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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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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工匠家住縣城,自己有輛騾車,每日來往平山村也算方便,平日裏家裏要吃的肉菜,方氏多半也托他一並從縣城帶來。

除他自己外,一同來沈家做工的,也就是兩個十五六歲的徒弟,餘下的人都由沈族長家出了,加上沈驚秋,十個人選了最近的黃道吉日開了工。

沈驚春家這麽大動靜,不少村民都跑來圍觀,看到一車一車拉過來的青磚,那是羨慕又嫉妒,酸話說了一籮筐,反倒是先前與沈驚春發生過不愉快的幾個婦人縮著腦袋像個鵪鶉一樣。

原先這幾個婦人對沈驚春的話還有點懷疑,現在是完全信了,如果不是侯府給銀子,就憑方氏孤兒寡母的,怎麽可能起這麽大的房子。

沈驚春不知道一個房子就讓人想到了這麽多,房子開始建,家裏就一直鬧哄哄的沒個安靜日子,好幾日她刨木頭的時候都被忽然的動靜嚇到了,差點刮到自己的手,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索性就將手裏的活放下,開始往地裏跑。

玉米已經開始抽穗了,那就離能吃也不遠了,要不是季節的問題,沈驚春是肯定不會鋌而走險種玉米的,別看現在這五畝地的玉米種出來能賣個好價錢,可來年跟別人一起種,人家的玉米沒有木系異能滋養生長緩慢,就會發現問題了。

種玉米的時候,手裏沒啥錢,她是硬著頭皮去種的,現在手裏有錢了,又不忍心這五畝玉米壞掉,只能破罐子破摔,先將這一茬玉米種好再說,等到了來年,村裏人發現兩茬玉米收獲時間相差那麽多,她就一問三不知好了,反正是外來物種,咱也不知道呀!

原本往玉米地跑,一是為了躲清靜,二是現在天越來越冷,玉米對異能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可連著跑了幾天,沈驚春就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照理說她家這五畝地的位置很偏,應該很少會有人過來才對,可連著幾天,沈驚春都發現有人在附近晃蕩,而且一旦她靠近,那晃蕩的人就跑沒影了。

這明顯是做賊心虛啊!

五畝地的占地面積已經不少了,這五塊地又都連在一起,玉米長高了從這頭根本瞧不見那頭,沈驚春圍著地轉了一圈,就見靠山那邊被人薅走了不少還沒成熟的玉米棒子,連帶著玉米桿都被弄倒了幾根。

這是遭賊了?

沈驚春簡直不敢相信,居然有人會對這麽小的玉米下手,可轉念一想,別人都沒吃過這個,根本不知道玉米什麽時候能吃。

她想了想,腳下生風麻溜的回了家。

沈志清見她像陣小旋風一樣跑了回來,還當是出了什麽事,忙問道:“咋了妹子?”

沈家其他幾位叔伯兄弟一聽沈志清問,也都關切的朝她看去。

沈驚春心頭微暖,也沒瞞著他們:“我家那玉米地遭賊啦。”

“啥?賊?哪個喪了良心的啊?”

建了幾天房子,偶爾聽沈驚春提起,眾人也對那五畝地有了了解,知道這玉米起碼還要二十天才能吃,這麽個稀罕物,等成熟之後,每一支都是錢,現在就去偷,可不就是霍霍錢?

“不知道,我這幾天就瞧著不對,原本還想著可能是有人從那一塊上山,可連著幾天下來,總覺得不對,繞著轉了一圈才發現玉米被霍霍了不少。”

這玉米最初定價可是十五文一支的,就沈驚春看見的那一塊就起碼被薅走了百來只,這怎麽算都是一兩多銀子。

方氏正在院子裏摘菜準備燒午飯來著,聽到玉米被霍霍了,也心疼的不行。

“這樣下去不行啊,還是得找人去那邊看著,別玉米還沒長好就沒人霍霍光了。”

沈驚春點點頭,現下農忙過了,村裏很多年輕都想著外出務工掙點過年費,如果找人去看地的話應該很好早,但關鍵是,這不是有人就好了。

如果不是自己人,難保找來的人不會監守自盜。

家裏他哥算一個,可以領著人去看玉米地,可她哥也不是機器人,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連軸轉,必須還得找一個人跟他換班才行。

沈驚春掃了一圈,視線就落在沈志清身上。

沈族長一共生了三個兒子沒有閨女,而這三個兒子又分別生了兒子,依舊沒有閨女。

原本徐長寧還在沈家的時候,因為沈老太太不喜歡沈族長一家,與他們走的不近,可自從方氏帶著兒女搬出來,兩家走動近了,沈驚春就與幾個堂兄有了來往,尤其是年紀相近的沈志清。

這位堂兄別看平時大大咧咧的,可為人特別靠譜。

“四哥你來一下,我有事找你。”

聽沈驚春喊自己,沈志清忙放下手裏的活跑了過來:“咋了妹子,有啥事跟哥說!”

“也沒啥事,我就是想著四哥你一向可靠,所以想問問你願不願意去看玉米地。”

沈志清松了口氣:“嗨,我還當什麽事呢!咱兄妹倆的關系,這不就是一句話的事嗎?你就說想怎麽看?”

沈驚春抿嘴笑了笑:“你進屋來,我們坐著說。”

兄妹兩個進了屋,跟正在看書的陳淮打了個招呼就各自坐下:“咱自家人我也不跟你客氣,當然你也別跟我客氣,我是打算早晚都派人去看地的,四哥你如果願意的話,我可以出五十文一天,還包一頓飯。”

沈志清一聽就樂了,一天五十文一個月就是一千五百文,他爺爺是個想得開的,知道兒子們都住在一起難免會起齟齬,所以早早就分家不分產了,兒孫們自己掙多少,都是他們自己的,但是家裏的田地在他們老兩口死之前是不分的,這樣一來,兄弟間就少了很多矛盾。

建房子也不過才一天三十文而已,去看地是無聊些,可架不住錢多啊,沈志清當即就道:“那哥哥我可就不跟你客氣了。”

“親兄弟明算賬,不客氣是對的。”沈驚春笑道:“那五畝地畢竟位置有點慌,所以我想著還得另外再找兩個人,但這兩個人就是三十文一天了,當然也是包飯的,我不認識啥人,還得四哥幫我找兩個可靠的才行。”

沈志清性格活潑,在村裏有不少好兄弟,別說找兩個人,就是找十個人才都不是問題,出去沒一會就帶著兩個年紀跟他差不多的小夥子回來了。

沈驚春定睛一瞧,其中一個可不就是沈志清來看菊花的那天,問她有沒有說人家的那個麽?

陳睿不愧是沈志清的好兄弟,見沈驚春看他,非但沒有什麽不好意思,還笑嘻嘻的上前朝她道:“嫂子好啊。”

沈驚春滿臉的笑容一下僵住。

又聽陳睿跟陳淮打招呼:“哥你今天不抄書啊。”

兩人年紀也就差兩歲,陳淮小時候剛回平山村那會,男孩子都愛跟他玩,陳睿尤甚,每天跟他屁股後面,就像個小尾巴一樣。

後來陳瑩沒了,陳淮就很少出現在人前了,只有陳睿還時不時的上門去看他。

陳淮嗯了一聲,一向清冷的臉上,罕見的有了一絲笑意。

以前雖然兩人關系也不錯,但陳淮對他說話可不是這樣的表情,陳睿聞琴音而知雅意,立刻就道:“那你看書吧,我跟嫂子說話。”

果然,話音剛落,他哥就又笑了一下。

沈驚春暗戳戳的瞪了幾眼陳淮,才輕咳兩聲:“我四哥給你們說了吧?我找你們來是去看玉米地的,白天兩個人,晚上兩個人輪著來,三十文一天,包一頓飯,先暫定十天輪換一次吧,沒問題的話明天就開始正式上工了,你們商量看看誰看白天誰看晚上。”

陳睿對這個無所謂,另一個沈默寡言的少年只說都行。

沈驚春幹脆就讓陳睿跟沈驚秋一組看白天,另一個叫沈燦的少年跟沈志清一組看晚上。

安排好這些,她又馬不停蹄的找了楊工匠一起去田裏蓋了個簡陋的小木屋。

現在白天溫度還行,晚上卻有點冷了,沈驚春又不是周扒皮,自然也希望幫忙看地的人能有個好一點的工作環境。

小木屋四周不僅糊上了厚厚的稻草,還用油布圍了一圈,以防下雨天漏雨。

沈驚春自己進去試了一下,真別說,只要將進出的簾子放下來,在裏面還是挺暖和的。

第二天一早沈驚秋跟陳睿就去玉米地上班去了,中午的時候沈驚春去送飯,見陳睿沒有偷懶睡覺,心中更加滿意,沈志清交朋友的眼光不錯,只除了一點,這個陳睿一見她就嫂子長嫂子短的。

她是先給在玉米地上班的人送的飯,家裏等著她回去在開飯,一到家,就看見等吃飯的陳淮正挽著袖子幫著砌磚頭,沈驚春現在一看他耳邊就自動響起陳睿一疊聲的嫂子。

別看她在末世摸爬滾打好幾年,可說到底還是個單身狗,別說談對象了,就是連小手都沒牽過,除了自己老爸和老哥,前後兩輩子,接觸最親密的估計也就是陳淮了。

沈驚春不是個矯揉做作的性格,既然已經跟陳淮定了親,也就不在意陳睿這麽喊她,可到底臉皮也沒厚到那個程度。

哎!

真是甜蜜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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