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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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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水餃剛過十一點,這時候店裏的客人陸陸續續多了起來。

“你接下來有什麽安排嗎?”楚肆問。

林歌其實打心裏喜歡楚肆這一點,那就是無論任何時候、任何事情,總是會問自己的安排。

就好比他不會因為自己到得早就打電話打擾自己的睡眠,哪怕要因此等幾個小時還要付停車費也毫無怨言;雖然自己未必想吃水餃但是還是會尊重自己原來的想法;顯而易見他有計劃的,可是還是會問自己接下來要做什麽。

林歌也知道,可能很多人會覺得這樣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是對一個人有基本尊重的情況下自然而然的做法。

但她從小就不能隨心所欲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情或是安排自己的人生,哪怕她已經深思熟慮有充足的理由,也會被父母輕飄飄的否定。

所以,林歌格外珍惜這樣的尊重,每每這樣,她都發自內心的覺得感激。

“這邊上有一個天主教堂,本來打算去那裏參觀的,但是我就住在這裏,所以之後再去也可以。你有什麽計劃嗎?”林歌用紙巾擦了嘴巴,認真的看著楚肆。

她是真的想知道,楚肆會帶她去哪裏。

楚肆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笑了一下:“那麽今天,還是按我的計劃來吧。”

林歌不解,楚肆為什麽這麽說。

“進天主教堂不能穿短褲拖鞋,小歌著裝不符合標準。”

林歌驚訝但也完全理解,“啊,那我還是下次再去比較好。”心跳卻不由自主的加速——林歌喜歡楚肆這麽叫自己……“小歌”……總覺得帶著某種莫名的寵溺。

雖然她知道自己大概是在幻想罷了,其實家樓下賣水果的大爺也常常這麽叫自己。但是林歌就是覺得,楚肆這麽叫就是和別人不一樣。

最後,楚肆還是帶林歌去了畫展所在的位置。

展覽在外灘附近一座歐式建築的一層,兩人到的時候,保安也沒檢票,就直接放他們進去。

正直正午,外面烈陽炙烤著大地,燙的林歌根本睜不開眼睛。踏進展館,冷氣襲來,她細白的手臂瞬間起了一層雞皮。

按照林歌以往看展的經驗,像這種級別的展覽,一般都是人山人海,尤其是名畫,想要湊近細看或者拍張照片都是要排隊的。

可是這次不同,進門是一個大的立牌海報,上面是一副打印出來的睡蓮,邊上寫著克洛德.莫奈的生平簡介,一眼看去,偌大的展館內空蕩蕩的,只有一個工作人員經過。

一路上林歌想了很多種其他的可能性,唯獨沒想到自己就這樣親眼看到了這個被自己錯過兩次的展覽。

靠近入口位置是那幅作於1875年的《漫步阿讓特伊》。巴黎近郊的阿讓特伊,莫奈與家人在塞納河畔租下房子,開始了他繪畫創作的幸福生活。

阿讓特伊附近的原野帶著朦朧的美感,藍白色的天空下是農田與樹林,紅的、白的、紫色的花開的熱火朝天,滿樹墨綠色的葉子像是要滴出汁液一樣在風中搖曳盤旋,一家人撐傘在花木從中站著,裸露在外的肌膚通紅。

展館裏面的冷氣吹很重,林歌呼吸加劇,腳步不由自主的往前邁。

莫奈、畢沙羅、雷諾阿、馬奈、卡米耶·柯羅......一幅幅印象派大師的畫作隔著數百年遙遠的距離就這樣展現在她的面前。

光和色彩被鮮活生動的運用,細枝末節被舍棄,以瞬間的印象,將事物最具特點的側面抓住、放大。

粗放卻有著難以言喻的細膩。

這是林歌喜歡油畫的原因,在看到這些畫作之前,那種喜歡或許還有些模糊,可站在朦朧卻又真實動人的大師畫作之前,她的這種熱愛明確到近乎狂熱。

楚肆就跟在林歌的身後,看著她認真的在每一幅畫面前駐足停留,湊近看、仔細拍下照片,他從沒看過林歌眼中的這種光芒,近乎癡迷的崇拜、仿佛身心都要陷進去。

“就這麽喜歡畫?”楚肆在林歌身後問。

“喜歡。”林歌毫不猶豫的答。

幹脆利落的回答,和以往的小心翼翼完全不同。

楚肆自己都沒料到,他竟然會有些心生嫉妒——嫉妒她的癡迷,也在想若是真的能被她喜歡上該有多好。

她會不會也這樣,滿眼滿心都只有自己。

《睡蓮》系列在單獨的一個展館之中,穿過一條狹長的甬道,林歌一眼就看到了那張巨幅睡蓮。

藍紫色的畫面之中,潮水一般的枝葉在湖面形成倒影,潔白的睡蓮在暗黑的池塘中盛綻,水中的一切魅力都被畫家挖掘殆盡、呈現在畫面之中。

這種魅力是在畫冊和屏幕之上完全察覺不到的,那種撲面而來的妖異感像是黑洞,她的心跳前所未有的劇烈,像是要被那巨大的睡蓮漩渦吸進畫面之中去。

沒有人能理解此刻林歌的心情,她覺得自己下一秒就要昏過去,這種美帶著窒息感,將她吞噬。

在她即將昏過去倒在地上的前一刻,身旁的男人抓住了她冰涼的手。

林歌閉上眼睛,仿佛去到了畫家的花園。

淡淡的月光下,滿池睡蓮靜靜開放,蟲鳴、風動,一切自然而然又恰到好處。根本分不清哪裏是花、哪裏是葉,哪裏是地面、哪裏是水面。

“讓疲乏的神經在寂靜的水面上休息片刻,得到舒展;在開滿鮮花的房間中央,為浮動的思緒提供一個休息場所。”這是莫奈在日記中寫下的話,也是此時此刻,林歌的真實感受。

沈浸在這空洞卻永恒的幻影之中,林歌下沈再下沈,直到周圍的冰冷將她包圍、到達無法承受的地步,她才猛然清醒。

出了展館的時候已經到了傍晚。

就連林歌自己都沒想到,她能在裏面待五個多小時。

逐漸從藝術洗禮之中抽身出來,方才被楚肆牽住手的感覺才像是麻醉消除恢覆知覺那樣一點點從指尖到手掌再至全身。

他剛才是牽了自己的手嗎。

肯定是的。

林歌清楚地記得他手掌寬闊又冰涼的觸感、他修長的指節,甚至他身上那種熟悉的微苦烏木香氣都順著肌膚滲進了林歌的肌膚和血液。

楚肆只牽了片刻,等林歌穩住心神睜開眼睛準備拿手機拍照的時候,他便適時地松開了手。

林歌跟在楚肆身後,仰面看著他烏黑的發,最後決定不提起牽手這件事。

雖然只是普通節假日,外灘上散步的人還是很多,林歌已經饑腸轆轆,但是眼睛還是牢牢盯著那個方向。

“要去散步嗎?”楚肆在一旁問。

“好。”

其實昨天出了火車站的時候,林歌也沒有這種感覺,但是不知為什麽,一到外灘,她就會有一種在旅游的心情。可她這次來申江根本不是要來旅游。

或許是因為眼前的景物總是在旅游宣傳冊上面出現,也可能是因為上次來旅游時留下的印象太深。

總之,因為有了這種感覺,林歌心情也變得格外輕快,她拿出手機對著對岸的建築拍了好幾張照。楚肆在她身後耐心的站著,江風吹動兩個人的頭發,涼爽輕快。

“今天的夕陽真美。”楚肆冷不丁說。

林歌回頭,橘紅色的光在她臉頰擦上一抹紅暈,長發掃過肩頭,她彎著眼睛露出皓齒,隔著來往的行人看著楚肆,“是呀,我也覺得外灘的夕陽很漂亮。”

楚肆其實想說的是,林歌筆下的夕陽比現在的夕陽還要美。

傍晚的外灘格外熱鬧,穿的五顏六色的寵物狗興高采烈的拽著牽引繩往前跑、人們駐足在江邊聊天吹風、聊天。成為人群之中最普通而不引人註目的那一個,林歌很是開心,因為這樣的話,她會覺得自己融入了這個城市。

不用聽媽媽每天念叨,可以自由穿短褲,也不用因為回家晚被一個電話接著一個電話的催。

一個脖子上掛著攝像機的男生走到林歌面前,笑著問能不能幫她拍張照。

灰色潮牌衛衣、姜黃色短褲、黑色帽子反戴在頭上,這男生看起來就像攝影愛好者。林歌下意識看了一眼楚肆的方向,心想只是拍照而已,就沒拒絕。

男生果然專業,擺好架勢提醒林歌擡頭轉身、調整姿態;效率也高,很快便哢哢拍了十幾張。

林歌其實拍照很僵硬,但是男生完全不會讓她覺得生硬或是尷尬。

“我覺得這圖都不用修了,每張都完美。”男生笑起來的時候,嘴角有個小酒窩,看起來很有感染力,他真誠的看著林歌,“能加一下你微信嗎?我把照片傳給你。”

所以還是要加微信,但是照片都已經拍了,這時候拒絕好像不太好,林歌這樣想著,按開手機。

一直坐在一旁的楚肆這時站了起來走到林歌身邊,註視著林歌:“要去吃飯嗎?”

男生臉上開始有些尷尬,林歌便解釋道:“他幫我拍了照片,說要發給我。”

楚肆掏出手機掃碼加微信一氣呵成,“多謝,照片發到我手機上就可以。”

林歌惴惴不安的站在一旁,她一開始還以為楚肆不會幹涉她。

可是很奇怪,這次□□涉了卻沒有覺得煩躁,反而覺得開心。

“冒昧問一下,”男生有點鍥而不舍的意思,“請問你們是情侶嗎?”

林歌被問住了,張了張嘴,鬼使神差去看楚肆。

楚肆不慌不忙,還輕笑了一聲,“你覺得呢?”

這話意味不明,但男生也不好再問,把照片發給楚肆便離開了。

往回走的路上,林歌依舊跟在楚肆後面,緊緊抓著手機,心中忐忑又帶著莫名的竊喜。

至於為什麽會竊喜,或許是因為楚肆沒有直接否認吧。

其實否認也沒什麽,可是那樣的話,林歌就會有一種被推出去的感覺。她知道,這種感覺一定不好受。

回到車上,楚肆看了一眼林歌,問:“不開心嗎?”

林歌一路上一語不發,到了車上連安全帶都忘系,楚肆以為她不喜歡自己剛才那樣幹涉她。

“啊?”林歌不解的看著楚肆。

“我剛才的確不該手伸太長,抱歉。”楚肆發動車子,開去吃飯的地方。

“沒有,我只是在想,那個男生幫我拍了照片,我連他的名字都還不知道。”林歌翻看著楚肆剛才發給她的照片,“其實拍的真的挺好的,我以前拍照都很醜。”

“怎麽會。”楚肆像是聽到了很好笑的事情,自從三年後再見,林歌第一次見他笑的這麽發自肺腑。

“不過,你想知道他的名字嗎?”楚肆收起笑容,又問。

林歌搖頭,“也沒有很想知道。”

“哦。”

話題這樣不尷不尬的結束,車內冷氣慢慢從林歌後背蔓延上來,她低著頭捏著安全帶的邊緣,“其實,我以為你根本不會管那件事。”

楚肆沒有問林歌說的是哪件事,而是直接回答:“一開始也覺得那是你的事情,我不該幹涉。”

林歌擡眸看著楚肆,“那然後呢?”

男人脊背挺得筆直坐在駕駛位上,側臉棱角分明,眉眼之中的意味不甚明朗——這一刻林歌意識到了自己跟他的年齡差。

因為林歌發現,他眼中的情緒,自己完全讀不懂。

“然後沒忍住,就去多管閑事了。”楚肆半開玩笑說。

林歌沒問他“忍”什麽,只是低聲說,“沒有多管閑事啦。”

楚肆彎起唇角。

只聽林歌說:“萬一他是騙子呢。”

“什麽?”楚肆再次被林歌逗笑,然後在迅速理解了她的意思以後笑的更開心,“你倒是想的不少。”

林歌不好意思的撓頭,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

“那當初我帶你去酒吧的時候,肯定也覺得我是騙子吧。”楚肆突然戳中三年前林歌的心事,也讓她一下子又緊張起來。

林歌邊點頭邊否認,慌忙擺手,急的臉都紅了一大片,“哪會。”

楚肆擡眸看了一眼鏡子裏小姑娘手足無措的樣子,輕輕一笑,“沒有就好。”

晚飯的時候吃的日料,點了啤酒。

從前林歌一個人的時候,也會偷偷飲酒,除了白酒之外,紅酒、清酒、啤酒甚至年輕人不大碰的黃酒她都會喝。

可自己一個人喝酒無非就是因為無聊罷了,大學生活也就是三點一線,不畫畫的時間,她都會提著一罐酒到宿舍頂樓去喝酒吹風,意識醉醺醺的,整個人像是漂浮在空中,生活便也多了些與眾不同的滋味。

西川美和在她的那本《關於電影的X》裏面提出了一個問題——

“人生,真的需要啤酒嗎?”

在那本書中,西川美和一開始不理解為何村上春樹在他的書中說夏天需要一整個泳池的啤酒來喝,直到後面長大到了書中人的年紀,每天徜徉在無聊之中,整日醉成一團,在“刺激沈重聲帶的冰涼液體”的作用下醜態畢露。

林歌不同,她的生活很早便陷入了無聊,所以在進入大學以後,她迅速便理解了那種“人生不能沒有啤酒”的感受。

她所不能理解的,是西川美和後來提到的,“小口啜飲一杯啤酒的時間卻顯得更為悠閑”的感覺。

喝酒怎麽會有悠閑的感覺。

只有無邊無際的孤寂。

悠閑的人才不會去喝酒。

她一直都這樣想。

可是,奇怪的是,在這個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星期六晚上,林歌端著大杯啤酒和楚肆碰杯的時候,卻突然覺得啤酒不再是空虛之時聊以慰藉的刺激物,而是可以慢慢享受的、類似音樂一樣的東西。

但碰杯的時候,林歌卻註意到了楚肆手腕的傷口和碎掉的手鐲。

楚肆穿的黑色長袖,以至於中午吃飯的時候,林歌也根本沒註意到這一點。

他伸手將啤酒舉到林歌面前,手腕上那猙獰的傷口赫然入目,原先手鐲上裝著漂亮酒紅色液體的玻璃小室也破碎了,只剩下光禿禿的手鐲。

她一直覺得這黑色手鐲倒是平常,其中封印著的那些許液體才是手鐲的點睛之筆。但是出於某種她不知道的原因,這些液體,從手鐲之內消失。

林歌心中猛地收縮,慌張擡眸去看楚肆。

發現被看到了,楚肆也沒遮掩,反而平靜的說:“不小心摔傷了。”語氣輕松自如,沒有一絲一毫的不適。如果不是林歌性子極為敏感的話,她根本捕捉不到楚肆臉上劃過的那幾不可察的一絲哀傷。

可是人人都有秘密,也都會有不願示人只想在黑暗中獨自舔舐的傷口。

況且,這三年之間楚肆的變化顯而易見,他不再去酒吧唱歌演奏,氣質也變得截然不同。這一切,都必然不會是無緣無故。

林歌深知這一點,所以並不會去深究。

因為如果要去深究人生中每一處細節,那她根本無法直視自己。很多事情,做了便無法收回,只能小心將其掩埋。

很快話題跳過,一切如常。

吃完飯兩個人一起晃晃悠悠又去了人民公園,林歌不由得感嘆,為什麽時間過得那麽慢又這麽快。

三年前和楚肆分別以後到他再次出現的這段時間就像是素描畫中框架鋪好以後一根一根鋪線條的過程一樣,冗長又無聊;而和他相處的時光卻像是瞬間碰撞而成的潑墨畫,酣暢淋漓、一氣呵成。

亦真亦假借著酒精的力量,林歌紅著臉托著下巴看著楚肆鼓起勇氣問:“明明展覽都已經結束了,為什麽你卻能帶我去看?”語氣還帶著些拉扯不清的纏綿。

其實林歌根本沒醉,心裏也一直覺得裝醉這種套路老套又上不得臺面。可是透過她泛著波紋帶著朦朧水光的瞳孔,眼前的這個男人讓她願意去做任何上不得臺面的事情。

二十出頭的小姑娘,即便是矯揉造作那也叫做渾然天成。

“公司剛好和展覽有合作,明天組織員工去參觀。那麽展館剛好空下來,”楚肆低頭看著林歌翹著碎發毛茸茸的的發頂和長而翹的黑睫,“空著也是空著,剛好你想看,就帶你來了。”

“剛好。”林歌低頭看著花紋繁覆的正方形地磚,心中開心還是大過失落。

楚肆其實沒撒謊。

他投資的企業之中,不乏和美術設計相關的公司。組織員工公費參觀一場這樣的展覽雖然倉促,但是其實還是會有許多員工踴躍報名。

楚肆不是這樣頭腦一熱想一出是一出的人。可是“頭腦一熱”這樣的事情,就算喜歡上喝汽水一樣,一旦開始就離不了。

林歌就是他的氣泡水。

“感覺遇到你以後,很多事情就變得更好了。”就算沒有真的醉,可是畢竟也是喝了許多清酒,林歌此時已經有些大舌頭、吐字不清,“無論如何,今天能夠有機會看展,真的很謝謝你。”

“你經常這樣喝醉嗎?”公園昏黃的燈光促使楚肆放慢腳步,就算是被稱為“不夜城”的申江市中心,也有這樣靜謐的角落。

“沒有。”林歌回答。

其實很多次她都想放縱自己喝酒到大醉,可是因為擔心媽媽擔心責備所以不敢。

秦玉芝是一個極為傳統和保守的人,根本不會允許林歌喝酒。

想到這裏,林歌心裏竟然有一種洋洋得意的情緒:看,自己也是敢違背媽媽的意願做一些事情的嘛;這樣瞞著她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感覺還真是爽呢。

她擡頭,大膽的用志在必得眼神看著楚肆,那自己為什麽不能幹脆將母親得罪個徹底、打包行李直接到申江工作、住下、再追求楚肆跟他在一起呢。

下一秒,林歌被自己這樣突兀的想法嚇到。

這也太戀愛腦了吧。

這樣做大概率要前途盡毀、以後不僅在競爭激烈的申江混不下去也會失去老家優渥的崗位和待遇,大概率還要未婚先孕灰溜溜回去找一個自己不愛也不會愛自己的人結婚的吧。

真是好險。

“其實我沒喝醉啦。”林歌笑著和楚肆解釋,“我以前也會常常自己一個人喝酒,所以對酒其實已經‘免疫’了,你不用擔心。”

林歌說完才意識到自己嘴巴快過大腦:首先不該這樣暴露自己‘一個人喝酒’,其次也不該擅自認為楚肆會‘擔心’自己。

“一個人喝酒?”

果然,楚肆抓住了重點。

林歌懊惱不已,但轉念一想這樣不是正好證明了楚肆在“擔心”自己嗎?於是心中又開始竊喜。

“那不然呢?一群人喝酒多不安全。”林歌轉移話題。

公園有一個小廣場,兩人循著音樂不知不覺便走到了廣場之上,整個廣場之上是洋溢著拉美風情的旋律,身穿黑色絲綢襯衫、上衣扣子開了兩粒的白發大叔正和一位紅裙似火的阿姨跳salsa舞。

兩位舞者跳得入神,扭腰、搖擺,就連表情都專註到位,和著音樂舞動身體,將在場的觀眾情緒都帶動了起來。林歌站在楚肆身旁,宛如置身於古巴哈瓦那的酒吧之內,身心都被跳動的熱忱感染。

據說,salsa是催生愛情的舞蹈。林歌也算是明白了,音樂是文字的延伸,而默契的舞步互動又將音樂升華。

這裏的男人女人到了花甲古稀還可以眼睛中帶著光芒跳salsa舞,而不是每天背著嬰兒奶瓶推著兒童車大聊育兒經。

她的心隨著音樂跳得厲害,也在這一刻意識到,申江的人民公園和家樓下的公園一點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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