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chapter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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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1
下午五六點, 人少了一會兒, 只有三三兩兩的坐在裏面喝茶, 庭前安靜, 門可羅雀。宋沫沫站的久了也沒什麽毅力了。好朋友來了, 她連生意都不想做了, 只想和毛毛出去玩。
兩三個夥計在裏面看著她, “小老板, 你這也太那啥了吧。”
毛毛問:“沫沫, 你要幹什麽呀,站門口當門神嗎?”
宋沫沫說:“我在卡客。就是把客人招攬進來。這裏酒吧一條街的競爭特別大, 客源都是爭搶的,不進你家就是進了別人家。”
說著,一對小年輕從門前走過, 手牽著手, 宋沫沫趕緊遞上宣傳彩頁,道:“帥哥美女,進來感受一下民謠吧。”
女生說:“我不喜歡聽民謠。”
聽不聽無所謂, 反正趙奔唱的也不好, 宋沫沫笑咪咪隨機應變:“你想聽什麽,我們都有, 可以點歌的哇。”
這一片,宋沫沫最熱情。因為其他家全部都是夥計站在門口招攬客人, 唯有他們家是小老板自己站門口親自迎, 積極性自然不一樣。
夥計拿的是薪水, 職責所在,完成工作而已。宋沫沫要心心系系酒吧當天的銷售額,自己能拿到的收益,以及這個酒吧到底能維持多久。
小年輕最招架不住這樣的熱情,人家笑臉相迎,總歸不好意思拒絕,三言兩語就被哄進去了。
林奕茂看得目瞪口呆,從前的宋沫沫是個小太妹,在學校裏都是橫著走的,跟陽澄湖大閘蟹似的,服個軟都不輕易,現在居然在街上發起了傳單,還這樣卑躬屈膝地迎客。
她到底經歷了什麽?
毛毛忽然有些可憐宋沫沫,覺得她很不容易,眼神憐愛
宋沫沫走進來,問道:“你在看什麽啊?”
毛毛實話實說:“你剛剛招攬客人的樣子,好像在宜春樓啊。”
宋沫沫:“......”
----毛毛卒,享年21歲。
話說回來,毛毛還是很佩服自己的好朋友的,有魄力!學渣,也渣的很透徹明白。就像《回家的誘惑》裏面的男主洪世賢,21世紀最清醒的渣男,明明白白。
宋沫沫也是這樣。高中兩年都浪費掉了,最後一年,為了爭那麽一口氣,死命考上了A大——分數最低的一個專業。只是為了給爸爸媽媽爭一口氣。
進入大學以後,她很會找準定位,學習這條路與她無緣,但並不代表“出色”與她無緣。
所以宋沫沫的目標是,做一個出色的女青年。
兩人湊一堆說話,肚子都咕咕叫起來。
宋沫沫帶著林奕茂去勝哥的燒烤攤吃東西,遠遠地就看到勝哥光著膀子,叼根煙,站在有油煙最深處,眉頭深鎖,是個燒烤英雄了。
林奕茂一下午看到宋沫沫的改變,比較有感觸。說:“沫沫你知道嗎?我小的時候都以為咱倆以後只能去商場裏做保潔了,我好悲觀啊,尤其是你,什麽都不會,不學無術,在新東方都呆不下去的。我還想著以後等我學會了挖掘機技術,就可以養你了。”
宋沫沫好奇:“你為什麽不偷電動車養我啊。”
“唉,偷東西是違法的嘛。”毛毛說的一本正經:“你知道,我這人唯一的優點就是: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難倒也是。”毛毛確實沒啥優點特長。
毛毛的學習成績也不好,是被家裏人硬塞進重點中學的,經常被人看不起。
她和宋沫沫兩人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誰也別嫌棄誰。
兩個被嫌棄,又不會討人喜歡的小可憐蟲,經常湊在一起討論未來,給自己謀出路。
宋沫沫計劃去學習新東方烹飪,林奕茂學習挖掘機技術。討論好了還沾沾自喜,一時之間都忘記了是在自我調侃還是真實的將來。
好在,兩個孩子都蠻努力的。宋沫沫花了一年半的時間,理科不好她就拼命拉高自己的語文和英語成績,考上了一個蠻不錯的大學。林奕茂也不賴,考上了隔壁城市的師範大學。
兩人聊著,心酸沒了,全是歡聲笑語。
“老板,點菜。”
“來了!”
勝哥見是宋沫沫,把手裏的串兒給小弟,來到她們這一桌兒:“小宋老板來啦,想吃點兒啥?”
“我想吃一個烤豬腦兒,兩對雞翅,鯿魚......”
亂七八糟點了一大堆,“馬上給你烤。”
勝哥沒離開,與兩人閑聊起來,註意到林奕茂這個小姑娘,問道:“這是你朋友嘛?”
“嗯,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勝哥看了看林奕茂,一個圓圓的黑腦袋,竟然崇拜的看著宋沫沫,傻傻的。
唉,真是什麽樣的人交什麽樣的朋友。
勝哥開了個玩笑:“小姑娘有男朋友嗎?要不要來我們家?”
“去你家做什麽?”
“當我兒媳婦啊。”
林奕茂一口老血噴出來,扯好友下水:“你為什麽不叫宋沫沫去啊。”
宋沫沫在一旁高深莫測的笑。
勝哥悲涼道:“小宋老板已經有主了啊,唉。”
“什麽玩意兒?”
宋沫沫行雲流水般裝了個逼,扯出脖子裏的鉆戒:“優秀,是一種習慣......看看我的大鉆戒,賊亮賊亮!好看吧。”
這一年裏,她開了店,結了婚,確實優秀。
“......”
吃了這一頓燒烤,宋沫沫拉著林奕茂問,對著這個酒吧的第一印象是什麽,單純作為一個顧客的角度。
毛毛就知道這頓飯沒那麽簡單,為了朋友好,她提出了幾個意見,比如酒吧風格非當今主流,飲料味道一般還貴,店面太小,地理位置不好,宣傳少......
當然這些都是片面的考量,實際上開一個店遠遠比當顧客覆雜。其中的艱辛與棘手問題,只有當事人理解。
宋沫沫說:“趕緊吃,我帶你去別的地方。”
“南區的酒吧,那邊的人都不認識我,我需要做一下市調,明白我與別人的差異在哪。”
北區到南區若是從外面走的話,會橫穿一條街,晚上人很少,不少卡車,私家車都都停在路邊。
知道他們要去南區酒吧,會經過那一段路,勝哥提醒道:“你們倆別折騰了,白天去不行嗎?我可聽說那路上有變態。”
前面已經有好幾個女孩子被那個變態嚇到過。苦於沒有證據,這件事情沒有辦法上報派出所。”
宋沫沫拉著林奕茂上了小電驢,宋沫沫吹牛道:“放心,我們兩個人。若是兩個人都打不過一個也太垃圾了吧”
勝哥:“反正你們自己個兒小心點兒。”
“好嘞!”
周嘉垣本定一周多兩天回家,中途事情推進速度快,下面的接洽工作的人完全可以自己搞定。
周嘉垣便提前買了票回來,在機場時,他想給宋沫沫打電話來著,又怕被她嘲笑,周總你是不是想我啦?
想了一下作罷,手機丟一旁。不如趁這個時間給她一個驚喜好了。
孫助理來接他,只見周總去時一個行李箱,回來變了兩個。更驚奇的是周嘉垣提早回來了,孫助理幫他拎了一個箱子放進後備箱,問道:”都是些什麽啊?好沈。”
周嘉垣:“給沫沫買的玩具。還有東西。”
要這個樣子嗎?
見孫助理一楞一楞,周嘉垣笑了笑,“你沒結婚,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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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六點, 人少了一會兒, 只有三三兩兩的坐在裏面喝茶, 庭前安靜, 門可羅雀。宋沫沫站的久了也沒什麽毅力了。好朋友來了, 她連生意都不想做了, 只想和毛毛出去玩。
兩三個夥計在裏面看著她, “小老板, 你這也太那啥了吧。”
毛毛問:“沫沫, 你要幹什麽呀,站門口當門神嗎?”
宋沫沫說:“我在卡客。就是把客人招攬進來。這裏酒吧一條街的競爭特別大, 客源都是爭搶的,不進你家就是進了別人家。”
說著,一對小年輕從門前走過, 手牽著手, 宋沫沫趕緊遞上宣傳彩頁,道:“帥哥美女,進來感受一下民謠吧。”
女生說:“我不喜歡聽民謠。”
聽不聽無所謂, 反正趙奔唱的也不好, 宋沫沫笑咪咪隨機應變:“你想聽什麽,我們都有, 可以點歌的哇。”
這一片,宋沫沫最熱情。因為其他家全部都是夥計站在門口招攬客人, 唯有他們家是小老板自己站門口親自迎, 積極性自然不一樣。
夥計拿的是薪水, 職責所在,完成工作而已。宋沫沫要心心系系酒吧當天的銷售額,自己能拿到的收益,以及這個酒吧到底能維持多久。
小年輕最招架不住這樣的熱情,人家笑臉相迎,總歸不好意思拒絕,三言兩語就被哄進去了。
林奕茂看得目瞪口呆,從前的宋沫沫是個小太妹,在學校裏都是橫著走的,跟陽澄湖大閘蟹似的,服個軟都不輕易,現在居然在街上發起了傳單,還這樣卑躬屈膝地迎客。
她到底經歷了什麽?
毛毛忽然有些可憐宋沫沫,覺得她很不容易,眼神憐愛
宋沫沫走進來,問道:“你在看什麽啊?”
毛毛實話實說:“你剛剛招攬客人的樣子,好像在宜春樓啊。”
宋沫沫:“......”
----毛毛卒,享年21歲。
話說回來,毛毛還是很佩服自己的好朋友的,有魄力!學渣,也渣的很透徹明白。就像《回家的誘惑》裏面的男主洪世賢,21世紀最清醒的渣男,明明白白。
宋沫沫也是這樣。高中兩年都浪費掉了,最後一年,為了爭那麽一口氣,死命考上了A大——分數最低的一個專業。只是為了給爸爸媽媽爭一口氣。
進入大學以後,她很會找準定位,學習這條路與她無緣,但並不代表“出色”與她無緣。
所以宋沫沫的目標是,做一個出色的女青年。
兩人湊一堆說話,肚子都咕咕叫起來。
宋沫沫帶著林奕茂去勝哥的燒烤攤吃東西,遠遠地就看到勝哥光著膀子,叼根煙,站在有油煙最深處,眉頭深鎖,是個燒烤英雄了。
林奕茂一下午看到宋沫沫的改變,比較有感觸。說:“沫沫你知道嗎?我小的時候都以為咱倆以後只能去商場裏做保潔了,我好悲觀啊,尤其是你,什麽都不會,不學無術,在新東方都呆不下去的。我還想著以後等我學會了挖掘機技術,就可以養你了。”
宋沫沫好奇:“你為什麽不偷電動車養我啊。”
“唉,偷東西是違法的嘛。”毛毛說的一本正經:“你知道,我這人唯一的優點就是: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難倒也是。”毛毛確實沒啥優點特長。
毛毛的學習成績也不好,是被家裏人硬塞進重點中學的,經常被人看不起。
她和宋沫沫兩人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誰也別嫌棄誰。
兩個被嫌棄,又不會討人喜歡的小可憐蟲,經常湊在一起討論未來,給自己謀出路。
宋沫沫計劃去學習新東方烹飪,林奕茂學習挖掘機技術。討論好了還沾沾自喜,一時之間都忘記了是在自我調侃還是真實的將來。
好在,兩個孩子都蠻努力的。宋沫沫花了一年半的時間,理科不好她就拼命拉高自己的語文和英語成績,考上了一個蠻不錯的大學。林奕茂也不賴,考上了隔壁城市的師範大學。
兩人聊著,心酸沒了,全是歡聲笑語。
“老板,點菜。”
“來了!”
勝哥見是宋沫沫,把手裏的串兒給小弟,來到她們這一桌兒:“小宋老板來啦,想吃點兒啥?”
“我想吃一個烤豬腦兒,兩對雞翅,鯿魚......”
亂七八糟點了一大堆,“馬上給你烤。”
勝哥沒離開,與兩人閑聊起來,註意到林奕茂這個小姑娘,問道:“這是你朋友嘛?”
“嗯,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勝哥看了看林奕茂,一個圓圓的黑腦袋,竟然崇拜的看著宋沫沫,傻傻的。
唉,真是什麽樣的人交什麽樣的朋友。
勝哥開了個玩笑:“小姑娘有男朋友嗎?要不要來我們家?”
“去你家做什麽?”
“當我兒媳婦啊。”
林奕茂一口老血噴出來,扯好友下水:“你為什麽不叫宋沫沫去啊。”
宋沫沫在一旁高深莫測的笑。
勝哥悲涼道:“小宋老板已經有主了啊,唉。”
“什麽玩意兒?”
宋沫沫行雲流水般裝了個逼,扯出脖子裏的鉆戒:“優秀,是一種習慣......看看我的大鉆戒,賊亮賊亮!好看吧。”
這一年裏,她開了店,結了婚,確實優秀。
“......”
吃了這一頓燒烤,宋沫沫拉著林奕茂問,對著這個酒吧的第一印象是什麽,單純作為一個顧客的角度。
毛毛就知道這頓飯沒那麽簡單,為了朋友好,她提出了幾個意見,比如酒吧風格非當今主流,飲料味道一般還貴,店面太小,地理位置不好,宣傳少......
當然這些都是片面的考量,實際上開一個店遠遠比當顧客覆雜。其中的艱辛與棘手問題,只有當事人理解。
宋沫沫說:“趕緊吃,我帶你去別的地方。”
“南區的酒吧,那邊的人都不認識我,我需要做一下市調,明白我與別人的差異在哪。”
北區到南區若是從外面走的話,會橫穿一條街,晚上人很少,不少卡車,私家車都都停在路邊。
知道他們要去南區酒吧,會經過那一段路,勝哥提醒道:“你們倆別折騰了,白天去不行嗎?我可聽說那路上有變態。”
前面已經有好幾個女孩子被那個變態嚇到過。苦於沒有證據,這件事情沒有辦法上報派出所。”
宋沫沫拉著林奕茂上了小電驢,宋沫沫吹牛道:“放心,我們兩個人。若是兩個人都打不過一個也太垃圾了吧”
勝哥:“反正你們自己個兒小心點兒。”
“好嘞!”
周嘉垣本定一周多兩天回家,中途事情推進速度快,下面的接洽工作的人完全可以自己搞定。
周嘉垣便提前買了票回來,在機場時,他想給宋沫沫打電話來著,又怕被她嘲笑,周總你是不是想我啦?
想了一下作罷,手機丟一旁。不如趁這個時間給她一個驚喜好了。
孫助理來接他,只見周總去時一個行李箱,回來變了兩個。更驚奇的是周嘉垣提早回來了,孫助理幫他拎了一個箱子放進後備箱,問道:”都是些什麽啊?好沈。”
周嘉垣:“給沫沫買的玩具。還有東西。”
要這個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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