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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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佑從來沒去想有關“貴人”的事,或許是他忘記了,也許是壓根就不信。若放在以前說他遇到貴人還有點可能,可如今,他不過是個落魄於街頭乞討拾荒為生的乞丐,就算有貴人,別人憑什麽來幫他?然而,在胡宗佑不知道的時候,和自己命中的貴人不知相遇又分離多少次了。只不過因為這個時候兩個人互不認識。
那是一個是流連於商場百貨大樓的人,整日的樂趣就是在各種打折特價商品中找到那個真正是打折的商品,然後指揮旁邊的人刷卡或掏錢買下。有時候是一條項鏈一件衣服,有時候可能也只是一提廁紙,一瓶醬油。不管用不用得著,就像強迫癥一樣,看到便宜的不買便覺得渾身不痛快。其實他心裏也清楚,不過是因為花的不是自己的錢而已。他也是個特殊職業者,也就是MB。他的名字早就被他自己遺忘了,同時遺忘的還有他的身世。
在他有記憶開始,自己就流連於不同的福利院或家庭,姓名換過不知道多少個,最後卻總是只能一個人。直到某一天,在福利院門口見到了那個人。從那之後,他有了小名,也算是代號,小妖。那個人是他的金主,最開始小妖還以為這個人是真的來領養一個兒子的,雖然像他這種已經十五歲的,是基本不可能被領養的。而事實上,他也的確不是來做兒子的。不過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是做幹兒子的。就是在好吃好喝的供著一個月後,就把他吃幹抹凈了。
當然,小妖的皮相是很不錯的,正是因為這副皮相才導致了他童年的各種輾轉往覆,也因為這付皮相,在往後的數年裏,他活的愜意而滋潤。金主對小妖很好,對外都說是自己的幹兒子,陪著逛街,陪著看電影,陪著去做小妖想做的大部分事情,當然前提是金主有時間。從小輾轉於各個家庭的小妖對於察言觀色還是很在行的,所以很能討得金主開心。金主一高興了,就會跟他說很多情話,這個時候就是小妖獅子大開口的時候了。當然他是有分寸的,什麽能要什麽不能要都清清楚楚。
小妖是個很聰明的人,雖然他沒有上過一天的學。金主把他寵到恨不得上天入地金山銀山都搬給他的時候,他也從來沒有驕縱過。從金主把他捆在床上開始折騰的那一天開始,他就明確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了。錢,他要錢。只有有錢了,才不用被人推來搶去,只有有錢了,才不用到處奔波流離,只有有錢,才不用被人壓著連哭都不能,只有有錢,才能不被人像對待垃圾一樣的輕賤甚至辱罵。當很多人都羨慕他有一個有錢有勢的幹爹的時候,小妖很清楚,那不過是他的金主而已。一個最開始就包下他,還一包就是數年的金主。這場包養游戲,並不似出自你情我願,而是一個中年男人的惡毒引導。所以小妖很清楚,自己如果就這樣離開了男人,將什麽都得不到。所以他要在有限的時間裏盡可能的給自己獲取最大的利益,只要等自己有錢了,自己就會離開這個城市,找個小鎮子住下,開間小鋪子,誰也不認識他,就那樣一個人度過餘生。這就是小妖16歲的理想。
小妖對於這個城市的熟悉,絲毫不亞於曾經無數次在這個城市裏穿行的胡宗佑,只不過一個是在拾荒,一個是在掃貨。然而,命運真就是很奇妙的東西,兩個人都很喜歡去那條街,胡宗佑是因為那條街上還有僅存的一臺投幣電話機,小妖只是對那條街上的各色店鋪迷了眼。他一直都記著自己的夢想,所以看到一些新奇的東西總想看看,看看自己以後也能不能賣這個,有沒有賺頭……
小妖對於那條街上有個流浪漢的事當然是毫不知情的。對於他來說,這年頭走到街上看不到乞丐,不是有領導要來視察了,就是有誰要來參觀了。所以他從來不在意,更別說給乞丐錢了。有時候遇到那種纏上來要錢的小孩或是老人,他都恨不得把對方口袋裏的錢搶過來才好。憑什麽你們可以就動動嘴皮子伸伸手就有錢拿,而我每天陪幹爹大戰不知幾個小時才能換來的錢為什麽要白給你們!
所以,就算他們在街上曾經無數次的偶遇,卻沒有一次真正看過對方。或許胡宗佑是看過小妖的,只不過他每天看的人太多了,能被他記住的還真沒有。而小妖自然是不屑於看路邊的乞丐的,對於這種比自己還要不勞而獲的人,很難讓他生出同情和憐憫。他和之前的胡宗佑有著類似的想法,做什麽也不能做乞丐啊,那還算個人嗎?雖然他現在也不比乞丐好多少,同樣是討生活,一個是向社會大眾,一個是只向一個人乞討。但起碼自己外面看起來還是光鮮的,起碼自己還是有目標的,不是真的就墮落就甘於一輩子這樣的。
對於才十幾歲的小妖來說,一輩子是很長的,所以在此之前,真沒有想過自己會這麽快的失寵。有時候他也在心裏詛咒的想,老東西怕是更年期到了,不願被別人知道自己不行了,所以才想找借口踹了自己。當然,他口裏的老東西今年也才四十出頭,身體到底如何看他每晚被折騰的時間從不減短就知道了。
只是當金主不再陪他買東西,每個月的生活費也經常忘記準時給他打到卡裏的時候,他是真的覺得自己要被拋棄了。沒有收入的日子最讓人不安了。對於小妖來說,沒有收入不僅是未來沒有保障,就是現在都沒有保障了。小妖是個聰明的人,他知道這些強求不來,所以也只是做了最壞的打算。只是他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命居然如此的不值錢。就像一塊石頭,覺得礙事了,便一腳踢開。或許連石頭也比不上,因為他不只是被人毫不留戀的踢開,甚至還被很多人狠狠的碾壓、踐踏,恨不得挫骨揚灰的感覺。
而終其一切,不過是因為他老了。這是小妖在看到金主旁邊的那個粉粉嫩嫩、十四五歲如白蓮花般嬌艷而美麗的孩子時的唯一感慨。隨後就被人蒙了眼,裝進了麻袋。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小妖一直以為自己在裝進麻袋之前是已經死掉了的,後來看著這一切的不過是自己的靈魂。
因為他放不下金主豪宅裏的那些銀行卡和多年來的收藏,放不下豪宅裏的那條金毛,更舍不得面前那位給了自己無數繁華奢侈生活的幹爹。雖然他曾經無數次的預想過自己被拋棄的那一天,但從沒想到會這麽快,自己原來這麽舍不得……
很可笑,他從來都不認為金主是自己的父親,從他被吃幹抹凈的那天就明白。可是卻也不得不承認,是那個不是父親的父親教會了自己很多東西,例如查字典,例如玩電腦,包括一些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規則,甚至是什麽是愛。
但這也是金主給他上的最後一堂課,告訴了他,自己愛的從來都只是粉嫩的少年,從來就不是你小妖一個,更告訴了他現在這種死乞白賴糾纏不休如果不是愛上錢便是愛上的金主本身。而這種愛是你不配的!
小妖不甘心,更舍不得,所以一次次的哀求一次次的乞討,換來的只是鄙視和暴力,還有那躲在肩膀背後偷偷探出頭來帶著嘲諷的笑。而這個讓他發狂。以至於搶了一把刀子就朝那人沖過去。明知道金主是護著那人的,明知道自己是打不過金主甚至是在場的任何一個保鏢的,但就是如此的難以忍受以至於不計一切。換來的只有自己身上毫不留情的拳腳。他以為自己就是在那時被打死的。因為他看到一個保鏢過來踹了他兩腳,又拿手在他鼻子下放了一會兒,說:沒氣了。然後自己被裝進了麻袋。從頭至尾,金主只是低著頭和懷裏瑟瑟發抖的那人說著什麽,沒有看過他一眼,連餘光都欠奉。
再醒來的時候是被沖天的臭氣熏醒的,全身雖然疼得厲害,卻也比不上令人作嘔的惡臭直撲腦門,讓小妖不止一次的覺得,自己本來是死了的,卻是被這臭氣活活給熏得活過來了。只是仍然是在麻袋裏,雖然沒有被捆住卻也沒力氣掙脫。他聽到有人在周圍走來走去,但他發不出聲音來求救。而他也不希望被救。疼痛已經麻木,嗅覺也似乎不那麽靈敏了,身上越來越冷,腦袋卻是越來越清晰。讓他有種回光返照的錯覺。所以當有人扯開了袋子口,外面的陽光照得他眼前只剩下白光的時候,他有種自己上了天堂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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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是流連於商場百貨大樓的人,整日的樂趣就是在各種打折特價商品中找到那個真正是打折的商品,然後指揮旁邊的人刷卡或掏錢買下。有時候是一條項鏈一件衣服,有時候可能也只是一提廁紙,一瓶醬油。不管用不用得著,就像強迫癥一樣,看到便宜的不買便覺得渾身不痛快。其實他心裏也清楚,不過是因為花的不是自己的錢而已。他也是個特殊職業者,也就是MB。他的名字早就被他自己遺忘了,同時遺忘的還有他的身世。
在他有記憶開始,自己就流連於不同的福利院或家庭,姓名換過不知道多少個,最後卻總是只能一個人。直到某一天,在福利院門口見到了那個人。從那之後,他有了小名,也算是代號,小妖。那個人是他的金主,最開始小妖還以為這個人是真的來領養一個兒子的,雖然像他這種已經十五歲的,是基本不可能被領養的。而事實上,他也的確不是來做兒子的。不過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是做幹兒子的。就是在好吃好喝的供著一個月後,就把他吃幹抹凈了。
當然,小妖的皮相是很不錯的,正是因為這副皮相才導致了他童年的各種輾轉往覆,也因為這付皮相,在往後的數年裏,他活的愜意而滋潤。金主對小妖很好,對外都說是自己的幹兒子,陪著逛街,陪著看電影,陪著去做小妖想做的大部分事情,當然前提是金主有時間。從小輾轉於各個家庭的小妖對於察言觀色還是很在行的,所以很能討得金主開心。金主一高興了,就會跟他說很多情話,這個時候就是小妖獅子大開口的時候了。當然他是有分寸的,什麽能要什麽不能要都清清楚楚。
小妖是個很聰明的人,雖然他沒有上過一天的學。金主把他寵到恨不得上天入地金山銀山都搬給他的時候,他也從來沒有驕縱過。從金主把他捆在床上開始折騰的那一天開始,他就明確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了。錢,他要錢。只有有錢了,才不用被人推來搶去,只有有錢了,才不用到處奔波流離,只有有錢,才不用被人壓著連哭都不能,只有有錢,才能不被人像對待垃圾一樣的輕賤甚至辱罵。當很多人都羨慕他有一個有錢有勢的幹爹的時候,小妖很清楚,那不過是他的金主而已。一個最開始就包下他,還一包就是數年的金主。這場包養游戲,並不似出自你情我願,而是一個中年男人的惡毒引導。所以小妖很清楚,自己如果就這樣離開了男人,將什麽都得不到。所以他要在有限的時間裏盡可能的給自己獲取最大的利益,只要等自己有錢了,自己就會離開這個城市,找個小鎮子住下,開間小鋪子,誰也不認識他,就那樣一個人度過餘生。這就是小妖16歲的理想。
小妖對於這個城市的熟悉,絲毫不亞於曾經無數次在這個城市裏穿行的胡宗佑,只不過一個是在拾荒,一個是在掃貨。然而,命運真就是很奇妙的東西,兩個人都很喜歡去那條街,胡宗佑是因為那條街上還有僅存的一臺投幣電話機,小妖只是對那條街上的各色店鋪迷了眼。他一直都記著自己的夢想,所以看到一些新奇的東西總想看看,看看自己以後也能不能賣這個,有沒有賺頭……
小妖對於那條街上有個流浪漢的事當然是毫不知情的。對於他來說,這年頭走到街上看不到乞丐,不是有領導要來視察了,就是有誰要來參觀了。所以他從來不在意,更別說給乞丐錢了。有時候遇到那種纏上來要錢的小孩或是老人,他都恨不得把對方口袋裏的錢搶過來才好。憑什麽你們可以就動動嘴皮子伸伸手就有錢拿,而我每天陪幹爹大戰不知幾個小時才能換來的錢為什麽要白給你們!
所以,就算他們在街上曾經無數次的偶遇,卻沒有一次真正看過對方。或許胡宗佑是看過小妖的,只不過他每天看的人太多了,能被他記住的還真沒有。而小妖自然是不屑於看路邊的乞丐的,對於這種比自己還要不勞而獲的人,很難讓他生出同情和憐憫。他和之前的胡宗佑有著類似的想法,做什麽也不能做乞丐啊,那還算個人嗎?雖然他現在也不比乞丐好多少,同樣是討生活,一個是向社會大眾,一個是只向一個人乞討。但起碼自己外面看起來還是光鮮的,起碼自己還是有目標的,不是真的就墮落就甘於一輩子這樣的。
對於才十幾歲的小妖來說,一輩子是很長的,所以在此之前,真沒有想過自己會這麽快的失寵。有時候他也在心裏詛咒的想,老東西怕是更年期到了,不願被別人知道自己不行了,所以才想找借口踹了自己。當然,他口裏的老東西今年也才四十出頭,身體到底如何看他每晚被折騰的時間從不減短就知道了。
只是當金主不再陪他買東西,每個月的生活費也經常忘記準時給他打到卡裏的時候,他是真的覺得自己要被拋棄了。沒有收入的日子最讓人不安了。對於小妖來說,沒有收入不僅是未來沒有保障,就是現在都沒有保障了。小妖是個聰明的人,他知道這些強求不來,所以也只是做了最壞的打算。只是他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命居然如此的不值錢。就像一塊石頭,覺得礙事了,便一腳踢開。或許連石頭也比不上,因為他不只是被人毫不留戀的踢開,甚至還被很多人狠狠的碾壓、踐踏,恨不得挫骨揚灰的感覺。
而終其一切,不過是因為他老了。這是小妖在看到金主旁邊的那個粉粉嫩嫩、十四五歲如白蓮花般嬌艷而美麗的孩子時的唯一感慨。隨後就被人蒙了眼,裝進了麻袋。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小妖一直以為自己在裝進麻袋之前是已經死掉了的,後來看著這一切的不過是自己的靈魂。
因為他放不下金主豪宅裏的那些銀行卡和多年來的收藏,放不下豪宅裏的那條金毛,更舍不得面前那位給了自己無數繁華奢侈生活的幹爹。雖然他曾經無數次的預想過自己被拋棄的那一天,但從沒想到會這麽快,自己原來這麽舍不得……
很可笑,他從來都不認為金主是自己的父親,從他被吃幹抹凈的那天就明白。可是卻也不得不承認,是那個不是父親的父親教會了自己很多東西,例如查字典,例如玩電腦,包括一些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規則,甚至是什麽是愛。
但這也是金主給他上的最後一堂課,告訴了他,自己愛的從來都只是粉嫩的少年,從來就不是你小妖一個,更告訴了他現在這種死乞白賴糾纏不休如果不是愛上錢便是愛上的金主本身。而這種愛是你不配的!
小妖不甘心,更舍不得,所以一次次的哀求一次次的乞討,換來的只是鄙視和暴力,還有那躲在肩膀背後偷偷探出頭來帶著嘲諷的笑。而這個讓他發狂。以至於搶了一把刀子就朝那人沖過去。明知道金主是護著那人的,明知道自己是打不過金主甚至是在場的任何一個保鏢的,但就是如此的難以忍受以至於不計一切。換來的只有自己身上毫不留情的拳腳。他以為自己就是在那時被打死的。因為他看到一個保鏢過來踹了他兩腳,又拿手在他鼻子下放了一會兒,說:沒氣了。然後自己被裝進了麻袋。從頭至尾,金主只是低著頭和懷裏瑟瑟發抖的那人說著什麽,沒有看過他一眼,連餘光都欠奉。
再醒來的時候是被沖天的臭氣熏醒的,全身雖然疼得厲害,卻也比不上令人作嘔的惡臭直撲腦門,讓小妖不止一次的覺得,自己本來是死了的,卻是被這臭氣活活給熏得活過來了。只是仍然是在麻袋裏,雖然沒有被捆住卻也沒力氣掙脫。他聽到有人在周圍走來走去,但他發不出聲音來求救。而他也不希望被救。疼痛已經麻木,嗅覺也似乎不那麽靈敏了,身上越來越冷,腦袋卻是越來越清晰。讓他有種回光返照的錯覺。所以當有人扯開了袋子口,外面的陽光照得他眼前只剩下白光的時候,他有種自己上了天堂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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