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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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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甚至沒埋怨他一身煙味, 連澡都沒洗。

江開能猜到她態度突變的原因,他跟親爹吵架,所以她給他關愛。盛公主雖然脾氣壞, 但確實從小就富有同情心,本質是個善良的好孩子。

他從小就看不慣她那個高高在上的德行, 但說來販劍, 她要是真跟他客客氣氣的,他也並不覺得稱心如意。

他打開手機的訂票軟件,遞給她。

都沒問她留他所為何事, 就直接同意了她的要求。

這幾天的他, 仿佛是全球效率最高的水晶鞋制造機器。

盛悉風接過手機,她眼睛適應了黑暗,被屏幕的光刺得微微瞇起,進到退改簽頁面,她把他的票推遲到晚上。

確認之前, 還不忘禮貌地問他意見:“這班可以嗎, 不耽誤你正事吧?”

“可以。”江開受不了了,“好好說話行不行, 盛公主?”

過了好一會, 盛悉風終於勉為其難變回正常:“那你能去洗個澡嗎,一身煙味臭死了都。”

“能。”江開意滿離,格外配合。

快速沖過澡回來, 盛悉風已經縮在床沿邊睡著了。

他關浴室燈的時候不小心撳到了臥室的, 霎時房間裏明燈如晝, 她的眉頭輕輕一簇, 但隨即恢覆平靜。

她在裝睡。

太熟悉一個人, 這些下意識的小動作是瞞不過的。

至於裝睡的原因, 更好猜。

她希望這個晚上,能夠相安無事。

說到底,他有正當權利,他完全可以要求他的妻子盡她婚內的義務,成婚快兩年了,即便說破了天,這點要求都無可指摘。

這幾天他明裏暗裏使了不少心眼,狗兒子,親爹,親媽,凡事皆可利用。

以防萬一,作案工具也準備好了。

其實並不是一定要怎麽樣,能到手當然再好不過,但單純抱著睡覺也不錯,她太軟了,還香,又滑又膩,手感一絕,嘗過就有些食髓知味。

虧他小時候以為她的背就是全世界最好摸的東西。

到底是年幼無知。

只是既然她防他防成這樣,江開也懶得自討沒趣,躺得離她遠遠的,一個衣角都不碰她。

強人所難是最沒意思的,這點他新婚之夜就表達得很明確。

早知道就不改簽了,他有點賭氣地想。

盡管親爹讓他不痛快,盛悉風也讓他不痛快,但他還是很快陷入沈睡。

他天生就比一般人冷靜,很少產生比較激烈的情緒,再加上這些年闖蕩賽場的經歷,心理素質早就打磨得極為強悍,理智幾乎時刻在線,很少被外因影響心態。

縱觀他睡不好的理由,絕不會是緊張、憤怒、擔憂、傷心之類的主觀情緒,只可能是睡眠環境不合他意,比如床墊太硬/太軟、有光、太吵、有蚊子咬他……

近來比較常見的原因是,被盛悉風勾得不上不下,滿腦子黃色廢料,睡不著。

當然最離譜的絕對是昨天晚上,他跟狗較了一晚上的勁,也不知道那蠢狗怎麽突然學精了,居然連最愛的羊奶都不肯多喝。

江開一躺下,盛悉風就睜開了眼睛。

發呆地看面前的房間,所有的擺飾都蒙著暗夜灰色的濾鏡,正對著她的那面墻上,掛著數張球星海報,籃球的足球的都有,稍下方的幾層置物架則擺著大大小小的汽車模型。

是個很典型的年輕男孩子的房間。

江家從江開十歲起搬到這裏,他在這個房間住到高中畢業。

她對這裏談不上很熟悉,婚前沒什麽理由進,婚後住的也少。

萬籟俱靜,只剩黑人球星定格在跳躍投籃的姿勢,與她對視。

一整個晚上的思緒紛飛,在她腦海裏拼命亂撞,第二天早上天光大亮,那些翻湧的思緒終於漸漸平息,像落定的塵埃。

她揉揉自己維持同一個姿勢太久而僵化的肌肉,輕手輕腳進去浴室。

洗漱完畢,她回了趟盛家。

“悉風回來了?”保姆來迎她,“家裏就一個錫舟還在睡覺,太太他們都出去了。”

盛悉風笑笑:“阿姨你不用管我,我回來拿點東西。”她不動聲色地問起家人的行蹤,“他們都幹嘛去了?”

“先生和錫京都去上班了,太太一大早就出去見你生日宴的設計師了,說是要溝通的細節很多,中午也不回來吃飯了。”

“噢,好。”

盛悉風出嫁後回家不算勤快,即便回來也多是飯點,完成任務似的吃頓飯,一度讓盛拓很傷心,半真半假抱怨過好幾次“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了老公忘了爹”。

她很少像今天這樣半上午就來,但這畢竟是她自己家,她愛什麽時候回就什麽時候回,保姆阿姨也沒多想,給她洗了點水果,就轉身忙活自己的去了。

臨近中午,沈常沛回家,她從地下室乘坐電梯上來,就聽盛悉風不知跟誰打電話,語氣很興奮:“真的?那我今天晚上就過來找你!”

電梯門開,母女倆面對面碰上。

“悉風?”沈常沛詫異,“你怎麽回來了?”

盛悉風先是跟電話那頭道別:“那先這樣,我一會再給你說。”

掛掉電話,她笑著回答母親:“我回來拿點東西。蔡阿姨不是說你出去見設計師,中午不回來了嗎?”

沈常沛心思在女兒方才那通電話上,簡單解釋“他們挺利索的,方案和現場模擬圖我看著都比較滿意”過後,就問:“你和誰打電話呢?我聽你說今天晚上要過去找ta。”

“我室友……”盛悉風先下意識想糊弄過去,轉念,停頓一會,忽然整個人松懈下來,直截了當地說,“鐘爾。”

沈常沛不常關註娛樂圈,從前也沒聽盛悉風提過這號人,所以她一時只覺得名字熟悉:“鐘爾?誰啊?”

“是個女明星。”

她這麽一說,沈常沛有點印象,但了解甚少,她拿出手機,搜索鐘爾。

如同盛悉風所料,不到五分鐘,沈常沛擡頭,臉色非常嚴肅:“你要去哪裏找她?你們關系很好嗎?怎麽認識的?”

盛悉風只回答了第一個問題:“泉市。”

泉市深處西北內陸,距離申城一千多公裏。

沈常沛臉色徹底黑下來:“我不同意。”

“不同意什麽?”盛悉風出奇的平靜,她甚至還笑了一下,“不同意我去找她,還是不同意我和她交朋友?”

她從小就是個很聽話的乖孩子,即便偶爾違抗父母的意志,也明顯是心虛和害怕的,嚴重底氣不足,像這般理直氣壯、無所畏懼的情況,沈常沛22年來第二次見識,第一次還要追溯到她16歲跟著江開跑去國外看賽車比賽,事情敗露後的那句“我在伊斯坦布爾,和江開一起”。

當時沈常沛就很震撼,但後面江開攬下了所有責任,她便也自己安慰自己,想著也許是隔著話筒,才誤解了女兒的語氣和態度。

隨著此時此刻親眼看到盛悉風冷靜到冷漠的模樣,沈常沛仿佛身臨其境,來到了6年前的伊斯坦布爾。

沒有風的炎炎夏日,驚心動魄的車賽現場,賽道上全力以赴的少年車手,還有看臺上和母親叫囂的叛逆少女。

是了,就是這個感覺。

一模一樣。

或許這才是她的女兒,她從來都不是溫順的小綿羊,她喜歡追求瘋狂和冒險,只是自己一直都不了解她。

這對一個母親來說是世界觀崩塌的打擊,二十餘年的秩序被轟然推翻,比起憤怒或悲傷,沈常沛更多的是迷茫和恐懼。

眼前這個她捧在手心裏的乖孩子,突然之間陌生得可怕。

她懷著僥幸,仍試圖鎮壓:“我都不會同意。”

可一個被壓制了二十年的彈簧要反彈,豈是她能阻止。

盛悉風又笑了一下:“可我不需要你的同意。”

江開這一覺睡到中午,將醒未醒之際,他伸直手臂往旁邊摸索一下,沒有碰到盛悉風。

正這時,房門被打開,有人走進來。

他沒結婚的時候,於知南每次都不敲門就進他房間,說她她還理直氣壯:“你是我生的,我什麽沒見過。”

但他結婚以後,不敲門就進他房間的人只可能是盛悉風——他老媽不要太自覺,別說不敲門,就是進他房間的次數都寥寥無幾。

此時此刻,江開不是很想搭理盛悉風,於是閉眼裝睡。

當然,她有權利毫無緣由地拒絕他,但他也有權利不高興。

昨天睡前明明好好的,他都搞不懂她為什麽。

忽冷忽熱,簡直PUA。

他從小就不是一個好哄的人,他的情緒管理太到位,一般的事惹不到他,但一旦生氣,就是動真格。

比如幼兒園的時候,盛悉風連著兩個禮拜都只喝沈錫舟帶回來的牛奶而不是他的,他其實也很喜歡那個牛奶,因為她喜歡,他才忍著不喝,誰知道她根本不念他的情。

比如小學的時候,盛悉風揚言再也不理他,也不要嫁給他,還丟了他送的生日禮物,那是個跟她長得一模一樣的芭比娃娃,要知道他零花錢一直不多,絕大部分壓歲錢也都充公,摳摳搜搜攢了兩個多月,連最愛的卡片都沒集,才在她生日前湊夠資金,第一時間就去商場買下芭比娃娃。

比如她讀高二的時候,班裏有一個學習成績很好的男生總給她講解理科題,而且好巧不巧的,那正是小學害她摔倒的那個男生,小學的時候她就幫對方說話,到了高中,她還是幫人家說話。她真的很雙標,不允許他身邊有別的女生,他每次都如了她的意,可她為什麽不聽他的?

……

他真正生氣的標志就是不理她,不欺負她了也不販劍了,把她當透明人,默默跟她鬧很久的別扭。

好在盛悉風不是那種一碰釘子就退縮的性格,她會使勁在他面前刷存在感,用各種明顯的、不明顯的招數跟他搭話。

哄到他氣消了,兩個人就和好了。

盛悉風走到他床邊,本就光線昏暗的房間裏,她淡淡的陰影落到他身上。

她站在床邊,站了很久,打量的目光有重量似的,游離在他臉上。

久到江開都懷疑她打算謀害親夫,正要睜眼一探究竟,忽然,溫熱的氣息靠近他的臉龐。

她身上有化妝品淡淡的脂粉味,飄進他的鼻腔。

沒有猶疑,她的吻落到他唇上。

這一次,她才剛開始哄他,或者說,還沒有正兒八經開始哄他,因為這純屬偷親。

可他一點也不生氣了。

史上最好哄的一次。

因為怕吵醒他,盛悉風只輕之又輕地親了親他的嘴角,停留時間不足兩秒,她便退開了。

不知道什麽時候,她以為睡著的人已經睜開了眼睛,他瞧著眼前“偷香竊玉”的采花賊,帶著晨間獨有的慵懶性感,嗓音沙啞地開了口:“盛悉風,幹嘛?”

她今天打扮得格外隆重,說是盛裝打扮也不為過,以至於江開見她第一眼,還以為今天是什麽大日子,大腦飛快轉了一圈,確定這天並無特殊,不是誰的生日,也不是重要場合的紀念日。

直男單細胞的大腦由此得出一個簡單、粗暴、又不失自信的結論:穿給他看的。

被他抓包,盛悉風罕見地沈得住氣,面上瞧不出一絲窘迫,只是微微的一怔後,她慢慢直起身子,很沒所謂地反問他:“幹嘛裝睡?”

“就你可以裝睡,我不可以?”

盛悉風今天戰鬥力爆棚,被戳穿昨晚裝睡也沒什麽額外的反應,淡定地反擊他:“就你可以親我,我不可以親你?”

“可以,”江開拉她近身,心情一好就喜歡耍無賴,“給你親。”

即便面對這種販劍言論,盛悉風依然毫無波瀾,抽手不成,幹脆在他身邊坐下來,來了句前言不搭後語的:“我剛回了趟家。”

話音剛落,江開的手機在枕邊連續震動起來。

沈常沛的電話。

他接起,聽了沒兩句,就頗為詫異地看向盛悉風。

“我也不知道……沒發生什麽事啊……她在,剛回來……行,我問問……放心吧媽媽。”

掛掉電話,他打量片刻她的表情,問:“和媽媽吵架了?”

“沒有吵架。”盛悉風說。

在江開的印象裏,她不管高興還是生氣,始終保留著孩子氣的嬌憨,想法也很單純,會把所有的不和都歸結為吵架,就像之前一口咬定他和沈錫舟吵架。

他第一次覺得她像個成熟的大人了。

表情,語言,甚至氣場。

“聽說你想去泉市,找那個鐘爾。”

“對。”

“我走之後你就去找她嗎?”

“對。”

一板一眼的問答,一個字都不肯多說。

“好吧。想去就去,只要確保安全。”江開渾然不顧自己方才怎麽答應的丈母娘,直接叛變,“叛逆第二步,正面掰頭。”

盛悉風定定看著他,嘴唇翕動一下,似乎有話想說,但最終沒能說出口。

江開只當她和母親鬧矛盾所以心情不好,並未多做他想,子女和父母之間的矛盾,在他看來從不是什麽要緊的事,人生路上必經的過程罷了。

是人就有掌控欲,是人也都渴望自由,父母的掌控欲對上子女追求自由的渴望,勢必是一場兩敗俱傷的博弈。

既然管輸贏都要受傷,那還不如贏。

總之,他走之前要看到老婆恢覆沒心沒肺。

“下午我帶你出去玩吧。”他興致很好,規劃著這多出來的一下午閑暇時光,哄小孩似的,但顯然自己也是很期待的,“我們去看電影?但是最近好像沒有什麽好看的電影。對了,你玩過密室逃脫沒?如果天氣好的話,你想不想去江上坐個游船,或者我們帶金毛在家裏玩也很好……”

隨著她從隨身斜跨的包裏翻出一樣東西,他的話頭戛然而止,笑意也漸斂。

那是一本戶口本。

輪得到這個東西派用場的場合,並不多。他上一次用到是兩年前,跟盛悉風領證結婚。

“我回家偷了這個。”盛悉風慢慢地說。

盛拓舍不得寶貝女兒,所以她結婚後,並未把戶口移到夫家,至今仍留在娘家。

“你欠我一個無條件答應的要求,記得嗎?”

江開安靜註視著她,他已經預料到她接下來會說什麽。

他沒有想過,在他覺得或許他們可以成為一對真正的夫妻之時,在他像只大狗,被她冷落一夜卻又被一個吻哄得服服帖帖之時,在他一分一秒都不忍浪費這僅剩的一下午時間之時,他留下來,只是為了聽這個從小嚷嚷著以後是他老婆、後來也真的成了他老婆、已有的一生都和他老婆身份息息相關的人,如何說她要離開他。

“我要離婚。”

作者有話說:

盛悉風:叛逆第三步,毀天滅地,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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