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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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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滕風遠端起他面前那碗,準備倒進她的碗中,“喜歡就多吃點。”

花逸快吃飽了,“可我不想吃。”

滕風遠“哦”了一聲,似乎有淡淡失望,花逸頓生警覺,怕他不高興就不帶自己去解毒,或者追究自己今晚逃逸的事情,連忙把那碗中元宵都倒了過來,“不過尊主給的,我當然要吃。”

說著一陣狼吞虎咽,活似吃的是什麽山珍海味。

滕風遠怕她吃多了,夜裏又睡不著,忙把她攔下,花逸如釋重負,回去的路上她又買了些糕點,抱著紙袋邊走邊吃,滿嘴碎屑,滕風遠倒也不管她。街邊店門的燈籠發出的光被紙糊著,光線暈不開黑暗,忽見一人奪路而出,像離弦的箭一樣奔逃,後面有人大叫:“搶劫了,抓賊啊……”

那賊該是個練家子,一溜煙消失在街角,失主在後面跑得氣喘籲籲,卻無人出手相助。

滕風遠駐了足,出乎意料地,他竟然踢起路邊一顆石子朝那小賊膝蓋彎打去,那小賊撲通摔倒在地,失主追上前,牢牢按住那賊人。

滕風遠依舊是面無表情,而花逸,抱著糕點袋子已經呆了,連嘴中的糕點都忘了咽下。

滕風遠回頭看她,“怎麽了?”

花逸想跪了,“尊主恕罪,尊主饒命。”

“心虛了?”

花逸想哭了,討饒道:“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記起自己做了什麽?”

花逸滿面痛心疾首,一副深度懺悔的樣子,拽著滕風遠的衣袖開始假哭,“尊主啊,我當年實在是被逼得走投無路,又冷又餓,你想我一個弱女子容易嗎?沒爹沒娘的,不然也不會搶你的錢啊……”

他發出低低的笑聲,“原來有關錢的事情,你記得這麽清楚。”

摸著良心說,花逸沒穿越前絕對是個良民,搶劫這事,她實在是迫於無奈。

那時花逸住在鴻華山莊,經常遭人白眼,一年後她翅膀長硬了,加上那天實在是氣不過,就和鴻華山莊的梁夫人狠狠吵了一架,花逸是個牙尖嘴利的人,真罵起人來跟機關槍似的,梁夫人被氣得七竅生煙,招手喚來武仆,“把她綁起來,我要好好教育一下這沒娘教的賤蹄子……”

花逸哪裏肯乖乖被她打,竄到了房梁上,武仆對她窮追不舍,花逸左閃右躲,奔出了山莊大門,梁夫人發了狠,“你有種就別回來,賴在莊子裏吃白食的貨……”

花逸不甘示弱,“不回來就不回來,你以為我喜歡這裏?”

看著對方想抓她又抓不到的氣急敗壞樣子,花逸心裏很爽,她那時體內還有真氣,別的不行,但跑得賊快。從得知這個世界如此坑爹後,為了避免無緣無故死不瞑目的命運,花逸穿越過來之後,只做了一件有意義的事——跑。

當金華山莊的武仆在練習刀法劍法的時候,花逸提起真氣在焦景山的山溝裏河道邊跑個不停;當別人在插科打諢的時候,花逸揮汗如雨在各個山頭狂奔——三十六計走為上計,逃跑永遠是保命的最佳法則。

如此跑了一年,武功招式沒人教她,她自然不會,但逃跑的速度卻是連梁谷倉都比不上。她一路奔出了金華山莊所在的焦景山,那些在後面追她的武仆只能對著她遠去的身影望而生嘆。後來在路上遇到一輛拉著柴火準備前往布火城的馬車,花逸說了幾句好話,趕車的老漢便讓她搭了順風車。

斜陽夕照時分,馬車到達布火城,花逸向趕車的大叔道謝後,直奔當地最大的當鋪,把身上唯一值錢的東西,據說是她那個已經駕鶴西去的娘送給她的手鐲當了出去,經過激烈的討價還價,花逸拿了十兩銀子離開當鋪,直奔街角處的小酒館。

許是她餓得心慌跑得過急,還沒跑進酒館就和路人撞了一下,那人說了聲“抱歉”,花逸也沒在意,大步地走向酒館點了兩個小菜,狼吞虎咽吃了一頓,等吃飽喝足後,她往腰上一摸,頓時臉色大變,完了,錢袋不見了。

那天小二甩著抹布滿面鄙夷地看著她,“這位姑娘,就三錢銀子而已,你不是打算吃霸王餐吧?”

小二的話剛說完,旁邊幾個健壯的打手立馬圍了過來,像是生怕她跑了一樣,花逸心虛不已,“誰打算吃霸王餐,我不是在找嗎?”

她在身前身後找了近一刻鐘,最後可憐兮兮地擡頭,“你們這裏缺洗盤子的嗎?”

誠然掌櫃只要錢不要洗盤子的女人,花逸邁出酒館大門時披頭散發,走了兩步她又折了回來:“掌櫃,給根幹凈的筷子吧。”

頭上的玉簪被拿來抵了飯錢,花逸暗自慶幸自己剛才沒點多少菜,不然不知道掌櫃會不會把她衣服扒下來抵債。掌櫃瞅了她兩眼,披頭散發就跟瘋婆子一樣,非常仁慈地遞給她兩根筷子。

彼時夜色粘稠,布火城華燈閃爍,花街柳巷熱鬧非常。花逸卻一個人坐在青石板臺階上,頭上插著兩根筷子,心裏悲涼得跟秋風掃落葉似的。

不遠處是布火城最好的酒樓,樓上掛著一溜溜紅燈籠,紅光四射喜氣洋洋,進出賓客皆身著錦衣華服,仆從鞍前馬後伺候著,他們的得意與花逸的悲催形成了鮮明對比。花逸的內心燃起了熊熊烈火,磨了磨牙,她決定去報覆社會,讓別人也嘗嘗丟錢的滋味。

酒樓出來一位身著淡青長衫的公子,腰配美玉,小二哈著腰對著他的背影喊著“客官下次再來哦”,他顯然司空見慣,目不斜視出了大門,順手扔了塊碎銀子給路邊的乞丐。

此人一看就是富家公子,他剛才坐在一樓靠窗的位置,明明就一個人吃飯,卻點了六七個菜,浪費到了極點。

有錢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是一個人。

花逸一路尾隨他,見他拿著錢袋買東買西,從他斯文的動作和閑雅的步伐看來,此人應該不會武功。花逸搓了搓手,從兜裏掏出一張手絹,對折之後蒙在了臉上,隱在廊柱的陰影中,趁著對方在小攤邊掏出錢袋準備買東西時一躍而出,拽過他手中錢袋,再如離弦的箭一樣飛奔而出。

被搶劫的公子反應著實有點慢,花逸都跑出兩百米才聽到後方有人喊了一聲“搶劫”,她腳下不停,直接往偏僻的地方跑。

花逸平生只搶過這一次,而被搶的對象,就是滕風遠。

都說風水輪流轉,彼時花逸仗著自己跑得快,遠遠地把滕風遠甩在了塵埃之中;而此時,花逸敢打包票,她就算先跑半個時辰,滕風遠也能不費吹灰之力把她抓回來。

說起那次搶劫,雖然當晚成功了,但其實是花逸人生中的一大敗筆。那錢袋中的錢自然不少,足以讓花逸好好規劃以後的去處,她跑出鴻華山莊時兩袖清風,有了錢,頭等大事自然是添點必備東西,翌日上午她去買了兩套換洗衣服,當然,還不忘買簪子頭花,以雪那兩根筷子的恥辱。

東西買好後已是晌午時分,花逸難免餓了,進了一家還算氣派的館子,吃飽喝足喚來小二結賬,翻出錢袋找碎銀子,剛把銀子遞給小二,旁邊有人溫言叫她,“姑娘……”

花逸扭頭,旁邊不知何時站著兩個男人,看衣著應該是一主一仆,站在前面是一位相貌卓越氣質溫和的年輕公子,面容俊秀,龍眉入鬢,一雙眼睛線條柔和,目光清亮,如月下湖水一般溫和細膩,唇很薄,帶著微微笑意,下頜弧度優美。

那年輕公子面色微赧,“姑娘,你手中的錢袋好像是我的。”

花逸看看他,再低頭看看手中錢袋,忽然想挖個坑把自己埋了,她頭一回做賊,缺乏最基本的做賊常識,竟然忘了銷贓!甚至覺得這錢袋長得還挺好看,光明正大地拿出來用!還被當事人抓了個正著!

毛賊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隨隨便便跨行業,總會出現悲催的結果。

作者有話要說:來回憶回憶往事。

11、救人

那時滕風遠還不姓滕,他姓聶,是梟陽派的二公子,名叫聶風遠。不過他身後跟的那位濃眉大眼護衛,依舊是肖承。

彼時花逸被抓贓抓了個正著,肖承的劍“唰”的一聲出了鞘,好在花逸心理素質過硬,立即裝出一副茫然的樣子,“這位公子,你說這個錢袋是你的?”

聶風遠點頭,指著那個錢袋說,“錢袋上的花紋是大篆的‘天佑風遠’四字,風遠乃在下名諱。”

花逸裝模作樣拿起錢袋看了看,“好像是哦,呵呵,這是我大清早在外面撿到的,見這圖案好看才留下,沒想到是你的東西,好巧好巧。”

她連聲說著“好巧”,肖承怒了,手中的劍直指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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