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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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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季康是高信立的同門好友, 是個性子十分爽利的人。蔡家原有四個兒子,伯仲叔季,可惜蔡伯康早年間得病去了, 蔡仲康便成了長子,現在人們說起蔡季康,也總說是“蔡三公子”。興許都是三公子的緣故,安三公子跟蔡三公子私底下倒是有些來往,左右也不過喝個小酒聽歌小曲兒的交情。蔡季康來流光院作過幾回客,所以顧銛也認識。

反倒是蔡仲康,雖然跟安韶華認識的年頭久, 但因為一個是二皇子的伴讀一個是三皇子的伴讀,反而沒什麽私交。

前段時間安韶華跟顧銛說起蔡仲康,費了好些口舌,顧銛才想起來“是那個, 有年秋獵,人們都跑去獵狐、獵兔子, 只有他領著四五只小狐貍滿山跑的人是吧!”

顧銛這麽一說,安韶華想起了一件往事。

約摸十年前春天, 小劉將軍來京中述職,給二皇子帶了一匹馬。有天天氣好極了,小劉將軍帶著二皇子去京郊練騎射,玩了一整天。哪知沒兩天三皇子知道了,哭著喊著要去京郊打獵。繼後在中間和稀泥拉偏架,說什麽哥哥要讓著弟弟。三皇子有人撐腰更是不饒人,還要二皇子把馬給他。二皇子那時候還小, 咬緊了不肯說送,只說借。

三皇子騎著馬出去, 獵了一只狐。

打過獵的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下春日不打獵,因為春天正是下崽的時候。三皇子獵的那只母狐,窩裏正有六只小狐貍。蔡仲康把小狐貍帶回家養了起來,直到第二年夏天才把狐貍放了。

只是三皇子不知道是有意無意,騎馬的時候沒給馬釘好掌,那馬打那天之後就跛了,二皇子很是傷心,卻也無可奈何。

如此說來,蔡仲康本是個心慈之人。只是——

上輩子開隆四十一年前後,景和七八歲的時候,蔡仲康出事兒了。

先是有人告禦狀,說是蔡仲康強搶民女,還把人淩虐致死。那時候蔡仲康已經入閣聽事,很受重用。皇上下令嚴查,這一查,竟然牽扯出幾十條人命,這還是近一兩年有名有姓有屍首的,其餘不可考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當時安韶華正在潁州查拐子案,回來之後聽刑部的仵作酒後跟別人說:此案之淒慘世所罕見,死者都是妙齡女子,渾身沒有一處好的地方。那老仵作一側的牙都掉光了,說話嗤嗤漏風,饒是如此還是說的一眾聽者直抽冷氣。聽罷,人人都罵蔡仲康衣冠禽獸,豬狗不如,死後一定要下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安韶華心中卻存疑,早年在宮中伴讀,與蔡仲康雖沒有太多來往,卻也覺得蔡仲康雖然不善言辭很少與人交際,卻是心細心軟的老實人,總歸不是陰狠之輩。怎麽會做出那等事來?

後來,蔡仲康定案之後判了斬監候,只等聖裁。蔡大人帶著幾個兒子去牢裏看了蔡仲康。

當時安韶華在牢裏審問人犯,那人犯在京中拐了好些人家的少爺小姐,賣給一些沒孩子的家庭。而且“京裏的少爺小姐一個個八字都好的緊,能賣上好價錢。”安韶華當時自己家裏也有四五個孩子,雖然並不是慈父,想到拐子所作所為也是義憤填膺氣得狠了,一時之間竟忘了獄卒給自己說的,一會兒蔡大人會來,請安大人成全他們父子最後一面的話。

等安韶華反應過來,蔡家父子已經進來了。他有心想要避出去,卻只聽到蔡仲康微弱的聲音嘶吼了一聲:“爹!我沒有!”然後就是蔡大人驚呼,緊接著蔡季康兄弟痛哭失聲……人聲嘈雜,一團亂。安韶華趕緊跑過去,蔡仲康居然咬舌自盡了。

曾經那個帶著一群小狐貍滿山跑的公子哥兒,死時形銷骨立,雙目圓睜,滿口鮮血,嘴中發出咳咳的聲音,見安韶華過來,抓住他的手,看口型,說的還是“我沒有”。

蔡仲康死前那句“我沒有”困擾安韶華多年,可惜等他要查之時,死者已經入土,生者記憶又不牢靠,有的這也有可能,那也有可能;有的一問就撒潑打滾,說安韶華揭人傷疤心思叵測;有的說著說著就記不清。他只能反覆借閱當時的案宗,逐字逐句分析。但從案宗上看,蔡仲康一案人證物證俱在,環環相扣、相互印證、難以推翻。

死者中有兩個是蔡家的丫鬟,雖然是在城外發現的,但據說都是被蔡仲康的小廝叫走的。其中一個丫鬟的屍體被發現時,嘴裏含著一枚閑章,是蔡仲康閑來無事自己刻的,他也認了。

還有四個死者,本是永安京中本分人家的姑娘,算得上小家碧玉,個個姿容昳麗。這四個都是在家中被擄走的,屍體都是在京郊被發現,從第一個姑娘被抓走到最後一個姑娘的屍體被發現,前後兩年多時間。第一個死者是被裸身扔到山裏的,雙手反綁,在屍身不遠處有半支玉簪。第三個死者是在京郊一個廢棄的瓜棚裏被找到,屍體下面壓著一塊龜甲,占蔔用的龜甲。因為這四個死者被擄走時候都是十五歲,被擄走的方式類似,死因相同,被捆綁的打結方式也一樣,再加上傷情、淩虐用的器具留下的痕跡、統統相同,所以京兆府直接就把這四個案子當作同一人所為了。可惜雖然全力追查,卻一直沒能有線索。

直到有人告禦狀,京兆府在蔡仲康家搜到了一個箱子,裏面有淩虐那些姑娘所用到的所有器具。

當然,箱子可能是栽贓,屍體旁邊發現的蔡仲康的半截玉簪跟龜甲也可能是栽贓。但是那枚閑章呢?再說發現屍體到有人告禦狀,前後一年有餘,誰栽贓別人能隱忍這麽久呢?

安韶華幾度暗訪也沒能找到新的證據,雖然有一些細微的疑點,卻也不至於情理不通。就拿那半截玉簪來說,蔡仲康說那玉簪是一次狩獵時丟了的,並不知道怎麽出現在死者身邊。但這個證詞不予采信,畢竟只是口說無憑。還有,有個死者從被綁到發現屍體,中間有將近兩個月時間。而那個死者被擄走第三天,蔡仲康祖母去世,他父親帶著他們兄弟三人回老家丁憂,三個月後兄弟三人回京。這麽說來,蔡仲康也許沒有犯案的時間。可最後結案的案宗上,卻把這個寫成“擄走死者之後,家逢劇變,無心淩虐,最終將死者活活餓死。”。但案宗中所有的驗屍格目裏,除了幾具白骨,其餘都不是餓死的。誰能從白骨中看出,是不是餓死的呢?森森白骨,又已經入土為安了。安韶華不相信死者一定是餓死的,同樣也不能說一定不是餓死的。

可惜他還未能弄明白蔡仲康一案,自己就先被流放了。

重生之後諸事繁雜,等安韶華想到蔡仲康的時候,算來距最初的死者遇害不到兩年。安韶華看案宗,看驗屍格目,死者慘狀猶在眼前。他覺得依照前世那個案子的程度來看,淩虐之癖不是剛剛養成,應該有幾年了,所以再往前推幾年,才是案子真正開始的時間——也就是現在。

早在安韶華去滄州之前,已經讓高信立暗中註意一下蔡仲康,至今也沒有什麽特別。

蔡仲康三年前已經成親,育有一女,妻子已經又有孕了,算算日子,蔡仲康這一離京,等回來第二個孩子都快滿月了。據說他每天對著妻子的肚子叫兒子,安韶華聽聞真想告訴他一聲,還是女兒。他要生夠四個女兒,才能有一個兒子。有兩個妾,都是蔡夫人帶來的陪嫁丫鬟,開了臉伺候在房裏。蔡仲康此人並不重欲,除了當值很少出去應酬。偶爾跟著同僚們去吃酒,宵禁前也一定要回家的。

上輩子那些個受害人,現在大多只是十歲上下,除了一個現在是蔡家的外院灑掃丫頭之外,其餘的都在家中。

忽然三皇子說要跟他們同路去北疆,安韶華直覺這一路不會太平。

對於將要發生的事情,安韶華也無意說太多。跟顧銛商量的時候,也只說聽到些風聲,蔡仲康有淩虐之癖,或許還有人命牽扯。顧銛卻難得的沒有暴躁起來,而是笑吟吟地說:“要說是李讚或者是三殿下,我還是信的。蔡仲康?他神神叨叨的,遲早出家。”

安韶華何嘗不曾這樣想過,上輩子他曾經暗中調查過三皇子跟李讚,三皇子雖然性格暴戾,卻只是杖斃犯錯宮人而不是淩虐。李讚娶妻之後,納了幾房妾室,子孫繁茂,沒有聽說過什麽不堪傳言,細查之下也沒有端倪。

可上輩子蔡仲康那一句“爹,我沒有。”連日來總是炸雷一般響在腦中,安韶華思前想後還是決定跟二皇子借暗衛。關於蔡仲康的傳言,二皇子跟顧鋒表示完全沒聽說過,但也對安韶華沒有起疑,二皇子很痛快地將秋分借給了安韶華,言明現在暗衛都有任務,等做完手頭的事情會讓他們追上安韶華他們的。

安韶華叩謝拜別,二皇子有些擔心。三皇子此人不是個能容人的,安韶華跟顧銛這一路少不了要受氣,安韶華還好,只怕顧銛那個性子要吃虧。二皇子只說:遇事一定要保全自己,只要人還在萬事都能從長計議。

顧鋒也是千叮萬囑,若是有事不要瞞著別人自己解決,且不說別人,綏州的劉將軍跟平城的顧老公爺一定會為他做主的。

等秋分說完蔡仲康這一天的事情,就出去了。安韶華跟顧銛對視一眼,總覺得還是要再多叮囑顧銛兩遍,千萬不要惹了這位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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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梅子湖。

其實我覺得,寫文其實就是個尋找同好的過程。

文的節奏、措辭、情節設置、人物互動,都是作者反覆推敲之後覺得最合適的。但是這個合適並不是最好的,而是在那個情況下,那個性格的那個人物,就該那樣做。

讀者在看的時候,覺得合胃口,那就看下去,一章一章,一本一本。要是覺得真的忍不了,可以走,也可以留言罵。個人選擇,難說對錯。

但是被噴的時候,有人維護,真的是特別特別感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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