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怪事連三,得佳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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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公子,個頭不高,面容清秀,一前一後的站著,明顯的主仆關系。身為主子的那個,有小八字胡,帶著東坡巾,一看就是白白凈凈地小白臉,平和可親。而作為奴仆的那個,長相可謂過於女氣,白凈的臉上連點胡子紮都沒有,也忒不像個大老爺們了,明顯像個弱受。但他身上流露出的氣息卻是冰冷冷的,有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感覺。
剛才那詩迷的答案,便是那主子答出來的。他卻去詢問奴仆意見,這樣的奴仆關系真是奇怪,怎麽看那弱受也不應該是古板的老學究類人物,也不是知曉天下的名人奇士,更不是學富五車的政府官員,難道是什麽特殊的才能?
亓天覺得這一刻真是有趣極了。既有酒店老板的神秘,又有孟傑的豪爽,再加上這兩位不知何等身份的小白臉。酒樓的情況是越來越覆雜多變了。
小二,聽到那兩位公子報上詩迷的答案,煞是詫異,又擡起頭瞧了瞧三樓,卻見三樓的欄桿處,此時掛了一條紅色綢帶,從上向下的直垂到二樓,上面寫著一首詩: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小二,一看這紅色綢帶便心如明鏡,對著亓天和孟傑說,由於剛才有人攪局,還請兩位重新答題。也請在座的各位不要多嘴,有本事的請明天再來答題,不要再攪擾了今天的局。
小二冷冰冰的說完,用手指向紅綢的方向,繼續說道,這第四道題的意思是:請兩位為第三句“人面不知何處去”想出同義的一句成語,並且必須答出一句六字組成的離言句式,自然還是誰先答出,且答對便是誰勝,勝者自然能立刻得到百年佳釀。現在請兩位開始答題,各自把答案寫到白紙上,一炷香的時間內,定出勝負。
亓天和孟傑擡頭看向小二指的方向,思量著題目的意思。亓天,心裏百般思量,這道詩句看似簡單,但這題真所謂是百年難遇啊。這個“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豈不是說,人和桃花並存方才有“相映紅”之意,如若缺失一方,那美麗就會減半。比喻事物失去了基礎,就不能存在。那相似的成語……皮之不存,毛將安附。亓天連忙,鋪開白紙,把這一半的答案寫到白紙上,又握著筆想,還有六個字的離言句,這……他真的有點想不出。
他轉頭看了一眼孟傑,發現他也正巧寫完了一句,不知道他答的是什麽。隨之,他又轉頭,在人群中尋找剛才那對奇怪的主仆,只見他們依舊站在原地,朝這邊張望著。主子看到亓天看向他這裏,不由的對亓天點頭,以示鼓勵。那仆人看到亓天望向他,反倒有了一絲不自在,臉上紅了一紅,低下了頭。亓天又是一楞,腦子卻是靈光一閃,想出了那六字的離言句。他速速寫下,折起白紙,大步流星的走向小二,把紙條遞了出去。孟傑看到亓天交題,也擱下了手中的筆,看向小二。
小二打開白紙,略帶詫異地聲音說道,恭喜公子,您答的一字不差,我這就去給您準備百年佳釀。他便拖著那跛了的腿,快速朝樓上走去。
孟傑聽到這話,也是一臉的詫異,既不信自己就這樣輸了,也不信這麽難答的題居然能被這個看似20出頭的小夥答出。他走到亓天身邊,拍拍亓天的肩膀,說,小兄弟,好才華,不知可否告訴哥哥,你的答案。
亓天靦腆的一笑:“我答的成語是皮之不存,毛將安附。而六字的離言句是人亦戀,妙少女……”
孟傑一聽,心中怨氣全無,好生佩服,帶頭鼓起掌來。隨之,大堂上也是陣陣的掌聲,想必多數大眾並不知道亓天答的是否精妙,前面一直沒了聲響,只是好奇的張望,這看見小二和孟傑的反應,才反應過來,今日又出了一名才子答出了這樓主的題,得了樓主的百年佳釀,正同前幾日的那位俊美非凡的紫衣男子一樣。
孟傑又問道“兄弟,你是如何想出這麽精妙的答案?”
“我也是湊巧答出,誰知卻對了,實則幸運。要說到答案是怎麽想出的,我覺得要多虧那位公子,是他給我的靈感。”他又看向樓梯下面那對主仆。主子用詫異的眼神看著他,仆人卻是一直低著頭,看不出任何表情。
孟傑看了一眼主仆二人,心中的疑問就越濃了,“這同他們有何相幹?”
亓天笑而不答。這怎麽能說,難道讓他說看到那個仆人露出了嬌羞的表情,便想到了少女。於是想出了人亦戀,妙少女,這樣的精妙答案。那豈不是丟了自己的面子,也讓“他”難堪了。
孟傑看亓天不答,也很知趣,沒有再問下去。反倒是亓天好奇開口問:“我剛才註意到大哥也寫出了一題的答案,不知和我答出的是是同一個,能否告知兄弟,讓兄弟死了這顆好奇心。”
“我的答案和你答出的不同,我答出的僅僅是一句成語:‘其貌不揚,孤芳自賞’。”
“人面不知何處去,也是暗示一個人臉皮厚。恰巧對上其貌不揚,孤芳自賞。大哥,好幽默。”
孟傑尷尬的笑笑,他當時並沒有考慮詩的前後意思,只是根據第三句的單獨意思便答出了這樣一句成語。符合是符合了,卻沒了意境也成了笑話。
這時,小二已經抱著一個白色雕花陶瓷酒罐從三樓了下來,他把酒罐往亓天的桌子上一放,語氣冷清“我家主子,說公子的詩迷答的極好,今日送公子一罐酒,希望公子能忘卻了煩心事。”
“哦?不知能否與樓主見上一面,在下想親自表達謝意?”亓天哪裏是為了專門表達謝意,他明明就是好奇,這樓主居然能看出他有煩心事!也許這看出煩心事是湊巧,但他出這些題的才華,也好生讓亓天佩服,亓天真想見見是怎樣一位高人。
“我家主子從不見客,您還是打消這念頭吧。他日到我店答對題的人,也僅僅能得到的是一壺百年佳釀,主子送您的是罐,已是看的起您,您還是好自為之吧。”小二的這種冷嘲熱諷,真是讓人更加好奇樓主是怎樣一個人,他的手下都能這般傲氣,那他的地位和學識又是怎樣的。
小二答完話便回了後堂,周圍的看眾也已經散開。亓天雖心有不甘,但也不能死纏爛打的去追問。索性坐下準備品嘗這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得來的百年佳釀。
孟傑看亓天,神情黯淡,便開口說:“兄弟得了這好酒,難道不準備請哥哥喝上一杯?”
亓天這才想起還有孟傑,連忙說好。兩人便坐到了一張桌上,亓天為孟傑滿上酒水,問道:“兄弟,是哪裏人,準備去何處?”
“在下遲國人,離家很長一段時間了,準備回家看看,小弟去往何處?”
“我打算去雪國的,不知大哥可聽過極寒玉?”
“極寒玉?沒聽過……怎麽你去雪國就是為了找尋這個?”孟傑好奇的說。
“恩,為師臨終前囑托之事,跟我自身也有莫大聯系,所以一定要找到極寒玉。對了,我初見大哥時發現大哥看我的眼神有一瞬驚奇,不知是為何?”亓天邊說邊為孟傑把已喝完的空碗滿上酒水。
孟傑聽到亓天突然問道這事,尷尬的笑笑:“兄弟觀察甚微,見笑了。我只是覺得你看著眼熟,和父……咳,和家父形容的一位故人有著極像的笑容,一瞬間看癡了。”孟傑甚是尷尬,這癡了的表情怎麽就出現在他——這大老爺們的臉上,真是丟人。
“原來如此,來兄弟喝酒。”亓天端起酒碗準備敬孟傑一杯。
誰料從門外走進一身穿黑色緊身長衫之人,一看便知道此人修煉過法術,他伏在孟傑耳旁說了幾句話,孟傑臉色一變,點了點頭,黑衣人便又走了出去。
“兄弟,在下還有要事,需要先走一步。我們幹了這碗,就當結拜為親兄弟如何?”
亓天沒想到孟傑突然說出這話,正巧順了他的意,也就同孟傑喝了結拜酒。孟傑喝完酒便從身上取下一塊黑色刻著狼形圖案的籽料玉佩交與亓天的手中,說:“他日,如欲難事,來遲國皇城找我便可,你只需將這玉佩托人送到‘墨枂閣’,我自會找到你。兄弟後會有期,珍重!”孟傑抱拳,便準備轉身離開。
“大哥,請等一下。”亓天轉身,從腰間的玉佩裏抽出一把小匕首,它的刀鞘上鑲嵌了紅色、綠色和藍色的寶石,刀把上刻的是繁覆的花紋,似是一條正在噴火的龍。亓天把它到塞入孟傑的手中,孟傑滿眼驚奇,他拉開刀鞘,發現刀刃薄,且通體透明的紅色。
“亓天沒什麽好送給大哥的,這把匕首名叫‘飛龍’。就當見面禮送給大哥,希望大哥能喜歡。”
“好兄弟,這匕首摸起來就有絲絲涼意竄入體中,如若傷人,那這陣陣寒氣進入人體豈不讓傷口難已愈合?”孟傑拿著匕首反覆查看,愛不釋手。
“大哥,猜的沒錯,確實有此功效,除非被戳傷之人能找到靈木族人,用它們族的焱火著燒傷口。否則,他必死無疑。”
“多謝兄弟,時候不早,大哥走了,來日方長,多加保重。”便匆匆離開了酒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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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那詩迷的答案,便是那主子答出來的。他卻去詢問奴仆意見,這樣的奴仆關系真是奇怪,怎麽看那弱受也不應該是古板的老學究類人物,也不是知曉天下的名人奇士,更不是學富五車的政府官員,難道是什麽特殊的才能?
亓天覺得這一刻真是有趣極了。既有酒店老板的神秘,又有孟傑的豪爽,再加上這兩位不知何等身份的小白臉。酒樓的情況是越來越覆雜多變了。
小二,聽到那兩位公子報上詩迷的答案,煞是詫異,又擡起頭瞧了瞧三樓,卻見三樓的欄桿處,此時掛了一條紅色綢帶,從上向下的直垂到二樓,上面寫著一首詩: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小二,一看這紅色綢帶便心如明鏡,對著亓天和孟傑說,由於剛才有人攪局,還請兩位重新答題。也請在座的各位不要多嘴,有本事的請明天再來答題,不要再攪擾了今天的局。
小二冷冰冰的說完,用手指向紅綢的方向,繼續說道,這第四道題的意思是:請兩位為第三句“人面不知何處去”想出同義的一句成語,並且必須答出一句六字組成的離言句式,自然還是誰先答出,且答對便是誰勝,勝者自然能立刻得到百年佳釀。現在請兩位開始答題,各自把答案寫到白紙上,一炷香的時間內,定出勝負。
亓天和孟傑擡頭看向小二指的方向,思量著題目的意思。亓天,心裏百般思量,這道詩句看似簡單,但這題真所謂是百年難遇啊。這個“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豈不是說,人和桃花並存方才有“相映紅”之意,如若缺失一方,那美麗就會減半。比喻事物失去了基礎,就不能存在。那相似的成語……皮之不存,毛將安附。亓天連忙,鋪開白紙,把這一半的答案寫到白紙上,又握著筆想,還有六個字的離言句,這……他真的有點想不出。
他轉頭看了一眼孟傑,發現他也正巧寫完了一句,不知道他答的是什麽。隨之,他又轉頭,在人群中尋找剛才那對奇怪的主仆,只見他們依舊站在原地,朝這邊張望著。主子看到亓天看向他這裏,不由的對亓天點頭,以示鼓勵。那仆人看到亓天望向他,反倒有了一絲不自在,臉上紅了一紅,低下了頭。亓天又是一楞,腦子卻是靈光一閃,想出了那六字的離言句。他速速寫下,折起白紙,大步流星的走向小二,把紙條遞了出去。孟傑看到亓天交題,也擱下了手中的筆,看向小二。
小二打開白紙,略帶詫異地聲音說道,恭喜公子,您答的一字不差,我這就去給您準備百年佳釀。他便拖著那跛了的腿,快速朝樓上走去。
孟傑聽到這話,也是一臉的詫異,既不信自己就這樣輸了,也不信這麽難答的題居然能被這個看似20出頭的小夥答出。他走到亓天身邊,拍拍亓天的肩膀,說,小兄弟,好才華,不知可否告訴哥哥,你的答案。
亓天靦腆的一笑:“我答的成語是皮之不存,毛將安附。而六字的離言句是人亦戀,妙少女……”
孟傑一聽,心中怨氣全無,好生佩服,帶頭鼓起掌來。隨之,大堂上也是陣陣的掌聲,想必多數大眾並不知道亓天答的是否精妙,前面一直沒了聲響,只是好奇的張望,這看見小二和孟傑的反應,才反應過來,今日又出了一名才子答出了這樓主的題,得了樓主的百年佳釀,正同前幾日的那位俊美非凡的紫衣男子一樣。
孟傑又問道“兄弟,你是如何想出這麽精妙的答案?”
“我也是湊巧答出,誰知卻對了,實則幸運。要說到答案是怎麽想出的,我覺得要多虧那位公子,是他給我的靈感。”他又看向樓梯下面那對主仆。主子用詫異的眼神看著他,仆人卻是一直低著頭,看不出任何表情。
孟傑看了一眼主仆二人,心中的疑問就越濃了,“這同他們有何相幹?”
亓天笑而不答。這怎麽能說,難道讓他說看到那個仆人露出了嬌羞的表情,便想到了少女。於是想出了人亦戀,妙少女,這樣的精妙答案。那豈不是丟了自己的面子,也讓“他”難堪了。
孟傑看亓天不答,也很知趣,沒有再問下去。反倒是亓天好奇開口問:“我剛才註意到大哥也寫出了一題的答案,不知和我答出的是是同一個,能否告知兄弟,讓兄弟死了這顆好奇心。”
“我的答案和你答出的不同,我答出的僅僅是一句成語:‘其貌不揚,孤芳自賞’。”
“人面不知何處去,也是暗示一個人臉皮厚。恰巧對上其貌不揚,孤芳自賞。大哥,好幽默。”
孟傑尷尬的笑笑,他當時並沒有考慮詩的前後意思,只是根據第三句的單獨意思便答出了這樣一句成語。符合是符合了,卻沒了意境也成了笑話。
這時,小二已經抱著一個白色雕花陶瓷酒罐從三樓了下來,他把酒罐往亓天的桌子上一放,語氣冷清“我家主子,說公子的詩迷答的極好,今日送公子一罐酒,希望公子能忘卻了煩心事。”
“哦?不知能否與樓主見上一面,在下想親自表達謝意?”亓天哪裏是為了專門表達謝意,他明明就是好奇,這樓主居然能看出他有煩心事!也許這看出煩心事是湊巧,但他出這些題的才華,也好生讓亓天佩服,亓天真想見見是怎樣一位高人。
“我家主子從不見客,您還是打消這念頭吧。他日到我店答對題的人,也僅僅能得到的是一壺百年佳釀,主子送您的是罐,已是看的起您,您還是好自為之吧。”小二的這種冷嘲熱諷,真是讓人更加好奇樓主是怎樣一個人,他的手下都能這般傲氣,那他的地位和學識又是怎樣的。
小二答完話便回了後堂,周圍的看眾也已經散開。亓天雖心有不甘,但也不能死纏爛打的去追問。索性坐下準備品嘗這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得來的百年佳釀。
孟傑看亓天,神情黯淡,便開口說:“兄弟得了這好酒,難道不準備請哥哥喝上一杯?”
亓天這才想起還有孟傑,連忙說好。兩人便坐到了一張桌上,亓天為孟傑滿上酒水,問道:“兄弟,是哪裏人,準備去何處?”
“在下遲國人,離家很長一段時間了,準備回家看看,小弟去往何處?”
“我打算去雪國的,不知大哥可聽過極寒玉?”
“極寒玉?沒聽過……怎麽你去雪國就是為了找尋這個?”孟傑好奇的說。
“恩,為師臨終前囑托之事,跟我自身也有莫大聯系,所以一定要找到極寒玉。對了,我初見大哥時發現大哥看我的眼神有一瞬驚奇,不知是為何?”亓天邊說邊為孟傑把已喝完的空碗滿上酒水。
孟傑聽到亓天突然問道這事,尷尬的笑笑:“兄弟觀察甚微,見笑了。我只是覺得你看著眼熟,和父……咳,和家父形容的一位故人有著極像的笑容,一瞬間看癡了。”孟傑甚是尷尬,這癡了的表情怎麽就出現在他——這大老爺們的臉上,真是丟人。
“原來如此,來兄弟喝酒。”亓天端起酒碗準備敬孟傑一杯。
誰料從門外走進一身穿黑色緊身長衫之人,一看便知道此人修煉過法術,他伏在孟傑耳旁說了幾句話,孟傑臉色一變,點了點頭,黑衣人便又走了出去。
“兄弟,在下還有要事,需要先走一步。我們幹了這碗,就當結拜為親兄弟如何?”
亓天沒想到孟傑突然說出這話,正巧順了他的意,也就同孟傑喝了結拜酒。孟傑喝完酒便從身上取下一塊黑色刻著狼形圖案的籽料玉佩交與亓天的手中,說:“他日,如欲難事,來遲國皇城找我便可,你只需將這玉佩托人送到‘墨枂閣’,我自會找到你。兄弟後會有期,珍重!”孟傑抱拳,便準備轉身離開。
“大哥,請等一下。”亓天轉身,從腰間的玉佩裏抽出一把小匕首,它的刀鞘上鑲嵌了紅色、綠色和藍色的寶石,刀把上刻的是繁覆的花紋,似是一條正在噴火的龍。亓天把它到塞入孟傑的手中,孟傑滿眼驚奇,他拉開刀鞘,發現刀刃薄,且通體透明的紅色。
“亓天沒什麽好送給大哥的,這把匕首名叫‘飛龍’。就當見面禮送給大哥,希望大哥能喜歡。”
“好兄弟,這匕首摸起來就有絲絲涼意竄入體中,如若傷人,那這陣陣寒氣進入人體豈不讓傷口難已愈合?”孟傑拿著匕首反覆查看,愛不釋手。
“大哥,猜的沒錯,確實有此功效,除非被戳傷之人能找到靈木族人,用它們族的焱火著燒傷口。否則,他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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