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麻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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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個小孩看見蘭靜秋這身衣服,把肉抱緊了,轉身就想跑。
他們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剛在學校學會唱‘一分錢’:‘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
撿到一分錢都得交給警察叔叔,這麽大一塊肉怎麽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給警察叔叔吧,雖然喊住他們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們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饞起來,哪還管什麽拾金不昧的優良品德,先抱回家吃進肚裏再說吧。
蘭靜秋看出那塊肉不是豬肉了,怎麽可能讓他們跑了,她一米七的個子,兩條長腿一邁,幾步就追上了那兩孩子:“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給你們買糖吃。”
抱著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後脖領子,想著肉吃不上了,沒準還會被當賊,他立馬哭了起來:“我撿的,這是我撿的!”
蘭靜秋搞不懂這些孩子的腦回路,她說得夠清楚了啊,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麽啊!
“別哭了,等我跟你們老師說,讓老師獎勵你們小紅花行不行?”
小點的那個一聽見告訴老師,立馬溜了,蘭靜秋只想知道他們從哪兒撿的,溜就溜了吧,這個大點的帶回去就行。
蘭靜秋推著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樣兒,還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這肉有問題,得查清楚你從哪兒撿的,街上撿的東西不能隨便吃,萬一有毒怎麽辦?”
“沒毒!我看見狗啃另一塊了,狗沒死!”小男孩還是把肉抱得緊緊的,真撿到一分錢他會交給警察叔叔,可他家過年才能吃口肉,這麽大一塊肘子,他可舍不得交上去。
蘭靜秋十分無奈,她總不能說她懷疑這是煮熟的人肉吧,再把這孩子給嚇個好歹。
她耐著性子說:“這肉真有問題,阿姨不騙你,你在哪兒撿的?”
“就在河邊的垃圾堆裏。”
河邊?是被水沖上來的,還是附近的人扔過去的?
到了派出所,蘭靜秋跟那孩子說:“一會兒有人問你什麽你就照實說,別害怕,不是想吃肉嘛,等完事姐姐給你買個雞腿吃。”
“不是阿姨嘛?”
蘭靜秋撇撇嘴,這孩子一點也不可愛,原主上學早,她今年才十九,剛才只是想安撫孩子才說了個阿姨。
不過愛叫什麽叫什麽吧,無所謂的事。
東城派出所,曹所長正跟唐中隊長吐槽著:“我還以為同名同姓,結果看了下檔案,真是蘭家老六,這孩子我知道,上戶口那會兒我還跟她爸吵了一架,那名字還是我幫著給起的,她爸差點給她起名換弟!”
唐隊長也笑:“你一說換弟這名字,我就知道誰家了,我跟她家大姐是中學同學,蘭招娣嘛!”
雖然普遍重男輕女,但城裏比村裏還算好點,沒誰家像蘭家這樣幾個女孩都叫這種招弟引弟的名字,她家確實挺出名的。
曹所長就嘆氣:“蘭招娣我也知道,要是那丫頭也還行,說話利索,一看就是個能幹的,可這個蘭家老六啊,簡直是悶葫蘆,她奶奶天天罵她,撥一下轉一下,動不動就躲到犄角旮旯裏躲著,懶得出奇,她怎麽就跑去上警校了?”
唐隊長說:“要不就分去戶籍科,怎麽說也是大學生,管戶籍肯定沒問題。”
“那邊缺人嗎?最缺人的地方是哪兒你能不知道?”
唐隊長也嘆了口氣,就戶籍科最不缺人,內勤辦公室跟檔案辦公室也剛添了兩個人,這兩個不是警校畢業,身體素質也一般,只能坐辦公室。
好不容易分來個警校的,結果居然是個小姑娘,小姑娘也就算了,有些時候對上女犯人時還真就得用女民警,結果分來這位居然是個悶葫蘆,聽曹所長這意思,好像還很懶,這樣的確不適合在一線工作。
兩人正說著,就聽見外邊一陣喧嘩聲。
“你說什麽?人肉?開什麽玩笑呢?”
“我目測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請拿去化驗一下,或者找法醫看看。”
“咱們這兒哪兒有法醫?”
派出所的一大特色是哪個辦公室都不帶關門的,曹所長耳力過人,一聽就知道是小趙跟一個陌生女性,難不成是今天要來報道的蘭靜秋,可聽這聲音自信極了,底氣十足,怎麽可能是那個在哪兒都不起眼的蘭家六妹!
結果他出去一看,還真是蘭靜秋,可又不是他印象裏那個蘭家六妹。
這姑娘一身八三式的軍綠色警服穿得精神筆挺,頭發盤了起來,戴著大檐帽,巴掌大的小臉俊得很,眼神靈動,說話咬字清楚,哪有一點悶葫蘆的樣子。
這還真是女大十八變啊,要在外邊碰見,他都不敢說這就是蘭家六妹。
蘭靜秋怕孩子聽見那是人肉,把那孩子支去了廁所,一邊往那邊看著,一邊跟小劉說:“沒法醫?那誰負責驗屍?”
曹所長過來看了眼那塊肉,就跟她說:“誰碰上了誰負責,你不是來報道的嗎?就你負責了。”
蘭靜秋剛畢業就去臥底了,還真沒負責過案子,一聽就激動起來。
“行!請領導給我派兩個人,那孩子說這肉是野狗從河邊翻出來的,那邊應該還有屍塊,我得趕緊帶人去封鎖現場。”
曹所長楞了下,他就是試試這姑娘到底能不能行,沒想到她居然敢這麽大包大攬。
“真是人肉?你見過煮熟的人肉嗎,就這麽肯定?”
蘭靜秋真見過,而且她差點就被逼著吃了一塊,可這話能說嗎?這時也只能從解剖學說了人類的膝蓋骨如何,豬的又如何,總之這塊確實挺像肘子,但應該是人的膝蓋骨那一塊。
“曹所長,這種事寧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我覺得應該馬上找人檢驗這塊肉,同時也要封鎖那一區域,找到所有的肉塊。”
曹所長心裏也直打鼓,這塊要真是人肉那就是十分惡劣的碎屍案,嚴打剛過,就出這樣的惡性案件,他這個所長的帽子危險了啊!
“把肉送去檢驗室,小劉你再去問問那孩子,別嚇到他,就問問撿肉的時候除了野狗還有沒有看見別的人。小唐跟小張留守,其他人跟我去河邊,都帶好家夥。”
蘭靜秋松了口氣,她就怕人家不信她,非得檢驗過後再去河邊,萬一還有其他屍塊,被野狗啃個稀巴爛,還怎麽查?
這時候沒有警車,七八個人,一人一輛三八大杠,蘭靜秋沒有啊,小劉把他的鑰匙扔給她:“先騎著吧。”
路上,曹所長看看蘭靜秋,問她:“小六,啊……小蘭啊……”
蘭靜秋無奈道:“曹所長,叫我靜秋就行了。”
“哦,秋啊!”
蘭靜秋詫異地看他一眼,她知道這位曹所長,就是他在老爸給她上戶口時,罵了老爸一頓。蘭奶奶吐槽過好幾次,埋怨他多管閑事,說要不是他,沒準老七會是個小子。
看來這名字應該不是老爸被罵後給她起的,沒準是這位給起的,而且這名字對他來說有特殊意義?要是晚輩還好說,要是初戀啊情人啊,那可尷尬了!
蘭靜秋嘆口氣,秋就秋吧,哪怕叫小六也無所謂,不就是個稱呼嘛。
曹所長當時剛夭折了個女兒,還是頭胎,夫妻倆從懷孕開始就查字典選名字,不知道男女,那就男的選一個,女的選一個,給女兒選的名字就是靜秋,他媳婦十月懷胎生下來是個寶貝女兒,可胎裏弱沒養活。
那天曹所長見蘭靜秋他爸來給孩子上戶口,居然要給女兒取名換弟,他就急了,罵了一頓,又說起他家沒養活的那個靜秋有多寶貝。
蘭爸爸被罵懵了,聽著靜秋這名字好,就給老六用上了,當時的曹所長趕緊利索地給他上了戶口,覺得也算是個寄托吧,可惜後來再碰見蘭家老六,見她縮手縮腳的,跟他想象中叫這個名字的女孩一點也不一樣,那點子寄托也就沒了。
可現在看著這落落大方,說話鏗鏘有力的漂亮姑娘,他就像是看見了自己的女兒,心裏酸澀極了。
“靜秋,我就是想誇你兩句,這種不放過任何疑點的作風一定要保持下去,還沒報道就開始幹活了,很有咱們基層民警吃苦耐勞的精神。”
蘭靜秋被誇得不好意思了:“謝謝所長誇獎,我一定再接再厲!”
她話音還沒落就瞥見一條黑狗叼著東西正往胡同裏竄,他們雖然是三八大杠但車速很快,那黑狗也快,兩邊擦著過去,其他人都沒看見黑狗叼著東西,蘭靜秋卻長腿一叉,一個急剎車,車後輪一擺就追了過去:“你們先去河邊,我追這條野狗!”
大家車都沒停穩呢,蘭靜秋就已經不見了人影。
曹所長心裏甚至已經把她當女兒了,此時瞬間覺得這名字好像跟人不太搭,靜秋兩字選自唐詩,有一種古典的韻味美,一聽就覺得這女孩文靜有內涵。
蘭家這位簡直就一猴子,剛來第一天就上躥下跳,文靜個屁!
曹所長嘆口氣,也行吧,他們派出所缺的就是這樣有戰鬥力的。
蘭靜秋追著黑狗騎到一個荒宅門口,這裏應該是很久沒人住了,房子都塌了一角,院子裏長滿草。
她在草叢中聽見小狗的叫聲,這才明白,這黑狗是來餵食小狗的,可它叼的應該是條胳膊!
蘭靜秋把車靠在土墻上,慢慢走過去,無奈地試圖跟黑狗講道理:“這是我們的物證,是受害者的屍體,請你……”
黑狗把屍塊扔在小狗面前,汪汪叫著竄出來照著她的腿就咬過來了,蘭靜秋一個側踢把黑狗踢開,見它又撲上來,這次她沒留情,直接朝著頭上踹了過去。
黑狗吃痛趴到地上,一時不敢再接著攻擊,蘭靜秋趕緊過去用證物袋把那條胳膊裝了起來,她看了眼嗷嗷待哺的那條小狗,嘆口氣,現在城裏不準養狗,一經發現就會打死,她就算想幫它們也沒辦法,最多抽空給它們送點吃的來,或者等案子結束把小狗送去鄉下給老鄉養,這大狗如此兇悍,還吃過人肉,誰敢養。
可它吃的是煮熟的不是生人肉,到底要不要幫它結束生命?
蘭靜秋正為難著,就聽見門口好像有人騎上了她的自行車……
她顧不上管狗了,沖出來一看,早沒影了!
出警第一天,丟失警用自行車一輛?
風風火火的蘭靜秋眨巴眨巴眼,擦,太倒黴了吧,還是她太激進了,不該自己來?
主要是好不容易轉正,穿了制服,還碰上了大案子,能不熱血沸騰嘛,結果麻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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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剛在學校學會唱‘一分錢’:‘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
撿到一分錢都得交給警察叔叔,這麽大一塊肉怎麽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給警察叔叔吧,雖然喊住他們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們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饞起來,哪還管什麽拾金不昧的優良品德,先抱回家吃進肚裏再說吧。
蘭靜秋看出那塊肉不是豬肉了,怎麽可能讓他們跑了,她一米七的個子,兩條長腿一邁,幾步就追上了那兩孩子:“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給你們買糖吃。”
抱著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後脖領子,想著肉吃不上了,沒準還會被當賊,他立馬哭了起來:“我撿的,這是我撿的!”
蘭靜秋搞不懂這些孩子的腦回路,她說得夠清楚了啊,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麽啊!
“別哭了,等我跟你們老師說,讓老師獎勵你們小紅花行不行?”
小點的那個一聽見告訴老師,立馬溜了,蘭靜秋只想知道他們從哪兒撿的,溜就溜了吧,這個大點的帶回去就行。
蘭靜秋推著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樣兒,還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這肉有問題,得查清楚你從哪兒撿的,街上撿的東西不能隨便吃,萬一有毒怎麽辦?”
“沒毒!我看見狗啃另一塊了,狗沒死!”小男孩還是把肉抱得緊緊的,真撿到一分錢他會交給警察叔叔,可他家過年才能吃口肉,這麽大一塊肘子,他可舍不得交上去。
蘭靜秋十分無奈,她總不能說她懷疑這是煮熟的人肉吧,再把這孩子給嚇個好歹。
她耐著性子說:“這肉真有問題,阿姨不騙你,你在哪兒撿的?”
“就在河邊的垃圾堆裏。”
河邊?是被水沖上來的,還是附近的人扔過去的?
到了派出所,蘭靜秋跟那孩子說:“一會兒有人問你什麽你就照實說,別害怕,不是想吃肉嘛,等完事姐姐給你買個雞腿吃。”
“不是阿姨嘛?”
蘭靜秋撇撇嘴,這孩子一點也不可愛,原主上學早,她今年才十九,剛才只是想安撫孩子才說了個阿姨。
不過愛叫什麽叫什麽吧,無所謂的事。
東城派出所,曹所長正跟唐中隊長吐槽著:“我還以為同名同姓,結果看了下檔案,真是蘭家老六,這孩子我知道,上戶口那會兒我還跟她爸吵了一架,那名字還是我幫著給起的,她爸差點給她起名換弟!”
唐隊長也笑:“你一說換弟這名字,我就知道誰家了,我跟她家大姐是中學同學,蘭招娣嘛!”
雖然普遍重男輕女,但城裏比村裏還算好點,沒誰家像蘭家這樣幾個女孩都叫這種招弟引弟的名字,她家確實挺出名的。
曹所長就嘆氣:“蘭招娣我也知道,要是那丫頭也還行,說話利索,一看就是個能幹的,可這個蘭家老六啊,簡直是悶葫蘆,她奶奶天天罵她,撥一下轉一下,動不動就躲到犄角旮旯裏躲著,懶得出奇,她怎麽就跑去上警校了?”
唐隊長說:“要不就分去戶籍科,怎麽說也是大學生,管戶籍肯定沒問題。”
“那邊缺人嗎?最缺人的地方是哪兒你能不知道?”
唐隊長也嘆了口氣,就戶籍科最不缺人,內勤辦公室跟檔案辦公室也剛添了兩個人,這兩個不是警校畢業,身體素質也一般,只能坐辦公室。
好不容易分來個警校的,結果居然是個小姑娘,小姑娘也就算了,有些時候對上女犯人時還真就得用女民警,結果分來這位居然是個悶葫蘆,聽曹所長這意思,好像還很懶,這樣的確不適合在一線工作。
兩人正說著,就聽見外邊一陣喧嘩聲。
“你說什麽?人肉?開什麽玩笑呢?”
“我目測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請拿去化驗一下,或者找法醫看看。”
“咱們這兒哪兒有法醫?”
派出所的一大特色是哪個辦公室都不帶關門的,曹所長耳力過人,一聽就知道是小趙跟一個陌生女性,難不成是今天要來報道的蘭靜秋,可聽這聲音自信極了,底氣十足,怎麽可能是那個在哪兒都不起眼的蘭家六妹!
結果他出去一看,還真是蘭靜秋,可又不是他印象裏那個蘭家六妹。
這姑娘一身八三式的軍綠色警服穿得精神筆挺,頭發盤了起來,戴著大檐帽,巴掌大的小臉俊得很,眼神靈動,說話咬字清楚,哪有一點悶葫蘆的樣子。
這還真是女大十八變啊,要在外邊碰見,他都不敢說這就是蘭家六妹。
蘭靜秋怕孩子聽見那是人肉,把那孩子支去了廁所,一邊往那邊看著,一邊跟小劉說:“沒法醫?那誰負責驗屍?”
曹所長過來看了眼那塊肉,就跟她說:“誰碰上了誰負責,你不是來報道的嗎?就你負責了。”
蘭靜秋剛畢業就去臥底了,還真沒負責過案子,一聽就激動起來。
“行!請領導給我派兩個人,那孩子說這肉是野狗從河邊翻出來的,那邊應該還有屍塊,我得趕緊帶人去封鎖現場。”
曹所長楞了下,他就是試試這姑娘到底能不能行,沒想到她居然敢這麽大包大攬。
“真是人肉?你見過煮熟的人肉嗎,就這麽肯定?”
蘭靜秋真見過,而且她差點就被逼著吃了一塊,可這話能說嗎?這時也只能從解剖學說了人類的膝蓋骨如何,豬的又如何,總之這塊確實挺像肘子,但應該是人的膝蓋骨那一塊。
“曹所長,這種事寧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我覺得應該馬上找人檢驗這塊肉,同時也要封鎖那一區域,找到所有的肉塊。”
曹所長心裏也直打鼓,這塊要真是人肉那就是十分惡劣的碎屍案,嚴打剛過,就出這樣的惡性案件,他這個所長的帽子危險了啊!
“把肉送去檢驗室,小劉你再去問問那孩子,別嚇到他,就問問撿肉的時候除了野狗還有沒有看見別的人。小唐跟小張留守,其他人跟我去河邊,都帶好家夥。”
蘭靜秋松了口氣,她就怕人家不信她,非得檢驗過後再去河邊,萬一還有其他屍塊,被野狗啃個稀巴爛,還怎麽查?
這時候沒有警車,七八個人,一人一輛三八大杠,蘭靜秋沒有啊,小劉把他的鑰匙扔給她:“先騎著吧。”
路上,曹所長看看蘭靜秋,問她:“小六,啊……小蘭啊……”
蘭靜秋無奈道:“曹所長,叫我靜秋就行了。”
“哦,秋啊!”
蘭靜秋詫異地看他一眼,她知道這位曹所長,就是他在老爸給她上戶口時,罵了老爸一頓。蘭奶奶吐槽過好幾次,埋怨他多管閑事,說要不是他,沒準老七會是個小子。
看來這名字應該不是老爸被罵後給她起的,沒準是這位給起的,而且這名字對他來說有特殊意義?要是晚輩還好說,要是初戀啊情人啊,那可尷尬了!
蘭靜秋嘆口氣,秋就秋吧,哪怕叫小六也無所謂,不就是個稱呼嘛。
曹所長當時剛夭折了個女兒,還是頭胎,夫妻倆從懷孕開始就查字典選名字,不知道男女,那就男的選一個,女的選一個,給女兒選的名字就是靜秋,他媳婦十月懷胎生下來是個寶貝女兒,可胎裏弱沒養活。
那天曹所長見蘭靜秋他爸來給孩子上戶口,居然要給女兒取名換弟,他就急了,罵了一頓,又說起他家沒養活的那個靜秋有多寶貝。
蘭爸爸被罵懵了,聽著靜秋這名字好,就給老六用上了,當時的曹所長趕緊利索地給他上了戶口,覺得也算是個寄托吧,可惜後來再碰見蘭家老六,見她縮手縮腳的,跟他想象中叫這個名字的女孩一點也不一樣,那點子寄托也就沒了。
可現在看著這落落大方,說話鏗鏘有力的漂亮姑娘,他就像是看見了自己的女兒,心裏酸澀極了。
“靜秋,我就是想誇你兩句,這種不放過任何疑點的作風一定要保持下去,還沒報道就開始幹活了,很有咱們基層民警吃苦耐勞的精神。”
蘭靜秋被誇得不好意思了:“謝謝所長誇獎,我一定再接再厲!”
她話音還沒落就瞥見一條黑狗叼著東西正往胡同裏竄,他們雖然是三八大杠但車速很快,那黑狗也快,兩邊擦著過去,其他人都沒看見黑狗叼著東西,蘭靜秋卻長腿一叉,一個急剎車,車後輪一擺就追了過去:“你們先去河邊,我追這條野狗!”
大家車都沒停穩呢,蘭靜秋就已經不見了人影。
曹所長心裏甚至已經把她當女兒了,此時瞬間覺得這名字好像跟人不太搭,靜秋兩字選自唐詩,有一種古典的韻味美,一聽就覺得這女孩文靜有內涵。
蘭家這位簡直就一猴子,剛來第一天就上躥下跳,文靜個屁!
曹所長嘆口氣,也行吧,他們派出所缺的就是這樣有戰鬥力的。
蘭靜秋追著黑狗騎到一個荒宅門口,這裏應該是很久沒人住了,房子都塌了一角,院子裏長滿草。
她在草叢中聽見小狗的叫聲,這才明白,這黑狗是來餵食小狗的,可它叼的應該是條胳膊!
蘭靜秋把車靠在土墻上,慢慢走過去,無奈地試圖跟黑狗講道理:“這是我們的物證,是受害者的屍體,請你……”
黑狗把屍塊扔在小狗面前,汪汪叫著竄出來照著她的腿就咬過來了,蘭靜秋一個側踢把黑狗踢開,見它又撲上來,這次她沒留情,直接朝著頭上踹了過去。
黑狗吃痛趴到地上,一時不敢再接著攻擊,蘭靜秋趕緊過去用證物袋把那條胳膊裝了起來,她看了眼嗷嗷待哺的那條小狗,嘆口氣,現在城裏不準養狗,一經發現就會打死,她就算想幫它們也沒辦法,最多抽空給它們送點吃的來,或者等案子結束把小狗送去鄉下給老鄉養,這大狗如此兇悍,還吃過人肉,誰敢養。
可它吃的是煮熟的不是生人肉,到底要不要幫它結束生命?
蘭靜秋正為難著,就聽見門口好像有人騎上了她的自行車……
她顧不上管狗了,沖出來一看,早沒影了!
出警第一天,丟失警用自行車一輛?
風風火火的蘭靜秋眨巴眨巴眼,擦,太倒黴了吧,還是她太激進了,不該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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