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永遠的好朋友
關燈
小
中
大
裴子西賞了她一個暴栗,朗聲笑道:“你是不是傻啊,這麽久的事情誰還記得啊?就你還記著那些陳年往事,都是些芝麻綠豆的小事,你有念舊的閑情,不如上網看看有沒有便宜的房子出租。”
譚珊珊咽了咽口水,把臉上淚痕都擦掉,臉上罕見露出認真的表情,“從那天起,我就告訴自己,你是我譚珊珊一輩子的好姐妹,就算遇到地震海嘯火災等等都不會把我們分開,雖然我知道你得罪李思旭之後不會有好日子過,但是我也會繼續當你的好朋友好姐妹!”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愛我了,快去洗澡吧,你洗完到我,我可真的沒有閑情再繼續陪你這嘮嗑了,我很困,你快點去洗澡吧。”
等譚珊珊去洗澡後,裴子西小心翼翼地從行李箱裏翻出來一張照片。
說真的,如果不是譚珊珊突然提起那件事,恐怕她都不記得了。
那時候……她才8歲,剛好上小學二年級,而譚珊珊是隔壁班的。
有一次,裴子西看到她被幾個女孩逼到了墻角,聽到她們在咧嘴罵道:“你媽媽不過是個賣豬肉的農村婦女,而我媽媽是公司裏的經理,你憑什麽穿和我一樣的裙子,你的肯定是假的,我的可是名牌。”
那麽小的年紀,就已經開始區分底層和高層階級了,她們都喜歡和自己家庭狀況或者學習成績差不多的人玩,不喜歡和比自己矮一等人玩,所以她們總是找那些成績差的或者認為比自己低一等的同學來存托出自己的高貴和與眾不同。
她們還喜歡拉幫結派,如果有人一旦不聽領袖者的話,就會開始想盡辦法的整蠱別人,或者是欺負弱者。
而老師們總被那些偽裝一流的好學生所蒙騙,以為她們學習成績好,那麽人品肯定也差不多哪裏去。
就是因為這該死的偏見,才會有學校暴力的現象存在。
幼年的譚珊珊很靦腆也很怕事,她糯糯地解釋自己不是故意穿和她同一款的裙子,可是那個人不信,非說是她故意的。
然後還想要扒開她的裙子,裴子西那時候心智不成熟,就覺得這麽做太欺負人,就沖上去跟她們講道理。
經過那次事件後,她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永遠都不要和不是自己同一個世界的人試圖說服她們,因為她們的思想根本不是常人能夠所理解的。
她們可以說很無賴也很任性,二話不說的就一起沖上來打裴子西。
幼年裴子西其實和譚珊珊一樣,怕事,懦弱,膽小。
十年後,她為什麽會有了這麽大的改變?
因為她明白了一個道理,要想保護自己在乎的人就必須先讓自己變得強大,她從小就沒父母,沒姥爺姥姥,爺爺奶奶,兄弟姐妹的疼愛,可以說,她是一個人撐到了現在。
直到遇見了廖子曦,改變了她很多很多。
可是……在初三下期末那一年,他卻突然消失不見了。
這麽多年後竟讓她在A大碰見了,但是,他怎麽都不承認自己就是廖子曦。
她也不敢和譚珊珊提起這件事,哪怕小時候他們三個人是彼此心中最好的朋友。
他們……還能夠回到過去嗎?
廖子曦……為什麽會成了楊曦?
娛樂場
“發生什麽開心的事了?居然連贏我三輪,狀態這麽好?“
李思旭笑意微抿,樂得自在,“當然是那個裴子西,聽說她被教導員趕出宿舍了,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讓她退學,誰讓她早上用這麽狂妄的口氣跟我說話,我說過的,跟我作對的那個人到現在都還沒出生呢。”
宋偉軒搖搖頭,嘆息道:“你好歹也是個男人,幹嘛要欺負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就算她再怎麽心高氣傲也不過是個女孩子,你這麽做會不會太過分了?”
“我哪裏過分了?是她先挑起事端,如果她肯好好語氣跟我說話,我用得著這麽對付她嗎?”
李思旭不認為自己有錯,明明做錯的人又不是他,對,不是他的錯!
宋君健同意他的說法,“就是,誰讓她惹怒我們李少爺了,哪個A大的學生不知道李少爺是不能夠得罪的人嗎?是她自己犯了死罪,怨不得別人,是應該讓她吃吃苦頭了。”
“賤人健,你就不能夠少說兩句?”
“偉哥,你管的閑事也太多了吧。”
李思旭憤怒地放下了球桿,轉身警告他們,“我的事情用不著你們評頭論足,是兄弟的話就不要多說那麽多廢話,只管看戲就成。”
翌日
“有那個矮女人的消息了沒?”
“有,她和那個譚珊珊今天才剛離開的旅館,好像是找到房子了。”
李思旭立刻整個人都精神百倍,火氣十足說道:“誰敢跟我作對,居然有人租房子給她們?我不管你用什麽辦法,你都不許讓那個人租房子給她們,我要裴子西親自來求我,否則我會攪得她雞犬不寧!”
“好的好的。”
房東突然打電話給她說房子不租了,好像是租給了別人。
裴子西問她為什麽,不是之前說好了嗎?可是房東支支吾吾的,原因也是說的不清不楚。
“子西,那我們怎麽辦啊?沒有地方住是要留宿街頭嗎?”
“一定是那個混世惡魔李思旭在搞鬼,好啊,大不了我就跟你杠到底,我就不信了,A市這麽大,你還能夠真的一手遮天不成?”
裴子西服輸也不低頭,她絕對不會和那個李思旭求和!
譚珊珊和她一起上網找房子,奇怪的是,本來早上看的時候還有很多房子出租,忽然就一下子沒了一大半。
“你先去找個地方落腳,我去找那個人。”
“子西,你要去哪,找誰啊?”
裴子西氣憤填膺地回到了學校,第一眼就發現了李思旭,大步地走上前去,而當時他在打籃球。
“別擋住我視線,滾開。”
“李思旭!你真的很沒品,而且很無聊,就像個小孩子一樣沒頭沒腦!”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譚珊珊咽了咽口水,把臉上淚痕都擦掉,臉上罕見露出認真的表情,“從那天起,我就告訴自己,你是我譚珊珊一輩子的好姐妹,就算遇到地震海嘯火災等等都不會把我們分開,雖然我知道你得罪李思旭之後不會有好日子過,但是我也會繼續當你的好朋友好姐妹!”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愛我了,快去洗澡吧,你洗完到我,我可真的沒有閑情再繼續陪你這嘮嗑了,我很困,你快點去洗澡吧。”
等譚珊珊去洗澡後,裴子西小心翼翼地從行李箱裏翻出來一張照片。
說真的,如果不是譚珊珊突然提起那件事,恐怕她都不記得了。
那時候……她才8歲,剛好上小學二年級,而譚珊珊是隔壁班的。
有一次,裴子西看到她被幾個女孩逼到了墻角,聽到她們在咧嘴罵道:“你媽媽不過是個賣豬肉的農村婦女,而我媽媽是公司裏的經理,你憑什麽穿和我一樣的裙子,你的肯定是假的,我的可是名牌。”
那麽小的年紀,就已經開始區分底層和高層階級了,她們都喜歡和自己家庭狀況或者學習成績差不多的人玩,不喜歡和比自己矮一等人玩,所以她們總是找那些成績差的或者認為比自己低一等的同學來存托出自己的高貴和與眾不同。
她們還喜歡拉幫結派,如果有人一旦不聽領袖者的話,就會開始想盡辦法的整蠱別人,或者是欺負弱者。
而老師們總被那些偽裝一流的好學生所蒙騙,以為她們學習成績好,那麽人品肯定也差不多哪裏去。
就是因為這該死的偏見,才會有學校暴力的現象存在。
幼年的譚珊珊很靦腆也很怕事,她糯糯地解釋自己不是故意穿和她同一款的裙子,可是那個人不信,非說是她故意的。
然後還想要扒開她的裙子,裴子西那時候心智不成熟,就覺得這麽做太欺負人,就沖上去跟她們講道理。
經過那次事件後,她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永遠都不要和不是自己同一個世界的人試圖說服她們,因為她們的思想根本不是常人能夠所理解的。
她們可以說很無賴也很任性,二話不說的就一起沖上來打裴子西。
幼年裴子西其實和譚珊珊一樣,怕事,懦弱,膽小。
十年後,她為什麽會有了這麽大的改變?
因為她明白了一個道理,要想保護自己在乎的人就必須先讓自己變得強大,她從小就沒父母,沒姥爺姥姥,爺爺奶奶,兄弟姐妹的疼愛,可以說,她是一個人撐到了現在。
直到遇見了廖子曦,改變了她很多很多。
可是……在初三下期末那一年,他卻突然消失不見了。
這麽多年後竟讓她在A大碰見了,但是,他怎麽都不承認自己就是廖子曦。
她也不敢和譚珊珊提起這件事,哪怕小時候他們三個人是彼此心中最好的朋友。
他們……還能夠回到過去嗎?
廖子曦……為什麽會成了楊曦?
娛樂場
“發生什麽開心的事了?居然連贏我三輪,狀態這麽好?“
李思旭笑意微抿,樂得自在,“當然是那個裴子西,聽說她被教導員趕出宿舍了,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讓她退學,誰讓她早上用這麽狂妄的口氣跟我說話,我說過的,跟我作對的那個人到現在都還沒出生呢。”
宋偉軒搖搖頭,嘆息道:“你好歹也是個男人,幹嘛要欺負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就算她再怎麽心高氣傲也不過是個女孩子,你這麽做會不會太過分了?”
“我哪裏過分了?是她先挑起事端,如果她肯好好語氣跟我說話,我用得著這麽對付她嗎?”
李思旭不認為自己有錯,明明做錯的人又不是他,對,不是他的錯!
宋君健同意他的說法,“就是,誰讓她惹怒我們李少爺了,哪個A大的學生不知道李少爺是不能夠得罪的人嗎?是她自己犯了死罪,怨不得別人,是應該讓她吃吃苦頭了。”
“賤人健,你就不能夠少說兩句?”
“偉哥,你管的閑事也太多了吧。”
李思旭憤怒地放下了球桿,轉身警告他們,“我的事情用不著你們評頭論足,是兄弟的話就不要多說那麽多廢話,只管看戲就成。”
翌日
“有那個矮女人的消息了沒?”
“有,她和那個譚珊珊今天才剛離開的旅館,好像是找到房子了。”
李思旭立刻整個人都精神百倍,火氣十足說道:“誰敢跟我作對,居然有人租房子給她們?我不管你用什麽辦法,你都不許讓那個人租房子給她們,我要裴子西親自來求我,否則我會攪得她雞犬不寧!”
“好的好的。”
房東突然打電話給她說房子不租了,好像是租給了別人。
裴子西問她為什麽,不是之前說好了嗎?可是房東支支吾吾的,原因也是說的不清不楚。
“子西,那我們怎麽辦啊?沒有地方住是要留宿街頭嗎?”
“一定是那個混世惡魔李思旭在搞鬼,好啊,大不了我就跟你杠到底,我就不信了,A市這麽大,你還能夠真的一手遮天不成?”
裴子西服輸也不低頭,她絕對不會和那個李思旭求和!
譚珊珊和她一起上網找房子,奇怪的是,本來早上看的時候還有很多房子出租,忽然就一下子沒了一大半。
“你先去找個地方落腳,我去找那個人。”
“子西,你要去哪,找誰啊?”
裴子西氣憤填膺地回到了學校,第一眼就發現了李思旭,大步地走上前去,而當時他在打籃球。
“別擋住我視線,滾開。”
“李思旭!你真的很沒品,而且很無聊,就像個小孩子一樣沒頭沒腦!”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