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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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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之後,丁晨夕拿著辭職信走進孟祁岳的辦公室。

“什麽事?”

孟祁岳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腦:“有話快說,我現在很忙!”

把疊成三折的辭職信放在孟祁岳的面前,丁晨夕反手抹去眼淚:“對不起孟總,競標失敗都是我的錯,我會承擔責任,這是我的辭職信。”

雖然引咎辭職很不光榮,但她別無他法,沒有能力挽回公司的損失,她只能出此下策。

孟祁岳打開辭職信掃了一眼,然後重重的拍在桌上:“你給公司造成了幾十億的損失,不想辦法彌補寫封辭職信就算了?”

“孟總,我也很想彌補公司的損失,但我沒那個能力!”丁晨夕羞愧難當,深鞠一躬:“對不起!”

深邃的眸光一閃,孟祁岳若有所思,幽幽的開口:“你有那個能力,就看你願不願意了!”

難道還有轉機?

丁晨夕一下來了勁兒,忙不疊的點頭:“我願意,我願意!”

不管是上刀山還是下火海,只要能挽回公司的損失,減輕罪惡感,她都願意去做。

“很好!”孟祁岳似笑非笑,嘴角冷冷的揚起:“我剛剛接到消息,廣坤集團競標到了這項工程,你可以去求沈郁恒,叫他把工程讓給我們!”

去求沈郁恒?

丁晨夕頓時傻了眼兒。

在孟祁岳的逼視下,她沒有猶豫太久,點了頭:“好,我去求他!”

只要有一線希望,她都不能放棄。

接到丁晨夕的電話,沈郁恒喜出望外。

兩人約在以前經常去的咖啡廳見面,那是屬於青春年少的“老地方。”

沈郁恒說“老地方”的時候,丁晨夕怔了怔,難以自持的心痛讓她淚花閃爍。

咖啡廳的名字叫做“yesterday-once-more”,以前不覺得這名字有什麽不妥,時隔多年,再走進這家咖啡廳,丁晨夕真的有昨日重現的感覺。

那個時候,她還只是個初中生。

沈郁恒上高中之後課業繁忙,兩人見面的機會大大減少。

大部分周末,沈郁恒都會帶她來咖啡廳一起寫作業。

喝她最喜歡的奶茶,聽她最喜歡的鋼琴曲,兩個人擠在一張沙發裏,他耐心的給她講解數學題。

很多時候,她看著沈郁恒認真的臉不知不覺就入了迷,根本沒註意他說了些什麽。

也因此沈郁恒常嘲笑她是笨蛋,腦瓜子不是用來學習的。

那個時候的她,心思確實不在學習上,沈郁恒是她的整個世界。

考不上高中沒關系,考不上大學也沒關系,只要和沈郁恒在一起,她什麽都不在乎。

五年過去了,就算咖啡廳的桌子沙發沒有變,掛在墻上的畫沒有變,放的音樂也沒有變,丁晨夕依然找不回當初那種濃香甜蜜的心情。

物是人非,此時的她,心中只有回味不盡的苦澀。

在靠窗的第二個位置落座,慵懶的音樂緩解了丁晨夕沈重的心情,點了一杯奶茶,靜靜的等待。

十分鐘之後,沈郁恒風塵仆仆的趕來,看到丁晨夕,立刻笑瞇了眼。

“對不起,路上塞車,我來晚了!”他脫下西裝,在丁晨夕的對面落座。

心絞痛一閃而過,丁晨夕的指尖若有似無的繞著奶茶杯打圈:“沒關系,我也剛剛到!”

時光交錯,丁晨夕想起一些塵封的往事。

以前沈郁恒經常遲到,他穿著白色的足球服,像閃電一般奔到她的面前。

她總是不高興的撅著嘴,責怪他只顧著踢球而忽略了她。

已經記不得沈郁恒是如何的好話說盡,她只記得,他總是會在她生氣的時候偷吻她。

臉頰上似乎還保留著當初那種濕熱,微麻的感覺。

定了定神,丁晨夕不讓自己繼續沈浸在回憶中,開門見山的說:“我想求你把體育中心和博物館的工程讓給我們公司,可以嗎?”

丁晨夕的話似乎在沈郁恒的意料之中,他早已想清楚,毫不猶豫的回答:“可以!”

“真的?”丁晨夕壓下心底的喜悅,理智的告訴自己,不能高興得太早,事情不可能這麽順利。

“當然是真的,我什麽時候騙過你!”

沈郁恒話音未落,丁晨夕的神色就黯淡了下去。

他的欺騙比任何謊言都要可怕,對丁晨夕來說,是血淋淋的教訓。

收拾心情,丁晨夕淡然開口:“你的條件是什麽?”

“給我生個兒子!”除此之外,別無他求。

“不可能!”

丁晨夕堅定的回答:“沈總,我現在是在和你談公事,在商言商,請不要帶入私人感情。”

“晨夕,你何必活得那麽辛苦,讓我養你,我們的兒子以後繼承公司,這對你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對我來說,最好的選擇是自己養自己!”

這些年,嘗盡了人世間的酸甜苦辣,丁晨夕深刻的體會到,女人終究還是要靠自己才能活得漂亮。

把希望寄托在男人的身上,到頭來受傷的只能是自己。

丁晨夕艷麗如玫瑰花瓣般的唇噙著冷笑:“沈總,開個價吧,多少錢你才願意把體育中心的工程讓出來?”

來找沈郁恒之前,孟祁岳給了丁晨夕3億的底價。

也就是說,只要沈郁恒點頭,除去前期投入,他馬上就能凈賺兩億。

“我要你!”

沈郁恒深深的凝視丁晨夕,眸光之中,滿是柔情。

心口劃過一陣鈍痛,丁晨夕感覺鼻子有些發酸,故作輕松的開口:“如果沈總一定要這樣,那就沒什麽好說的了,以後我不想再見你,也請你不要出現在我的面前。”

語畢,她快速起身,大步朝門口走。

“晨夕,別走!”

正如丁晨夕所料,沈郁恒追上了她,阻止她離開:“再陪我聊幾句,好嗎?”

幾乎是哀求的語氣,聽在耳中,酸在心底,丁晨夕別過頭,不看他,冷冷的說:“沈總,請讓一讓,我和你沒什麽好談的!”

“怎麽可能沒有!”

曾經,她和他有說不完的話,不管大事小事,她都會第一時間告訴他。

那些年,就連丁晨夕的生理期,沈郁恒也了如指掌。

丁晨夕冷睨他,嘲諷道:“怎麽不可能,你以為我還是以前的丁晨夕嗎,被你賣了還幫你數錢?謝謝你,讓我長大了,也讓我清醒了,就算我被公司解雇,我也不會再求你!”

求沈郁恒根本就是自取其辱,她真是腦子進水了,才做這種蠢事。

不但不該來,而且該有多遠就躲多遠,永遠不要再見他。

猛的推開擋路的沈郁恒,丁晨夕撒腿就跑,她要跑出那些如夢魘般的記憶,更要跑出猝不及防的心酸心痛。

“晨夕,晨夕……”

沈郁恒的喊聲越來越遠,在街角轉彎,就完全聽不到了。

背靠著墻,丁晨夕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還沒等她緩過勁兒,沈郁恒就開車出現在眼前。

丁晨夕無視他,攔下一輛出租車回學校。

路上,沈郁恒不停的給她打電話,她都沒有接。

最後煩不勝煩,將他的手機號碼拉入黑名單才算消停。

沈郁恒知道說什麽都無濟於事,只能遠遠的看著丁晨夕走進濱城大學,抽完一支煙之後調轉車頭。

走到宿舍門口,丁晨夕想起昨晚燈泡壞了,便去超市買了個燈泡,準備自己換上。

以前燈泡壞了都是室友的男朋友幫忙換,現在室友都搬出去住了,丁晨夕孤家寡人,就只能自己man一點。

用手電筒照明,丁晨夕把書桌推到燈下面,然後凳子放書桌上。

丁晨夕輕松的爬上書桌,再艱難的爬上凳子,剛站上去,凳子猛烈的搖晃了幾下,把她嚇得大氣也不敢出,曲腿站了好久,平穩之後才慢慢的站起來。

順利的換了燈泡,丁晨夕長長的舒了一口氣,正準備爬下凳子,一只巨大的飛蛾突然朝她的臉撲來。

“啊……”

她躲閃飛蛾導致重心不穩,身子一歪,就從凳子上摔了下來。

身體與地面來個親密接觸,頭重重的磕在床沿邊,發出“咚”的一聲巨響。

近兩米的高度把摔得丁晨夕七葷八素,兩眼冒金星。

“哎喲……”她感覺自己全身都在痛,骨頭已經散架了。

恰在這時,手機響了。

丁晨夕隱隱約約看到床心有亮光,摸到手機,放耳邊:“救命,救命……”

簡短的呼救耗盡了丁晨夕僅剩的力氣。

手機掉落在地,她迷迷糊糊,聽不清電話那頭的人在說什麽。

丁晨夕突然覺得自己很可憐,如果今晚摔死了,也不會有人知道。

不知過了多久,門外響起嘈雜的腳步聲,鑰匙相互撞擊發出的聲音,還有熟悉的呼喊聲:“小丁,小丁……”

終於有人來救她了。

“裴總……”

她低喊著,緊繃的神經猛然一松,頃刻間就暈了過去。

醫院病房中,丁晨夕稍稍一動,手撐著頭正在休息的裴荊南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仔細端詳她。

丁晨夕雙眸緊閉,能看到眼珠在轉動,纖長的睫毛就像蝴蝶的羽翼,在眼窩裏投下陰影。

裴荊南輕喚:“小丁,小丁……”

聽到裴荊南的聲音,昏迷了近一個小時的丁晨夕緩緩睜開了眼睛。

“謝天謝地,你終於醒了!”裴荊南喜出望外,握緊她的手,溫柔的聲音竟有幾分顫抖:“感覺怎麽樣,頭還痛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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