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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來自姜雨柔的一封絕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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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家裏,我一直處於弱勢地位,母親你蠻橫,只要忤逆你的想法,你就跳起來大罵!要把我訓得服服帖帖像個奴隸一樣,你就開心了!父親,你嫌棄我如垃圾,哦對了,你最常對我說的那句話,不就是“真垃圾!”嗎?

對!真垃圾!花了半個月工資為家裏買了一個自動吸塵器,你說真垃圾退了!為弟弟買了很多衣服,弟弟在學校裏寄宿讀書,連衣服看都沒看到,你就說真垃圾,直接退了回去!

在你們日覆一日的辱罵當中,我真的覺得自己跟垃圾一樣,臭不可聞!以至於現在,我見了誰,都仿佛好像低了一截!

廢話說的有點多了,你們更關心的,應該是那所謂的丈夫和孩子了吧!

那個所謂的丈夫,就是相親的對象,在村子裏算是個有錢人吧,好像是做貨車生意的(至今弄不清楚做什麽的),應該先說一下,這是我第一次相親,什麽都不懂,母親只同我說了去見一面,看一看,其他什麽也沒交代。

在母親牌友的牽線下,去見了一面,話沒有說幾句,男方突然拿了一個紅包來遞給我,所有的人都叫我接著,母親是、父親是,甚至媒人也是!

可我們兩個只說了幾句話,我對他的了解,僅限於他長什麽樣,多大,叫什麽。

當時我看了一眼紅包,很厚!不知道該接還是不該接!

母親在一旁說:“接下啊,這是見面紅包,接了以後,你們再慢慢聊,要是聊不來的話,可以退的!”

嗯,可以退的!我信了這句話,將蜷縮在背後的手,伸了出來,接過了那萬惡的“見面紅包”!

父親、母親很開心,男方的父母也很開心,媒人更開心!甚至當場,男方的父母給媒人塞了一個紅包!

我有點懵,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我只知道,這個紅包我是打心底抗拒的,可母親看我的眼神,好像在說,你敢不接下這個紅包,今天就從家裏滾出去!

是,我一直是一個懦弱的人,我不懂得推辭!我不懂圓滑!我更不懂什麽叫自我意識!我就想封建社會的女人一樣,屈服於家庭。

有必要再說一句,我當時以為,接下是一種禮儀,反正錢我不用,母親說可以退的(當時我可能腦子鈍了,紅包是萬萬不能接的,因為我接下了這個紅包,他們都以為我對這個男方有好感,表示可以繼續交往下去)。

對了,在他們的眼裏,是繼續交往下去,也就是代表著,我已經是那個男方的女朋友了。

到家的時候,母親說起,應該可以說是說漏嘴了吧,她說:“接了紅包,就相當於訂親了。”

我慌了,六神無主,我以為只是代表,兩個人可以嘗試著聊一聊,就像普通朋友一樣,並沒有我們兩個是男女朋友的一種關系。

怎麽就因為我接了那個紅包,就變成了他的女朋友了呢?現在我也遲遲沒有想通。

我只知道,自從母親說漏嘴,我們已經是訂親了,是男女朋友關系,我對男方的感覺,就像蝴蝶效應一樣,從原來的普通認知變成了反感,甚至在後面發生的一些事情推動下,直接演變成了厭惡,只要一見到他,我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歇斯底裏的抗拒,感覺自己處於一個牢籠中,感覺自己要窒息,我不明白,為什麽我要同一個不喜歡的人相處,甚至於聊一些我完全不感興趣的事,這當然是後話了。

當天晚上,我一夜未眠,第二天起來,我就同母親說,我要把紅包退了,我們可以以普通朋友的關系來聊天,來相互了解,若是有好感的話,那自然是皆大歡喜,可若沒有,便就自然而然的可以不用再聊下去了。(因為一扯到金錢關系,什麽事情都說不清了)

我的想法太天真了!

母親你說:你既然不喜歡他,你為什麽要接他的紅包?

我蒙了,我是這樣回答的,“你不是說紅包可以退嗎?況且我怎麽可能第一次見到一個人,就喜歡他!並且你們當時都說,先了解一下嘛!培養一下感情,萬一喜歡呢?不喜歡再退啊!可你們沒跟我說,我接了他的紅包,就是跟他訂親了,就是他的女朋友了!我沒有辦法接受,就因為一個紅包,我就同一個完全不了解,連說話都沒有超過十句的人成了男女朋友關系。”

我又著重的說了:退了紅包,還是可以以普通朋友的關系,了解之後,看要不要再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

可母親你說:萬一我們看對眼了,男方就不會給那麽大的紅包了!覺得他們會看輕了我!最後,你加了一句,你丟不起這個人!再後面,你胡攪蠻纏時,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丟不起這個人,我們家丟不起這個人!我僅僅是想退個紅包而已,難道作為當事人的我,不應該以我的想法為先嗎?

我堅持要退,你用緩兵之計,說先了解半個月,同他出去玩一玩,逛逛街,到時候再看看情況是怎麽樣,不喜歡,再直接退!

我堅持,要退紅包!並且表示,就算退了紅包,也可以像朋友那樣出去逛街、吃飯。

你怒了!又將那些不堪入耳,各種xing器官的罵人話,一遍又一遍的加誅我身上,大罵我不孝!白養了我,早知道當初不該養了我!

父親在一旁“擊鼓助威”,罵我有什麽資格同你們叫板!出去那麽多年,連一分錢都賺不回家,這麽垃圾,還敢這麽囂張!

現在想想,還真是心累!從始至終,我對你們只有完全無條件的服從,從未對你們發過脾氣!就像一只很乖很乖的寵物一樣,可你們卻因為我如此,你們看輕我!欺負我(心情不好,罵我出氣,母親曾經笑著說漏了嘴)!

可面對於性格潑辣,在家從來不幹家務活,對你們說話很刺、很不中聽的妹妹,你們卻寵上了天!重男輕女的你們,對於弟弟簡直當佛祖一樣供奉著,只要我在家裏,我就是老媽子的角色,還充當出氣包,誰不高興了,上來罵幾句,就連妹妹弟弟都敢同我對著幹!給我甩臉色!(現在我明白了,我所以為的盡孝道是在家包下所有的家務活,而在你們眼裏,就是我應該做的,而在你們眼裏所謂的盡孝道,就是拿錢孝敬你們。

那時我是很沒用,基本賺不到什麽錢,剛出來是,工資一千六,一千給父母,六百留著當生活費,第一份工作結束後,每況愈下,連自己基本的生活,都很難保障,只能偶爾寄一點回家,更多的是,在網上給你們購買東西,寄回家。我卻是大錯特錯,這些都是應該做的,而盡孝道的評判方式在於我拿了多少錢回家。)

話題又有點扯遠了,繼續回到“丈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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