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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就以一個很13的形象出現過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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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了,明德想著,盤腿在墻頭坐下,問道:“你是誰呀?多大了?”

小和尚小手兜住晃下來的淚水揉了揉,兩只眼睛兔子般紅通通的,“施主哥哥,我叫阿羅舍,今年六歲……”

明德單手撐著頭:“你怎麽會在這裏呢?”

小和尚聞言更傷心了:“姐姐說今天不用念經,可以出來玩,結果把我丟在這裏就跑掉了……”

明德溫柔地問:“你姐姐叫什麽呀?”

小和尚泣道:“姐姐叫朱朱……”

明德鳳眸翹了起來,瞳仁中有熠熠輝光:“你姐姐讓你在這裏做什麽呢?”

小和尚腦袋垂得低低的,對著手指道:“她說,如果看到一個穿黃衣服的哥哥,就同他走……”

“我可以天天見到爺爺奶奶?”

“可以。”

“我可以吃肉嗎?”

“……不可以。”

“我可以不念經嗎?”

“……不可以……”

“我可以捉小魚嗎?”

“……不可以……”

“我可以不吃蘿蔔嗎?”

“……不可以……”

……

明德抱起他時,從他背上摸到一本小冊子,名叫——

《阿羅舍領養須知》。

阿羅舍,弘啟十四年生,從父朱姓,單名裟。與其兄朱伽同胞而生,生時窒息將亡,幸為暹羅越菩寺高僧所救。

此子生來有佛緣,無親緣。

為父母所養,則久病難愈。

離父母而近菩提,則其疾自愈。

應高僧言,於越菩寺剃度為僧,法號阿羅舍,意為“一切不住”。

年初,高僧圓寂,建議阿羅舍歸返中土,習中原禪法真如。

十六歲以前,需嚴守戒律。

十六歲以後,可隨緣而行。

作者有話要說:腫麽趕腳是挖了一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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