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3章 借口

關燈
姜暖直接被氣笑了,這姜家大房直接倒打一耙的本事還挺厲害的,三言兩語就將責任推卸給了她們,讓別人誤以為是她們又想要撈好處,又沈不住氣。

姜暖說道:“我們家一年到頭就攢了這不到二百斤糧,這可是我們一年的嚼用,你們一直不給我們賣糧錢,我們都餓得去吃野蘑菇了。”

“吃野蘑菇?我的天,那可是有毒的。”鄰居們同情的看著二房一家子,老的老,弱的弱,還要被人欺負,可真是造孽喲!

姜老太立即虛弱的咳嗽了起來,“我們吃了野蘑菇差點全家去見閻王老爺,幸好閻王老爺說我們老實本分,不該這麽早起,所以把我們送回來了。”

村民們嚇得倒吸一口涼氣,“閻王爺這麽仁慈?他長什麽樣?”

姜老太按電視劇裏的閻王形象描述了一番,“橫眉瞪眼,絡緦長須,雙手於胸前捧笏,笏上面寫著每個人犯下的罪過,你當初打罵媳婦,害得媳婦流產,以後還是要下地獄的。”

村民們一貫迷信,嚇得臉色蒼白,渾身發抖:“真……真的?”

姜老太頷首:“真的,做了虧心事都要去的。”

姜暖看著光明正大宣傳封建迷信的奶奶,實在無顏面對自己的導師們,心底默默的念了兩遍: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崇尚科學。

不過恐嚇還是挺有效果的,至少馬氏她們已經心虛得滿頭虛汗了。

姜暖輕咳了一聲,對著大房的人說道:“大爺爺,既然現在糧食還沒有賣出去,你們就將糧食還給我們吧,要不然再把我們餓得去見閻王爺,閻王爺問起來不好說。”

姜大爺臉色黑得滴水,“你們確定不等一等,到時候賣了高價錢你也好給大郎娶媳婦兒。”

一直沒吭聲的姜策說:“都快餓死了,娶媳婦兒有什麽用?”

姜大爺被懟得沒臉,“好好好,我們好意幫你們,你們竟然這麽不識好歹,倒打一耙,那以後可莫要再求著我們幫忙。”

“你們回家去,等我去通知老三將糧食拿回來後給你們送去。”

姜暖看向一旁的奶奶:“奶奶,我好餓。”

姜老太心疼的看著瘦弱的孫女,“大嫂,既然要等老三回來才能給,那我們接下來的飯食就勞你們費心了。”

馬氏臉都綠了,“糧食都還給你們了,你還想來打秋風?你們二房可真是蹬鼻子上臉,越來越不要臉了!”

姜老太開始哭:“我們家什麽都沒有,現在餓得不行了,大嫂你們可不能見死不救呀……”

圍觀的鄰居們說:“馬氏,二房的糧食都在你這裏,你總不能讓人家回去餓著肚子等你,你就先幫襯兩頓飯,等晚上你們家老三回來還給她們就行了唄。”

馬氏自然不樂意,“我們家日子也不好過,哪有餘糧餵飽別人?你們要是好心,你們把他們領你們家去呀。”

鄰居們自然不願意。

姜暖看了眼不知什麽時候走過來的村長,提醒了奶奶一句,“奶奶,大爺爺他們不願意還給們,是不是真的被三叔拿去賭了?”

姜老太了然的點點頭,然後轉過頭質問大房:“大嫂,你們說實話,是不是老三騙了我們的糧食去賭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你說一聲,看在親戚的份上我們也不追究,你們只要按市價把糧食給我們就行。”

馬氏沈下臉,“你們胡說八道什麽呢?我們老三怎麽可能去賭?”

姜暖語氣淡淡的開口,“如果不是,那為什麽都一個月了還沒拿回賣糧錢?為什麽沒有賣出去為什麽一直不願意把糧食幹脆地還給我們?”

村長聽到這裏,沈著臉看著姜大爺,“你們老三真的去賭了?”

“沒有沒有。”姜大爺很怕被村長追根問底露了餡兒,忙說道:“二弟妹,我們之所以現在不還你,是因為已經將糧食運到縣城去了,我們得去縣城通知老三拿回來才能還給你,你要是著急我們先把家裏的挪出來給你,不過以後看到我們賣高價錢了你可別後悔。”

姜老太立即說:“我們保證不後悔。”

馬氏咬牙切齒的瞪著丈夫,還什麽還?糧食是怎麽回事你不清楚?

姜大爺低聲說:“趕緊拿家裏的糧食湊一湊還了,莫讓村長看笑話。”

馬氏很是不滿,但餘光瞥過村長,最後還是不情不願的將家裏的糧食挪出來還給了姜家二房,“給你,以後可別再想攀上我們的好處。”

姜暖撇了撇嘴角,說得好像誰稀罕和你們做親戚似的,這樣的親戚,她們恨不得離幾十裏遠!

一家子一人提著一大袋子糧食開開心心的朝外面走去,走到幾十米遠後,姜媽媽迫不及待的問姜暖:“閨女,村長和大房是不是有什麽事兒?”

姜暖點了點頭,“前兩天原主去河邊洗衣服的時候,碰到村長的女兒劉美娥和她的小姐妹們聊天,劉美娥顯擺她的新銀簪子,嘴快的透露了一句是家裏靠賣糧食給她買的。”

“剛才我看到村長和姜大爺隱晦的交換了一個眼神,所以才故意試探了一下,沒想到是真的,大房為了安撫住村長才幹脆的將糧食還給了我們。”

姜老太聽完拍了拍姜暖的手,“還是我孫女聰明!”

姜暖低眉淺笑,“就是剛好記起有這麽一件事兒而已。”

“幸虧今兒聽了閨女的,要不然按照我直來直去的性子,大概今兒得打起來。”姜媽媽也誇著閨女,“今兒閨女你立了大功,回去媽給你做好吃的。”

姜暖笑著嗯了一聲,打算繼續往前走的時候,突然聽到河邊的方向傳來女人慌張的哭喊聲:“救命呀,快來人呀,我家柱子掉水裏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