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相裏懷瑾視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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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裏懷瑾琢磨著要不要趁亂逃跑,於是裝出一副六親不認的兇狗模樣,打算趁眾人不備溜之大吉。
但餵養他的管事笨拙地試圖安撫他,讓他安靜下來,他又覺得這人還算不錯,他跑了這人應該很傷心,於是給他分薄面回籠子了。畢竟這是第一個對他好的人嘛,他們做狗的講究的就是一個知恩圖報。
反正去哪都是當狗,幹脆在這當好了,有吃有喝還有漂亮女郎看。這群人還打得過狗販子,他不會再被帶回去賣來賣去。
那管事實在是個善良多餘的好人,還給他叫了郎中。
不過他是狗,用不著人類的郎中,於是他義正嚴辭地把郎中給嚇跑了。
管事話很多,一面給他上藥一面跟他說話。他聽得昏昏欲睡,很想開口讓管事閉嘴,可惜他作為一條狗不能說話。
他只是一只狗,人為什麽要和狗說這麽多話,不知道狗不想聽嗎!
直到管事說到那個小女郎時他才勉強打起精神聽起來,聽到她小時候慘兮兮的,他莫名其妙很有共鳴,就像他過去也很慘一樣。
他什麽也不記得了,但狗本就是靠直覺生存的一種動物,這管事既然求他保護一下小女郎,那他就勉為其難地保護一下吧。
還有,原來她叫姜莞。
很好,他決定叫她偷偷叫她莞莞。
次日莞莞帶他上山打獵,狗販子又糾集人馬過來埋伏。他頗愧疚,要不是他,她也不必涉險。
其他人阻攔狗販子一行人,他被她的手下拖著開路,其實他很想告訴他們一聲別帶著他跑就好了。越帶著他跑,狗販子越要追。
莞莞看上去倒沒害怕,他立刻表現自己,將狗販子們通通咬死。
他覺得自己不要太帥,簡直是世界上最帥的狗。
他回頭看她,打算讓她記住他的風姿,正好看到她背後那片山上向下落石。他想都沒想就將她撲開,山轟然倒塌。
他還沒來得及慶幸,就被她一耳光打懵。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別說他是一條有脾氣的狗。他氣得把她丟下,自己跑了。
他離開後又想到薛管事的話,看在她花錢將他買下的份兒上,他決定再救她一次,等從這裏出來,他就逃跑!
相裏懷瑾折回救下倒在雨裏的姜莞,又覺得她暈倒時候的樣子好可憐,讓他想到過去他身邊好像也有誰這麽可憐。但他什麽也想不起來。
她醒過來的時候他立刻察覺,但他裝不知道。他還記得她打他的事,他是條記仇的狗,不要理她。不過他能夜視,偷看她笨手笨腳摸黑走路的樣子感覺她還蠻可愛,多虧她長了一張漂亮的臉。
然而他不理她,她卻過來欺負狗。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一口咬上她手腕警告她他可不是一條好惹的狗,附贈一聲虛張聲勢的狗叫。
她終於老實了,傍火而眠。
盡管他也很冷,但他才不要和她在一起,她就是個麻煩精。
糟糕,他開始有些神智不清,意識陷入混沌。朦朧之中,他感覺到她趁狗之危踢了他一腳。
草。
多虧她這一腳,將陷入昏迷的他踢了個清醒,他真睡過去說不定就真玩完了。但是他敢確定無論從他記不起的過去還是到現在,這都是他見過脾氣最差的女人。
人不可貌相啊,他瞎了他的狗眼才在第一眼時覺得她是仙女。
托他強大體質的福,他再一次從鬼門關走了一遭回來。
她見他醒來又開始煩狗,吵著鬧著要他做這做那,頗有一種望狗成龍之感。狗是做不了這麽多事的,他氣得對她狗叫。
她竟然被他嚇到,這讓他感到大仇得報的快樂。
她被迫笨手笨腳地自己去找吃的,怕她死掉,他悄悄跟在她身後保護她,看著她機靈地尋找食物,靈活地上樹。
看著她趾高氣昂地以為只有她自己能摘到果子,他都要被氣笑了,怎麽有這麽缺德的小女郎。
狗又不是不會爬樹,至少他是會爬樹的狗。
大約上天看不下去她,她被蛇嚇得從樹上滾下來。接她是不可能接她的,他很記仇,但他也不會看著那蛇咬她。
她上一秒還在求他保護,下一秒蛇死了,她就說他惡心。蛇是大補之物,他本來還想分她吃一口的,還是算了!
哼!
生吃一條蛇,他感覺好了許多。但他的本能告訴他事情沒完,他的腦海裏莫名其妙告訴他要斬草除根。他依從本能,打算休息一夜去找蛇巢以絕後患,順便找點吃的。
但她嫌這嫌那還非要動來動去,好狗不發威,把他當病狗!
他本來想狠狠兇她一頓讓她不敢再作,但她像豆腐一樣好像一碰就碎,他甚至不敢用力對她,於是裝死。
她睡著了,他睡不著,幹脆趁夜將蛇巢清理。只是他沒想到這些蛇太能生,真讓他失手了。
完蛋,他的直覺告訴他她絕不可能救他的。
他昏迷等死,果然等到她來,就見她頭也不回地走了。
好狠毒的人類!
後來還是那個善良過分的管事救他一條狗命,他暗中決定絕對不會再理姜莞。等傷養好,他就逃跑。
不過他沒能等來逃跑的機會,據管事所說,姜莞突然要對他好,教他做人。他才不信。
但她說“懷瑾握瑜”,她給他取名小瑾。他看似巋然不動,過去一切轟然炸裂,碎片一樣在他腦海中零星回溯。他的回憶支離破碎,根本不足以支撐他想起他是誰。
如果全然想不起倒算了,現在想起一星半點,他需要想起全部。因為這事關他對自己的認知。
在他的記憶裏,他好像不是條狗。
所以他要留在姜莞身邊,一來好回憶起更多過去,二來他需要做兩手準備,學會做人。萬一他過去真是個人,他日後還得做人。
他不服姜莞,她就用實力告訴他誰可以做主。狗又不是駱駝,哪經得住不吃不喝,他本來就是一條聰明的狗,很快意識到誰是主人。至於主人為人如何,他不太關心,他只是一條狗,誰能讓他屈服,誰就是主人。
姜莞。
他在心中承認了她的地位,對她言聽計從。她教他人類是如何吃飯,如何走路,如何坐下,教他說話。
他雖然聽得懂人類說話,但確實不會像人類一樣行動。這個時候他不禁懷疑自己真的是人嗎?他的本能全是狗的本能。
姜莞的確耐心教他,他將她當主人看,便覺得她哪裏都好。看她嬌縱是說一不二,看她嫌棄人是身份尊貴,看她捉弄人是活潑頑皮。
他跟在她身邊,又見到她足智多謀,見她說著不救悄悄出法子,見她嫌棄百姓卻又救孩子。
他學會說話,欣喜地向她說了第一句話,就挨了她一耳光。他不生氣,只覺得她果然表裏如一,一如既往地爛脾氣。
他是個小心眼的狗,明明聽得懂人話,又故意招惹她不快。他學會說謝謝,明知道她不愛聽,卻還是裝聽不懂說個沒完。
看她惱羞成怒,他覺得她好可愛啊!
想起記憶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他是只心胸寬廣的狗,並不急於求成,在一日日相處中他發現她只是嘴巴壞,心還是善良的。
當然,對他除外。她對他的敵意很大,雖然他不知道自己哪裏錯了,但還是好好表現,希望能早日消除她對自己的敵意。
他想自己的好好表現她不是看不到,在破村子的時候她走哪裏都肯帶著他,也肯讓他守夜。
他目睹她聰明地猜出村子的秘密,看她虛張聲勢嚇唬小孩,和她一起看了村子裏形形色色的醜惡,覺得她實在可愛極了。
每次他帶她飛去各處都能感受到她很緊張,他又不會害她,總有一天她會明白的。
所以在她問他會不會永遠保護她的時候他果斷答應,哪怕是用命也會的,他們狗界就是這樣,認準一個主人便會豁出性命地表示忠誠。
可她不信,總說他是騙子。
沒關系,他好好表現,總有能讓她相信的。
誓言應驗來得太快,他剛表過忠心,他們就遇到土龍。
其實他知道她身上不該平白無故多出那麽大一條口子,土龍的出現也不是偶然。他是狗,又不是傻狗。
她想殺了他,甚至不惜讓自己陷入險境。
但他又苦中作樂,想她這麽做又是另一種對他信任的體現。她相信他在這個時候一定會讓她先走。
某種程度上這是不是也能說明他的所作所為不是無用功呢?她在生死關頭肯信任他。
他讓她先走,也知道她走了之後不會回來,其實他沒把握打過土龍,狗和土龍差得太多。他們動物界以體重為尊。
但是能保護她就好。不讓她看到他失敗的樣子,他說不一定在她心中還是最帥的狗!
畢竟她在破村子的時候說過,死亡總能讓人懷念,一個死掉的人比活著的人更容易讓人心生好感。推己及狗,應該也是一樣。
當他真正面對土龍的時候他才知道什麽是蚍蜉撼樹,他像狗一樣和它戰鬥,畢竟他本來是一只狗。
草。
這土龍尾巴抽他一下他撞得眼冒金星,什麽也看不見了。他的利齒無法穿透土龍的皮肉,他的利爪無法讓它受到致命傷害。
他快要被活活打死,身上的骨頭幾乎都碎了,只憑著意志與之搏鬥,根本感受不到疼。他又想他應該拖了很長時間,土龍大約追不上她了,還想著或許他能把土龍撐死,土龍就不會吃她了。
土龍被他的不要命激怒,前腳踩著他嘴要落下,想把他吞了。
生死一瞬,人回光返照地想起過去種種。
他記起來了,他是人,他是相裏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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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餵養他的管事笨拙地試圖安撫他,讓他安靜下來,他又覺得這人還算不錯,他跑了這人應該很傷心,於是給他分薄面回籠子了。畢竟這是第一個對他好的人嘛,他們做狗的講究的就是一個知恩圖報。
反正去哪都是當狗,幹脆在這當好了,有吃有喝還有漂亮女郎看。這群人還打得過狗販子,他不會再被帶回去賣來賣去。
那管事實在是個善良多餘的好人,還給他叫了郎中。
不過他是狗,用不著人類的郎中,於是他義正嚴辭地把郎中給嚇跑了。
管事話很多,一面給他上藥一面跟他說話。他聽得昏昏欲睡,很想開口讓管事閉嘴,可惜他作為一條狗不能說話。
他只是一只狗,人為什麽要和狗說這麽多話,不知道狗不想聽嗎!
直到管事說到那個小女郎時他才勉強打起精神聽起來,聽到她小時候慘兮兮的,他莫名其妙很有共鳴,就像他過去也很慘一樣。
他什麽也不記得了,但狗本就是靠直覺生存的一種動物,這管事既然求他保護一下小女郎,那他就勉為其難地保護一下吧。
還有,原來她叫姜莞。
很好,他決定叫她偷偷叫她莞莞。
次日莞莞帶他上山打獵,狗販子又糾集人馬過來埋伏。他頗愧疚,要不是他,她也不必涉險。
其他人阻攔狗販子一行人,他被她的手下拖著開路,其實他很想告訴他們一聲別帶著他跑就好了。越帶著他跑,狗販子越要追。
莞莞看上去倒沒害怕,他立刻表現自己,將狗販子們通通咬死。
他覺得自己不要太帥,簡直是世界上最帥的狗。
他回頭看她,打算讓她記住他的風姿,正好看到她背後那片山上向下落石。他想都沒想就將她撲開,山轟然倒塌。
他還沒來得及慶幸,就被她一耳光打懵。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別說他是一條有脾氣的狗。他氣得把她丟下,自己跑了。
他離開後又想到薛管事的話,看在她花錢將他買下的份兒上,他決定再救她一次,等從這裏出來,他就逃跑!
相裏懷瑾折回救下倒在雨裏的姜莞,又覺得她暈倒時候的樣子好可憐,讓他想到過去他身邊好像也有誰這麽可憐。但他什麽也想不起來。
她醒過來的時候他立刻察覺,但他裝不知道。他還記得她打他的事,他是條記仇的狗,不要理她。不過他能夜視,偷看她笨手笨腳摸黑走路的樣子感覺她還蠻可愛,多虧她長了一張漂亮的臉。
然而他不理她,她卻過來欺負狗。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一口咬上她手腕警告她他可不是一條好惹的狗,附贈一聲虛張聲勢的狗叫。
她終於老實了,傍火而眠。
盡管他也很冷,但他才不要和她在一起,她就是個麻煩精。
糟糕,他開始有些神智不清,意識陷入混沌。朦朧之中,他感覺到她趁狗之危踢了他一腳。
草。
多虧她這一腳,將陷入昏迷的他踢了個清醒,他真睡過去說不定就真玩完了。但是他敢確定無論從他記不起的過去還是到現在,這都是他見過脾氣最差的女人。
人不可貌相啊,他瞎了他的狗眼才在第一眼時覺得她是仙女。
托他強大體質的福,他再一次從鬼門關走了一遭回來。
她見他醒來又開始煩狗,吵著鬧著要他做這做那,頗有一種望狗成龍之感。狗是做不了這麽多事的,他氣得對她狗叫。
她竟然被他嚇到,這讓他感到大仇得報的快樂。
她被迫笨手笨腳地自己去找吃的,怕她死掉,他悄悄跟在她身後保護她,看著她機靈地尋找食物,靈活地上樹。
看著她趾高氣昂地以為只有她自己能摘到果子,他都要被氣笑了,怎麽有這麽缺德的小女郎。
狗又不是不會爬樹,至少他是會爬樹的狗。
大約上天看不下去她,她被蛇嚇得從樹上滾下來。接她是不可能接她的,他很記仇,但他也不會看著那蛇咬她。
她上一秒還在求他保護,下一秒蛇死了,她就說他惡心。蛇是大補之物,他本來還想分她吃一口的,還是算了!
哼!
生吃一條蛇,他感覺好了許多。但他的本能告訴他事情沒完,他的腦海裏莫名其妙告訴他要斬草除根。他依從本能,打算休息一夜去找蛇巢以絕後患,順便找點吃的。
但她嫌這嫌那還非要動來動去,好狗不發威,把他當病狗!
他本來想狠狠兇她一頓讓她不敢再作,但她像豆腐一樣好像一碰就碎,他甚至不敢用力對她,於是裝死。
她睡著了,他睡不著,幹脆趁夜將蛇巢清理。只是他沒想到這些蛇太能生,真讓他失手了。
完蛋,他的直覺告訴他她絕不可能救他的。
他昏迷等死,果然等到她來,就見她頭也不回地走了。
好狠毒的人類!
後來還是那個善良過分的管事救他一條狗命,他暗中決定絕對不會再理姜莞。等傷養好,他就逃跑。
不過他沒能等來逃跑的機會,據管事所說,姜莞突然要對他好,教他做人。他才不信。
但她說“懷瑾握瑜”,她給他取名小瑾。他看似巋然不動,過去一切轟然炸裂,碎片一樣在他腦海中零星回溯。他的回憶支離破碎,根本不足以支撐他想起他是誰。
如果全然想不起倒算了,現在想起一星半點,他需要想起全部。因為這事關他對自己的認知。
在他的記憶裏,他好像不是條狗。
所以他要留在姜莞身邊,一來好回憶起更多過去,二來他需要做兩手準備,學會做人。萬一他過去真是個人,他日後還得做人。
他不服姜莞,她就用實力告訴他誰可以做主。狗又不是駱駝,哪經得住不吃不喝,他本來就是一條聰明的狗,很快意識到誰是主人。至於主人為人如何,他不太關心,他只是一條狗,誰能讓他屈服,誰就是主人。
姜莞。
他在心中承認了她的地位,對她言聽計從。她教他人類是如何吃飯,如何走路,如何坐下,教他說話。
他雖然聽得懂人類說話,但確實不會像人類一樣行動。這個時候他不禁懷疑自己真的是人嗎?他的本能全是狗的本能。
姜莞的確耐心教他,他將她當主人看,便覺得她哪裏都好。看她嬌縱是說一不二,看她嫌棄人是身份尊貴,看她捉弄人是活潑頑皮。
他跟在她身邊,又見到她足智多謀,見她說著不救悄悄出法子,見她嫌棄百姓卻又救孩子。
他學會說話,欣喜地向她說了第一句話,就挨了她一耳光。他不生氣,只覺得她果然表裏如一,一如既往地爛脾氣。
他是個小心眼的狗,明明聽得懂人話,又故意招惹她不快。他學會說謝謝,明知道她不愛聽,卻還是裝聽不懂說個沒完。
看她惱羞成怒,他覺得她好可愛啊!
想起記憶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他是只心胸寬廣的狗,並不急於求成,在一日日相處中他發現她只是嘴巴壞,心還是善良的。
當然,對他除外。她對他的敵意很大,雖然他不知道自己哪裏錯了,但還是好好表現,希望能早日消除她對自己的敵意。
他想自己的好好表現她不是看不到,在破村子的時候她走哪裏都肯帶著他,也肯讓他守夜。
他目睹她聰明地猜出村子的秘密,看她虛張聲勢嚇唬小孩,和她一起看了村子裏形形色色的醜惡,覺得她實在可愛極了。
每次他帶她飛去各處都能感受到她很緊張,他又不會害她,總有一天她會明白的。
所以在她問他會不會永遠保護她的時候他果斷答應,哪怕是用命也會的,他們狗界就是這樣,認準一個主人便會豁出性命地表示忠誠。
可她不信,總說他是騙子。
沒關系,他好好表現,總有能讓她相信的。
誓言應驗來得太快,他剛表過忠心,他們就遇到土龍。
其實他知道她身上不該平白無故多出那麽大一條口子,土龍的出現也不是偶然。他是狗,又不是傻狗。
她想殺了他,甚至不惜讓自己陷入險境。
但他又苦中作樂,想她這麽做又是另一種對他信任的體現。她相信他在這個時候一定會讓她先走。
某種程度上這是不是也能說明他的所作所為不是無用功呢?她在生死關頭肯信任他。
他讓她先走,也知道她走了之後不會回來,其實他沒把握打過土龍,狗和土龍差得太多。他們動物界以體重為尊。
但是能保護她就好。不讓她看到他失敗的樣子,他說不一定在她心中還是最帥的狗!
畢竟她在破村子的時候說過,死亡總能讓人懷念,一個死掉的人比活著的人更容易讓人心生好感。推己及狗,應該也是一樣。
當他真正面對土龍的時候他才知道什麽是蚍蜉撼樹,他像狗一樣和它戰鬥,畢竟他本來是一只狗。
草。
這土龍尾巴抽他一下他撞得眼冒金星,什麽也看不見了。他的利齒無法穿透土龍的皮肉,他的利爪無法讓它受到致命傷害。
他快要被活活打死,身上的骨頭幾乎都碎了,只憑著意志與之搏鬥,根本感受不到疼。他又想他應該拖了很長時間,土龍大約追不上她了,還想著或許他能把土龍撐死,土龍就不會吃她了。
土龍被他的不要命激怒,前腳踩著他嘴要落下,想把他吞了。
生死一瞬,人回光返照地想起過去種種。
他記起來了,他是人,他是相裏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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