“是的,我還有個哥哥。”

“是!”

文瑾搜羅了好些書,不光有種地養鴨方面的,還有巨榮朝的一些歷史典故和地理介紹,她必須得了解這個朝代到底處於怎樣的狀態,別自己悶著頭一心忙發財,忽然戰禍連綿,她的努力還不都打水漂了?

每每文瑾看書的時候,石榴的腳步都放得輕輕的,唯恐驚擾了主子,有時候見家裏沒事,也會找小燕說說話。小燕對石榴的圍巾特別感興趣,也讓爹爹買來羊毛,紡了織圍巾,她會的服裝樣子可就多了,和石榴在一起琢磨,竟然織出了文士巾給文翰。

文瑾拿著跟個小房子樣子的帽子,覺得石榴挺巧的,誇了兩句,小女孩越發來勁,竟然給文瑾織出了一雙毛襪子。底兒腳尖還有後跟,都是布的。

這個時候的襪子,都是布的,底兒裁成腳底的樣子,上面用兩塊布合成面子,和底兒縫在一起。

石榴就是在這基礎上織出的襪子,布底兒四邊,用線縫一圈,然後用這些針腳的線做起頭,進行編織,慢慢收針,最後形成襪子。

“嗯,不錯,比布襪子舒服,也軟和。”

石榴很高興,有空就做,一天到晚手不閑著。結果錢家人過年前一人一條厚毛圍巾,兩雙毛襪子。

文瑾拿到的賣身契上寫石榴十一歲,看著最大才十歲,是因為長時間吃不飽,才又瘦又小的。跟著文瑾,吃飯不成問題,小女孩臉上的青黑之氣慢慢退掉,變得白皙,個頭也竄了一圈,走起來腳步都蹬蹬蹬的有了力量。

文瑾有了幫手,輕松了很多,不至於每天從早到晚,忙那些家務瑣事。

文瑾留下長得快、身架子大的十幾頭母豬,把剩下的都賣了,這才如期給石振宗交付了剩餘的四百多兩銀子,兩家重寫了契約,這兩千畝地,便實實在在屬於了她自己。

臘月到了,文瑾帶著石榴回了山窩。

和去年一樣,她還是把魚配了炒好的酸菜料,運到省城出售,今年果然有人競爭,但文瑾有商標意識,去年的料包和藤盒上,都印了“錢記”字樣,仿冒的其它能做,卻不肯把自己姓氏改了寫錢記。

巨榮朝的人,把祖宗看得很重,還沒後世有些奸商,別說祖宗了,親生兒子都能擱到網上賣,假冒個姓氏算什麽?

文瑾和韋成嵐,去了幾趟省城,魚和鴨子銷售一空,趁機還又結識了一些商人,為後面其他生意預備著。

只是那個榴花的大掌櫃,文瑾依然無緣拜見。

文瑾把石榴交給二伯。韋氏本來一直擔心文瑾的生活沒人照料,見她買了個小丫頭,還挺高興的,只要有空,就教石榴做活,不僅做飯、洗衣,還包括縫縫補補。

石榴剛開始很害怕韋氏,後來見她待人和氣,也不打罵,慢慢膽大起來,有時候還會主動請教,韋氏見這孩子心地挺好,為人也踏實本分,對她就更好了,還用自己織的布,染了紅色,給石榴做了兩身衣服。不知道的人看見,還當石榴是來投奔的親戚。

汪陳氏是個閑不住的,她就背著人問過韋氏:“這是不是給文翰準備的媳婦兒?”

“不是,不是!”

“我就說嘛,文翰小小年紀就中了秀才,前途無量,人又儒雅俊俏,多少富家小姐眼巴巴盯著,何須你準備童養媳。”說完她眼珠子一轉,“難不成是給文瑾準備的?”

韋氏哭笑不得,解釋道:“他嬸子你想什麽呢,這個孩子在家虐待得都活不下去了,有人從中牽線,賣給文瑾做個小丫鬟。文瑾一個人在石衛村,沒人幫著洗洗涮涮的怎麽行?她還要經營那麽多的地呢。”

“哦,這麽回事,嘻嘻,哪個丫頭賣到你家,也是享大福了,跟親閨女似的。”

“這孩子命苦,剛剛買過來時,臉上、手腳胳膊,到處都是凍傷,別提多可憐了,讓人實實不忍心。”

“後娘跟前的?”

“娘倒是親的,就是爹不親。”

“黑了心了,還有這樣的娘。”汪陳氏很是感慨,自此對石榴也非常好,小姑娘這才覺得人間還是好人多,心境漸漸開朗起來。

文翰臘月二十八回到家裏,文瑾往他身後望了望,還好,尾巴沈雋沒跟著。

也是,過年呢,講究一個合家團圓,他也不可能跑到別人家裏去。

大概因為錢先誠態度比較僵硬,今年過年,錢家大房沒出什麽幺蛾子,文瑾他們行禮之後,便離開了,事情還算順利。

令人意外的,就是正月初六的下午,沈雋忽然來拜年,他還帶了沈家一個下人,一本正經挑了一擔禮物,竟然是一些鄉下人少見的尺頭布料、海味幹貨。韋氏雖然沒見過多好的東西,但依然能從布料的顏色和精致程度,看出這些都不是凡品。

更別說是海貨了,梁中省遠離海岸,這些東西連聽都沒聽過,更別說見過、吃過。

韋氏撿了一籃子鹹鴨蛋、一籃子松花蛋,外加文瑾定做的蛇皮腰帶、石榴織的毛圍脖、毛襪子做了回禮。

沈雋讓那家人挑著一擔鴨蛋回去,他把腰帶和圍巾襪子留了下來,晚上,把襪子套到腳上:“這是怎麽弄出來的呀,松松軟軟的,穿著很舒服。”

“不知道,文瑾讓那丫頭弄出來的,她也不知怎麽想的,總能弄出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文翰對蛇皮腰帶特別滿意,二指寬的細條,中間一指寬是蛇皮,兩側用青緞子包邊,既華麗,又不失大氣。

沈雋手裏的腰帶,卻是中間是青色羊皮,打磨拋光,錚明瓦亮,兩邊用蛇皮包邊,華麗又大氣,不亞於文翰的那一條。

皮帶扣是銀質的,文瑾用了後世皮帶扣的結構,一拉就會鎖住,用起來特別方便,沈雋十分新奇,拿著反覆研究了好一會兒:“這個皮帶真好。”

“呵呵,你喜歡就行,也算文瑾的一點心意。”文翰本是無心之說,卻若一記重錘,敲在沈雋的心上,他以為這是一句雙關語,是文瑾通過文翰,向他表達什麽呢。

晚上,文翰困極,沈雋卻在身邊翻來覆去,他被折騰地難以忍受,側身用手撐著頭,看著好友:“你怎麽了?今天的炕燒得剛剛好,並不燙的啊。”

“是,是不燙!”

“那還不快睡?”說完翻過身,卻被沈雋強行拉住了。

“文翰,你有沒想過,將來找個什麽樣的女子為妻?”

“怎了?你看上誰了?”文翰忽然睡意全消,在學院裏,那些同窗經常討論這個問題,有個三十多歲的舉子王選傑,妻子彪悍異常,而他家貧困,全靠妻子的嫁妝維持,又沒法休妻,有回喝大了,向學弟哭著傾訴了一番,完了,還語重心長地總結道:“莊稼歉收,耽誤的是一年的生計,下一年說不定就好了,夥計懶惰,也就是一陣子的事情,重新換一個說不定就好了,可這沒娶到好老婆,可就是一輩子的事兒,諸位可別學我啊,攀什麽高門富戶,害的老娘在家,跟個奴仆一般。唉,低頭娶妻,擡頭嫁女,聖人之言誠不我欺。”

另一個舉人張浩然背後撇嘴:“吃著人家,還嫌棄人家,真是沒良心,他哪有我苦,家裏隨時會斷頓。賢妻再好,不抵吃不抵穿的,還成天讓人擔憂的要死,你們別聽選傑的話,他那都是矯情。”

文翰再書呆子,現在也到了該娶親的年齡,心裏不可能沒有想頭,就是沒人可以訴說和討論,現在聽到沈雋開了頭,八卦的心情大漲,忍不住問道。

“只是這麽說一說,我哪有機會,認識好女孩?”

文翰洩氣地躺好:“那就睡吧。”

“別呀,咱倆聊一聊,你有沒想過,找個什麽樣的媳婦?”

“想有用嗎?遇到什麽就是什麽吧。”

“以文翰兄這家事、長相,提親的肯定不少吧?”在學院,他們不論年紀大小,互相稱兄,其實沈雋和文翰同歲。

“唉,不瞞沈雋兄,是不少,可一個個大字不識的,我實在不中意。”

“嘻嘻,看來,文翰兄是想找個才女了?”

“才女倒不至於,女子讀書也沒什麽大用,除了世家,哪有讀很多書的?我只求不要目不識丁、愚鈍不堪就行。”

“這樣啊。”沈雋恍然,然後追問,“你要讀書科舉,結婚晚點也在情理中,文瑾呢?她希望找個什麽樣的媳婦?不會就是這個小丫鬟吧?”

文翰也嚇了一跳,一只手撐著炕,半坐起來:“不會吧?你聽她這麽說的?”

沈雋見文翰竟然真的不知道文瑾是女子,滿腔的熱情頓時涼個透,意興闌珊地裹緊被子:“睡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說。”他翻過身,很快就入了夢鄉,卻換文翰替文瑾惋惜不已,他一直覺得自己這位弟弟聰明過人,可眼下,現實卻是,弟弟沒讀多少書,他家也沒有多少錢,更沒有一點的勢,文瑾憑什麽能找個好媳婦呢?

惋惜難過了半天,文翰才沈沈入睡,第二天,明顯得有些萎靡,讓韋氏十分心疼:“文翰,晚上讀書切不可太晚,讀書要緊,身子更是要緊。”

文翰大慚,連連點頭,吃了早飯,小小補眠,然後就埋頭讀書,沈雋心裏有事,實在沒法安心,便找借口說他頭疼,要出去走走。

“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了。”沈雋伸手攔了一把,隔著窗戶,看到文瑾往院子外面走,趁機道,“喲,文瑾出去呢,讓她帶我在山前轉轉吧,我還沒好好領略咱這裏的冬季景色呢。”不等文翰說話,他就抓起外衣,急急出去了。

文翰猶豫了一下,覺得弟弟陪朋友玩,也是一樣的,便又坐下念書去了。

文瑾是去采冬筍,這個時代沒有塑料大棚,除了幹菜、腌菜,就是白菜蘿蔔這些冬儲菜,一點新鮮蔬菜也沒有,今天還是汪陳氏告訴她,可以在山前那片竹林裏挖冬筍。

剛走到大門口,就聽到背後腳步聲。

“你這是做什麽去呀?”

文瑾扭頭對沈雋笑了一下:“去挖點竹筍,天天白菜蘿蔔的,你覺不覺得膩味呀?”

“你做什麽都好吃,我怎麽吃什麽都不膩味。”

文瑾被誇地紅了臉,卻不好意思說什麽,她還沒和沈雋單獨在一起過,多少有些尬尷,還有些羞澀,在這個時代久了,前世的記憶已經十分淡漠,她長期把自己定位於十來歲的少女身份,自然有了這種少女心態。

沈雋看到文瑾臉上淡淡的酡紅,心裏卻是欣喜不已,只是臉上不動聲色:“雖然過了年,這還是冬天的,你也不怕有狼?敢這麽獨自出去?”

“我這才出門找伴兒。”文瑾解釋。

“我陪你去。”

文瑾猶豫,“這怎麽好?會耽誤了沈大哥讀書的。”

雖然知道沈雋在學院並不用功,但他的學識和能力,還是要比文翰好,這說明什麽?文瑾認為,沈雋的放浪形骸,只是表面現象,他背著人,肯定學得很努力。就算他是天才,過目不忘,也得過一遍才是,也得好好思索,才能深刻領會書裏的意思。“我讀了一早上了,很累。”沈雋微微皺眉,敲了敲頭,“這裏跟塞滿了一般,得活動活動讓它化了。”“哦!那走吧。”文瑾轉身往外走,沈雋在後面跟著,出村往西,到了史家的豆腐坊門口,這段路村民掃過雪,有二尺寬的小道,走起來很容易,再往前,可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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