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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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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晨沒在第一時間回答沈哥的問題。

不知這算不算是一廂情願,方晨總覺得,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不斷把他與夏彤拉向一起。

雖然去金城面試,是他自己的主意,但在面試的前一晚,夏彤也的確毫無預兆地出現在煙霧繚繞的燒烤攤前,出現在方晨面前。

而在這次的不期而遇之前,在方晨大三的那年,他也曾遠遠地見過夏彤。

——作為金城集團的代表,夏彤在方晨的大學裏接受了一次公開的會談采訪。除了留下“99%的努力,和 1%的我爸”的金句之外,在公開采訪的當天,夏彤還要求,除了必要的工作人員外,現場的觀眾與她的距離不能小於十米,於是當天的山上禮堂,頭三排的座位全部空掉。

會談之後,更是爆出“心思單純的同學找夏彤簽名,從暗處飛出的助理將其按在地上”這樣未經證實的傳言。

至於方晨。在去主樓的教務處提交材料時,走在五樓回廊上的他偶然低頭,看到天井的對側,樓下的開放式咖啡廳,一身黑衣的夏彤獨自坐在沙發上,她的頭頂漂浮著與自己相同的對話框。

【當前電量:22%】

她像是石雕般,在長久的沈默中一動不動。

幾分鐘後,助理模樣的男人走過來,弓著身子對她說:

“夏總,葉教授已經在辦公室裏等了半個小時了。我剛剛和他聊了幾句,是挺儒雅的一個人,您也不要太擔心了。醫生不是也說嗎,多見見陌生人,也有好處。”

…………

鍋裏的水已經沸騰,掀起大大小小的氣泡。方晨把面下入鍋中,才說:“其實,綁架案之前,我就見過她,那時我還很小,她也就是小學四五年級的樣子,那時候她就像……就像我二爸,就像沈哥你一樣……”

沈哥說:“怎麽?她也喜歡看黃色小說?”

方晨停頓了一下,抄起一雙筷子就朝沈哥扔去。

“是暗器!”沈哥拿手一擋,也沒擋住,筷子紮在他的身上,又軟趴趴地掉在地上,“你說你這孩子,聊天就聊天唄,怎麽總喜歡動手?”

方晨說:“誰讓你非要胡說?誰愛看黃色小說了?”他楞了一下,“等會兒,剛剛你在樓下外放的是黃色小說嗎?”

沈哥撿起地上的筷子,朝方晨扔了回去:“我是傻子嗎?再過來個警察給我抓走了!”他“嘖”了一聲,又問,“不是,你怎麽話說一半呀?那姑娘是哪一點像我啊,有喉結嗎?”

方晨低頭撿筷子,沈哥連忙朝他大吼:“你別再扔了啊,煩不煩,還不讓我說話了?”

方晨嘆了口氣,把撿起的筷子放入水池:“夏彤小時候是個很熱情,很有愛心的人。”

沈哥點頭:“嗯,那的確是像我,我就很有愛心。”

方晨盯著裊裊騰起的水汽:“我總覺得,她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是我的責任。"

沈哥也沒問“現在的樣子”是什麽樣子,他只是用自己看透世間百態和讀遍網絡小說的雙眼瞥了方晨一下,便得出結論:

“年輕人就是不一樣,連‘動了春心’這四個字,都能讓你說得這麽憂郁。”

方晨皺了皺眉,抄起水池裏的筷子,朝沈哥扔去。

“我去!你這暗器還帶水!”

…………

新的一天再度開始,醒來後的方晨朝窗外看了看,才發現對街胡大爺把遛狗的路線都改了,一大早上就帶著他那只小黑狗,在方晨樓下一圈一圈地“巡邏”。

方晨既感動又愧疚,出門的時候特意給胡大爺的小黑狗帶了兩根火腿腸。

“那天老沈想吃,我都沒給他。”

上班的路上,方晨逐漸想通,出獄後的方英勇究竟會給自己帶什麽樣的麻煩,的確是無法預知,但也不能把所有的精力都耗費在擔心上。

“還是要打起精神,先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方晨到公司時,王小曼剛從夏彤的辦公室裏退出來,準備下班。平日裏,王小曼都會把自己打扮得光鮮亮麗(雖然大部分都是夏總的化妝師的功勞),這才放了兩天的假,她整個人就懈怠下去,不僅沒化妝,連頭發都亂糟糟地紮在一起,像是隨時準備回家補覺。

見到方晨來了,王小曼壓低聲音對他說:“你什麽時候可以開始接送夏總上下班呀?我這每天早上一趟晚上一趟的,都有種來幼兒園接送孩子的感覺。”她打了個哈欠,音量隨之恢覆到正常,“對了,你是惹到夏總了麽,我感覺她的情緒不對。”

方晨嘆了口氣,說自己這幾天的工作幹得手忙腳亂,夏總對自己有很大的意見。王小曼雙眉一挑:

“那可不行呀,你得好好工作呀,要不然夏總該不放我走了。”

方晨一直都不知道王小曼要辭職的事情,楞了一下才問:“小曼姐你要去別的部門嗎?”

王小曼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重要。你就記住一件事,如果你不能順利轉正,不僅會失去 25000 的工資,還會多一個不共戴天的仇人。”

方晨說:“小曼姐,前天晚上你不是還說,要我好好考慮,該不該做助理嗎?”

“我是這麽說過,但是……”王小曼把手掌舉到眉間,然後從上向下一劃,讓方晨仔細看看她當下的狀態,“我已經不是前天的我了。”

方晨苦笑一下,隨即想起一事:“對了小曼姐,我有些事情想問你。”

他打開電腦屏幕,想著給王小曼看看夏彤的行程預約單。哪知王小曼一看到開機界面,就莫名覺得反胃。

她拿手捂住電腦屏幕,像是怕有什麽東西從電腦中跑出來一樣:“別別別,別給我看。我有點困了,有什麽事兒回頭再說吧。”

她說著便邁著“四方步”離開,肆意而坦蕩的背影,頗有些“仰天大笑出門去,你姐豈是打工人”的風範。

而辦公室內,夏彤在桌面上,下意識地摩擦著指甲。

她仍能記得十四歲的那天,在郊外的平房內,兩個男人的交談聲將她吵醒,迷藥帶來的副作用使得她的頭疼得如同要裂開。隔了好大一會兒,她才聽清那兩個男人的對話。

“勇哥你怎麽想的,還把你家這臭小子帶來了?還嫌咱們不夠可疑?”

“要不然呢?就把他扔在家裏?來警察一問,不就什麽都露餡了嗎?”

夏彤迷迷糊糊地睜眼,那個每天都與自己隔著防盜窗交流的“小不點兒”,他正抽泣著,顫抖著蜷縮在房間的一角。

那個胖胖的男人看了一眼縮在墻角的“小不點兒”:

“勇哥你也真是能下手,自己的兒子都能打成這樣。”

——他的臉上,身上,遍布著淤青,甚至連眉骨都裂開了,汩汩地向外淌著血。

可這一次,夏彤並不覺得他可憐。

她恨他。

從回憶中抽離的夏彤拿起手機,給剛剛離開的王小曼打了個電話:

“Jolin,你回來上班吧。”

對側傳來一個略顯刻意的聲音: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是空號,請查證後再撥。Sorry,the subscriber you dailed is busy now。”

夏彤說:“你英文說的是‘正在通話’。”

漫長的沈默後,對側傳來王小曼的聲音: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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