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三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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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在車庫停好, 木蕭隨江近走出來,把鑰匙交給他:“江總, 那我就回去了。”
江近沒接鑰匙, 說:“有約?”
木蕭不知道他何出此言,如實答道:“沒有。”
“要是不嫌棄, 一起吧。”
一起……吃飯?
木蕭想了想:“好啊。”
反正她一個人回去, 也是潦草應付晚飯。有部日劇裏說的好啊,兩個人吃的才是飯, 一個人吃的是飼料。
不知怎麽,木蕭就是覺得, 江近也是這樣想的, 所以才留她下來。
直到進了家門, 看見江近挽起袖子走進廚房,木蕭才明白過來剛才為什麽他要說“要是不嫌棄”。
因為江近打算親自下廚。
這時候,即便頂頭上司讓你坐著看電視, 你也不能真的傻楞楞地杵著看電視,這點道理, 木蕭還是明白的。
她連忙順勢抱起飛撲過來的小絨球,腳下跟進了廚房:“江總,你是要親自做飯啊?”
江近:“嗯。”
“這……”
他打開冰箱, 見木蕭欲言又止,看了過來:“不放心?”
“不不不,”木蕭連忙搖頭,“就是覺得江總你不像會做飯的人。”
江近不置可否:“中餐西餐?”
謔, 看來還是位全才。
這時候再猶猶豫豫說什麽“哎呀怎麽好意思讓江總做飯”顯得太虛情假意,木蕭直接道:“中餐。”
大不了一會兒她洗碗就是了。
“吃不吃辣?”
“吃。”木蕭說。
江近從冰箱裏拿出一小盒辣椒:“難得,江南人很少吃辣。”
安城地處江南,口味偏甜,一般人是吃不了辣的。
木蕭說:“我以前在川都待過。”
川都是她精變的地方,用人類的話講,就是出生地。她對那裏當然有不一樣的感情。
算起來,她在川都住得最久。
蜀地嗜辣,木蕭住在那裏的時候,頓頓不離花椒辣椒,常常吃火鍋吃得大汗淋漓,趙佩佩還提醒她小心汗把畫皮上的五官給沖掉了,她不甚在意地笑笑:“當我這畫皮是三無產品啊?它不掉色的。”
那時候兩個人還都是自由身,轉眼間,趙佩佩就成了出門需要小心狗仔的大明星,她則成了見不得光的通/緝犯。
此前偶爾扮作別的模樣,還只是她的興趣愛好,那之後,便成了生存手段。
這輩子,大概都不能以自己原本的樣子活個痛快了吧?
話說回來,剛才她明明可以隨口胡謅,說自己先天能吃辣什麽的,卻還是下意識地沒有這麽做。
仔細想想,大概是覺得江近對她真誠以待,她也不好滿口胡說八道,跑火車似的跟他扯謊。
人跟人相處,多少還是要有點誠意的。
“哦,”江近應了一聲,“讀大學?”
木蕭隨口應道:“嗯。”
應完了心裏一驚——完了,又忘記保持人設,姜薇根本沒上過大學!
她往前接了無數單,從沒有這麽錯漏百出過,這回也不知道怎麽了,頻頻回歸真我,把人設拋諸腦後。
說起來,有很大一部分責任得歸江近。
有時候木蕭覺得,分明他面對的是一張姜薇的臉龐,但說話卻是朝“木蕭”說的。當然這種猜測毫無由來,她也就隨便想想。大概還是精分的程度不夠,常常代入自己的緣故。
“我是說,我曾經去過那裏的大學。”木蕭補充,“很漂亮,有很多樹。”
“嗯,”江近說,“我也曾去過那裏。”
“什麽時候?”
“很久之前了。”江近擰開水龍頭,木蕭抱著臂,倚在門框上。這一天下來其實她有點累,不過比起去休息,好像在這裏跟江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也挺放松。
小絨球在她腳跟打轉,時不時用鼻子去蹭她的褲腳,木蕭蹲下來,隨手摸了摸它。
就在她以為江近不會繼續往下說了之後,她聽見男人的聲音低低響起:“那時候,我遇到個人。”
木蕭耳尖微動,直覺告訴她,那個人在江近心中的地位不一般。
“她問我能不能給她點錢,作為報酬,她給我變個戲法看看。”
“什麽戲法?”木蕭問。
江近暫時停下手裏的動作,回身。他靠在廚房中央的料理臺上,像自問又像重覆了一遍木蕭的話:“什麽戲法呢?”
木蕭不大可能回答他,兩相對望,無言。
其實,他跟木蕭說的話,隱去了諸多細節。
譬如,那年在川蜀之地偶遇,他不過是個剛過八歲,初入道門的垂髫兒童,而她是個剛剛精變,話都講不利索的小女孩。
甚至剛出現的時候,木蕭都沒穿衣服。
還是江近看不過眼,偷偷溜回道門給她拿了一身自己的。一個小女妖,有好長一段時間都穿個小道士的衣服在深山野林裏亂晃。
他問她要錢幹什麽,對方理直氣壯地說——“有錢就可以買好多吃的啊!”
又問她當真會變戲法,她笑聲如銀鈴般動人——“當然啦!你喜歡什麽樣子,我都能變!”
她也的確不是吹牛。只不過,約莫是剛剛精變的緣故,她技藝十分不熟練,立誓要變個“跟阿近一模一樣的人”,結果把畫皮畫得亂七八糟,披了畫皮冒充江近在門派內練劍的時候,師父還以為他在外遭人打得鼻歪眼斜了。
……
後來道門變故,師父領他離開,他固執地想帶木蕭一起,但師父說,道士跟妖怪終究勢不兩立,尤其她是畫皮,帶著她不安全。
不是他們不安全,而是她不安全。
畫皮妖力低,能力卻強,最容易被人盯上利用,一個蕭條門派,是保護不好她的。
江近年紀小,那時卻也明白其中利害了。他跟木蕭告別,說“要不了幾年,我就來看你。”
木蕭說:“我不一定在這啦。”
江近讓她噎了一下,心道到底是沒心沒肺的小妖怪,說話這麽傷人。
他固執地說:“那我就一直找你。”
一語成讖。
後來江近長大,又用了三年時間重振門派,便立刻回川都尋木蕭,只可惜她真的像她說的那樣,早就不在了。
畫皮最擅長銷聲匿跡,這一分離,江近就再也沒找到過她。
直到千年後重逢,他是調查局的局長,而她則是一樁血案的嫌疑犯。
當時,調查局趕到現場的時候,只剩下一地血腥,屍體沒了皮,檢驗科的人說,是讓妖怪活活撕走了。
什麽妖怪會去剝人皮?答案顯而易見。
江近當然不信木蕭會害人,縱然川都一別,他們再沒見過面。
他找了案子的諸多疑點,又百般打探木蕭的下落,追至安城,這才有了清吧的那場重逢。
作者有話要說: 隔壁男主:媳婦下凡,正巧被我看見了,第二章 就拐回了家。
本文男主:媳婦入世,找了她一千年沒找見,好不容易找見了,丫好像還有個前男友(不是)。
慘,好慘,大概不是我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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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近沒接鑰匙, 說:“有約?”
木蕭不知道他何出此言,如實答道:“沒有。”
“要是不嫌棄, 一起吧。”
一起……吃飯?
木蕭想了想:“好啊。”
反正她一個人回去, 也是潦草應付晚飯。有部日劇裏說的好啊,兩個人吃的才是飯, 一個人吃的是飼料。
不知怎麽,木蕭就是覺得, 江近也是這樣想的, 所以才留她下來。
直到進了家門, 看見江近挽起袖子走進廚房,木蕭才明白過來剛才為什麽他要說“要是不嫌棄”。
因為江近打算親自下廚。
這時候,即便頂頭上司讓你坐著看電視, 你也不能真的傻楞楞地杵著看電視,這點道理, 木蕭還是明白的。
她連忙順勢抱起飛撲過來的小絨球,腳下跟進了廚房:“江總,你是要親自做飯啊?”
江近:“嗯。”
“這……”
他打開冰箱, 見木蕭欲言又止,看了過來:“不放心?”
“不不不,”木蕭連忙搖頭,“就是覺得江總你不像會做飯的人。”
江近不置可否:“中餐西餐?”
謔, 看來還是位全才。
這時候再猶猶豫豫說什麽“哎呀怎麽好意思讓江總做飯”顯得太虛情假意,木蕭直接道:“中餐。”
大不了一會兒她洗碗就是了。
“吃不吃辣?”
“吃。”木蕭說。
江近從冰箱裏拿出一小盒辣椒:“難得,江南人很少吃辣。”
安城地處江南,口味偏甜,一般人是吃不了辣的。
木蕭說:“我以前在川都待過。”
川都是她精變的地方,用人類的話講,就是出生地。她對那裏當然有不一樣的感情。
算起來,她在川都住得最久。
蜀地嗜辣,木蕭住在那裏的時候,頓頓不離花椒辣椒,常常吃火鍋吃得大汗淋漓,趙佩佩還提醒她小心汗把畫皮上的五官給沖掉了,她不甚在意地笑笑:“當我這畫皮是三無產品啊?它不掉色的。”
那時候兩個人還都是自由身,轉眼間,趙佩佩就成了出門需要小心狗仔的大明星,她則成了見不得光的通/緝犯。
此前偶爾扮作別的模樣,還只是她的興趣愛好,那之後,便成了生存手段。
這輩子,大概都不能以自己原本的樣子活個痛快了吧?
話說回來,剛才她明明可以隨口胡謅,說自己先天能吃辣什麽的,卻還是下意識地沒有這麽做。
仔細想想,大概是覺得江近對她真誠以待,她也不好滿口胡說八道,跑火車似的跟他扯謊。
人跟人相處,多少還是要有點誠意的。
“哦,”江近應了一聲,“讀大學?”
木蕭隨口應道:“嗯。”
應完了心裏一驚——完了,又忘記保持人設,姜薇根本沒上過大學!
她往前接了無數單,從沒有這麽錯漏百出過,這回也不知道怎麽了,頻頻回歸真我,把人設拋諸腦後。
說起來,有很大一部分責任得歸江近。
有時候木蕭覺得,分明他面對的是一張姜薇的臉龐,但說話卻是朝“木蕭”說的。當然這種猜測毫無由來,她也就隨便想想。大概還是精分的程度不夠,常常代入自己的緣故。
“我是說,我曾經去過那裏的大學。”木蕭補充,“很漂亮,有很多樹。”
“嗯,”江近說,“我也曾去過那裏。”
“什麽時候?”
“很久之前了。”江近擰開水龍頭,木蕭抱著臂,倚在門框上。這一天下來其實她有點累,不過比起去休息,好像在這裏跟江近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也挺放松。
小絨球在她腳跟打轉,時不時用鼻子去蹭她的褲腳,木蕭蹲下來,隨手摸了摸它。
就在她以為江近不會繼續往下說了之後,她聽見男人的聲音低低響起:“那時候,我遇到個人。”
木蕭耳尖微動,直覺告訴她,那個人在江近心中的地位不一般。
“她問我能不能給她點錢,作為報酬,她給我變個戲法看看。”
“什麽戲法?”木蕭問。
江近暫時停下手裏的動作,回身。他靠在廚房中央的料理臺上,像自問又像重覆了一遍木蕭的話:“什麽戲法呢?”
木蕭不大可能回答他,兩相對望,無言。
其實,他跟木蕭說的話,隱去了諸多細節。
譬如,那年在川蜀之地偶遇,他不過是個剛過八歲,初入道門的垂髫兒童,而她是個剛剛精變,話都講不利索的小女孩。
甚至剛出現的時候,木蕭都沒穿衣服。
還是江近看不過眼,偷偷溜回道門給她拿了一身自己的。一個小女妖,有好長一段時間都穿個小道士的衣服在深山野林裏亂晃。
他問她要錢幹什麽,對方理直氣壯地說——“有錢就可以買好多吃的啊!”
又問她當真會變戲法,她笑聲如銀鈴般動人——“當然啦!你喜歡什麽樣子,我都能變!”
她也的確不是吹牛。只不過,約莫是剛剛精變的緣故,她技藝十分不熟練,立誓要變個“跟阿近一模一樣的人”,結果把畫皮畫得亂七八糟,披了畫皮冒充江近在門派內練劍的時候,師父還以為他在外遭人打得鼻歪眼斜了。
……
後來道門變故,師父領他離開,他固執地想帶木蕭一起,但師父說,道士跟妖怪終究勢不兩立,尤其她是畫皮,帶著她不安全。
不是他們不安全,而是她不安全。
畫皮妖力低,能力卻強,最容易被人盯上利用,一個蕭條門派,是保護不好她的。
江近年紀小,那時卻也明白其中利害了。他跟木蕭告別,說“要不了幾年,我就來看你。”
木蕭說:“我不一定在這啦。”
江近讓她噎了一下,心道到底是沒心沒肺的小妖怪,說話這麽傷人。
他固執地說:“那我就一直找你。”
一語成讖。
後來江近長大,又用了三年時間重振門派,便立刻回川都尋木蕭,只可惜她真的像她說的那樣,早就不在了。
畫皮最擅長銷聲匿跡,這一分離,江近就再也沒找到過她。
直到千年後重逢,他是調查局的局長,而她則是一樁血案的嫌疑犯。
當時,調查局趕到現場的時候,只剩下一地血腥,屍體沒了皮,檢驗科的人說,是讓妖怪活活撕走了。
什麽妖怪會去剝人皮?答案顯而易見。
江近當然不信木蕭會害人,縱然川都一別,他們再沒見過面。
他找了案子的諸多疑點,又百般打探木蕭的下落,追至安城,這才有了清吧的那場重逢。
作者有話要說: 隔壁男主:媳婦下凡,正巧被我看見了,第二章 就拐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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