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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吊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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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道心急如焚。

上一刻還在看著慢悠悠閃爍倒數的綠燈,下一刻他已不顧綠燈僅餘三秒的時間,便刷一下沖過十字路口。

幸好夜深人靜沒什麽車輛,不然要遇上個跟他一樣急進的倒黴鬼,雙方大有可能都得車毀人亡。

本來從公安局到博蘭游泳館約莫二十分鐘左右的路程,南道到的時候,他僅用了十三分鐘。

博蘭游泳館大門早關了,十層高樓在夜色下沈寂得仿佛墨染的布匹,又像一只張開大嘴想要大餐一頓的獸。

南道看著,跳動的心不覺慢了兩拍。

這時候有信息提示音響起,他掏出手機一看,是朱小朱發過來的信息——南道,沒事了,你回去吧。

南道看到信息中沒事兩字,他松了口氣之餘,手上的青筋也止不住地跳得很歡快。

努力平息下自已內心萬千只草泥馬的心情,他平心靜氣地回按起朱小朱的號碼。

嘟嘟嘟!

朱小朱沒有接。

他按斷,然後重撥繼續打。

在連斷連打了三個電話後,又是一聲信息提示音響起。

不用看,他也知道一定是朱小朱的。

但他沒想到她雖然沒接打話,做事倒是很幹脆,知道他是犟脾氣大發了,於是給他來了條信息——大樓左側第四層有一扇窗戶沒關,我的繩索還放在樓下墻根地上,你攀爬上來,再到九樓九號更衣室,小心。

半夜被求助電話吵醒,擔驚受怕了好半會兒,開快車差些闖紅燈地來到目的地,卻又被突然一條信息叫回去的憤怒,南道到這會兒看到朱小朱識時務地發來的最後一條信息,終於下了下火氣。

他也沒細想,也沒表示異議,馬上照做。

依著朱小朱的提示來到大樓左側樓下墻根邊上,南道果然看到了一根繩索。

繩索還在微晃,顯然是朱小朱剛為他放下來的。

再順著繩索往上瞧,果然瞧得繩索那邊緊緊反扒在四樓窗戶內。

拉了幾下繩索確定牢靠之後,南道開始攀爬,嘴上半念半罵了句:

“臭丫頭!半夜三更盡給我找麻煩,最好是沒事,否則我饒不了你!”

罵歸罵,從最後一條信息知道朱小朱沒事之後,南道的心跳方從在飆車那會兒急速上升到現在落回原處正常跳動。

南道很快攀爬到四樓,身手矯健地翻過窗戶跳下落地,他收起繩索,又把窗戶拉上,只是沒鎖上。

順著繩索,他看到繩索刀頭鉆進更衣室窗對面墻裏。

這種繩索與刀頭他認得,一旦這種刀頭入墻,鋒利的刀頭便是瞬間在墻裏炸開四瓣,分四個方向死摳在墻裏,十分牢固。

這種繩索不止刀頭牢固,繩子本身也十分堅韌,莫說吊上他這樣的大男人,再加上個朱小朱約莫也不是問題。

沒有在更衣室待太久,南道很快走出更衣室。

更衣室外面便是四樓的游泳池,毫無波瀾的水面一片寂黑,窗戶緊閉,但仍有月光的銀輝折射進來,那一片銀輝輕曬在水面,與水光相映交錯,養眼得很。

南道目光自養眼的水面移開,他凝視起四周觀察著。

一會兒見沒什麽不尋常的,他便直走出游泳池,到四樓的電梯旁按開電梯,坐著電梯直達九樓。

進了電梯,他便看到被朱小朱遮了塊黑布的監控攝像頭。

這小丫頭還不算太莽撞,尚知道夜入博蘭游泳館是不請自到偷偷摸摸的行為,得遮一遮醜。

到了九樓,南道穿過供顧客不游泳或暫作休息的大廳,直往游泳池走去。

博蘭游泳館從四樓起的所有更衣室皆設在游泳池裏面,又因為九樓是VIP游泳池,共有九個獨立的游泳池,每個獨立的游泳池又都配有獨立的更衣室,以阿拉伯數字排號。

朱小朱緊貼在九號更衣室窗戶邊的墻,微微喘著氣。

白天被博蘭清堅持的態度拒絕,南道又並不完全信她而未盡全力進第十層游泳池的那會兒,她其實心裏便暗暗做了這個再次夜探的決定。

從九樓更衣室窗戶爬上第十層那整片整片的落地窗後,她發現她完全看不到裏面的狀況。

落地窗所用玻璃是單向鍍膜玻璃,她往裏看,根本無法窺得落地窗裏面的一點點狀況,只看到自已倒映在玻璃上的黑影。

就這樣,她被自已半吊在九樓九號游泳池更衣室窗戶上方第十層落地窗外面,足足吊了有半個多小時。

會選在這裏,也是因為她觀察到最終所得出的結果。

這個位置是最不容易被人發現的角落,是窺探的最佳地點。

從隨身背著的背包裏,她掏出一把精致鋒利的匕首,指腹在匕首柄暗處一按,匕首鋒利的刀面立刻變成一把鐵杵。

杵身呈現鏍璇狀,鉆頭是金鋼石制成的。

這把金鋼鉆鐵杵連鐵鋼巨石都能輕易鉆進去,用它來對付這落地窗玻璃應該沒什麽問題,她信心滿滿。

然在一分鐘後,事實證實她錯了!

朱小朱滿頭大汗地瞧著金鋼鉆鐵杵,再看向只有細微劃痕,而其他絲毫無損傷的落地窗玻璃表面,她氣得想開始磨牙。

她雖然不了解什麽高端的高科技產物,也從未想過去了解個透徹。

但她有一項長處,就是懂得破壞,最原始最直接的破壞。

這項長處她素來引以為豪,也是屢試屢勝,可今晚竟失靈了!

好像從這個失蹤案開始,她碰到的事兒就沒一件是順的,像是專門來跟她作對的,打哪兒哪兒不著。

朱小朱原來本著能不破壞公物就不破壞公物的原則,並不想出到這一項長處。

當然還有她雖認為第十層游泳池是案發現場,但也只是想著應該只有兇氣,還未到最後通諜的必要,所以才有了她拿刀威挾博蘭清,及後來她找上專案組並賴著進專案組的事兒。

可事實證明,博蘭清被她威挾至性命也沒有報案,他對第十層游泳池異常固執地維護,且他短短數月便迅速老化至斯的地步,都讓她不得不重審這個失蹤案。

她再把李娟兒最後出現的這個博蘭游泳館順了幾順,得出所有疑點皆是在前面十二個失蹤者案發現場所沒有的。

這讓她有了警醒,有了緊迫感。

或許在前二十個案發現場沒有進一步收獲,在第十三個案發現場她不僅能找到兇氣,且還能找到這起失蹤案的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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