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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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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能動,僅靠眼神和或粗或細的呼吸聲,誰能弄得懂。

趕在中午的飯點兒前,樂樂穿著從家出來時的衣裳,梳了一個姑娘頭,自己一個人大大方方的在樓下大堂吃了一頓中午飯。

雖然反胃,卻還是極力的壓制著,點了平時她最愛吃的食物。

同時,她還不忘跟店小二聊天,一口一個小二哥,肉嘟嘟小臉,笑得極其燦爛,滿面好奇的問這兒問那兒,天南海北什麽都問,其間穿插著碼頭上都有哪些船呀,往哪個方向走的,費用多少,沿著河南下,都路過哪些城鎮,城鎮裏都有什麽好玩兒的……

到了飯點兒,即便是小客棧,人也慢慢多了起來,店小二有心偷懶,也扛不過掌櫃的利眼。

看到收拾的利利索索的姚雲龍已經走到客棧門前,樂樂高聲跟小二打了個招呼,便獨自上了樓。

在街上混日子的孩子,身上都有絕活兒,想不被人發現進到樂樂的房間裏,對姚雲龍來說真是小菜一碟。

進屋來看,鳳兒還在床上睡覺,嘴角翹得高高的,幸福的抱著松軟的棉被,看樣子正在做美夢。

姚雲龍繃著小臉,雖然盡量表現出一臉的平靜,可從那兩只放光的眼睛來看,事情進行的很順利,樂樂壓低聲音,“賃好了?”

“嗯,在官帽胡同,東邊第二家,兩進的宅子。”一說話,那股子興奮勁兒就控制不住了。

從桌子上倒了杯水,遞給姚雲龍,樂樂問道:“多少錢。”

一口氣將茶水喝幹凈,姚雲龍一抹嘴,說道:“中人說四十兩一年。”

四十兩,在城外都夠買娘家那小院子兩個大了,在城東才賃個院子,還是一年的,果然富,“然後呢?”

小胸脯撥得高高的,姚雲龍得意極了,音量也控制不住,“我跟他說,宅子太舊,而且離大街這麽近,太鬧,只能出三十兩一年,他就答應了。”

三十兩一年,樂樂低頭思索一會兒,問道:“你去看的時候那個宅子裏有沒有貼黃紙,符紙之類的?”

姚雲龍一楞,不明白樂樂為什麽這麽問,想了想自己剛才的經歷,低聲道:“沒註意。”

敲敲桌面,樂樂輕輕的向他解釋起來,“你看,你這麽大點兒的一個小子,長得弱不經風,身邊也沒有隨從,最關鍵的是,你挑那些毛病實在算不得什麽,就這樣,你要三十兩他就答應給你三十兩,那可是十兩銀子呀有問題,一定有問題。”肯定的說完後,樂樂接著吩咐道:“你再去打探一下,不要問中人,去附近水井邊上,婦人聚集的地方,皮小子們玩的地方,問一問,那宅子一定出過事兒。”

姚雲龍恍惚大悟,點點頭,覺得很有道理,正要走,突然又被樂樂喊住了,“算了,別去了。”

煩燥的敲敲腦袋,那個男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麽她不知道,可跑不掉“有權有勢”這四個字,他手下的人一定不少,對上這樣一大群敵人,任何蛛絲馬跡都要清理幹凈,嘆了口氣,樂樂皺著眉頭說道:“你都去過一回了,再去就容易被人給記住。”

姚雲龍本來就是一個聰明人,又在街上混過這麽多年,可以說什麽樣的人沒見過了,什麽樣的事兒也基本上都見過了,樂樂這半天的作派他已經明白,自己這個臨時的假娘在躲人,所以,立刻就聽懂了她說的是什麽意思。

拿過自己的化妝工具,樂樂朝姚雲龍招招手,“過來,我給你畫一下。”

不管他願意不願意,都被樂樂撲了一層粉在臉上,遮住了一臉的菜色,輕掃眉尾,英俊的小正太立刻變成了帶著淡淡憂傷的憂郁王子。

樂樂滿意的點點頭,“行了,這樣,你去東城靠近北邊的地方找,要是在城北找也行,只要是獨門獨院的就可以,記得你現在是爹爹剛死了,家產都被族人霸了去,娘帶著你們來海城投親,結果親戚也找不到了,想先找個地方,安頓下來再說。”

姚雲龍一臉的古怪,在心裏重覆了一遍樂樂編的故事,問道:“那咱們是哪裏人?”

哪裏人,現在小寶寶應該是兩個多月,還要配上爹爹剛剛死,就算那個假冒的爹爹死一個月好啦,要辦喪事,還有跟族人扯皮,還沒趕路,這樣一來就不能遠了。

想了想,樂樂挑了一個離海城和京城都很近的地方,“就永安州好了。”

卻認真的重覆著樂樂說的話,將幾個重點反來覆去的念叨著,直到記住了才沖著樂樂鄭重的點點頭,

見他這麽快就記住了,樂樂又接著吩咐一些細節,“記住是剛死,只燒了頭七,族人就開了祠堂,現在剛剛過二七。不要到處嚷嚷,要小心一些,說完,要一副後悔的表情,一副犯了大錯的樣子,還要求那人千萬別亂說。”

眼珠子轉了轉,立刻點點頭,樂樂滿意的再往下吩咐,“找好房子了,回來偷偷把鳳兒帶走,然後去碼頭找我,那邊有個接官廳,在接官廳門前有幾個小攤子,我在那邊等你。”

將屏風後面,樂樂穿上了一件極為素靜的衣裳,拿過一個不大的包袱系在腰上,外面罩上一件從家出來時穿的衣裳,冬天的衣服本身就肥肥大大,臃腫不堪,如果不知道實底,或者是眼力特別的人,誰也不會想到這樣一個小姑娘也算得上是腰纏百貫。

樂樂離家時的大包袱已經分成三份,一份裏面裝了一件舊棉袍,棉袍包裹著樂樂所有的金銀細軟,可以說,除了銀票,這就是她的全部家當,現在這份家當就纏在她的腰上。

她也曾經考慮過,要不要學著小說裏主角的方法,將細軟都當掉,然後保管好當票,日後再贖回來。

可是想去想來,想來想去,覺得還是算了,這裏怎麽說都是鎮海候的地盤,自己那些首飾,大部分都是從鎮海候太夫人、夫人那裏得來的,搞不好前腳進了當鋪,後腳就送到鎮海候的書房裏了,太危險

太危險了

不過,有一樣東西應該當掉了。

還有一大一小兩個包袱,小的那個,裏面裝的全都是平時她常穿的衣裳,這個是要在附近的舊衣店賣的,給那個男人造成,自己錢不夠花,所以要將舊衣裳都賣掉的假相。

大的那個,裝的都是些她沒機會穿,或者是說舍不得穿的衣裳,這些就是穿出去也不怕被撞見,樂樂就決定留下來。

“我先走了,你安頓好鳳兒,就去辦自己的事情,然後過來接她時,順便將那個大包袱也帶走。”說完,她便大搖大擺的下了樓,絲毫沒有考慮到,姚雲龍一個小孩子拿這樣一個大包袱出門,會不會被當成賊的問題。

城南住的多是窮苦人家,基本上大家都靠碼頭為生,這樣一來舊衣店就不少,正是因為這樣,姚雲龍才能一早上那麽快完成樂樂吩咐的事情。

找到了一家門臉明顯比其他人家大的舊衣店,樂樂走了進去,將自己挑出來的那一包袱衣裳都拿了出來,反覆給夥計磨價錢,折磨好一會兒,才將價格最終定在十五兩銀子。

樂樂十分確定,這個夥計一定會記得自己這張臉,和她有意無意間說出來的那些消息,不管那個男人能不能找到這些個小夥計,總之,有一分一可能就要做出一百分的努力嘛

現在,還剩最後一件事情要做,站在當鋪門口,樂樂深吸了一口氣,邁步走進了當鋪,將那支鑲滿珍珠的金簪遞了出去。

高高的櫃臺後面,一個留著三綹胡子的男人,眼睛一亮,接著往前一探身,低頭看著樂樂,嘴角露出一抹賊笑,“小姑娘是要當這簪子?”

第一次進當鋪,樂樂還有些緊張。

特別是當她仰著頭,對上從那個超高櫃臺裏探出的腦袋,頓時就有一種去廟裏拜拜的感覺,覺得那人高高在上,似乎是無所不能。

不知道自己想當金簪的這個願望能不能實現呢?心虛的樂樂點點頭,咽了口口水,努力大聲說道:“是,死當,多少錢?”

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朝奉的嘴角得意的往上揚起。

當鋪的標配是什麽?首先就是高高的櫃臺,除非是姚明來,不然,誰來都得擡頭跟裏面的朝奉說話,無形之中,就擡高了朝奉的權威。

朝奉挑著蘭花指,拈起金簪,翻來覆去的看,“鎏金簪子,珍珠是不少,可惜個頭都太小,”說著嫌惡的撇撇嘴,“就十兩銀子吧。”

十兩銀子?

樂樂不幹了,雖然說自己是想要擺脫這個金簪,也想利用這個機會,再放一些煙霧彈,可憑什麽死當還十兩銀子,不管怎麽說,當初那人是花五十兩買回來的

什麽高高在上,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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