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愛情和婚姻中不解的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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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的午餐沒有開始就散了場,毛楠楠嘆了口氣說:“為什麽總有些人不肯見好就收?”
韓靜琳盯著毛楠楠一會兒問道:“我怎麽覺得你不像是說曉丹呢,是不是另有所指啊!”
毛楠楠低了頭,良久,她嘆了口氣說:“靜琳,你知道嗎,我不是對愛情不認真。我一直認為愛情就是一種感覺,像喝了酒那種微醺的美麗。那種感覺稍縱即逝,過去了就放下。我不認為有了愛情就一定要結婚,婚姻和愛情並沒有絕對的關系。難道我這樣想錯了嗎?”
毛楠楠和韓靜琳吃了簡單的快餐便去采買辦公用品了。一個下午韓靜琳都在思索著毛楠楠的話。
其實韓靜琳在某種意義上和毛楠楠的想法一致,她不相信愛情,她認為婚姻就是安安分分的過日子。汪大志從來沒有給過韓靜琳那種灼熱的,激蕩的愛的感覺,她嫁給他是因為她覺得他是合適結婚的對象。但這幾年下來,她和汪大志之間建立起一種親情,前一陣汪大志他爸得病,看到他那樣的焦急,那樣的辛苦,她是真的很心疼他。她從來沒有動搖過要和他過一輩子的信念,但是她覺得他們之間並沒有愛情。這一點可以證明婚姻裏不一定有愛情。
可是韓靜琳不能旗幟鮮明地去捍衛毛楠楠的論點,並以此為由在婚外不停地尋找所謂愛的感覺。在她心裏雖然她不再相信愛情堅不可摧,但愛情對她來說依然是件美麗而神聖的東西,而且女人的身體應該愛惜的,她們永遠不應該比男人更肆意。所以她的婚姻裏雖然沒有愛情,但她也沒有想到過要去婚外尋找所謂的愛情,更不會隨意跟其他男人上床。女人的衣服還是不能隨便就脫的。
在脫衣服這個問題上,韓靜琳也是有疑惑的。她在兩個男人面前脫過衣服,在和這兩個男人的身體接觸中,她很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當年她和淩昀一起,每寸肌膚都是顫抖而歡快的;而和汪大志一起,她如果集中精神,也能夠體會到身體上的高潮,但是那種高潮是身體的高潮,而前者,卻是心理的高潮和身體的高潮同時迸發,那種感覺才真的是飛上雲端呢。
韓靜琳的疑惑就是,如果婚姻和愛情是分開的,那麽,女人的衣服究竟是應該脫給婚姻呢還是要脫給愛情呢?給愛情,那麽誰能在婚內禁欲?給婚姻,那麽性愛便不是靈與肉的結合,而是傳宗接代的手段,或者是如同吃飯,排洩一樣的生理活動。給愛情也給婚姻,那豈不和毛楠楠一樣了嗎?可自己為什麽還是隱隱地不願意認同毛楠楠呢?也許女人最好的愛情就是和相愛的人結婚,這樣脫起衣服來就不矛盾了,但是郭曉丹不是和自己愛的人結婚了嗎?她的愛情不死在婚姻裏了嗎?
韓靜琳給了自己很多問題,可一直沒能給任何問題得出準確的答案,直到華燈初上,直到秀芬下班離開,她還在彌漫著各種花香的花店中沈默。
真的很糾結,韓靜琳搖搖頭,想甩掉這些讓她頭疼的愛情哲學問題,她突然想到中午毛楠楠跟她說話時的表情,有點沮喪,有點迷茫,有點落寞。這不太像平常的毛楠楠啊,毛楠楠對男人,對愛情,素來是灑脫的,拿得起放得下,現在她有如此一問,有此神情,想必是她所謂的游戲規則有人打破了,是何秋鳴嗎?他確實很投入,但是毛楠楠的規則會允許人打破嗎?
韓靜琳還沒相通是誰打破了毛楠楠的愛情規則,就聽見哐啦啦一聲,她擡頭一看,自己花店的玻璃門被人打破了!
是以前對面花店的男老板喝醉了酒,舉著一根大木棍子砸破了韓靜琳花店左邊的玻璃門,韓靜琳瞪大了眼睛吼道:“你幹什麽?”
男人醉醺醺地說:“幹什麽?砸店!你個不要臉的婊子,傍著政府裏的人壓我們,我們的代理權被收回了,想賣仿真花還要從你這裏進貨!你有這本事賣什麽花啊,賣身不更省事!”
韓靜琳被他氣得渾身發抖:“你胡說八道什麽,是仿真花廠主動把代理權還給我的,本來也是我先做的,是你們從中插一杠子,你不說你們卑鄙,還說這樣下三濫的話!我告訴你,你怎麽砸壞的東西,你怎麽給我賠。不然我報警!”
男人不但沒有懼怕韓靜琳的威脅,反而舉起木棍又砸向右邊的玻璃門,邊砸邊罵:“報警?不等警察來,我就把你的店給你砸爛了,我賣不好,你也別想好。別說砸店,今天我連你也一起砸!”
說著男人舉著木棍沖了進來,韓靜琳這下嚇壞了,她這時明白了,這個男人已經醉的失去了理智,他真的有可能用大木棍子砸向自己。韓靜琳轉身跑向收款臺,她要拿抽屜裏的手機打電話報警。
男人看韓靜琳跑,就踉蹌著追過去,韓靜琳覺得身後一陣風掠過,她回頭一看,男人的木棍向她掄了過來,她本能的胳膊擋在了頭上,閉上了眼。
但韓靜琳沒有感覺到木棍砸到手臂上,而是聽到哐啷的扭動聲,一個男人的聲音低喝道:“撒手!”
韓靜琳放下胳膊,睜看眼,她看見那個醉漢被一個男人壓倒在地上,男人攥著從醉漢手裏搶過來地木棍。
韓靜琳急忙說:“謝謝先生,我報警!”
男人扭過頭來,韓靜琳看清了,竟然是淩昀!一時間她懵了,淩昀低聲說了一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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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靜琳盯著毛楠楠一會兒問道:“我怎麽覺得你不像是說曉丹呢,是不是另有所指啊!”
毛楠楠低了頭,良久,她嘆了口氣說:“靜琳,你知道嗎,我不是對愛情不認真。我一直認為愛情就是一種感覺,像喝了酒那種微醺的美麗。那種感覺稍縱即逝,過去了就放下。我不認為有了愛情就一定要結婚,婚姻和愛情並沒有絕對的關系。難道我這樣想錯了嗎?”
毛楠楠和韓靜琳吃了簡單的快餐便去采買辦公用品了。一個下午韓靜琳都在思索著毛楠楠的話。
其實韓靜琳在某種意義上和毛楠楠的想法一致,她不相信愛情,她認為婚姻就是安安分分的過日子。汪大志從來沒有給過韓靜琳那種灼熱的,激蕩的愛的感覺,她嫁給他是因為她覺得他是合適結婚的對象。但這幾年下來,她和汪大志之間建立起一種親情,前一陣汪大志他爸得病,看到他那樣的焦急,那樣的辛苦,她是真的很心疼他。她從來沒有動搖過要和他過一輩子的信念,但是她覺得他們之間並沒有愛情。這一點可以證明婚姻裏不一定有愛情。
可是韓靜琳不能旗幟鮮明地去捍衛毛楠楠的論點,並以此為由在婚外不停地尋找所謂愛的感覺。在她心裏雖然她不再相信愛情堅不可摧,但愛情對她來說依然是件美麗而神聖的東西,而且女人的身體應該愛惜的,她們永遠不應該比男人更肆意。所以她的婚姻裏雖然沒有愛情,但她也沒有想到過要去婚外尋找所謂的愛情,更不會隨意跟其他男人上床。女人的衣服還是不能隨便就脫的。
在脫衣服這個問題上,韓靜琳也是有疑惑的。她在兩個男人面前脫過衣服,在和這兩個男人的身體接觸中,她很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當年她和淩昀一起,每寸肌膚都是顫抖而歡快的;而和汪大志一起,她如果集中精神,也能夠體會到身體上的高潮,但是那種高潮是身體的高潮,而前者,卻是心理的高潮和身體的高潮同時迸發,那種感覺才真的是飛上雲端呢。
韓靜琳的疑惑就是,如果婚姻和愛情是分開的,那麽,女人的衣服究竟是應該脫給婚姻呢還是要脫給愛情呢?給愛情,那麽誰能在婚內禁欲?給婚姻,那麽性愛便不是靈與肉的結合,而是傳宗接代的手段,或者是如同吃飯,排洩一樣的生理活動。給愛情也給婚姻,那豈不和毛楠楠一樣了嗎?可自己為什麽還是隱隱地不願意認同毛楠楠呢?也許女人最好的愛情就是和相愛的人結婚,這樣脫起衣服來就不矛盾了,但是郭曉丹不是和自己愛的人結婚了嗎?她的愛情不死在婚姻裏了嗎?
韓靜琳給了自己很多問題,可一直沒能給任何問題得出準確的答案,直到華燈初上,直到秀芬下班離開,她還在彌漫著各種花香的花店中沈默。
真的很糾結,韓靜琳搖搖頭,想甩掉這些讓她頭疼的愛情哲學問題,她突然想到中午毛楠楠跟她說話時的表情,有點沮喪,有點迷茫,有點落寞。這不太像平常的毛楠楠啊,毛楠楠對男人,對愛情,素來是灑脫的,拿得起放得下,現在她有如此一問,有此神情,想必是她所謂的游戲規則有人打破了,是何秋鳴嗎?他確實很投入,但是毛楠楠的規則會允許人打破嗎?
韓靜琳還沒相通是誰打破了毛楠楠的愛情規則,就聽見哐啦啦一聲,她擡頭一看,自己花店的玻璃門被人打破了!
是以前對面花店的男老板喝醉了酒,舉著一根大木棍子砸破了韓靜琳花店左邊的玻璃門,韓靜琳瞪大了眼睛吼道:“你幹什麽?”
男人醉醺醺地說:“幹什麽?砸店!你個不要臉的婊子,傍著政府裏的人壓我們,我們的代理權被收回了,想賣仿真花還要從你這裏進貨!你有這本事賣什麽花啊,賣身不更省事!”
韓靜琳被他氣得渾身發抖:“你胡說八道什麽,是仿真花廠主動把代理權還給我的,本來也是我先做的,是你們從中插一杠子,你不說你們卑鄙,還說這樣下三濫的話!我告訴你,你怎麽砸壞的東西,你怎麽給我賠。不然我報警!”
男人不但沒有懼怕韓靜琳的威脅,反而舉起木棍又砸向右邊的玻璃門,邊砸邊罵:“報警?不等警察來,我就把你的店給你砸爛了,我賣不好,你也別想好。別說砸店,今天我連你也一起砸!”
說著男人舉著木棍沖了進來,韓靜琳這下嚇壞了,她這時明白了,這個男人已經醉的失去了理智,他真的有可能用大木棍子砸向自己。韓靜琳轉身跑向收款臺,她要拿抽屜裏的手機打電話報警。
男人看韓靜琳跑,就踉蹌著追過去,韓靜琳覺得身後一陣風掠過,她回頭一看,男人的木棍向她掄了過來,她本能的胳膊擋在了頭上,閉上了眼。
但韓靜琳沒有感覺到木棍砸到手臂上,而是聽到哐啷的扭動聲,一個男人的聲音低喝道:“撒手!”
韓靜琳放下胳膊,睜看眼,她看見那個醉漢被一個男人壓倒在地上,男人攥著從醉漢手裏搶過來地木棍。
韓靜琳急忙說:“謝謝先生,我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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