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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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遺跡主人是一個識文斷字的土匪頭子!
何蘇寧特地去看了看被幾個大牛合力翻譯出來的石碑文,只想呵呵了,想來這樣囂張狂妄不羈的話語也不是古時那些酸腐文人能寫得出來的。
遺跡主人從碑文開頭便自我介紹了一番,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誰的樣子,又著重寫上了自己生前的豐功偉績,最後更是言明後人發現他的墓時,要將他的大名遠播。
但也不難看出來,碑文文采雖然狂放不羈但文采斐然,讀來令人蕩氣回腸,獨留石碑主人的灑脫不拘小節,雖是個土匪頭子但卻令人產生不了惡感。
何蘇寧抽了抽嘴角,從沒見過這樣的人,但想起來到遺跡發生的事,何蘇寧腦海裏靈光一閃,她抓住了,隨意就地找了個少人的地方,從隨身攜帶的包包裏拿出紙和筆,寫寫畫畫起來,她想,下一篇推理小說有著落了,落姐也不用催她了。
她習慣隨身帶紙筆,這是她從小養成的習慣,每有靈光乍現的時候,她便會記錄下來,以免忘記,有句話說得好,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說起來,當初寫《迷夜》只是源於何蘇寧不小心看到的黑暗交易,何蘇寧不是憤青,相反,她很清楚這個社會是不平等的,富人與窮人就是一個很好的對比,有錢能使鬼推磨,錢可是一個好東西。
她沒有什麽伸張正義拯救世界的念頭,那只是聖母的空想。每個人生來便是有自己的出身,這是不能選擇的。
在世家大族裏,有些骯臟事不會為圈外人所知,但何家蘇家恰好在圈子裏面,何蘇寧雖接觸圈裏人不多,但家人不會拘束她,該她知道的,她必須知道。
所以說,在圈子裏是沒有小綿羊的,有也是披著羊皮的狼。即使是被何家蘇家寵愛著的何蘇寧也對這些黑暗面知道得一清二楚。愛護一個人不是只愛寵著她,她要什麽給什麽,而是讓她了解世界的黑暗面,了解人性的惡,若將她養成牢籠裏的金絲雀,那不是愛護,而是毀滅。
何蘇寧那晚只是恰好碰到那對母女,母親準備將女兒“賣”了,還是拍賣一個女兒的初.夜,價高者得,當晚的拍賣呼聲高漲。
何蘇寧沒有什麽感覺,不是說她麻木冷漠,而是這種事見的多了,也見怪不怪了。第一次見到時,還會於心不忍,想著去救人,但那次卻被人賴上了,當時她還被那女孩要求負責女孩的一生,女孩糾纏了很久,給她帶來很大困擾,最後還是舅舅幫忙解決的,從那次後,何蘇寧深深懂得一個道理,別做爛好人!
更何況,這說得準確點,這是“別人家的家事”,何須輪得到你一個外人來管?
後來從蘇母與舅媽的談話裏,何蘇寧才知道事情因果,原來這對母女是圈裏人,但家族破產,父親車禍癱瘓在床,夫妻大難臨頭各自飛,母親迅速離婚將剩餘財產霸占,還在離開前競價拍賣女兒,聽說這位母親很寵愛女兒,平時要什麽給什麽,到了這個時候,什麽寵愛都是虛情假意,母愛也不過如此。
一個家族的破產也許是一個瞬間,一句話,從天之驕女到被母親出賣的女兒,這位驕縱任性的女兒沒有頹廢自甘墮落,她堅定地站了起來,極力反抗母親,斷絕母女關系,退學打工賺錢,與癱瘓在床的父親相依為命,蘇母與安楠唏噓不已,但也只是感嘆,各人有命。
何蘇寧從中得到啟發,落筆寫了《迷夜》的初稿,但故事卻與這件事大相徑庭。何蘇寧只是想借此表達自己對於社會黑暗面的觀點,沒有憤世嫉俗,沒有大加宣揚,只是平靜地用《迷夜》表達個人的意志。
《迷夜》主人公楚楚為了一探父母死因,暗處追查,到最後發現驚天陰謀,楚楚用自己的方法完成了覆仇,神不知鬼不覺,楚楚謀殺了兇手叔叔一家。很平常的故事,但不平常的是故事情節與謀殺方式,楚楚用自己的方法逼得叔叔親手謀殺了自己的一家人,而楚楚全身而退。
聰明的作家總能將俗套的故事化為新穎出彩的故事,何蘇寧就處理得很好,不落俗套,推陳出新。
這次來到遺跡,還發現了如此狂放不羈的土匪頭子,何蘇寧心裏是說不出的興奮,雖然她是個行事規矩地人,但本質上,何蘇寧心裏住著一個肆意的靈魂,大膽不拘一格,從不循規蹈矩,她渴望更多更多的新鮮刺激,何蘇寧從骨子裏便是一個何家人,不為世俗所拘束,不為固有的一切所僵化,永遠追求更遠。
何老爺子看得徹底,一句話便說透孫女的本質,是何家人的種。說起S市何家,世人只知道何家是古老的世家大族,底蘊深厚,書香世家,百年傳承,但熟悉的人卻知道,何家多出瘋子,此瘋子非彼瘋子。
何蘇寧的曾祖父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驚才絕艷,卻天生狂放不羈,戰亂時,毅然決然棄文從戎,在何蘇寧曾祖母難產去世時,精神失常,瘋瘋癲癲幾年也追隨妻子離去。
何老爺子的弟弟便是在醫學上的瘋子,出生書香世家,卻瘋狂迷上冰冷的手術刀,但他的醫學造詣無人能及,一雙手能使人起死回生,人稱“聖手”,卻在摯愛妻子意外去世時,決絕地選擇殉情,死時不到三十歲,多少人唏噓不已。
何家人選擇配偶絕不願屈就,愛上便是一生,何家人癡情的基因已無可考究,但癡情種的基因卻依然留在血液裏,但何家人有一股血性,敢想敢做,超脫世俗。
雖然癡情種暫時沒有苗頭,但何蘇寧知道,她骨子裏的的確確是有血性的,只是她能很好的控制,沒有讓自己成為世人眼中的“瘋子”,她只是想在思想上超越固有的僵化的一切,不為他人,只為自己,她不想自己被同化,既然改變不了世界,那就改變自己。
何蘇寧寫推理小說只是源於這個小小的理由,此時的她絕不會想到,在未來,有多少人多少觀念因為她小小的心思而改變。
何蘇寧迫切希望自己的靈光一閃變為她心中描繪的圖景,她全身心投入到創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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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蘇寧特地去看了看被幾個大牛合力翻譯出來的石碑文,只想呵呵了,想來這樣囂張狂妄不羈的話語也不是古時那些酸腐文人能寫得出來的。
遺跡主人從碑文開頭便自我介紹了一番,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誰的樣子,又著重寫上了自己生前的豐功偉績,最後更是言明後人發現他的墓時,要將他的大名遠播。
但也不難看出來,碑文文采雖然狂放不羈但文采斐然,讀來令人蕩氣回腸,獨留石碑主人的灑脫不拘小節,雖是個土匪頭子但卻令人產生不了惡感。
何蘇寧抽了抽嘴角,從沒見過這樣的人,但想起來到遺跡發生的事,何蘇寧腦海裏靈光一閃,她抓住了,隨意就地找了個少人的地方,從隨身攜帶的包包裏拿出紙和筆,寫寫畫畫起來,她想,下一篇推理小說有著落了,落姐也不用催她了。
她習慣隨身帶紙筆,這是她從小養成的習慣,每有靈光乍現的時候,她便會記錄下來,以免忘記,有句話說得好,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說起來,當初寫《迷夜》只是源於何蘇寧不小心看到的黑暗交易,何蘇寧不是憤青,相反,她很清楚這個社會是不平等的,富人與窮人就是一個很好的對比,有錢能使鬼推磨,錢可是一個好東西。
她沒有什麽伸張正義拯救世界的念頭,那只是聖母的空想。每個人生來便是有自己的出身,這是不能選擇的。
在世家大族裏,有些骯臟事不會為圈外人所知,但何家蘇家恰好在圈子裏面,何蘇寧雖接觸圈裏人不多,但家人不會拘束她,該她知道的,她必須知道。
所以說,在圈子裏是沒有小綿羊的,有也是披著羊皮的狼。即使是被何家蘇家寵愛著的何蘇寧也對這些黑暗面知道得一清二楚。愛護一個人不是只愛寵著她,她要什麽給什麽,而是讓她了解世界的黑暗面,了解人性的惡,若將她養成牢籠裏的金絲雀,那不是愛護,而是毀滅。
何蘇寧那晚只是恰好碰到那對母女,母親準備將女兒“賣”了,還是拍賣一個女兒的初.夜,價高者得,當晚的拍賣呼聲高漲。
何蘇寧沒有什麽感覺,不是說她麻木冷漠,而是這種事見的多了,也見怪不怪了。第一次見到時,還會於心不忍,想著去救人,但那次卻被人賴上了,當時她還被那女孩要求負責女孩的一生,女孩糾纏了很久,給她帶來很大困擾,最後還是舅舅幫忙解決的,從那次後,何蘇寧深深懂得一個道理,別做爛好人!
更何況,這說得準確點,這是“別人家的家事”,何須輪得到你一個外人來管?
後來從蘇母與舅媽的談話裏,何蘇寧才知道事情因果,原來這對母女是圈裏人,但家族破產,父親車禍癱瘓在床,夫妻大難臨頭各自飛,母親迅速離婚將剩餘財產霸占,還在離開前競價拍賣女兒,聽說這位母親很寵愛女兒,平時要什麽給什麽,到了這個時候,什麽寵愛都是虛情假意,母愛也不過如此。
一個家族的破產也許是一個瞬間,一句話,從天之驕女到被母親出賣的女兒,這位驕縱任性的女兒沒有頹廢自甘墮落,她堅定地站了起來,極力反抗母親,斷絕母女關系,退學打工賺錢,與癱瘓在床的父親相依為命,蘇母與安楠唏噓不已,但也只是感嘆,各人有命。
何蘇寧從中得到啟發,落筆寫了《迷夜》的初稿,但故事卻與這件事大相徑庭。何蘇寧只是想借此表達自己對於社會黑暗面的觀點,沒有憤世嫉俗,沒有大加宣揚,只是平靜地用《迷夜》表達個人的意志。
《迷夜》主人公楚楚為了一探父母死因,暗處追查,到最後發現驚天陰謀,楚楚用自己的方法完成了覆仇,神不知鬼不覺,楚楚謀殺了兇手叔叔一家。很平常的故事,但不平常的是故事情節與謀殺方式,楚楚用自己的方法逼得叔叔親手謀殺了自己的一家人,而楚楚全身而退。
聰明的作家總能將俗套的故事化為新穎出彩的故事,何蘇寧就處理得很好,不落俗套,推陳出新。
這次來到遺跡,還發現了如此狂放不羈的土匪頭子,何蘇寧心裏是說不出的興奮,雖然她是個行事規矩地人,但本質上,何蘇寧心裏住著一個肆意的靈魂,大膽不拘一格,從不循規蹈矩,她渴望更多更多的新鮮刺激,何蘇寧從骨子裏便是一個何家人,不為世俗所拘束,不為固有的一切所僵化,永遠追求更遠。
何老爺子看得徹底,一句話便說透孫女的本質,是何家人的種。說起S市何家,世人只知道何家是古老的世家大族,底蘊深厚,書香世家,百年傳承,但熟悉的人卻知道,何家多出瘋子,此瘋子非彼瘋子。
何蘇寧的曾祖父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驚才絕艷,卻天生狂放不羈,戰亂時,毅然決然棄文從戎,在何蘇寧曾祖母難產去世時,精神失常,瘋瘋癲癲幾年也追隨妻子離去。
何老爺子的弟弟便是在醫學上的瘋子,出生書香世家,卻瘋狂迷上冰冷的手術刀,但他的醫學造詣無人能及,一雙手能使人起死回生,人稱“聖手”,卻在摯愛妻子意外去世時,決絕地選擇殉情,死時不到三十歲,多少人唏噓不已。
何家人選擇配偶絕不願屈就,愛上便是一生,何家人癡情的基因已無可考究,但癡情種的基因卻依然留在血液裏,但何家人有一股血性,敢想敢做,超脫世俗。
雖然癡情種暫時沒有苗頭,但何蘇寧知道,她骨子裏的的確確是有血性的,只是她能很好的控制,沒有讓自己成為世人眼中的“瘋子”,她只是想在思想上超越固有的僵化的一切,不為他人,只為自己,她不想自己被同化,既然改變不了世界,那就改變自己。
何蘇寧寫推理小說只是源於這個小小的理由,此時的她絕不會想到,在未來,有多少人多少觀念因為她小小的心思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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