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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時機(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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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時機(一更)

這一次的突然改變計劃前往美國, 其實還真的不是蘇韻在故意給伯恩下套,而是這這邊確實發生了大事。

其一,是之前斯皮爾伯格跟她說過的:拿到了華納大筆投資的DC最近準備開拍超人電影, 這個消息一傳播開來之後, 立刻引起了相關人士的註意。

那麽多的投資,而超人的締造者西格爾和舒斯特並沒有拿到應得的補償金,因此他們就召開了一個記者會, 把他們被蒙騙著,以區區130美元就賣掉了超人全部版權的辛酸故事公之於眾。

追憶舊事, 《超人》這個人氣極高的漫畫和角色, 在1938年前無人賞識,直到在《動作漫畫》刊登出來之後方才直接一飛沖天,不但讓公司賺得盆滿缽滿, 還直接拉開了美漫史上的黃金時代。

可以說, 《蝙蝠俠》的誕生, 也是基於《超人》的大熱而跟風出來的。

按照規定,美漫與日漫最大區別在於概念, 美漫以角色和公司為中心,日漫則是以作者為中心。所以,只要角色的版權還握在公司這一邊, 就算是換了畫手和編劇,出版社也照樣可以繼續推出與這個角色相關的漫畫,只要故事和畫風足夠出色, 讀者便會欣然接受。

當年初出茅廬的西格爾和舒斯特二人拿著超人向《動作漫畫》投稿時,編輯部估計是看出了超人的巨大潛力, 因此就開出了一個無比強勢的條件, 要求用130美元買斷超人的一切版權, 否則超人就不給刊登在《動作漫畫》上。

在當時的物價水平來算,一塊面包不過幾美分,130美元已經算是不小的一筆錢,所以那時仍是新人、還飽受過退稿之苦的西格爾和舒斯特雙雙都吃了沒有經驗的大虧,就這麽蒙騙著,簽下了賣掉《超人》的合同。

在聽聞DC每一年都能靠《超人》的漫畫賺取數百萬美元的利潤,而且還以此拿到了華納大筆投資準備拍攝真人電影的消息後,早就已經懊悔不已的西格爾和舒斯特二人終於是再也無法忍耐,一起攜手開始了維權之行。

這一舉動,立刻就在漫畫界引起了激烈的反響:《超人》從二戰前一直紅到了現在,乃是DC旗下的當家明星,為其賺取了數不清的利益——然而它的兩位創作者,居然是如此狀況淒慘!

昔日曾經幫比爾·芬格發聲懟鮑勃的畫家傑瑞·羅賓遜,現任全美漫畫家協會的主席,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連同朋友尼爾·亞當斯一起,支持起了這兩位超人創造者的維權舉動。

畫家亞當斯是第一批看著漫畫長大,並最終也努力實現了小時候的理想、成功進入漫畫界的人。立意為創作者爭取權利的他,在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激情迸發,為此特別創作出了著名的聲援漫畫——《超人能否拯救自己的作者》。

蘇韻從東瀛飛到美國這邊時,這邊的維權戰況已經到了白熱化的階段,西格爾和舒斯特二人在同行和讀者的支持下,向DC發起了律師函,雙方對簿公堂。

來到了這邊之後,蘇韻就和比爾等人一起密切觀望著官司的進展,等待著這一個也許會成為比爾未來的維權之行參照事件的官司,能夠成為維權成功的先例。

即使有著當年白紙黑字簽字畫押的合同,DC不用害怕官司會敗訴,但它們害怕的,卻是來自漫畫界各個從業人員和讀者們所凝聚起來的、巨大的輿論壓力。

克裏斯多夫·裏夫主演的《超人》系列電影即將開拍,而且還特地為此而花了四百萬美元的高價請來馬龍·白蘭度飾演超人生父,這個關鍵時期,自然是容不得任何負面新聞。

最後,在無數人的期望裏,DC終於做出了一定的讓步,承諾了未來將會把西格爾和舒斯特這兩個名字以創作者之名標註在所有的超人作品上,並且還承諾這兩位創作者將享有每年三萬五千美元的固定補貼。

這個消息一出,除了漫畫界和讀者那邊響起了成功的狂歡之外,蘇韻和比爾這邊也是仿佛吃下了一顆定心丸:當有相同或相似的官司出現時,一般都會參照已有的先例來判決。

有了前面的維權成功例子,再加上DC現在的關鍵公關期,哪怕鮑勃再怎麽能折騰,DC也會盡量用它那大石壓死蟹的強權去息事寧人。

於是乎,在奧維茨的引薦下,蘇韻和比爾請來了業界小有名氣的律師,同樣是一紙律師函,將現在的蝙蝠俠之父鮑勃和比爾的前東家DC都給告上了法庭。

這一個大瓜還未平息又來了一個大瓜,而且還是與《超人》齊名的《蝙蝠俠》,漫畫界和讀者、粉絲等紛紛又放下了手頭上的事務,爭分奪秒地開始關註起了事情的進展。

比起外人的看熱鬧不嫌事大,DC這邊的編輯部都要瘋了:為什麽比爾這個特別好捏的軟柿子居然挑了這個時候鬧事?!

是看到前人維權成功,所以終於醒悟了過來?

還是有心人眼紅他們拿到了投資準備拍攝真人電影,所以特意挑著這個緊要關頭搞DC?

面對高層的指責,現任的蝙蝠系主編幾乎想要詛咒起早已經離職的前編輯蘇利文:當時負責《偵探漫畫》並且簽下了蝙蝠俠稿件的,就是這個人。

據說蘇利文根本就沒見過比爾,當年類似這樣的捉刀行為常見得不得了,所以蘇利文就只知道自己是花錢從鮑勃那裏買來了稿件,至於稿件是不是鮑勃一個人創作的,那就不是他關心的重點了。

反正傻得可憐的比爾也沒在稿件上署名。

哪怕後來比爾在鮑勃和羅賓遜的相繼出走之下,熬到了蝙蝠系漫畫的編劇位置,但認可他才華的編輯部也大多認為他只是後續的繼任創作者,而不是真正創作了大部分蝙蝠系劇情的原創作者。

之後因為蘇利文的離職,以及鮑勃那精明的商業頭腦和那些暗中的不道德小手段,在同時代人裏才華算不上一流的鮑勃,就成為了功成名就的蝙蝠俠之父。

在蘇韻之前的建議下,比爾將收集到的人證物證都呈了上去。

有錢有人脈總能使鬼推磨,蘇韻在建議之後,就發了電報去英國,從庫布裏克那裏請來了薇薇安連帶著她喜歡拍攝紀錄片的幾個朋友,以練手為由讓他們跟著比爾到處采訪能尋找到的證人,用視頻記錄下了證人們的所有證詞。

這個小型紀錄片拍攝得很不錯,庫布裏克在看過之後,甚至還十分滿意地說要是他下次拍電影,那就讓女兒薇薇安跟在身邊,拍攝有關新電影的紀錄片。

但比起強而有力的紀錄片“人證”,比爾這麽多年為創作蝙蝠俠所累積下來的資料——他自稱為“花招書”的記事本,滿滿當當地堆成了一座小山,才是最讓人驚嘆的事。

而且能有時間記錄的,他甚至都找來了自己珍藏著的相應期數的漫畫,逐一作為對比,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證明了他這些點子,的確是在漫畫刊登出來之前就已經想到並記錄下來的。

雖然表面軟得很,但是畢竟也是真正的蝙蝠俠之父,蝙蝠俠知識淵博幾乎無所不能的這一點,是絕對的脫胎於比爾。

這種的“調色盤”對比,在後世的文章反抄襲行動中非常流行也是非常關鍵的證據,不過制作起來卻是極其的損耗心力。

蘇韻是真的想不到,比爾在這段時間裏,幾乎是純手工制作出了這麽一份證明自己的對比盤。

有才華的老實人一旦認真起來,你永遠不知道他能做到哪一步。

相比於比爾的人證物證詳盡無比,鮑勃那氣急敗壞的反駁就顯得是那麽的蒼白無力:這個時期他早就已經在高額版權協議的補償金下活得無比滋潤,比之年輕時減少了極大的工作量,哪怕從前有一些能證明他也參與了一部分創作的證據,如今大概也是早已找不著了。

沈浸在撈錢和享樂的人與依然堅持不懈創作的人,誰會歷久彌新,誰會不進則退,是十分顯而易見的事情。

雖然現在官司還沒能正式開打,但在這對比懸殊還有先例參照之下,負責他們這樁官司的律師是表示勝算已經十分之高,現在需要考慮的,就是賠償的方式和數額了。

無論對方選擇打官司還是私了,比爾都能從法律上正式得到他應得的地位和報酬,還歷史以公正。

基本放下了心的蘇韻,於是就開始關註起了她趕來美國的第二個原因:懷有創業夢想的奧維茨和他的四個夥伴,還未來得及炒了老板自己開公司的時候,就已經因為在偶然的談話裏,被公司的人得知了他們想離職創業的想法……

於是他們五個成功被炒。

五人倒也光棍——反正都是要跑路的了,被老板炒和炒了老板雖然在名頭上聽起來有差距,但實際上結局也是一樣的,沒什麽差別……

既然沒了工作,那麽就幹脆提前開始實現創業的夢想嘍。

就是比起攢夠錢創業,現在的匆忙提前創業將會缺乏不少起始資金。

因此奧維茨想起了當初看起來人傻錢多的鄒運華和他的佳和電影公司:正好之前的談話裏,鄒運華是一直都有進軍好萊塢的想法,那麽從他那裏敲點投資,應該不難吧?

這樣佳和以後在好萊塢行事也方便,而他們的新公司CAA也能安全熬過創業艱難期。

結果一通電報發過去,鄒運華是壓根不care:之前看在奧維茨和他的夥伴是背靠WMA這個老牌公司的大樹,才會抱著賭一把的心理用了他們,現在奧維茨幾人想要自己立業而且目標還只是中小型的公司,他幹什麽要和他們這種進行這樣的風險合作?

最近許氏兄弟的喜劇片特別好賣,海外又有蘇韻在鎮場子,佳和在香江是數得上名號的大公司了,而且還聯絡得上華納;哪怕和WMA合作不來,和WMA差不多或者二線的經紀公司,還能合作不來麽?

這種看不起小目標的自大,使得鄒運華就這麽放棄了一個天大的發展機會。

因此,聽到奧維茨準備創業但缺乏資金到幾乎要去貸款的蘇韻,就馬不停蹄地從東瀛飛了過來。

那一副逢低吸納的抄底心理,端的就是當年炒股發家時的狂熱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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