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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選擇移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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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選擇移交案件

兇手狡猾多端,警方如果被動調查,勢必會被他牽著鼻子走,倒不如主動出擊,以打草驚蛇的方式形成強大包圍圈,把兇手困在縣城裏。

通過過這種方法,可以讓兇手陷入到,惶惶不可終日的緊張情緒當中,主動逃離縣城露出馬腳。

“沒用的。”

我擺了擺手,說道:“兇手如果想逃,早就逃了,以我對他的判斷,兇手還會繼續作案,人家根本沒有要逃跑的想法。”

“兇手會繼續做案是肯定的,但你怎麽保證,他沒有逃離的想法?”

陳可辛反駁道:“不管兇手是不是變態殺人狂,他終歸是一個人,是人就會有緊張的情緒。”

“陳隊,你低估了這個兇手。”

我接著陳可辛的話,說道:“假設兇手想要逃跑,他早已經跑了,在我們沒有發現死者之前,他就能逃得無蹤無跡,現在還敢作案,明顯是有恃無恐。”

“好了,不要吵了。”

姚副廳長打斷我跟陳可辛的爭論,說道:“必須在三天之內找出兇手,又或是取得重大突破,否則,這件案子我會上交。”

我一下子楞住了,陳可辛表情同樣呆滯。

幾秒鐘後,陳可辛大聲說道:“姚副廳長,你想把這案子交到哪裏?”

“交到上面。”

姚副廳長語氣無奈的說道:“我剛剛收到消息,死者身份已經查清,警員對死者家進行走訪時,發現死者女兒在同一時間和死者一起消失,估計現在,很可能遇害了……”

我們對陸大勇進行走訪,以及解剖那臺發電裝置時,姚副廳長這邊也沒有閑著,派出精幹的警員,按照死者的面容進行走訪摸排。

今天早晨的時候,負責搜尋的警員找到了死者身份。

死者名叫林果,經營著一間不大不小的古玩鋪子。

老婆前幾年去世,留下一個五歲大的女兒林小米。

三天前,也就是我們發現林果屍體的前一天,他和女兒一塊離家,到了一條隱秘的巷子裏邊。

警方通過探頭發現,這兩個人似乎非常熟悉這條巷子,很快就從巷子的另外一口走出。

接著,兩人左轉右轉,附近探頭越來越少。

在另外一條巷子附近,監控視頻跟丟了他們。

從哪以後,林果和林小米再也沒有出現過。

姚副廳長判斷林果和林小米,是在同一時間落入了兇手手裏,進而慘遭非命。

一連三起惡性命案,已經不是姚副廳長能承受的。

他倒不是扛不住案件的壓力,而是不忍再有無辜者喪命。

決定將這件案子,交給京都方面處理。

京都的刑偵總局集結了全國最優秀的警員,無論是設備,人員還有偵查經驗,都非我們可比。

“姚副廳長,這個決定是不是太草率了?”

張文遠爭辯道:“案件在我們手中,雖然沒有取得重大的進展,但起碼我們已經摸清了兇手的體貌特征,以及他的殺人手法,再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一定會抓住兇手。”

“我又何嘗願意將案件交給上邊處理,可情況你們已經看到了,兇手殺人沒有固定目標,不論大人孩子,只要落在他手裏,都是死路一條。”

姚副廳長面容痛苦的說道:“已經死了兩個孩子,我不希望再有第三個孩子受到傷害,我能做的,就是給你們三天的時間調查,三天之後,無論調查結果怎麽樣,我都會將案件移交給刑偵總局處理。”

陳可辛表情覆雜的說道:“您一旦將案件交出去,咱們之前做的努力都要白費,並且還會淪為兇手的笑柄。”

“我寧可淪為兇手的笑柄,也不願再有無辜的生命因此消失!”

姚副廳長面容剛毅的說道:“在你們年輕人看來,抓住兇手是最重要的,可是在我眼中,生命是最重要的,我何嘗不想早點將兇手繩之於法,但是在沒有頭緒的情況下,你們必須顧全大局,將案件交給更專業的警員處理,免得再有無辜者喪命。”

張文遠低聲說道:“三天時間恐怕……”

“現在你要做的,是爭分奪秒分析兇手和案情!”

姚副廳長打斷張文遠的話,坐回椅子上說道:“好了,該說的我已經說完了,現在輪到你們了。”

“我認為兇手是林果的熟人或者朋友。”

我語出驚人令,現場的目光全部集中在了我身上。

望著眾人疑惑的目光,我侃侃而談道:“林小米失蹤那天並非休息日,並且父女兩人出現的位置,也並非是幼兒園附近,我判定林果帶林小米,應該是去見一位朋友。”

“朋友……”

陳可辛喃喃自語道:“對!兇手極有可能是林果的熟人,那條胡同非常覆雜,如果是第一次走,不可能嫻熟的直接出去。”

“一定就是這樣。”

張文遠連聲附和道:“林果能開古董店,說明有一定身家,像他這樣的中產階級,怎麽會去那種雜亂的地方,並且還帶著女兒?若不是熟人相邀,他們根本就不會出現在那附近。”

“如此一來,兇手作案並非是全無目的。”

姚副廳長加入到我們的分析中,說出了他的想法。

之前我們認定,兇手殺人是隨性而為,沒有固定目標。

但是現在想想,事情或許沒有我們想的那麽簡單。

林果認識兇手的幾率非常大,兩人極有可能是關系非常好的朋友,又或是生意上的夥伴。

一般而言,不論是什麽樣的兇手,都很少會選擇身邊人下手。

一旦對身邊人下手,自己很容易就會成為警方的懷疑目標。

除非是仇殺,兇手才會對身旁人動手,排除仇殺,這樣的幾率就很低很低。

通過對第一起案件的調查,我們猜測兇手對於警方偵破,應該有所了解,他清楚警方在發現死者後,一方面會在現場收集證據,另一方面會進行社會人員關系等方面的調查。

兇手將現場打掃的幹幹凈凈,就是為了斷絕警方的搜索。

既然他做這種舉動,那又何必又引火上身,將嫌疑目標指向自己身上?

只要找到兇手作案的互通性,或許就能揭穿他的面具。

陳可辛擡頭說道:“林果和第一個死者,沒有任何的共同性,兇手為什麽要對她下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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