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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完善兇手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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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在兇案現場的軍裝警與幾位長官打過招呼,便退到一邊,繼續守著禁止圍觀市民和媒體人靠近。

陳光耀站在門前向方鎮岳和家怡介紹:

“這裏都是宿舍一樣一間間的小屋,每個屋都只有一個廳,房間都要自己間隔,走廊那邊有一個公共浴室。這家人自己間隔成兩居、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一個客廳這樣的格局,每間屋都很小,隔音效果也不好。

“兇手不是暴力撬鎖。”

陳光耀手指又指了指門鎖:

“保存完好,兇手有可能偷到了鑰匙,要不然呢,就是很懂用一些小工具開鎖了。”

方鎮岳蹲身看了看鑰匙孔,摸了摸鑰匙孔邊緣,隨即很有經驗地道:

“兇手用兩根鐵絲之類的東西,將門撬開的。”

“確定嗎?”陳光耀挑眉。

“確定,我可以演示給你。”方鎮岳開始在兜裏摸索。

“……不用了。”陳光耀伸手制止,表情古怪。

這種技術,連他這種法證科專家都不懂……他們都說方鎮岳是個辦案不擇手段的‘能人’,現在看來是的,連撬門都會。

方鎮岳點點頭,既然對方不想看他表演,只好從善如流地將手揣在兜裏,不掏出來了。

家怡乜一眼岳哥,忍住笑。

她方才還想著要怎麽證明兇手是用工具開鎖進門的呢,岳哥倒是幫了她的忙。

陳光耀帶著大家往房間裏走時,方鎮岳站在門口打電話給公共關系科督察郭sir:

“郭sir,明天登報時可以提醒市民,尤其家裏有年輕女性的,不管樓層高低,晚上睡前在家門口頂一張桌,一把椅,或者其他報警器具,可以在兇手夜晚推門後發出巨大響動,或者使兇手即便撬開門也推不開門,以此防備兇手悄悄撬門開鎖入室行兇。

“還有,一些犬類面對陌生人入戶並不一定會汪汪叫,有的可能睡得比主人還沈。所以即便養狗了,也要註意防範。”

“ok,還有其他需要囑咐的嗎?”郭sir道謝後又問。

“暫時還沒有比較完整的兇手畫像,等進一步有了可以提醒市民,或者通告市民的信息,我再給你打電話。”方鎮岳說罷,便掛了電話。

陳光耀轉頭掃他一眼,在其將大哥大揣回兜裏前看清,方鎮岳用的是跟家怡一模一樣品牌款式的大哥大。

家怡翻出自己的筆記本,上面有簡單畫出心流影像中的兇案現場,左右觀望四周,與本子上基本一致。

兇手作案時並不驚慌,慢條斯理格外從容。

也許是因為在香江殺了太多人,走到現在已經習慣。當初那種害怕被抓到,害怕失敗被反殺的恐懼和慌張,可能在反覆作案的過程中,通過積累經驗、改進殺人手法等一點點變成從容。

如果兇手在辦第一案上水滅門案時就如此從容,那麽或許可能說明他在來香江之前,就已經殺過不止一個人了。現在家怡只看過石硤尾案的心流影像,暫時對兇手的心態等還很難做評判。

走進廚房,家怡看到用過的爐竈和桌臺,陳光耀道:“廚房有煮肉和進食的痕跡,我檢查過廚房的指紋,煤氣竈等處都留下了兇手的指紋。”

“兇手在殺人後,還在這裏烹飪和進食。”方鎮岳接話。

“應該是的。”陳光耀點頭。

家怡沒有接兩人的話,而是轉頭看向廚房桌案另一邊。

兇手在吃飯後用袋子裝走了剩下的食物,還拿走了桌上一個用來‘出門時給嬰兒攜帶奶水’的保溫杯。

“大光明哥,水壺上有兇手的指紋嗎?”家怡指了指煮過邊上的空水壺。

“也有。”陳光耀點頭。

“他立即燒水,立即喝的話……”家怡左顧右盼,疑惑問:“好像沒有水杯被拿出來使用的痕跡?”

“是的。”陳光耀點了點頭。

“大光明哥,咱們法證科什麽時候能出具一份【石硤尾案中遺失物】的列表呢?”家怡追問。

陳光耀嘆口氣,“已經在做了,不過這戶人家不像之前那些住在村落、丁屋中的受害者,他們很少邀請街坊來家裏做客,畢竟附近住戶流動性太高,大多數都來不及相處成朋友。我們能用來判斷受害者家裏遺失物的佐證信息,太少了。”

像之前案1中廚房有一個刀架,上面有4個孔,家裏卻只剩兩把刀。

加上每家每戶基本上都需要菜刀,法證科到案1現場後,發現他們家裏居然沒有菜刀。

所以基本上可以推斷,兇手偷走了菜刀。

與此同時,受害者的親戚街坊還表示,他們來做客的時候,受害者常常會削蘋果、切水果給他們吃,用的是一把細長的水果刀。

而這把刀也遺失了,再回過頭去看四個孔的刀架,基本上就可以斷定:

受害者家裏有4把刀,其中菜刀和水果刀很可能被兇手偷走了。

接下來案2發生,受害者的致命傷口都由銳器造成,法醫官檢查傷口後,模擬出的刀具,基本與案1中遺失的水果刀一致。

這樣也就更加佐證了案1中關於‘兩把刀為遺失物’的判斷。

但在陳光耀負責的石硤尾滅門案中,並沒有這樣明顯的可作為兇器的東西遺失,其他日常東西丟失的話,他們基本上是發現不了的。

衣物丟失等,更加難以判斷。

所以他就算出具這樣的遺失物列表文件,也只能闡述金錢、財務、食物等東西的遺失而已。

“那大光明哥,你說這邊有沒有可能…曾經這裏有一個他用來裝水的杯具呢?不然他燒的一壺開水去了哪裏啊?”家怡轉頭看看,挑眸疑惑地望向陳光耀:

“總不可能他直接用這個燒水壺喝水啊。”

陳光耀微微皺起眉,轉身出了廚房。

各個房間裏出現的被具等他都帶著法證科團隊檢查過指紋了,沒有找到有兇手指紋的被子。

他又在四處找了一圈兒,都沒有找到像是兇手拿來喝水後帶到其他房間的其他盛水器具。

嘶聲抽一口冷氣,他轉頭問家怡: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拿走了一個杯子?”

“某種盛水的器具,而且很可能是耐高溫的。”家怡指了指廚房的燒水壺,“畢竟兇手專門燒過水。既然他從受害者家拿食物,那麽拿點熱水也很正常。”

“是的。”陳光耀點點頭。

兇手不方便去飯店吃飯、不敢過於暴露在人前的話,很可能就是隨便買些便利食品食用。

雖然現在已經六月了,但每天只吃冷食喝冷水的確很難受,帶一壺熱水走,至少好幾天肚子裏能熱乎些,晚上即便露宿在外,喝點熱水也會暖和點。

“一個保溫水壺,尺寸往往不會太小,一般是不能完全裝進褲兜裏的,如果隨手拿著或者揣在兜裏露出一點……如果我們能知道這個保溫水壺的顏色和樣式,或許也能在尋找兇手時又多一個線索。”家怡一邊想一邊道。

陳光耀點點頭,轉眸與方鎮岳對視一眼,兩個人不約而同戴好膠皮手套,開始翻箱倒櫃尋找——期望可以找到一些有保溫水壺的照片,或者曾經購買保溫水壺時的□□或者包裝。

家怡溜達出廚房,狀似東張西望地走進曾經住老人和嬰兒的房間,低頭盯一眼嬰兒車,的確是與那個水壺同色系:藍色白色相間。

嬰兒車邊上專門設有一個圓圈,是可以將保溫水壺放進去卡住的槽。

轉身走到門口,她問陳光耀:

“大光明哥,你看這輛嬰兒車上有一個好像是放水杯的槽。”

陳光耀立即踏步過來,蹲身仔細檢查過後,也認同家怡的看法:這裏原本應該就是裝水壺的。

站起身,他四處張望過,一眼便在老人床側發現了一個長方形的紙殼箱,裏面塞著許多老人收集的塑料袋、紙袋子等可再利用的東西。

他將長紙殼箱立起來,便在上面看到了嬰兒車組裝完畢後的彩色照片——這就是嬰兒車的包裝紙殼箱。

照片上嬰兒車側面塞著一個暖水壺,藍白相間,邊上連水壺尺寸和容量都有標記。

他不敢置信地轉頭看向家怡,滿眼驚喜和認同,顧不上誇誇家怡,他捏起胸前掛著的相機,對著嬰兒車照片拍了張照。

“很可能就是它。”陳光耀點頭。

家怡笑著折回廚房,拍拍還在翻箱倒櫃的岳哥,笑著道:“可能找到了。”

說罷,家怡忽然又像無意間發現什麽般,指著廚房桌臺上某處,轉頭再次喊陳光耀:

“大光明哥,你看,這裏好像有一個圓形的痕跡。”

陳光耀走到近前,發現果然在家怡所指之處,有一個油漬圈兒。

廚師炒菜的時候,會飛濺出油漬,雖然有擦拭痕跡,但仍留有隱約可見的圈痕。圈內圈外涇渭分明,圈外有許多油漬,圈內卻幹幹凈凈。

顯然之前有個圓形的東西被放置在這裏,擋住了油漬飛濺。

陳光耀忙去自己的小箱子裏取出尺子,輛了下圓圈直徑,轉頭驚喜道:“與嬰兒車配套的保溫水壺杯底尺寸完全一致!”

他又左右看看,捏起各種調味盒等觀看,發現果然這些盒子下都是幹凈的。如果將調味盒等拿走,就會像拿走保溫水壺一樣,在桌案上留下方形痕跡。

“我回去後立即打印照片,出報告。”陳光耀收起尺子,轉頭對家怡鄭重道。

來這一趟之前,他就是陪著方鎮岳和易家怡過來,介紹一下兇案現場,配合做做簡單的兇案重現而已。

原本自己那個發怔百寶箱都不想帶的,覺得已經做過非常認真詳細的勘察了,這麽段時間內再來,應該也沒什麽證物好提取、沒什麽新線索好勘察的。

哪知道……又有新發現!

還是非常有意義的核心線索。

“太好了,這樣一來,針對兇手的畫像,就越發清晰了。”家怡在心流影像中看到,兇手沒有拿受害者家裏的背包,大概是害怕這樣的東西與他通身體力勞動者的形象不符,會被人發現。所以兇手只拿了一個不透明的結實大塑料袋,用它裝錘子、食物等物。

那個水壺有些裝不進袋子,兇手就抹了些灰塵,讓藍白相間的眼色變黯淡些,然後隨手塞進褲兜,走動時會露出半個水壺腦袋在上面。

雖然其實很不起眼,但如果有意觀察,還是能立即發現他兜裏揣著個鼓鼓囊囊的大東西的。

回頭警方在各個路口設卡,密集游街時,如果恰巧與兇手狹路相逢,看到對方符合‘頭發長度’‘攜帶物’等信息,再過去做一下證件檢查,對方立即就會露餡——

軍裝警將有很大概率捉住兇手。

“大光明哥好厲害!”有所突破,家怡心情大好。

感恩陳光耀幫忙將她在心流影像中看到的信息,轉化成科學依據,忙豎大拇指給與認可。

陳光耀臉露得意之色,轉而又赧然,擺手後對著家怡不住口地道:

“還是家怡腦子快!這樣的線索,就不能只靠法證科的專業來發現,還得有聰明的大腦啊!我就知道,跟你來做現場勘察,肯定還會有新發現!嘖嘖,果然……”

其實他來之前還真沒想著會有新發現,但這不妨礙他此刻心服口服地大放彩虹屁。

家怡也被誇得臉頰泛紅,兩個人一通寒暄對誇,方鎮岳抱胸站在邊上,忍俊不禁。

正這時,陳光耀腰間的BB call忽然滴滴響,他捏起來看,便見上面寫著一排字:

【現場所有頭發比對結果已出】

“怎麽?”方鎮岳見陳光耀左顧右盼,開口問道。

“現場發現的所有頭發都做過比對了,應該是已經能確定哪些是受害者的,哪些不屬於受害者、可能屬於兇手。我給辦公室打個電話問一下具體情況……這家人好像沒有座機電話啊。”陳光耀想了想,又道:“我記得樓下好像有個公共電話亭——”

“不用,用我的吧。”

“用我的電話,大光明哥。”

家怡和方鎮岳幾乎同時開口,同時掏出自己兜裏的移動電話。

下一瞬,兩臺一模一樣的大哥大出現在陳sir面前。

“……”陳光耀。

怎麽?用情侶電話很了不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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